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51815发布日期:2020-02-07 23:14阅读:92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源电路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



背景技术:

由于电网的不稳定性,导致许多用电设备很容易受到损坏,所以得到有效的输入电源电压过压或欠压的指示,进而后续保护用电设备就显得尤为重要。通常情况下,为满足输入电压过压或欠压的指示,会选取比较器、辅助源、供电源、基准源、电阻和电容搭配使用,比较器需考虑供电电压大小以设置供电电压,且还需设置电压基准用于比较,致使成本高,元件多,电路结构较为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其能够同时满足输入电压防反接功能,对输入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时通过高低电平进行指示。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其包括直流输入电源、电压基准源u1和光耦v1,直流输入电源的正极通过串联的二极管d1、第一电阻r1与电压基准源u1的参考端连接,二极管d1的负极与第一电阻r1一端相连,二极管d1的负极还通过第二电阻r2与光耦v1的正输入端连接,电压基准源u1的参考端与直流输入电源的负极之间接有并联的第三电阻r3、第一电容c1,电压基准源u1的阳极与直流输入电源的负极连接,电压基准源u1的阴极与光耦v1的负输入端连接,光耦v1的正输出端通过第四电阻r4与辅助源vcc连接,光耦v1的负输出端接地,光耦v1的正输出端电压即为过压及欠压保护的指示电压。

所述的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其利用电压基准源u1内部本身集成的比较器及其参考端电压基准特性,通过第一电阻r1和第三电阻r3对输入电源电压vin的分压控制光耦v1的正输入端、负输入端之间的导通和关闭,进而实现光耦v1的正输出端高低电平的指示功能。

由于采用如上所述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越性:

该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不需要再单独设置基准源和供电源,即可满足输入电源过压及欠压时的指示功能,减少了元器件使用种类,降低了器件损坏的几率,提高了电路的可靠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的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该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其包括直流输入电源、电压基准源u1和光耦v1,直流输入电源的正极(vin+)通过串联的二极管d1、第一电阻r1与电压基准源u1的参考端连接,二极管d1的负极与第一电阻r1一端相连,二极管d1的负极还通过第二电阻r2与光耦v1的正输入端连接,电压基准源u1的参考端与直流输入电源的负极(vin-)之间接有并联的第三电阻r3、第一电容c1,电压基准源u1的阳极与直流输入电源的负极(vin-)连接,电压基准源u1的阴极与光耦v1的负输入端连接,光耦v1的正输出端通过第四电阻r4与辅助源vcc连接,光耦v1的负输出端接地,光耦v1的正输出端电压即为过压及欠压保护的指示电压。

上述的辅助源vcc+3.3v根据指示高低电平的具体值灵活选用,满足光耦v1的耐压值。

上述的二极管d1的单向流通性能够实现防反接功能。

上述的第一电阻r1和第三电阻r3为分压电阻,二者的搭配根据具体过压或欠压点的要求灵活选用。

上述的第二电阻r2和第四电阻r4为限流电阻,根据输入电源电压和辅助源电源大小确定,在满足不大于电阻使用功率的情况下,建议流过限流电阻的电流为5ma~10ma,优选5ma。

上述的第一电容c1为滤波电容,电容值建议为0.1μf~0.33μf,优选0.1μf。

在本实用新型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中,电压基准源u1的型号为tl431;光耦v1的型号为tlp521或tlp627。

本实用新型电源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指示电路的工作原理为:基于电压基准源u1内部本身集成的比较器及其参考端(引脚2)2.5v电压基准特性,根据过压或欠压点的要求,通过第一电阻r1和第三电阻r3对输入电源的分压,设置a点电压为2.5v;当a点电压小于2.5v时,电压基准源u1的阴极(引脚1)与阳极(引脚3)之间不导通,相当于断路状态;当a点电压大于2.5v时,电压基准源u1的阴极(引脚1)与阳极(引脚3)之间导通,实现光耦v1前端的导通,指示信号sig-1出现了高低电平的变化,所以能够根据实际过压或欠压点值的要求,选取第一电阻r1和第三电阻r3的具体值,从而达到过压或欠压保护指示的目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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