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75234发布日期:2018-07-07 05:19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属于分析测试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又称原子吸收光谱仪,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出现并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仪器分析方法,是集光学、机械学、电子学和计算机为一体的、技术密集的高科技产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是一种测定无机化学成分含量的分析仪器,根据物质基态原子蒸汽对特征辐射吸收的作用来进行金属元素分析,它能够灵敏可靠地测定微量或痕量元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以上不足,提供一种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操作简便,重现性好,有效光程大,对大多数元素有较高灵敏度。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包括空心阴极灯、火焰原子化器、透镜和单色仪,所述空心阴极灯、透镜、火焰原子化器、和单色仪依次设置,所述单色仪包括依次排列设置的夹缝装板、光棚架和反光镜,所述单色仪内设有2根垂直于地面设置的导向立柱,所述导向立柱上安装有夹缝装板,所述夹缝装板设有竖直开设的三个夹缝口和夹缝调节机构。

进一步的,所述夹缝机构包括在所述夹缝装板上设有固定安装的竖直设置的齿条,所述齿条上设有与其相啮合的齿轮,所述齿轮上设有一根固定安装的轴,所述轴伸出到单色仪的外部。

进一步的,所述光棚架的下方设有光棚架转台,所述光棚架转台的基座呈“U”型,所述基座的2个竖向设置的板之间设有转杆,所述转杆的一端穿过基座伸出到单色仪的外部,所述转杆在基座内的部位上设有方形螺母,所述方形螺母通过偏心轴与光棚架相连,所述转杆穿过基座伸出的部位上设有传动齿轮组。

进一步的,所述传动齿轮组包括2个固定设置在转杆的计数传动齿轮和传动齿轮,所述计数传动齿轮通过与之相啮合的传动轮与机械计数器相连,所述传动齿轮通过与之相啮合的传动小轮与手摇相连。

进一步的,所述透镜为2块焦距不同的透镜,第一透镜和第二透镜,所述第一透镜设置火焰原子化器与空心阴极灯之间,该第一透镜的焦距为65mm,所述第二透镜设置在火焰原子化器与单色仪之间,该第二透镜的焦距为54mm。

进一步的,所述反光镜为凹面反光镜,曲率半径为800mm,通光口径为120mm。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通过2级透镜,使得光束充分的经过火焰中的基态原子富集区,提高仪器的灵敏度,通过可调节的光栏,用以限制远轴光线的影响,避免工作曲线弯曲,从而大大改善元素测定的灵敏度和精密度。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中,

1-空心阴极灯,2-火焰原子化器,10-齿条,11-导向立柱,12-夹缝装板,13-夹缝口,14-齿轮,15-轴,16-光棚架,17-基座,18-转杆,19-方形螺母,20-偏心轴,21-计数传动齿轮,22-传动齿轮,23-传动轮,24-机械计数器,25-传动小轮,26-手摇,27-反光镜,301-透镜,302-透镜。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如图所示,一种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包括空心阴极灯1、火焰原子化器2、透镜和单色仪,所述空心阴极灯1、透镜、火焰原子化器2、和单色仪依次设置,所述单色仪包括依次排列设置的夹缝装板12、光棚架16和反光镜27,所述单色仪内设有2根垂直于地面设置的导向立柱11,所述导向立柱11上安装有夹缝装板12,所述夹缝装板12设有竖直开设的三个夹缝口13和夹缝调节机构。

所述夹缝机构包括在所述夹缝装板12上设有固定安装的竖直设置的齿条10,所述齿条10上设有与其相啮合的齿轮14,所述齿轮14上设有一根固定安装的轴15,所述轴15伸出到单色仪的外部。

所述光棚架16的下方设有光棚架转台,所述光棚架转台的基座17呈“U”型,所述基座17的2个竖向设置的板之间设有转杆18,所述转杆18的一端穿过基座17伸出到单色仪的外部,所述转杆18在基座17内的部位上设有方形螺母19,所述方形螺母19通过偏心轴20与光棚架16相连,所述转杆18穿过基座17伸出的部位上设有传动齿轮组。

所述传动齿轮组包括2个固定设置在转杆18的计数传动齿轮21和传动齿轮22,所述计数传动齿轮21通过与之相啮合的传动轮23与机械计数器24相连,所述传动齿轮22通过与之相啮合的传动小轮25与手摇26相连。

所述透镜为2块焦距不同的透镜,第一透镜301和第二透镜302,所述第一透镜301设置火焰原子化器2与空心阴极灯1之间,所述第一透镜301的焦距为65mm,所述第二透镜302设置在火焰原子化器2与单色仪之间,所述第二透镜302的焦距为54mm。

所述反光镜27为凹面反光镜,曲率半径为800mm,通光口径为120mm。

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最佳实施方式的举例,其中未详细述及的部分均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任何基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启示而进行的等效变换,也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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