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激光刻字的尼龙管总成密封检测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52135发布日期:2019-04-20 02:47阅读:505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激光刻字的尼龙管总成密封检测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尼龙管密封检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激光刻字的尼龙管总成密封检测机。



背景技术:

目前尼龙管总成密封检测技术有水检测、空气检测、氢气检测、氦气检测等手段,工业中尼龙管总成密封检测既经济又能保证大批量生产的密封检测手段是空气检测,空气检测又分为直压检测和差压检测,直压检测的检测精度低不适合汽车尼龙管总成的密封检测,差压检测的精度适合尼龙管总成密封检测,目前汽车行业中对尼龙管总成密封检测大多采用差压检测法,检测后在总成上人为做好标记(通常在总成上用记号笔点带颜色的点)以便发生质量问题时对总追溯,,但人为标记的方式工作效率偏低,而且这种方式由于人为因素参与不能严格的保证产品100%是合格品,容易造成误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激光刻字的尼龙管总成密封检测机,解决现有技术中尼龙管密封检测结果人为标记工作效率低,且容易出现误标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激光刻字的尼龙管总成密封检测机,包括检测机主体,所述检测机主体上设置有密封检测系统、激光刻字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所述密封检测系统包括用于检测尼龙管气密性的差压密封检漏仪和用于对待检测尼龙管进行固定的夹持机构,所述差压密封检漏仪和所述激光刻字系统均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电性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激光刻字系统包括用于向尼龙管表面进行刻字的激光头,所述激光头安装在能够沿所述检测机主体的宽度方向往复运动的横向移动模组上。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机构包括卡具和安装于所述检测机主体上的驱动气缸,所述驱动气缸的伸缩端与所述卡具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激光刻字系统包括用于向尼龙管表面进行刻字的激光头,所述激光头安装在能够沿所述检测机主体的宽度方向往复运动的横向移动模组上。

进一步的,所述横向移动模组具体设置为单轴机械手。

进一步的,所述横向移动模组上在所述激光头的两侧设置有风琴式防尘罩。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夹持机构能够保证尼龙管总成快速连接到差压密封检漏仪上,保证检测效率最大化,差压密封检漏仪将检测结果传递至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将结果信息转换成刻字内容并传递至激光头,横向移动模组带动激光头移动,完成在尼龙管总成表面的刻字标示,提高了标记效率,并且方便了后序发生质量问题时对产品的正常追溯。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夹持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激光刻字系统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检测机主体;2、差压密封检漏仪;3、夹持机构;3-1、卡具;3-2、驱动气缸;4、激光头;5、横向移动模组;6、风琴式防尘罩。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所示,一种带激光刻字的尼龙管总成密封检测机,包括检测机主体1,所述检测机主体1上安装有密封检测系统、激光刻字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

所述密封检测系统包括差压密封检漏仪2和夹持机构3,所述差压密封检漏仪2通过测试待测尼龙管总成和标准零件之间的压差变化来完成对尼龙管总成的气密性检测。所述夹持架构3可将对待检测尼龙管牢固夹持与检测机主体上,以方便差压密封检漏仪2对尼龙管进行密封检测。具体的,所述夹持机构3包括卡具3-1和安装于所述检测机主体1上的驱动气缸3-2,所述驱动气缸3-2的伸缩端与所述卡具3-1固定连接。在工作时,可将尼龙管放置于所述卡具3-1内,然后驱动气缸3-2伸长,将卡具压紧实现对尼龙管的稳定夹持。

所述激光刻字系统包括用于向尼龙管表面进行刻字的激光头4,所述激光头4安装在能够沿所述检测机主体1的宽度方向往复运动的横向移动模组5上。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横向移动模组5具体设置为单轴机械手。而且所述检测机主体1在所述横向移动模组5的左右两侧设置有风琴式防尘罩6,以防止外界的灰尘进入模组内,影响模组的正常工作性能。所述差压密封检漏仪2和所述激光刻字系统的激光头4均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动作过程如下:

首先,将待检测的尼龙管总成通过夹持机构连接到差压密封检漏仪上,差压密封检漏仪对尼龙管总成进行密封性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传递至数据处理系统,当检测结果合格时,数据处理系统将结果信息转换成刻字内容并传递至激光头,横向移动模组带动激光头移动,将检测信息及结果在尼龙管总成表面进行刻字标示。

这里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涉及的差压密封检漏仪、数据处理系统以及各相关电器元件的电路连接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掌握的成熟且常规的技术手段,本说明书中不再进行详细的论述。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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