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11239阅读:32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建筑工具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



背景技术: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管理者需要随时监测建筑物,以保障施工质量。而工程管理者测量建筑物墙壁与地面的垂直度,以及建筑物的尺寸时,需要携带不同的测量工具,携带工具过多很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该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包括:卷尺,还包括吊线;其中,所述卷尺的壳体上设置有容纳槽,所述容纳槽内设置有转轴,所述吊线缠绕在所述转轴上,且所述吊线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转轴上,另一端外露在所述容纳槽外;其中,所述吊线外露在所述壳体的一端连接有卡柱,所述容纳槽的侧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柱配合的卡槽;所述转轴与所述容纳槽的槽壁转动连接;且所述转轴外露在所述壳体的一端连接有转盘,所述转盘上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内转动连接有把手,所述把手上套装有套筒,其中,所述把手位于第一设定位置时,所述把手与所述转盘垂直,在所述把手位于第二设定位置时,所述把手位于所述凹槽内。

优选的,所述吊线为尼龙线。

优选的,所述转轴通过滚针与所述壳体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容纳槽设置在所述壳体上与所述测量尺出口相对的一个边角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的吊线,使得卷尺可以当成铅垂来测量墙体的垂直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的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该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包括:卷尺1,还包括吊线3;其中,所述卷尺1的壳体上设置有容纳槽,所述容纳槽内设置有转轴8,所述吊线3缠绕在所述转轴8上,且所述吊线3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转轴8上,另一端外露在所述容纳槽外;其中,所述吊线3外露在所述壳体的一端连接有卡柱2,所述容纳槽的侧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柱2配合的卡槽9;所述转轴8与所述容纳槽的槽壁转动连接;且所述转轴8外露在所述壳体的一端连接有转盘4,所述转盘4上设置有凹槽7,所述凹槽7内转动连接有把手5,所述把手5上套装有套筒6,其中,所述把手5位于第一设定位置时,所述把手5与所述转盘4垂直,在所述把手5位于第二设定位置时,所述把手5位于所述凹槽7内。

优选的,所述吊线3为尼龙线。

优选的,所述转轴8通过滚针与所述壳体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容纳槽设置在所述壳体上与所述测量尺出口相对的一个边角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的吊线3,使得卷尺1可以当成铅垂来测量墙体的垂直度。

为了方便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下面结合具体的实施例对其进行详细的描述。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该多功能工程管理测量尺包括:卷尺1以及吊线3;其中,吊线3为尼龙线,卷尺1内设置有测量尺,且卷尺1的壳体上设置有测量尺的出口,该测量尺在使用时,从出口内拉出;并且,所述卷尺1的壳体上设置有容纳槽,在具体设置时,所述容纳槽设置在所述壳体上与所述测量尺出口相对的一个边角处。从而可以合理的布局。其中,所述容纳槽内设置有转轴8,所述吊线3缠绕在所述转轴8上,且所述吊线3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转轴8上,另一端外露在所述容纳槽外;其中,所述吊线3外露在所述壳体的一端连接有卡柱2,所述容纳槽的侧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柱2配合的卡槽9;从而避免吊线3掉入到容纳槽内部,造成吊线3无法拉出。其中,所述转轴8与所述容纳槽的槽壁转动连接;具体的,所述转轴8通过滚针与所述壳体转动连接。

所述转轴8外露在所述壳体的一端连接有转盘4,所述转盘4上设置有凹槽7,所述凹槽7内转动连接有把手5,所述把手5上套装有套筒6,其中,所述把手5位于第一设定位置时,所述把手5与所述转盘4垂直,在所述把手5位于第二设定位置时,所述把手5位于所述凹槽7内。

在使用时,当需要测量墙体的垂直度时,将卡柱2从卡槽9内拿出,并拉动吊线3,使得吊线3从容纳槽内转出,此时,卷尺1作为铅垂,可以用来测量墙体的垂直度。当不需要使用时,将把手5转动到垂直转盘4的位置,转动把手5,从而带动转轴8转动,将吊线3收纳到容纳槽内,之后,转动把手5,使得把手5位于转盘4的凹槽7内。

通过上述描述可以看出,通过设置的吊线3,使得卷尺1可以当成铅垂来测量墙体的垂直度。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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