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水的ph测定方法,其是用于在规定范围内测定检验水的ph的方法,包括:
工序1,对所述检验水添加试剂组合物,所述试剂组合物含有:因所述规定范围内的ph的变动而一步酸解离,从而紫外可见区的吸光度可变动的第1显色试剂;因所述规定范围内的ph的变动而一步酸解离,从而紫外可见区的吸光度可变动,且酸离解常数(pka)比第1显色试剂大的第2显色试剂;和因所述规定范围内的ph的变动而一步酸解离,从而紫外可见区的吸光度可变动,且酸离解常数(pka)在第1显色试剂和第2显色试剂之间的至少一种第3显色试剂;并且,第1显色试剂、第2显色试剂和第3显色试剂在所述规定范围内的紫外可见区的吸光度均超过0;
工序2,对于添加了所述试剂组合物的所述检验水,测定紫外可见区的任意波长的吸光度;和
工序3,基于在工序2中测定的吸光度来判定所述检验水的ph。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水的ph测定方法,其中,在工序2中测定互不相同的多种波长下的各自的所述吸光度,在工序3中依据以多种所述波长的各自的所述吸光度和所述检验水的ph作为变量预先求得的相关分析结果来判定所述检验水的ph。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水的ph测定方法,其中,在工序2中测定互不相同的至少三种的多个波长下的各自的所述吸光度,依据以吸光度比和所述检验水的ph作为变量预先求得的相关分析结果在工序3中判定所述检验水的ph,所述吸光度比是以多个所述波长中吸光度最难因所述检验水的ph变动而变化的波长的所述吸光度作为分母、并且以其它的所述波长各自的所述吸光度分别作为分子的吸光度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检验水的ph测定方法,其中,依据以所述吸光度比中的每一个和所述检验水的ph作为变量预先求得的相关分析结果,在工序3中对每个所述吸光度比分别暂时判定所述检验水的ph,在基于所述吸光度比中的一个暂时判定的所述检验水的ph与基于所述吸光度比中的另一个暂时判定的所述检验水的ph之差超过规定值的情况下中止工序3。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检验水的ph测定方法,其还包括工序4,通过至少重复1次工序1~工序3,设定以在各工序3中判定的所述检验水的ph(y)及其判定时所述试剂组合物对所述检验水的累积添加量(x)作为变量的函数(y=fx),将在该函数(y=fx)中添加量(x)为0时的ph(y)作为所述检验水的ph进行最终判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检验水的ph测定方法,其中,基于所述函数(y=fx)同时判定所述检验水的缓冲能力。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检验水的ph测定方法,其中,在对所述检验水判定的缓冲能力比规定值高时,在工序1中使用含有氨基酸的试剂组合物作为添加到所述检验水中的试剂组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2~7中任一项所述的检验水的ph的测定方法,其中,
ph的所述规定范围为4~9,
在工序1中,使用含有选自酸解离常数(pka)为4.1~6.0范围的显色试剂的第1显色试剂、选自酸解离常数(pka)为6.5~8.5范围的显色试剂的第2显色试剂、选自酸解离常数(pka)为5.5~7.5范围的显色试剂的一种第3显色试剂的所述试剂组合物,
且在工序2中,测定选自410~430nm范围的波长、选自515~535nm范围的波长和选自580~600nm范围的波长这三种波长的吸光度。
9.根据权利要求2~7中任一项所述的检验水的ph的测定方法,其中,
ph的所述规定范围为4~12,
在工序1中,使用含有选自酸解离常数(pka)为4.1~6.0范围的显色试剂的第1显色试剂、选自酸解离常数(pka)为8.5~11.5范围的显色试剂的第2显色试剂、有第1种显色试剂与第2种显色试剂共两种的第3显色试剂的所述试剂组合物,第1种显色试剂选自酸解离常数(pka)为5.5~7.5范围的显色试剂,第2种显色试剂选自酸解离常数(pka)为7.0~9.5范围的显色试剂且酸解离常数(pka)比第1种显色试剂大,
且在工序2中,测定选自410~430nm范围的波长、选自450~470nm范围的波长、选自515~535nm范围的波长和选自580~600nm范围的波长这四种波长的吸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