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点读机的电源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3550阅读:42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点读机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特别涉及一种点读机的电源电路。



背景技术:

点读机是采用最新光学图像识别技术和先进的数码语音技术开发而成的新一代智能阅读和学习工具。它体现了电子产品与教育行业的完美融合,实现了科技以人为本的理念。点读机能同时实现点读、复读、跟读、录音和娱乐等诸多功能。

点读机在工作时,需要将外部220V电源转换为点读机的工作电源。为此,设计一种线路简单、使用方便且稳定性高的点读机的电源电路是非常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线路简单、使用方便且稳定性高的点读机的电源电路。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点读机的电源电路,包括插座、第一电感、第二电感、第一至第七电容、第一至第五电阻,以及同步降压稳压器;

所述插座的第一引脚与第一电容、第一电感连接,所述插座的第二引脚接地,所述第一电容的另一端接地,所述第一电感与同步降压稳压器的第二引脚连接,该第一电感还通过第一电阻与同步降压稳压器的第七引脚连接;所述同步降压稳压器的第八引脚通过第二电容接地,其第四引脚接地,其第六引脚与第三电容、第四电容连接,所述第三电容另一端接地,所述第四电容通过第二电阻接地,同步降压稳压器的第一引脚与第五电容连接,所述第五电容的另一端通过第二电感与第六电容、第七电容、第三电阻连接,所述第三电阻还依次通过第四电阻、第五电阻接地,所述第六电容另一端、第七电容另一端均接地,同步降压稳压器的第三引脚连接在第五电容和第二电感之间,同步降压稳压器的第五引脚连接在第四电阻和第五电阻之间。

进一步地,还包括稳压二极管,该稳压二极管的阴极连接在第五电容和第二电感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同步降压稳压器的型号为MP1482DS。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可实现电网电压的同步稳定降压,以提供点读机使用,该线路连接简单、稳定性高且使用非常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点读机的电源电路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点读机的电源电路,包括插座J1000、第一电感F1000、第二电感L1000、第一至第七电容(C1001、C100、C1006、C1007、C1010、C1008、C1009)、第一至第五电阻(R1000、R1007、R1002、R1006、R1011),以及同步降压稳压器U1000。

所述插座的第一引脚与第一电容C1001、第一电感F1000连接,所述插座的第二引脚接地,所述第一电容C1001的另一端接地,所述第一电感F1000与同步降压稳压器U1000的第二引脚连接,该第一电感F1000还通过第一电阻R1000与同步降压稳压器U1000的第七引脚连接;所述同步降压稳压器U1000的第八引脚通过第二电容C100接地,其第四引脚接地,其第六引脚与第三电容C1006、第四电容C1007连接,所述第三电容C1006另一端接地,所述第四电容C1007通过第二电阻R1007接地。

同步降压稳压器U1000的第一引脚与第五电容C1010连接,所述第五电容C1010的另一端通过第二电感L1000与第六电容C1008、第七电容C1009、第三电阻R1002连接,所述第三电阻R1002还依次通过第四电阻R1006、第五电阻R1011接地,所述第六电容C1008另一端、第七电容C1009另一端均接地,同步降压稳压器U1000的第三引脚连接在第五电容C1010和第二电感L1000之间,同步降压稳压器U1000的第五引脚连接在第四电阻R1006和第五电阻R1011之间。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稳压二极管ZD1000,该稳压二极管ZD1000的阴极连接在第五电容C1010和第二电感L1000之间。稳压二极管ZD1000起到输出电压稳定的作用,避免电压波动而造成点读机工作不稳定。

所述同步降压稳压器U1000的型号为MP1482DS。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外部电源通过第一电感F1000滤波,再输入至同步降压稳压器U1000中进行同步稳压降压,再输出至第二电感L1000滤波,最后输出工作电压给点读机。

本实用新型可实现电网电压的同步稳定降压,以提供点读机使用,该线路连接简单、稳定性高且使用非常方便。

虽然结合附图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但是专利所有者可以在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之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只要不超过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描述的保护范围,都应当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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