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27105发布日期:2019-10-09 02:02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开关电源测试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开关电源测试机在测试多组开关电源时,需各组分开进行测试,然而市场上现对无线充电器、多组输出充电器和车载充电器等开关电源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因此急需一种可同时测试多组开关电源的测试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

为了实现所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包括机柜,所述机柜包括工作台、测试治具、显示器面板、多组电子负载、多组电源、托盘、可调立柱和支撑板,所述测试治具设置在所述工作台上,所述托盘承载所述多组电子负载及所述多组电源;所述支撑板固设于所述可调立柱上,用于支撑所述托盘。

进一步的,所述托盘包括电子负载托盘和电源托盘,所述电子负载托盘承载所述多组电子负载,所述电源托盘承载所述多组电源。

进一步的,所述机柜还包括工控电脑主机、电源接口、快充盒、功率计、控制盒和散热风扇。

进一步的,所述多组电子负载为3组。

进一步的,所述多组电源为3组。

进一步的,所述机柜包括4根所述可调立柱。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板为L形支撑板。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该测试机可同时测试多组开关电源,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测试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另一视角的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还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无线连接,也可以是有线连接。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请参见图1至图4所示,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包括机柜,机柜包括工作台1、测试治具2、显示器面板3、多组电子负载4、多组电源5、托盘6、可调立柱7和支撑板8。

测试治具2设置在工作台1上,将被测产品如无线充、多组输出充电器等开关电源产品放在测试治具2上,可以进行各项功能测试。

托盘6用于承载多组电子负载4及多组电源5。托盘6内设有两条加强筋,加强筋用于加强托盘6承载多组电子负载4或多组电源5的能力。其中,托盘6包括电子负载托盘61和电源托盘62,电子负载托盘61用于承载多组电子负载4,电源托盘62则用于承载所述多组电源5。另外,多组电子负载4及多组电源5中的多组的组数大于1。在本实施例中,多组电子负载4为3组,多组电源5为3组,电源5具体为直流电源。

机柜包括4根高度可调的可调立柱7;支撑板8通过螺丝等固定件固设在可调立柱7上,用于支撑托盘6,而支撑板8具体为L形的支撑板。

机柜还包括工控电脑主机9、电源接口10、快充盒11、功率计12、控制盒13和散热风扇14。其中,控电脑主机9、电源接口10、快充盒11、功率计12及控制盒13设置在机柜壳的内部。电源接口10设置在机柜背面;散热风扇14设置在机柜背面,用于排风散热。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组开关电源测试机可同时测试多组开关电源产品,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测试效率。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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