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施工管理用便于携带的建筑测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719062发布日期:2021-04-16 14:47阅读:1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施工管理用便于携带的建筑测量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建筑施工管理用便于携带的建筑测量装置。


背景技术:

2.工程建设、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
3.在工程建设和建筑施工中,经常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斜面的坡度及水平面的水平程度进行测量,目前一般通过尺量或者一些精密的测量仪器来测量,通过尺量的方法测量坡度误差较大,不能得出准确的坡度,而精密仪器设备昂贵,施工条件有限,而且体积大,不便于携带,而且传统的测量仪功能单一。因此,我们设计一种建筑施工管理用便于携带的建筑测量装置显得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建筑施工管理用便于携带的建筑测量装置。
5.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建筑施工管理用便于携带的建筑测量装置,包括收板夹层、插销孔、测量尺、滑动齿、固定齿、支撑板、伸缩螺杆、第一卡钳、第二卡钳以及测量刻度,所述收板夹层的表面设置有插销孔,所述测量尺设置于收板夹层的上下两侧,所述滑动齿、固定齿依次设置于测量尺的内侧,所述支撑板安插于收板夹层的两侧,所述伸缩螺杆设置于支撑板上,所述第一卡钳设置于支撑板的左侧,所述第二卡钳设置于支撑板的右侧,所述测量刻度设置于测量尺上。
6.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测量尺设置的数量为二个,且所述测量尺的连接侧均设置有折叠合页。
7.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滑动齿、固定齿设置的数量一一对应。
8.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伸缩螺杆设置的数量为二个。
9.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第一卡钳设置为弹性卡钳。
10.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第二卡钳的右端设置有锁紧螺钉相适配的螺纹孔。
11.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测量刻度依次设置于测量尺的表面一侧。
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该种建筑施工管理用便于携带的建筑测量装置本结构合理简单,操作使用方便,可进行双向测量,省时省力,测量效率高,减小测量误差,可折叠便于携带,提高了使用性能。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实用新型折叠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15.图3为本实用新型测量尺的结构示意图。
16.图中:1收板夹层、2插销孔、3测量尺、4滑动齿、5固定齿、6支撑板、7伸缩螺杆、8第一卡钳、9第二卡钳、10测量刻度。
具体实施方式
1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8.请参阅图1-3,一种建筑施工管理用便于携带的建筑测量装置,包括收板夹层1、插销孔2、测量尺3、滑动齿4、固定齿5、支撑板6、伸缩螺杆7、第一卡钳8、第二卡钳9以及测量刻度10,收板夹层1的表面设置有插销孔2,测量尺3设置于收板夹层1的上下两侧,滑动齿4、固定齿5依次设置于测量尺3的内侧,支撑板6安插于收板夹层1的两侧,伸缩螺杆7设置于支撑板6上,第一卡钳8设置于支撑板6的左侧,第二卡钳9设置于支撑板6的右侧,测量刻度10设置于测量尺3上。
19.本实用新型中,其中测量尺3设置的数量为二个,且测量尺3的连接侧均设置有折叠合页,便于折叠使用;滑动齿4、固定齿5设置的数量一一对应,便于配合测量尺3进行折叠收放;伸缩螺杆7设置的数量为二个,辅助支撑板6进行收板夹层1的收折;第一卡钳8设置为弹性卡钳,第二卡钳9的右端设置有锁紧螺钉相适配的螺纹孔,便于固定支撑板6;测量刻度10依次设置于测量尺3的表面一侧,可利用测量刻度10进行工程的精确测量。
20.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时,利用伸缩螺杆7打开支撑板6,并同时利用插销固定收板夹层1的插销孔2,从而利用滑动齿4展开测量尺3,进而通过固定齿5固定测量尺3,根据实际工程测量需求利用测量尺3的测量刻度10进行精确测量,完成作业。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简单,操作使用方便,可进行双向测量,省时省力,测量效率高,减小测量误差,可折叠便于携带,提高了使用性能。
21.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22.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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