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用空气检测装置

文档序号:29754265发布日期:2022-04-22 08:03阅读:75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用空气检测装置

1.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车用空气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2.空气质量的好坏决定人们空气污染的程度,尤其汽车内经常通风不畅会导致内部空气质量很差,甲醛数值较高,对人体具有很大的伤害,因此司机们需要一款对车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的装置以掌握车内的空气质量。
3.现有的空气质量检测装置不具备将该装置与之车内进行有效固定的机构,而且不具备对检测空气处理的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方案提供一种方便安装固定的车用空气检测装置。
5.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本方案车用空气检测装置,包括吸盘式可拆卸底座、检测固定箱和转动式吸气组件,所述吸盘式可拆卸底座可拆卸设于检测固定箱的底部,所述转动式吸气组件设于检测固定箱的上部,所述检测固定箱中设有真空抽吸腔,所述真空抽吸腔中设有抽吸组件,所述真空抽吸腔与吸盘式可拆卸底座连通,所述吸盘式可拆卸底座包括吸盘座、通气管、安装板、固定管、套管和弹簧一,所述检测固定箱底部设有安装槽,所述固定管贯穿真空抽吸腔延伸至安装槽中,所述套管滑动套接设于固定管上,所述弹簧一设于套管上且设于安装槽顶壁上,所述安装板通过勾连组件设于安装槽中,所述通气管贯穿安装板与套管接触连通,所述吸盘座设于通气管的底端。
6.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所述勾连组件包括凸起块、手动杆、l型勾连件、弹簧二和按压板,所述凸起块设于安装板上侧,所述凸起块上设有勾连槽,所述手动杆滑动贯穿检测固定箱侧壁延伸至安装槽中并位于凸起块的上侧,所述l型勾连件设于手动杆的内端且卡合设于勾连槽中,所述按压板设于手动杆的外端,所述弹簧二设于按压板和检测固定箱之间,正常状态下l型勾连件底端卡入勾连槽中,以实现对安装板的固定,保证固定管与通气管的连通。
7.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所述抽吸组件包括抽吸塞、螺纹杆、连接筒、限位杆和电机一,所述抽吸塞滑动设于真空抽吸腔中,所述电机一设于真空抽吸腔中,所述螺纹杆设于电机一的输出端,所述连接筒设于抽吸塞上且通过内螺纹孔套接设于螺纹杆上,所述限位杆设于真空抽吸腔中,所述连接筒滑动套接设于限位杆上,利用电机一带动螺纹杆转动实现连接筒带动抽吸塞在真空抽吸腔中滑动的目的,将吸盘座中的空气抽出,实现吸盘座稳定固定在车内的技术效果。
8.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所述检测固定箱中设有检测腔,所述检测腔中设有pm2.5检测传感器、甲醛检测传感器和苯检测传感器,所述检测固定箱中设有控制板,所述控制板与pm2.5检测传感器、甲醛检测传感器和苯检测传感器电性连接。
9.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所述检测固定箱上设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与控制板电性连接。
10.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所述检测腔一侧通过单向阀连通设有处理腔,所述处理腔上设有排气孔,所述单向阀和排气孔之间填充有活性炭。
11.作为本方案的一种优选,所述转动式吸气组件包括罩壳、泵体、l型进气管、套接齿轮、主动齿轮和电机二,所述罩壳设于检测固定箱顶部,所述泵体设于罩壳中,所述l型进气管转动贯穿罩壳顶壁与泵体的进气口转动连接,所述泵体的出气管与检测腔连通,所述套接齿轮套接设于l型进气管上,所述电机二设于罩壳中,所述主动齿轮设于电机二的输出轴上且与套接齿轮啮合。
12.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取得的有益效果如下:通过转动式吸气组件转动可以360度吸收车内空气,避免单一检测点产生的精度问题;
13.利用显示屏可以显示pm2.5检测传感器、甲醛检测传感器和苯检测传感器检测到的污染数值;
14.利用勾连组件可以实现吸盘式可拆卸底座与检测固定箱之间的易拆卸安装连接,因为吸盘座长时间使用后会老化变形,因此这种涉及方便对其进行更换;
15.利用活性炭可以对抽吸检测的空气进行净化处理,提高车内空气质量。
附图说明
16.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17.图1为本方案车用空气检测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方案车用空气检测装置的剖视图;
19.图3为本方案车用空气检测装置图2中a部分放大图。
20.其中,1、吸盘式可拆卸底座,2、检测固定箱,3、转动式吸气组件,4、真空抽吸腔,5、吸盘座,6、通气管,7、安装板,8、固定管,9、套管,10、弹簧一,11、凸起块,12、手动杆,13、l型勾连件,14、弹簧二,15、按压板,16、抽吸塞,17、螺纹杆,18、连接筒,19、限位杆,20、电机一,21、pm2.5检测传感器,22、甲醛检测传感器,23、苯检测传感器,24、显示屏,25、排气孔,26、活性炭,27、罩壳,28、泵体,29、l型进气管,30、套接齿轮,31、主动齿轮,32、电机二。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3.如图1-图3所示,本方案车用空气检测装置,包括吸盘式可拆卸底座1、检测固定箱
2和转动式吸气组件3,吸盘式可拆卸底座1可拆卸设于检测固定箱2的底部,转动式吸气组件3设于检测固定箱2的上部,检测固定箱2中设有真空抽吸腔4,真空抽吸腔4中设有抽吸组件,真空抽吸腔4与吸盘式可拆卸底座1连通,吸盘式可拆卸底座1包括吸盘座5、通气管6、安装板7、固定管8、套管9和弹簧一10,检测固定箱2底部设有安装槽,固定管8贯穿真空抽吸腔4延伸至安装槽中,套管9滑动套接设于固定管8上,弹簧一10设于套管9上且设于安装槽顶壁上,安装板7通过勾连组件设于安装槽中,通气管6贯穿安装板7与套管9接触连通,吸盘座5设于通气管6的底端。
24.如图3所示,勾连组件包括凸起块11、手动杆12、l型勾连件13、弹簧二14和按压板15,凸起块11设于安装板7上侧,凸起块11上设有勾连槽,手动杆12滑动贯穿检测固定箱2侧壁延伸至安装槽中并位于凸起块11的上侧,l型勾连件13设于手动杆12的内端且卡合设于勾连槽中,按压板15设于手动杆12的外端,弹簧二14设于按压板15和检测固定箱2之间。
25.如图2所示,抽吸组件包括抽吸塞16、螺纹杆17、连接筒18、限位杆19和电机一20,抽吸塞16滑动设于真空抽吸腔4中,电机一20设于真空抽吸腔4中,螺纹杆17设于电机一20的输出端,连接筒18设于抽吸塞16上且通过内螺纹孔套接设于螺纹杆17上,限位杆19设于真空抽吸腔4中,连接筒18滑动套接设于限位杆19上。
26.如图1-图2所示,检测固定箱2中设有检测腔,检测腔中设有pm2.5检测传感器21、甲醛检测传感器22和苯检测传感器23,检测固定箱2中设有控制板,控制板与pm2.5检测传感器21、甲醛检测传感器22和苯检测传感器23电性连接,检测固定箱2上设有显示屏24,显示屏24与控制板电性连接。
27.如图2所示,检测腔一侧通过单向阀连通设有处理腔,处理腔上设有排气孔25,单向阀和排气孔25之间填充有活性炭26。
28.其中,转动式吸气组件3包括罩壳27、泵体28、l型进气管29、套接齿轮30、主动齿轮31和电机二32,罩壳27设于检测固定箱2顶部,泵体28设于罩壳27中,l型进气管29转动贯穿罩壳27顶壁与泵体28的进气口转动连接,泵体28的出气管与检测腔连通,套接齿轮30套接设于l型进气管29上,电机二32设于罩壳27中,主动齿轮31设于电机二32的输出轴上且与套接齿轮30啮合。
29.具体使用时,安装时,将吸盘座5吸附车内,通过电机一20带动螺纹杆17转动,从而带动抽吸塞16在真空抽吸腔4中滑动将吸盘座5中的空气抽出,实现吸盘座5稳定吸附固定在车内,然后启动电机二32和泵体28,电机二32带动l型进气管29转动对车体的空气进行抽吸并通过泵体28传输至检测腔中,利用pm2.5检测传感器21、甲醛检测传感器22和苯检测传感器23检测吸入空气的相应污染值并显示在显示屏24上,吸入检测腔的空气通过单向阀流入处理腔中经活性炭26吸附后从排气孔25中排出;
30.需要更换吸盘座5时,启动按动按压板15压缩弹簧二14带动l型勾连件13内移脱离勾连槽,此时弹簧一10伸展推动安装板7下移即可将吸盘式可拆卸底座1取出进行更换,新的吸盘式可拆卸底座1中的安装板7插入安装槽中,通过l型勾连件13重新卡入勾连槽中对安装板7进行固定,此时固定端挤压套管9压缩弹簧一10与套管9紧密接触。
31.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
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32.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33.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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