一种海用风向识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1390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一种海用风向识别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风向识别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海用风向识别装置。



背景技术:

海上作业时需要对方向进行识别,现有技术中的航海用风向识别装置只能在白天使用,夜间不便于观测,风向识别效果不够好,此外在恶劣天气下航海用风向识别装置容易损坏,且传统的风向识别装置对风速没有测量,因此,发明一种海用风向识别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海用风向识别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海用风向识别装置,包括本体,所述本体一侧顶部固定设有风速测定仪,所述本体顶部固定设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顶部固定设有三角形支架,所述三角形支架内部中空,所述三角形支架一侧底部固定设有方向标,所述三角形支架内腔两侧固定设有凹槽,所述三角形支架顶部设有风向标,所述风向标上固定设有尾翼,所述尾翼一侧固定设有平衡锤,所述平衡锤与尾翼之间固定设有指向杆,所述指向杆为伸缩折叠杆,所述指向杆固定设有连接处,所述连接处一侧固定设有折叠处,所述折叠处上固定设有活动销钉,所述活动销钉一侧固定设有固定销钉,所述指向杆顶部设有避雷针座,所述避雷针座顶部固定设有避雷针。

优选的,所述方向标、尾翼和平衡锤表层均设有夜光粉。

优选的,所述风速测定仪内部设有电源。

优选的,所述凹槽表层固定设有缓冲材料。

优选的,所述连接处设有多个,所述折叠处设有多个。

优选的,所述连接处与折叠处均由轻质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风速测定仪为市售型号为TPJ-30风速测定仪。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通过在方向标和风向标上的平衡锤、尾翼表层固定设有夜光粉,由于夜光粉可以长时间的实用而且不会影响风向标的正常工作,不仅达到了使风向装置可以在夜间使用的效果,而且代替了照明装置,从而达到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效果,通过把风向标设置为伸缩折叠杆,当遇到恶劣环境时可以通过折叠、伸缩放入凹槽中,达到保护风向标的作用,从而达到避免恶劣天气下海用风向识别装置损坏的效果,通过设有风速测定仪,从而可以达到对风向识别的同时测量风速,本实用新型解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节约资源,具有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指向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本体、2风速测定仪、3支撑柱、4三角形支架、5方向标、6凹槽、7风向标、8尾翼、9平衡锤、10指向杆、101连接处、102折叠处、103活动销钉、104固定销钉、11避雷针座、12避雷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2所示的一种海用风向识别装置,包括本体1,所述本体一侧顶部固定设有风速测定仪2,所述本体1顶部固定设有支撑柱3,所述支撑柱3顶部固定设有三角形支架4,所述三角形支架4内部中空,所述三角形支架4一侧底部固定设有方向标5,所述三角形支架4内腔两侧固定设有凹槽6,所述三角形支架4顶部设有风向标7,所述风向标7上固定设有尾翼8,所述尾翼8一侧固定设有平衡锤9,所述平衡锤9与尾翼8之间固定设有指向杆10,所述指向杆10为伸缩折叠杆,所述指向杆10固定设有连接处101,所述连接处101一侧固定设有折叠处102,所述折叠处102上固定设有活动销钉103,所述活动销钉103一侧固定设有固定销钉104,所述指向杆10顶部设有避雷针座11,所述避雷针座11顶部固定设有避雷针12。

所述方向标5、尾翼8和平衡锤9表层均设有夜光粉,夜光粉可以在夜间提供亮度,所述风速测定仪2内部设有电源,所述凹槽6表层固定设有缓冲材料,缓冲材料可以实现保护风向标7的作用,所述连接处101设有多个,所述折叠处102设有多个,所述连接处101与折叠处102均由轻质材料制成,轻质材料不影响风向标7的正常工作,所述风速测定仪2为市售型号为TPJ-30风速测定仪。

本实用工作原理:工作时,风力通过对风向标7作用,从而使风向标7与方向标5发生偏差,进而达到识别风向的效果,方向标5和风向标7上的平衡锤9、尾翼8表层固定设有夜光粉,代替了照明装置,达到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效果,风向标7设置为伸缩折叠杆,当遇到恶劣天气时可以对方向标7进行折叠与缩短放入凹槽6中,风速测定仪2,可以达到对风向识别的同时测量风速。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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