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能实现快速检测桥面倾斜角度的测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11191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能实现快速检测桥面倾斜角度的测量装置,属于桥面测量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桥面为桥梁为车辆所用的部分或桥梁上可供行走或穿行的地面或平台桥梁的桥。现有的桥面倾斜角度在测量时需要大量的设备来实现测量,其浪费时间,且操作复杂,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实现快速检测桥面倾斜角度的测量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能实现快速检测桥面倾斜角度的测量装置,它包含架体、半圆形角度测量筒、测量球、配重块、行走辊体、导向套、导向块、连接杆、检测齿轮体、复位弹簧、连接块、调节螺栓、导向杆;架体的底部两端均通过支架安装有行走辊体,架体的内前侧安装有半圆形角度测量筒,半圆形角度测量筒的内部设置有测量球,架体的底部安装有配重块,架体的前端安装有连接块,连接块上安装有调节螺栓,调节螺栓的下端安装有T形转片,T形转片与导向套的上端的转套连接,导向套的内部安装有导向块,导向块的下端安装有连接杆,连接杆的下端通过转轴安装有检测齿轮体,所述导向块的上端通过复位弹簧与导向套的侧壁连接,所述导向套的侧壁上安装有导向杆,导向杆穿接在连接块的导向槽内。

作为优选,所述导向套的内部设置有方形导向槽,且导向块为方形。

作为优选,所述行走辊体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耐磨层。

作为优选,所述导向杆的上端安装有限位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能实现倾斜度的测量,且能实现强度的测量,且在使用时能实现快速调节,使用方便,操作简便。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架体;2-半圆形角度测量筒;3-测量球;4-配重块;5-行走辊体;6-导向套;7-导向块;8-连接杆;9-检测齿轮体;10-复位弹簧;11-连接块;12-调节螺栓;13-导向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架体1、半圆形角度测量筒2、测量球3、配重块4、行走辊体5、导向套6、导向块7、连接杆8、检测齿轮体9、复位弹簧10、连接块11、调节螺栓12、导向杆13;架体1的底部两端均通过支架安装有行走辊体5,架体1的内前侧安装有半圆形角度测量筒2,半圆形角度测量筒2的内部设置有测量球3,架体1的底部安装有配重块4,架体1的前端安装有连接块11,连接块11上安装有调节螺栓12,调节螺栓12的下端安装有T形转片,T形转片11与导向套6的上端的转套连接,导向套6的内部安装有导向块7,导向块7的下端安装有连接杆8,连接杆8的下端通过转轴安装有检测齿轮体9,所述导向块7的上端通过复位弹簧10与导向套6的侧壁连接,所述导向套6的侧壁上安装有导向杆13,导向杆13穿接在连接块11的导向槽内。

进一步的,所述导向套6的内部设置有方形导向槽,且导向块7为方形。

进一步的,所述行走辊体5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耐磨层。

进一步的,所述导向杆13的上端安装有限位板。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在使用时,通过行走辊体5实现行走,且通过半圆形角度测量筒2、测量球3的配合实现角度的测量,且通过半圆形角度测量筒2的刻度线层实现观察角度,其使用方便,且通过配重块4实现配重,能提高稳定性,同时在测量完成后,通过转动调节螺栓12,使得调节螺栓12带动导向套6上升或者下降来实现检测齿轮体9高度的调节,通过检测齿轮体9来实现桥面强度的检测,当出现外表皮崩溃的现象时,则说明质量差,通过检测齿轮体9通过导向块7在导向套6内的配合实现导向,且通过复位弹簧10的弹力实现快速复位,能实现调节下压的强度,其操作简便,且通过导向杆13来实现调节时的稳定性,使得在调节时不易转动。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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