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惰化煤样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74773发布日期:2018-12-14 22:30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一种惰化煤样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惰化煤样罐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惰化煤样罐。



背景技术:

自燃是有些煤的一种内存特性,自燃灾害的发生轻则影响安全生产、冻结煤炭,重则产生火源造成瓦斯煤尘爆炸等严重的次生灾害。进行煤的自燃特性测试可以了解煤炭的自燃性能,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依据。目前的煤样准备方法是在采样地点采集煤样后装入煤样罐或塑料袋中密封,然后送到实验室进行实验。这种方法虽然也进行了密封,但实际上煤样一旦从煤体采集出来装罐前就和空气有了接触,密封在罐中的除了煤样还有氧气,即煤样在运输过程中实验前一直在进行着氧化作用。所以这样煤样的测试结果并是不原煤样的自燃性能,而是氧化后的煤样性能。除自燃测试煤样外,也还有一些其它需要惰化保存的实验样品。

目前世面上没有专门防氧化煤样罐,当进行自燃相关实验测试时,从煤矿现场工作面取下新鲜煤样,然后装入密封袋或瓦斯煤样罐中运送到实验室进行测试,不对运送的煤样进行防氧化处理。而实际上是当煤样取下后就会接触氧气,虽然取样时会快速装袋或罐,但由于煤的多孔结构,还是会吸附大量氧气,导致在运输过程中煤样发生氧化,影响测试结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惰化煤样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惰化煤样罐,包括罐体,所述罐体外部的下端通过下夹持固定连接有罐盖,所述罐体内的下部设置有活动隔网,所述罐体内的上部设置有固定隔网,所述罐体外部的上端通过上夹持固定连接有排气管,所述排气管的上端设置有排空气口,所述排空气口上设置有排气阀门,所述罐体内设置有沿竖直方向设置的充惰气管,所述充惰气管的上端设置有沿水平方向设置的充惰气口,所述充惰气口延伸到所述排气管之外且连接有胶管,所述胶管的另一端连接有气囊。

较佳地,所述充惰气管的下端穿过所述活动隔网。

较佳地,所述充惰气管的上端穿过所述固定隔网并延伸到所述排气管内设置。

较佳地,所述充惰气口上还设置有充气阀门。

较佳地,所述胶管上还设置有夹子。

较佳地,所述罐体上部的内壁呈上收口、下扩口的锥状。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惰化煤样罐,为解决测试前的煤样氧化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了防氧化的一种惰化煤样罐,它是在传统煤样罐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套气体转换装置,它由可换气煤样罐和存储惰气的气囊组成。可换气煤样罐由罐体、充气阀门、充气管、固定隔网、活动隔网、排气嘴、排气阀门、排气口、罐盖和上下夹持装置组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惰化煤样罐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罐体;2-下夹持;3-罐盖;4-活动隔网;5-充惰气管;6-固定隔网;7-上夹持;8-排气管;9-排空气口;10-排气阀门;11-充惰气口;12-充气阀门;13-胶管;14-夹子;15-气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惰化煤样罐,包括罐体1,所述罐体1外部的下端通过下夹持2固定连接有罐盖3,所述罐体1内的下部设置有活动隔网4,所述罐体1内的上部设置有固定隔网6,所述罐体1外部的上端通过上夹持7固定连接有排气管8,所述排气管8的上端设置有排空气口9,所述排空气口9上设置有排气阀门10,所述罐体1内设置有沿竖直方向设置的充惰气管5,所述充惰气管5的上端设置有沿水平方向设置的充惰气口11,所述充惰气口11延伸到所述排气管8之外且连接有胶管13,所述胶管13的另一端连接有气囊15。

所述充惰气管5的下端穿过所述活动隔网4。

所述充惰气管5的上端穿过所述固定隔网6并延伸到所述排气管8内设置。

所述充惰气口11上还设置有充气阀门12。

所述胶管13上还设置有夹子14。

所述罐体1上部的内壁呈上收口、下扩口的锥状。

工作原理:

首先,准备取样前先将气囊15内充满惰性气体,并用夹子14夹住胶管13,防止漏气;

然后,到取样现场,准备取样前,把罐体1倒过来,拧开罐盖3,取下活动隔网4,准备装煤样;

接着,取煤样,之后将取下的煤样装入罐体1内,装回活动隔网4,拧紧罐盖3,期间操作要迅速,使煤样暴露时间尽可能的短;

接着,把罐体1放正,连接气囊15的胶管13和煤样罐的充惰气口11,依次打开排气阀门10、充气阀门12,取下胶管13上的夹子14,使气囊15内的惰气进入罐底后向上运动,将罐内的空气通过排空气口9排出煤样罐;

最后,等气囊内惰气排完后关闭排气阀门10和充气阀门12,取下连接的胶管13,将煤样罐运送到实验室实验,待实验后再打开罐盖3,取出煤样进行实验。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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