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铅酸蓄电池失效分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64951发布日期:2020-02-18 13:52阅读:418来源:国知局
一种铅酸蓄电池失效分析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蓄电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铅酸蓄电池失效分析装置。



背景技术:

蓄电池为在电池放电后,能够用充电的方式把电能储存为化学能,需要放电时再次把化学能转换为电能的电池,在诸如汽车、大功率不间断电源等众多领域都得到广泛应用,在实际应用中,当蓄电池失效时,汽车会因为供电不足而无法启动,大功率在交流电源断电时起不到使负载维持正常工作的作用,因此需要提前对蓄电池是否失效进行判断,以便在蓄电池失效时及时更换蓄电池。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铅酸蓄电池失效分析装置,具有可判断蓄电池是否失效,降低了检测蓄电池失效的难度,简单方便易行特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铅酸蓄电池失效分析装置,包括蓄电池,所述蓄电池与检测电路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检测电路模块与电压测量模块电性连接,所述电压测量模块与控制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控制模块通过通讯接口与监控模块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控制模块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与存储模块和内嵌软件进行双向数据传输,且可以输出数据信号给显示模块,可接收与处理来自电压测量模块的监测数据。

优选的,所述处理器与计数模块电性连接,所述处理器与控制按钮电性连接,所述处理器与通讯接口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处理器与失效确定模块电性连接,所述失效确定模块与报警装置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检测电路能够对蓄电池进行检测,通过电压测量模块能够对蓄电池的电压进行测量,进而反馈到处理器,通过计数模块对测量的电压次数进行计数,同时通过处理器和内嵌软件能够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进而显示在显示模块上,设置的监控模块可以对装置进行整体的控制,控制按钮可以将装置关闭。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系统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控制模块的系统流程框图;

图中:1、蓄电池;2、检测电路模块;3、电压测量模块;4、控制模块;41、处理器;42、内嵌软件;43、存储模块;44、失效确定模块;45、计数模块;46、控制按钮;47、显示模块;48、报警装置;49、通讯接口;5、监控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铅酸蓄电池失效分析装置,包括蓄电池1,所述蓄电池1与检测电路模块2电性连接,检测电路能够对蓄电池1进行检测,通过电压测量模块3能够对蓄电池1的电压进行测量,进而反馈到处理器41,所述检测电路模块2与电压测量模块3电性连接,所述电压测量模块3与控制模块4电性连接,所述控制模块4通过通讯接口49与监控模块5电性连接,可以对装置进行整体的控制,控制按钮46可以将装置关闭。

具体的,所述控制模块4包括处理器41,所述处理器41与存储模块43和内嵌软件42进行双向数据传输,且可以输出数据信号给显示模块47,可接收与处理来自电压测量模块3的监测数据。

具体的,所述处理器41与计数模块45电性连接,通过计数模块45对测量的电压次数进行计数,同时通过处理器41和内嵌软件42能够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进而显示在显示模块47上,所述处理器41与控制按钮46电性连接,所述处理器41与通讯接口49电性连接。

具体的,所述处理器41与失效确定模块44电性连接,所述失效确定模块44与报警装置48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通过检测模块对蓄电池1进行检测,通过电压测量模块3对电压测量,将测量过的数据传输到处理器41,计数模块45对电压测量次数进行计数,通过内嵌软件42和处理器41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进而在显示模块47显示,在失效确定模块44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对比分析,可以确定是否失效,失效则通过报警装置48报警。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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