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红外测油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03363发布日期:2019-04-05 19:10阅读:303来源:国知局
一种红外测油仪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检测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红外测油仪。



背景技术:

油类物质(石油类物质和动植物油)是水和土壤中的重要污染源之一,不仅给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还使得水质恶化,严重破坏水体的生态平衡,因此,检测水中油含量是控制油污染,掌握水质变化,保护水资源的必不可缺的手段。红外测油仪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测量,经对样品进行光谱扫描,可显示并打印样品光谱及吸收峰的波数位置,能迅速、准确地测出水体中油份浓度的全部含量。红外测油仪不仅适用于水体中油份的测量,同时还可应用于烟气(饮食行业油烟等)含油量的监测。现有的红外测油仪外壳轮廓固定,体积不可变,当应用环境改变而需要增减内部电气零部件时不得不将外壳重新设计制造,增加了生产成本,造成仪器应用受限。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红外测油仪,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提供一种红外测油仪,其中,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包括前端、后端和在所述前端和所述后端之间延伸的主体,所述前端设有孔,所述后端具有带窗口的入舱口,所述入舱口可被打开以允许用户访问内部组件,所述主体包括至少一个可扩展的折叠部分,所述折叠部分由至少两个基本平行的折叠块形成并围绕所述主体的周边延伸。

上述红外测油仪,其中,所述折叠部分的截面是类V形或U形。

上述红外测油仪,其中,所述折叠部分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折叠块、第二折叠块和第三折叠块,所述第一折叠块、所述第二折叠块、所述第三折叠块均具有非线性轮廓。

上述红外测油仪,其中,所述前端设有螺纹插座。

上述红外测油仪,其中,所述前端和所述后端均为矩形体。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可根据不同应用环境调适外壳体积,扩大应用范围,还具有增加外壳强度的效果,提升应用灵活性和便携性。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红外测油仪的前视立体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红外测油仪的侧视图;

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红外测油仪的后视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参考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红外测油仪包括外壳,外壳包括前端1、后端2和在前端1和后端2之间延伸的主体3,前端1设有孔4,后端2具有带窗口5的入舱口6,入舱口6可被打开以允许用户访问内部组件,主体3包括至少一个可扩展的折叠部分7,折叠部分7由至少两个基本平行的折叠块形成并围绕主体3的周边延伸。本技术方案中,折叠部分7的截面是类V形或U形。具体地,折叠部分7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折叠块71、第二折叠块72和第三折叠块73,第一折叠块71、第二折叠块72、第三折叠块73中的一个或两个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基本上平行的折叠块,使得它们分别具有非线性轮廓。

前端1和后端2均为矩形体。外壳包括用于暴露传感器头的孔4,孔4可以与窗口5对齐,在传感器头采用探针形式的替代实施例中,不需要孔径,因为探针可以连接。用于通信目的,通过有线或无线连接到测油仪,窗口5还可以用于暴露显示屏和/或其他用户界面。在所示的实施例中,外壳可以通过其前端1通过任何合适的装置安装到结构上(参见例如螺纹插座8,其允许外壳安装到兼容配备的结构),外壳可以是便携式的,在这种情况下,传感器头可以采用可插入水样中的探针的形式。

通常,主体3或至少折叠部分7由金属形成,通常是金属片,优选不锈钢,其被预折叠以在结合到外壳中之前限定折叠部分7。整个主体3可以由单个折叠金属板形成。或者,折叠部分7可以由单个金属板形成,然后焊接或以其他方式固定在其他部分之间以形成主体3。主体3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连接到前端1和后端2,例如采用焊接方式。

从上述实施例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的优势在于:

可根据不同应用环境调适外壳体积,扩大应用范围,还具有增加外壳强度的效果,提升应用灵活性和便携性。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只是作为范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出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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