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医学检验涂片制作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90986发布日期:2019-10-29 20:43阅读:3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医学检验涂片制作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学检验涂片制作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医学检验涂片制作器。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然而疾病也越来越多,在医学上还存在着许多达不到要求的医疗用具,这会给病人带来痛苦,给工作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在给患者进行检验涂片制作时,许多医院就是直接用棉签蘸取样本,在玻璃器上进行检验,这样操作十分麻烦,还给工作人员增加工作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医学检验涂片制作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医学检验涂片制作器,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左端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内部设有连接爪,所述连接爪的底部设有半圆凹槽,所述半圆凹槽的内部设有圆球,所述连接爪的顶部与连接杆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的中间设有第一通孔,所述底座的后侧设有器皿架,所述器皿架的顶部设有第二通孔,所述圆环通过钢丝与第二通孔连接,所述第一通孔的内侧设有通管,所述通管的底部设有分流器,所述分流器的底部设有分流管,所述分流管的底部设有半球形,所述半球形的内部设有玻璃球,所述通管通过螺纹与螺母连接,所述通管的内部设有吸液管,所述吸液管的顶部设有吸耳球。

优选的,所述底座与连接杆为对称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二通孔的内侧底部设有圆环。

优选的,所述通管的外部表面设有螺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医学检验涂片制作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不会破坏样本,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底座结构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A-A处的截面图。

图中:1、底座;2、凹槽;3、连接爪;4、半圆凹槽;5、圆球;6、连接杆;7、第一通孔;8、器皿架;9、第二通孔;10、圆环;11、钢丝;12、通管;13、分流器;14、分流管;15、半球形;16、玻璃球;17、螺纹;18、螺母;19、吸液管;20、吸耳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医学检验涂片制作器,包括底座1,底座1的顶部左端设有凹槽2,凹槽2的内部设有连接爪3,连接爪3的底部设有半圆凹槽4,半圆凹槽4的内部设有圆球5,移动连接爪3圆球5就会随着连接爪3的移动而滚动,连接爪3的顶部与连接杆6固定连接,底座1与连接杆6为对称结构,连接杆6的中间设有第一通孔7,底座1的后侧设有器皿架8,器皿架8的顶部设有第二通孔9,第二通孔9的内侧底部设有圆环10,圆环10通过钢丝11与第二通孔9连接,第一通孔7的内侧设有通管12,通管12的底部设有分流器13,分流器13的底部设有分流管14,分流管14的底部设有半球形15,半球形15的内部设有玻璃球16,通过移动分流器13,玻璃球16就会在半球形15的内部滚动,液体就会随着玻璃球16的滚动分布在底座1的内部槽里,通管12的外部表面设有螺纹17,通管12通过螺纹17与螺母18连接,通管12的内部设有吸液管19,吸液管19的顶部设有吸耳球20,通过手指挤压吸耳球20来吸取液体。

工作原理:首先通过挤压机器把玻璃球16挤压到半球形15的内部,然后把通管12放在第一通孔7的内部,由于第一通孔7是长方形结构,所以通管12可以在第一通孔7的内部自由移动,使得玻璃球16可以在底座1的内部来回移动,然后用螺母18把通管12通过螺纹17固定在第一通孔7的内部,然后连接爪3的底部安装圆球5,把连接杆6安装到凹槽2的内部,用两只手指挤压吸耳球20,把吸液管19放进需要检验的液体中,然后松开挤压吸耳球20的两只手指,把吸液管19放到合适的第二通孔9中,由于第二通孔9的内部用钢丝11连接圆环10,所以在器皿比较多的情况下也不会发生器皿碰撞,造成器皿损坏,这时需要检验的液体就进入到吸液管19中,把吸液管19放进通管12中,然后用两只手指再次挤压吸耳球20,这时,吸液管19中需要检验的液体就会进入到分流器13中,液体经过分流器13进入到分流管14,到达半球形15,用手握住螺母18,让玻璃球16来回的在底座1的内部移动,液体就会随着玻璃球16的滚动均匀的分布在底座1的内部,然后就可以开始检验液体。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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