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海洋搜救用仿真人体模型,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海洋搜救用仿真人体模型上使用的通讯水密腔。
背景技术:
海洋搜救或海上搜救是指国家或者部门针对海上事故等做出的搜寻、救援等工作。海上搜救相比于陆地搜救有更多的不可预测性,需要考虑洋流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它的难度也更大,中国交通部门也一直致力于海上搜救工作如何能在第一时间做出最快最正确的搜救方案。
专利号为201621340581.4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海上搜救用仿真人体模型,该仿真人体模型具备与真人外形相似的躯体部件和基本结构,可较为真实地模拟真人落水后的情形,提高对落水人员在海水中漂流路线的预测精度。
为了实时获取仿真人体模型的位置,即在海上对该仿真人体模型进行定位跟踪,往往在仿真人体模型上配置密封舱以放置电子通讯部件。现有密封舱的密封效果不好,使用寿命短,而且密封舱内的电子通讯部件一般是采用GPS全球定位系统,依赖性较强,不利于实现我国定位系统的自主国产化。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海洋搜救用通讯水密腔。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一种海洋搜救用通讯水密腔,包括容纳腔和密封盖,在容纳腔的内部设置有北斗智能终端模块、GPS模块和电源模块,北斗智能终端模块和GPS模块均与电源模块连接;
所述容纳腔上设置有北斗天线接口、GPS天线接口和温度传感器接口,北斗天线接口包括TX接口和RX接口;
所述容纳腔的一端两侧分别设置有与容纳腔内部连通的第一塑料线管和第二塑料线管;
所述容纳腔的侧壁包括外壳体和内壳体,在外壳体和内壳体之间形成嵌入槽口,在密封盖的底部设置有用于插入嵌入槽口的插板。
优选的,所述容纳腔设置在仿真人体模型的胸腔部位,容纳腔的两侧设置有固定板,固定板通过紧固螺栓与仿真人体模型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塑料线管和第二塑料线管穿过横梁,所述横梁连接在仿真人体模型的两肩部之间。
优选的,所述嵌入槽口呈波浪形。
优选的,所述插板的两侧设置有塑料支撑层,在塑料支撑层的外侧设置有弹性橡胶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密封效果好,使用寿命长,可有效避免因漏水或渗水而导致定位失效的情况,另外采用北斗定位和GPS定位相结合,提升了定位的准确性,为海洋搜救提供精准的位置信息,而且有利于实现我国定位系统的自主国产化。
(2)本实用新型将容纳腔布置在仿真人体模型的胸腔位置,同时第一塑料线管和第二塑料线管通过两肩部之间的横梁固定,布局合理,固定效果好,即方便了信号的发射与接收,又不会对仿真人体模型的人体模拟效果造成较大影响。
(3)本实用新型将嵌入槽口设置成波浪形,一方面提高了容纳腔的强度,另一方面提高了密封盖与容纳腔连接的紧密性。
(4)本实用新型通过插板两侧的塑料支撑层和弹性橡胶层的设置,进一步提升了密封的严密性,可在仿真人体模型出现一定损坏的情况下,仍能保持水密腔具有较好的密封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原理示意图;
图2主要示出本实用新型中容纳腔的结构;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密封盖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一种海洋搜救用通讯水密腔,包括容纳腔1和密封盖2,在容纳腔1的内部设置有北斗智能终端模块3、GPS模块4和电源模块5,北斗智能终端模块3和GPS模块4均与电源模块5连接。所述北斗智能终端模块3包括有信号发射装置和信号接收装置,GPS模块4包括有信号发射装置。所述容纳腔1上设置有北斗天线接口、GPS天线接口6和温度传感器接口7,北斗天线接口包括TX接口8和RX接口9。所述容纳腔1的顶端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与容纳腔内部连通的第一塑料线管10和第二塑料线管11。北斗天线接口对应第一塑料线管10布置,GPS天线接口6对应第二塑料线管11布置。所述容纳腔的侧壁包括外壳体101和内壳体102,在外壳体101和内壳体102之间形成嵌入槽口103,在密封盖2的底部设置有用于插入嵌入槽口的插板201。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计,所述容纳腔1设置在仿真人体模型12的胸腔部位,容纳腔的两侧设置有固定板13,固定板通过紧固螺栓与仿真人体模型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塑料线管10和第二塑料线管11穿过横梁14,所述横梁14连接在仿真人体模型的两肩部之间。
进一步的,所述嵌入槽口呈波浪形设计,当然所述插板也呈波浪形的匹配设计。
更进一步的,所述插板的两侧设置有塑料支撑层202,在塑料支撑层202的外侧设置有弹性橡胶层203。
本实用新型密封效果好,使用寿命长,可有效避免因漏水或渗水而导致定位失效的情况,另外采用北斗定位和GPS定位相结合,提升了定位的准确性,为海洋搜救提供精准的位置信息,而且有利于实现我国定位系统的自主国产化。
上述方式中未述及的有关技术内容采取或借鉴已有技术即可实现。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只是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路及特点,其目的是让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和方法并能够顺利实施,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内容做出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