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水平调节的水质安全监测仪,其包括监测仪本体(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水平泡(2)和脚轮(3),所述水平泡(2)安装于监测仪本体(1)顶部,所述脚轮(3)安装于监测仪本体(1)底部,所述脚轮(3)上下高度可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水平调节的水质安全监测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安装座(4),所述水平泡(2)安装于安装座(4)上,所述监测仪本体(1)顶部设有安装孔(11),所述安装座(4)固定于监测仪本体(1)顶部并使水平泡(2)伸出安装孔(11)外。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水平调节的水质安全监测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4)上位于水平泡(2)外部分以及监测仪本体(1)顶部相对应位置均设有第一螺纹孔(41),一第一螺栓螺接第一螺纹孔(41)以使安装座(4)与监测仪本体(1)固定。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水平调节的水质安全监测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轮(3)为福马轮,所述脚轮(3)为四个分别位于监测仪本体(1)底部四个边角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水平调节的水质安全监测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座(5),所述监测仪本体(1)底部与支座(5)之间可拆卸固定,所述脚轮(3)设置于支座(5)下端面。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水平调节的水质安全监测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5)下端面以及监测仪本体(1)底部相对应位置均设有第二螺纹孔(51),一第二螺栓(52)螺接第二螺纹孔(51)以使支座(5)与监测仪本体(1)固定。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水平调节的水质安全监测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螺母(6),所述螺母(6)位于支座(5)下端面,所述第二螺栓(52)可螺接所述螺母(6)。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水平调节的水质安全监测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福马轮可拆卸安装在支座(5)下端面。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水平调节的水质安全监测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测仪本体(1)两侧还设有拉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