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标准品储存的离心管存储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8843阅读:56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存储盒,更具体地讲,是关于一种用于标准品储存的离心管存储盒。



背景技术:

标准品,即标准物品,是中药标准对照品研究中心代理的作为一种衡量标准。用做药物方面,则为含量测定中的标准含量。标准品包括化学计量标准品、冶金标准品和药检标准品。

对照品和标准品一样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杂质和有关物质检查等标准物质,它是国家药品标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物质基础,它是用来检查药品质量的一种特殊的专用量具,是测量药品质量的基准,也是作为校正测试仪器与方法的物质标准。在药品检验中,它是确定药品真伪优劣的对照,是控制药品质量必不可少的工具。

目前,在标准品的分析检测中,通常采用容量瓶存储标准品溶液,当需要使用标准品溶液时,要从容量瓶中取出部分标准品,取出部分标准品的过程中会导致标准品暴露于空气中,使得标准品产生分解和污染,最终导致后续的检测结果不准确。

因此,亟待一种能够实现长期保存,并且使用方便,存储稳定的标准品存储盒,对于分析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目的: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申请人经过多次实践改进,设计了一种用于标准品储存的离心管存储盒,便于储存标准品,同时减少了标准品分解和污染的可能性,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技术方案: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标准品储存的离心管存储盒,包括盒体及与盒体连接的盒盖。

为了避免因盒盖随处乱放造成混淆和污染,本实用新型采用的盒体与盒盖的连接方式为铰链连接。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为:所述盒体的上表面设置上层放置架,所述盒体的中间设置下层放置架。

所述上层放置架和下层放置架均为可拆卸结构,所述上层放置架和下层放置架上均设置若干不等径的圆孔,所述不等径的圆孔的大小与盛有标准品的离心管的大小相适应。便于存放不同大小的离心管。

再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盒盖的四周向下设置延伸边,所述延伸边与盒体接触扣合限定出容纳腔,所述延伸边的高度高于盛有标准品的离心管的高度。

为了增加存储盒的密封效果,保证检测的准确度,本实用新型在所述延伸边与盒体的连接处设置封口胶。

再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盒盖的外表面设置标签插袋,可放置标签,记录标准品名称、标准品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等信息。为了起到防潮作用,优选地,所述标签插袋为塑料透明袋。

本实用新型中采用的存储盒为冷冻盒,更适于存放于冰箱中。优选地,本实用新型还在所述盒体的腔体底部放置若干冰袋,减少因临时停电导致的标准品的不稳定。

更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限定了所述盒体为矩形。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的存储盒为冷冻盒,更适于存放在冰箱中,使标准品的保存效果更好,并且能够长期保存,为分析检测的准确性提供了保证。

2、本实用新型将每个标准品分装于离心管内,检测时可以单独存取,不会污染到其他标准品,减少了容量瓶存储标准品时造成的分解,同时还能够节省了冰箱的使用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标准品储存的离心管存储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一个最佳实施例,对本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所述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标准品储存的离心管存储盒,包括盒体1及与盒体1连接的盒盖2,所述盒体1与盒盖2的连接方式为铰链连接。

所述盒体1的上表面设置上层放置架5,所述盒体1的中间设置下层放置架4,所述上层放置架5和下层放置架4均为可拆卸结构,所述上层放置架5和下层放置架4上均设置若干不等径的圆孔。

所述盒盖2的四周向下设置延伸边7,所述延伸边7与盒体1接触扣合限定出容纳腔,所述延伸边7的高度高于盛有标准品的离心管的高度。

所述盒盖2的外表面设置标签插袋3,所述标签插袋3为塑料透明袋。

所述延伸边7与盒体1的连接处设置封口胶。

所述盒体1的腔体底部放置若干冰袋6。

所述不等径的圆孔的大小与盛有标准品的离心管的大小相适应。

所述盒体1为矩形。

所述存储盒为冷冻盒。

使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测定饲料中的IgG含量时,将配制的标准品用移液枪分装于1mL离心管中,每份移入0.5mL IgG标准品,盒盖2上的标签插袋3内放入标签,记录标准品名称,标准品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等信息,盒体1的腔体底部放置若干冰袋6,将存储盒放置于冰箱中,每次使用前可取出单个标准品进行解冻,每三个月或半年对标准品浓度进行验证,并更改相应的标签信息。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