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枪体套筒的拉拔力测试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837760发布日期:2023-01-06 19:45阅读:27来源:国知局
用于枪体套筒的拉拔力测试工装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测试工装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枪体套筒的拉拔力测试工装。


背景技术:

2.目前,在自动换电技术领域内,加解锁枪是一种必需的件,在产品出厂和实际使用过程中,加解锁枪的套筒总会出现拉拔力不够,导致套筒掉落,严重影响整个换电站的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3.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枪体套筒的拉拔力测试工装,采用该工装不仅能够快速的对套筒进行拆卸,而且能够对套筒安装在枪体上的力度进行检测,保证了枪体的使用安全。
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枪体套筒的拉拔力测试工装,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方依次设有一号固定板和二号固定板,所述一号固定板和二号固定板通过支架相互连接,所述底板、一号固定板和二号固定板形成可以固定枪体的腔室;
5.所述二号固定板的上方连接有夹持机构,所述夹持机构包括龙门架和连接于龙门架的卡紧装置,所述卡紧装置可拆卸连接于所述枪体的套筒处,所述龙门架通过拉力计竖直向上运动,以测试连接于枪体的套筒的拉力。
6.进一步的,所述一号固定板的设有一号开口,所述二号固定板设有二号开口,所述一号开口的内径小于所述二号开口的内径。
7.进一步的,所述二号固定板的相对侧设有多个贯穿孔,多个所述贯穿孔内连接有限位杆。
8.进一步的,所述二号固定板连接有导向柱,所述卡紧装置能够沿着所述导向柱的高度方向竖直上下运动。
9.进一步的,所述卡紧装置设有两组且包括左卡箍和右卡箍,所述龙门架的一端连接于所述右卡箍,所述龙门架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于所述左卡箍,所述左卡箍与右卡箍相互配合使用,以将套筒进行固定。
10.进一步的,所述左卡箍设有一横槽,所述左卡箍通过穿过所述横槽的螺栓与龙门架相连接。
11.进一步的,所述导向柱穿过所述横槽,所述左卡箍能够沿着所述导向柱的高度方向竖直上下运动。
12.进一步的,所述龙门架设有供所述拉力计使用的拉环。
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是:
14.1、一号固定板、二号固定板和底板通过支架相互连接,用以对枪体进行支撑,保证了枪体在测试或解除套筒时的稳定性。
15.2、一号开口的内径小于二号开口的内径,充分的对枪体的端部进行支撑,保证了
测试或解除套筒过程中枪体的本体得到有力的支撑,提高稳定性。
16.3、左卡箍和右卡箍相互配合使用,能够对套筒进行夹持固定,拉力计驱动龙门架竖直向上运动,并带动位于左卡箍和右卡箍之间的套筒向上运动,从而完成对拉拔力的测试,同时完成了对套筒的解除。
17.4、左卡箍表面的横槽的设置,可以调节左卡箍的位置,便于对套筒表面进行夹持,同时不会影响左卡箍的竖直上下运动行程。
18.5、龙门架将左卡箍和右卡箍相连接,保证了左卡箍和右卡箍连接过程中的水平度以及稳定性。
19.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22.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夹持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23.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导向柱和龙门架连接于左卡箍的结构示意图。
24.附图标记为:
25.1、底板;2、支架;3、一号固定板;31、一号开口;4、二号固定板;41、二号开口;42、贯穿孔;5、夹持机构;51、龙门架;511、拉环;52、左卡箍;521、横槽;53、右卡箍;6、导向柱。
具体实施方式
26.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27.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技术的实施例。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实施例记载的以及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9.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枪体套筒的拉拔力测试工装,包括底板1,所述底板1的上方依次设有一号固定板3和二号固定板4,所述一号固定板3和二号固定板4通过支架2相互连接,所述底板1、一号固定板3和二号固定板4形成可以固定枪体的腔室;
30.如图1和图3所示,所述二号固定板4的上方连接有夹持机构5,所述夹持机构5包括龙门架51和连接于龙门架51的卡紧装置,所述卡紧装置可拆卸连接于所述枪体的套筒处,
所述龙门架51通过拉力计竖直向上运动,以测试连接于枪体的套筒的拉力。
31.需要说明的是,其中,一号固定板3和二号固定板4为相同的形状结构,一号固定板3和二号固定板4只是尺寸上的不同,通过设置不同尺寸、相同结构的一号固定板3和二号固定板4,便于稳定的将枪体进行稳定的放置,保证了枪体在测试套筒的拉拔力或者解除套筒过程中枪体足够的稳固,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以及快速解除套筒的能力。
32.另,卡紧装置为能够将枪体端部的套筒固定的机构,通过卡紧装置将枪体端部的套筒锁止,从而便于解除套筒,同时能够对套筒与枪体之间的拉拔力进行测试。
33.再者,龙门架51连接于卡紧装置,通过将龙门架51竖直向上运动,从而带动卡紧装置竖直向上运动,卡紧装置带动套筒移动,以完成解锁套筒、测试套筒与枪体之间的拉拔力。
34.如图1所示,所述一号固定板3的设有一号开口31,所述二号固定板4设有二号开口41,所述一号开口31的内径小于所述二号开口41的内径。
35.枪体穿过依次穿过二号开口41和一号开口31,使得枪体的一端放置在一号固定板3上,以对枪体进行支撑,保证了枪体的稳固性。
36.所述二号固定板4的相对侧设有多个贯穿孔42,多个所述贯穿孔42内连接有限位杆。
37.其中,枪体穿过二号开口41和一号开口31后,进入一号固定板3和二号固定板4内部,限位杆穿过贯穿孔42后以对枪体的端部进行限位,当对枪体接触套筒,或测试套筒与枪体的拉拔力时,枪体不会发生位置变化,保证了枪体在一号固定板3和二号固定板4内的稳固性。
38.所述二号固定板4连接有导向柱6,所述卡紧装置能够沿着所述导向柱6的高度方向竖直上下运动。
39.导向柱6设有两组,两组导向柱6的设置保证了在测试拉拔力或者接触套筒的过程中是直线运动的。
40.如图3和图4所述,所述卡紧装置设有两组且包括左卡箍52和右卡箍53,所述龙门架51的一端连接于所述右卡箍53,所述龙门架51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于所述左卡箍52,所述左卡箍52与右卡箍53相互配合使用,以将套筒进行固定。
41.需要说明的是,其中,左卡箍52和右卡箍53可以通过螺栓进行紧固,从而对放置在左卡箍52和右卡箍53之间的套筒进行固定。
42.另,龙门架51位于两组导向柱6之间,龙门架51的一端与右卡箍53螺栓连接,龙门架51的另一端与左卡箍52滑动连接,并能够通过螺栓进行固定,使得龙门架51的一端相对于左卡箍52的位置可调节。
43.所述左卡箍52设有一横槽521,所述左卡箍52通过穿过所述横槽521的螺栓与龙门架51相连接。
44.龙门架51的一端位于横槽521的上方,螺栓穿过横槽521并与龙门架51的端部螺纹连接,已将龙门架51与左卡箍52进行固定。其中,螺栓的表面还套设有垫片或垫块(图中未标示),通过垫片或垫块对横槽521进行限位,保证了螺栓能够将龙门架51和左卡箍52固定。
45.另,当需要调节龙门架51的一端位于左卡箍52上的位置时,只需要松动螺栓即可使得左卡箍52相对于龙门架51滑动。
46.如图4所示,所述导向柱6穿过所述横槽521,所述左卡箍52能够沿着所述导向柱6的高度方向竖直上下运动。
47.其中,龙门架51无法穿过横槽521,导向柱6可以穿过横槽521。当龙门架51上收到上提的拉力时,龙门架51带动左卡箍52沿着导向柱6的高度方向竖直向上运动。
48.同样的,到需要调节左卡箍52的位置时,左卡箍52能够相对于龙门架51和导向柱6运动,此时,导向柱6和龙门架51处于静止状态。
49.所述龙门架51设有供所述拉力计使用的拉环511,便于拉力计与龙门架51配合使用以便测试枪体与套筒的拉拔力,同时便于将枪体的套筒解除。
50.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51.将枪体依次穿过二号开口41和一号开口31,使得枪体放置在二号固定板4和一号固定板3内;限位杆穿过二号固定板4的贯穿孔42,以将枪体进行固定;将连接于龙门架51的左卡箍52和右卡箍53分别与导向柱6相连接,使得右卡箍53的内侧与枪体的套筒进行贴合,松动左卡箍52与龙门架51连接的螺栓,调节左卡箍52的位置,使得左卡箍52的内侧与枪体的套筒贴合,此时,左卡箍52相对于导向柱6和龙门架51水平运动;将左卡箍52与右卡箍53连接固定,同时将左卡箍52与龙门架51固定。拉力计与龙门架51的拉环511配合以测试枪体与套筒的拉拔力以及解除枪体的套筒。
52.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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