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512986发布日期:2021-04-02 09:31阅读:62来源:国知局
一种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豆干取样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了一种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



背景技术:

豆干是豆腐干的简称,汉族传统豆制品之一,咸香爽口,硬中带韧,久放不坏,是中国各大菜系中都有的一道美食,豆腐干营养丰富,含有大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还含有钙、磷、铁等多种人体所需的矿物质,豆干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对豆干的水分或蛋白质等含量进行检测操作,在进行检测前需要用到夹子等工具对其进行取样操作,在取出待检测豆干样本后,为了便于对豆干的各种含量进行分批检测,需要将其进行切割分离操作,但是,在利用夹子将其待检测豆干取出后,还需要再次利用外界刀具进行切割操作,从而导致需要工作人员利用多种工具进行分次操作,不利于对豆干的高效切割分离操作,因此,有必要设计一款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从而来解决上述所提到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具备对豆干快速切割便于后续检测等优点,解决了传统豆干取样装置在将豆干取出后需要利用多种工具进行分次操作,而影响豆干检测效率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包括弹性钢夹,所述弹性钢夹包括有上夹板和下夹板,所述弹性钢夹上下两夹板的相对面且靠近左侧面的位置处均一体成型有固定板,所述弹性钢夹上夹板的底部且靠近固定板的位置处开设有第一凹陷槽,所述弹性钢夹上夹板的底部且靠近第一凹陷槽的位置处开设有第二凹陷槽,所述弹性钢夹上夹板的顶部且靠近第二凹陷槽的位置处贯穿开设有开口,该开口与第二凹陷槽之间相互连通,所述第二凹陷槽的内部活动连接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切刀,所述连接板的顶部沿垂直方向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杆且通过弹性钢夹所开设的开口突出至弹性钢夹的上方。

本实用新型的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其中切刀的底部表面与弹性钢夹上夹板的底部表面处于同一平面,所述切刀的俯视形状为十字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其中第一连接杆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按压板,所述按压板的底部与弹性钢夹的顶部之间固定连接有弹簧。

本实用新型的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其中弹性钢夹上夹板的顶部且靠近第一凹陷槽左侧的位置处贯穿开设有第二螺纹槽,所述弹性钢夹的内部且靠近第二螺纹槽的位置处贯穿活动插接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外表面且靠近底部的位置处开设有螺纹路,所述螺纹路与第二螺纹槽之间相互螺纹连接,所述固定杆的顶部突出至弹性钢夹的上方且固定连接有连接块,所述弹性钢夹下夹板的顶部且靠近第一凹陷槽左侧的位置处开设有第一螺纹槽,所述第一螺纹槽与第二螺纹槽处于同一垂线。

本实用新型的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其中弹性钢夹下夹板的底部且靠近左右两侧的位置处均沿水平纵向固定连接有橡胶垫。

本实用新型的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其中弹性钢夹上夹板的底部且分别靠近连接板端头外侧的位置处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杆,多个所述第二连接杆之间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刮板,多个所述限位刮板的相对面分别与切刀的外表面相接触,所述切刀与限位刮板的外表面均为光滑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弹性钢夹、夹板、第一凹陷槽、第二凹陷槽、连接板、切刀以及第一连接杆的结构设计,有效的使得该装置具有了便于切割豆干的效果,避免了在利用该装置将豆干取出后需要再利用外界刀具进行切割的情况出现,解决了传统取样装置在将豆干取出后需要对其进行分次操作,而影响对豆干检测效率的问题,通过按压板和弹簧的结构设计,可有效的对切刀的所处位置实现限制效果,避免了在通过该装置对豆干进行取样时始终需要对第一连接杆进行手动把持的情况出现。

2、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螺纹槽、螺纹路、固定杆和连接块的结构设计,可有效的对弹性钢夹的上下两夹板进行限制,避免了在按压按压板的过程中,由于弹簧的存在而导致弹性钢夹的上夹板变形的情况出现,通过第二连接杆和限位刮板的结构设计,可有效的对切刀起到刮动效果,避免了在通过切刀将豆干进行切割完成后,部分豆干碎渣沾附在切刀外表面的情况出现。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弹性钢夹上夹板的部分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弹性钢夹;2、固定板;3、橡胶垫;4、第一凹陷槽;5、第二凹陷槽;6、连接板;7、切刀;8、第一连接杆;9、按压板;10、弹簧;11、第一螺纹槽;12、螺纹路;13、固定杆;14、连接块;15、第二连接杆;16、限位刮板;17、第二螺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物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物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物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的豆干检测用快速取样装置,包括弹性钢夹1,弹性钢夹1包括有上夹板和下夹板,弹性钢夹1上下两夹板的相对面且靠近左侧面的位置处均一体成型有固定板2,弹性钢夹1上夹板的底部且靠近固定板2的位置处开设有第一凹陷槽4,弹性钢夹1上夹板的底部且靠近第一凹陷槽4的位置处开设有第二凹陷槽5,弹性钢夹1上夹板的顶部且靠近第二凹陷槽5的位置处贯穿开设有开口,该开口与第二凹陷槽5之间相互连通,第二凹陷槽5的内部活动连接有连接板6,连接板6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切刀7,连接板6的顶部沿垂直方向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杆8且通过弹性钢夹1所开设的开口突出至弹性钢夹1的上方。

切刀7的底部表面与弹性钢夹1上夹板的底部表面处于同一平面,切刀7的俯视形状为十字形结构,该结构设计可有效的对豆干进行切割分离操作,避免了在需要对豆干样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时需要进行多次切割的情况出现。

第一连接杆8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按压板9,按压板9的底部与弹性钢夹1的顶部之间固定连接有弹簧10,通过按压板9和弹簧10的结构设计,可有效的对切刀7起到限位效果,避免了切刀7的底部始终与弹性钢夹1下夹板的顶部表面相接触而不便进行豆干夹持取样的情况出现。

弹性钢夹1上夹板的顶部且靠近第一凹陷槽4左侧的位置处贯穿开设有第二螺纹槽17,弹性钢夹1的内部且靠近第二螺纹槽17的位置处贯穿活动插接有固定杆13,固定杆13的外表面且靠近底部的位置处开设有螺纹路12,螺纹路12与第二螺纹槽17之间相互螺纹连接,固定杆13的顶部突出至弹性钢夹1的上方且固定连接有连接块14,弹性钢夹1下夹板的顶部且靠近第一凹陷槽4左侧的位置处开设有第一螺纹槽11,第一螺纹槽11与第二螺纹槽17处于同一垂线,通过第一螺纹槽11、螺纹路12、固定杆13和连接块14的结构设计,可有效的对弹性钢夹1的上下两夹板实现限制效果,避免了在对豆干进行切割操作时弹性钢夹1的上下两夹板变形的情况出现。

弹性钢夹1下夹板的底部且靠近左右两侧的位置处均沿水平纵向固定连接有橡胶垫3,通过橡胶垫3的结构设计,可使得该装置放置时更加稳定,避免了将该装置放置至桌面且进行豆干切割操作时出现易滑动的现象。

弹性钢夹1上夹板的底部且分别靠近连接板6端头外侧的位置处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杆15,多个第二连接杆15之间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刮板16,多个限位刮板16的相对面分别与切刀7的外表面相接触,切刀7与限位刮板16的外表面均为光滑面,通过第二连接杆15和限位刮板16的结构设计,可有效的对切刀7起到刮动效果,避免了通过切刀7将豆干进行切割完成后,部分豆干碎渣沾附在切刀7外表面的情况出现。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若需要对豆干进行取样操作,则工作人员可直接抓住弹性钢夹1的上下两夹板进行施压,使得两个固定板2对豆干实现夹持效果且保持,随后将其豆干取出即可,若需要对取出的豆干样本进行切割分批检测,则工作人员可直接将弹性钢夹1放置至桌面,使得橡胶垫3与桌面之间相接触,且使其豆干样本位于靠近弹性钢夹1下夹板所一体成型固定板2的顶部,随后将抓住连接块14进行旋钮操作,使得螺纹路12通过第二螺纹槽17与弹性钢夹1之间分离,此时固定杆13向下方自由落体,直至螺纹路12与第一螺纹槽11之间相接触,随后再次将连接块14进行旋钮一至两圈,使得螺纹路12与弹性钢夹1下夹板所开设的第一螺纹槽11之间相互螺纹连接,随后工作人员将按压板9向下方按压,使得按压板9带动第一连接杆8、连接板6和切刀7通过第二凹陷槽5以及第一凹陷槽4向下方移动,直至切刀7将其豆干进行切割即可,此时,弹簧10处于收缩状态,随后工作人员缓慢放松按压板9,弹簧10回弹,使其切刀7的所处为至复位,从而便于工作人员再次使用该装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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