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泥沙路况模拟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93766发布日期:2019-07-17 05:43阅读:248来源:国知局
一种泥沙路况模拟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拟测试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泥沙路况模拟装置。



背景技术:

汽车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交通工具,它为我们的交通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也提高了国家的工业基础和经济实力。每一辆汽车在交付给消费者之前,都要经过一系列的路况模拟测试,以评定汽车在不同路况中的性能表现,并能及时发现处理在严苛路况中汽车可能出现的问题。其中,现有的对于泥沙路况的模拟测试方案是在室外寻找泥沙场地进行测试,测试场景有所局限,或者人工挖凿沙坑,但这对于场地的破坏性很大,需要人工修复后才能再次进行测试,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泥沙路况模拟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室外的测试场景有所局限,人工挖坑的方式费时费力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泥沙路况模拟装置,包括安装架和盛沙箱,所述安装架为顶面开口的箱体结构,所述盛沙箱设于安装架内,所述盛沙箱内设有用于盛放泥沙的弧形台,所述盛沙箱的底部沿中轴线对称设有两个缓冲组件,所述缓冲组件安装固定于连接块上,所述安装架内的底部安装有两个气缸,所述气缸的输出端垂直设有伸缩轴,所述伸缩轴的顶端连接所述连接块的底部,所述盛沙箱上端的四个侧边均设有固定组件,所述安装架上端的四个侧边均设有与固定组件对应的凹槽,当所述盛沙箱与安装架衔接固定时,所述固定组件插嵌于所述凹槽内。

优选的,所述安装架的两侧均通过组合连接件连接有坡道。

优选的,所述组合连接件包括凹形件和连接件,所述凹形件和连接件相互配合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测试场景不受局限,可在室内随时进行,只要在盛沙箱的弧形台内放入足量的泥沙即可有效模拟泥沙路况,并且盛沙箱可与安装架分离,清洗方便,可重复进行测试。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泥沙路况模拟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安装架和盛沙箱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的盛沙箱的立体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泥沙路况模拟装置的立体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具体说明如下:安装架1、盛沙箱2、缓冲组件3、连接块4、气缸5、伸缩轴6、固定组件7、坡道8、凹形件9、连接件10、弧形台21。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的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4。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泥沙路况模拟装置,包括安装架1和盛沙箱2,安装架1为顶面开口的箱体结构,盛沙箱2设于安装架1内,盛沙箱2内设有用于盛放泥沙的弧形台21,在弧形台21内放入足量的泥沙即可有效模拟泥沙路况,盛沙箱2的底部沿中轴线对称设有两个缓冲组件3,缓冲组件3能有效抵消测试时的压力,保持装置稳定,缓冲组件3安装固定于连接块4上,安装架1内的底部安装有两个气缸5,气缸5的输出端垂直设有伸缩轴6,伸缩轴6的顶端连接连接块4的底部,测试完成后,气缸5推动伸缩轴6上移,从而推动盛沙箱2上升,当上升一定高度时,可控制其中一个气缸5停止上推,另一个继续上推,使得盛沙箱2发生侧移,方便清扫泥沙,盛沙箱2上端的四个侧边均设有固定组件7,安装架1上端的四个侧边均设有与固定组件7对应的凹槽,当盛沙箱2与安装架1衔接固定时,固定组件7插嵌于凹槽内,使得盛沙箱2与安装架1之间保持稳定衔接,并且固定组件7还可以防止泥沙进入缝隙。

安装架1的两侧均通过连接组连接有坡道8,连接组包括凹形件9和连接件10,凹形件9和连接件10相互配合连接。

综上,本实用新型测试场景不受局限,可在室内随时进行,只要在盛沙箱的弧形台内放入足量的泥沙即可有效模拟泥沙路况,并且盛沙箱可与安装架分离,清洗方便,可重复进行测试。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有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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