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700阅读:37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比色杯的技术改进。
以往的比色仪所用的比色杯是用光学玻璃或石英玻璃制成的方形或园形比色杯。比色时,在比色杯中装入待分析的液体,把它放进光路里进行比色。每侧完一份样品时,都要将比色杯取出,倒出分析过的液体,装入另外的待测液体,再将装入待侧液体的比色杯放到光路里,因此,操作不方便,存在大量无效劳动,特别是不能连续比色。
为解决上述问题,研制出一种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
图1是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结构示意图,其中〔1〕为漏斗,〔2〕、〔3〕、〔4〕、〔5〕为毛细管,〔8〕、〔9〕为透光柱,〔7〕为光吸收室、〔10〕为杯体、〔6〕、〔11〕为塑料管。
图2是杯体〔10〕的纵向剖视图。
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所说的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由漏斗〔1〕、杯体〔10〕、透光柱〔8〕、〔9〕,光吸收室〔7〕、塑料管〔6〕、〔11〕构成。杯体〔10〕为具有毛细管道〔2〕、〔3〕、〔4〕、〔5〕的非金属体,可为长方形或园形。其中,毛细管道〔2〕和〔3〕相互平行,且垂直于毛细管道〔5〕。毛细管道〔4〕与毛细管道〔3〕之间形成一定夹角,毛细管道〔2〕、〔3〕、〔4〕、〔5〕相连通。毛细管道(3)为吸收室存留液体维持管道,毛细管〔4〕为废液排出管道。漏斗〔1〕下端设置在杯体〔10〕的毛细管道〔2〕的上端口上,透光柱〔8〕、〔9〕可用光学玻璃或石英玻璃制成。透光柱〔8〕、〔9〕外径与毛细管道〔5〕内径相同,透光柱〔8〕、〔9〕分别从毛细管道〔5〕两端插入毛细管道〔5〕内,在毛细管道〔5〕中部,即在毛细管道〔2〕、〔3〕外侧中间保留一定空间,该空间为光吸收室〔7〕。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与以往的比色杯相比具有不用反复取放比色杯,可连续比色,废液可自然排出;待测液用量少,一般只需1毫升或更少;没有杯间误差,消除了样品之间的互相干扰;操作简单,牢固耐用,价格便宜等优点。
实施例制造适应于“721”型高灵敏度分光光度计的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该比色杯的杯体〔10〕用聚四氟乙烯制成,为长方体,长×宽×高=50mm×15.5mm×45mm,毛细管通〔2〕、〔3〕、〔4〕、〔5〕的直径为4mm,毛细管道〔2〕、〔3〕深为35mm,两管道外侧相距10mm,因此,光吸收室〔7〕长为10mm,毛细管道〔4〕设置在毛细管〔3〕的中部,〔3〕与〔4〕之夹角成80°,且连通,毛细管道〔4〕的开口处与塑料管〔6〕相连接,漏斗〔1〕为一口经30mm的玻璃漏斗,其下端与毛细管〔2〕上端开口相连接。透明玻璃柱〔8〕、〔9〕分别从毛细管〔5〕的两端插入,使中间所形成的吸收室〔7〕长度为10mm。
权利要求
1.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由漏斗[1],杯体[10],光吸收室[7],透光柱[8]、[9],塑料管[6]、[11]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杯体[10]为一具有毛细管道[2]、[3]、[4]、[5]的非金属体,毛细管道[2]和[3]相互平行,且垂直于毛细管道[5],毛细管道[4]与毛细管道[3]之间形成一定夹角,毛细管道[2]、[3]、[4]、[5]相连通。
2.按照权利要求
1所述的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杯体〔10〕可为长方形或圆形,杯体〔10〕由塑料制成。
3.按照权利要求
1和2所述的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其特征在于杯体〔10〕用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杯体为长方体,长×宽×高=50mm×15.5mm×45mm,毛细管〔2〕、〔3〕、〔4〕、〔5〕的直径为4mm,毛细管道〔2〕、〔3〕深为35mm,两管道外侧相距10mm,光吸收室〔7〕长为10mm,毛细管道〔4〕设置在毛细管道〔3〕的中部,毛细管道〔3〕和〔4〕之夹角为80°,且连通,漏斗〔1〕口径为30mm。
专利摘要
倒入式毛细管比色杯,由一具有互相连通的毛细管道[2]、[3]、[4]、[5]的非金属杯体[10],漏斗[1],光吸收室[7]和透光柱[8]、[9]等部分构成。该比色杯与以往的比色杯相比具有不用反复取放比色杯,可连续比色,废液可自然排除,待测液用量少等优点。该比色杯可用于各种比色仪上。
文档编号G01J3/00GK86207376SQ86207376
公开日1987年7月22日 申请日期1986年9月22日
发明者苏跃新 申请人:苏跃新导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