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发动机读写ECU数据的简易系统以及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11535阅读:188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发动机读写ECU数据的简易系统以及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发动机检测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发动机读写ECU数据的简易系统以及装置。



背景技术:

汽车的ECU(即电子控制系统)数据的读写操作就是将修改的数据刷写到空白的ECU中或者将ECU原有的数据上传到电脑中,用于数据分析。目前读写ECU操作需要到标定试验车上进行,连接标定设备,使得ECU与电脑之间通讯。该方式的缺点是:读写ECU是技术人员经常进行的一项工作,每次的刷写都要在车上或者实验室进行。由于标定试验有时需要在极端的环境中进行,技术人员要忍受恶劣的环境进行ECU的数据处理。另一方面,就是在需要刷写ECU车辆很多的时候,如果仅仅需要刷写数据的话,在试验车上连接电脑会浪费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发动机读写ECU数据的简易系统以及装置,不用在试车现场就可以实现快速读写不同型号ECU的数据,刷写ECU或者将ECU里的数据储存在电脑中,操作简单,可以节约时间。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提供一种用于发动机读写ECU数据的简易系统,包括直流电源模块、ECU连接器模块以及OBD(即车载自动诊断系统)诊断接口模块,所述直流电源模块为ECU连接器模块提供电源,所述OBD诊断接口模块与ECU连接器模块相互数据连接。

进一步地,在所述简易系统中还包括继电器模块和开关模块,所述直流电源模块正极的一路电源通过开关模块后再与ECU连接器模块相连接,所述直流电源模块正极的另一路电源通过继电器模块后再与ECU连接器模块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还提供一种用于发动机读写ECU数据的简易装置,包括直流电源、ECU连接器以及OBD诊断接口,所述直流电源为ECU连接器提供电源,所述OBD诊断接口与ECU连接器相互数据连接。

进一步地,在所述简易装置中还包括继电器和开关,所述直流电源正极的一路电源通过开关后再与ECU连接器相连接,所述直流电源正极的另一路电源通过继电器后再与ECU连接器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直流电源为交流220V转直流12V逆变稳压电源,所述ECU连接器为C型64针连接器,所述OBD诊断接口用于连接发动机标定工具ETAS CAN的通道。

进一步地,所述开关为四脚二档模拟T15开关,所述继电器为DC12V四脚常开通用汽车继电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发动机读写ECU数据的简易系统以及装置,操作简单,安全可靠,不用在试车现场在办公室就可以实现快速读写不同型号ECU的数据,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装置接线原理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使用状态下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照图1以及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发动机读写ECU数据的简易装置的较佳实施例,包括直流电源1、ECU连接器2 、OBD诊断接口3、继电器4以及开关5。

所述直流电源1为ECU连接器2提供电源。所述OBD诊断接口3与ECU连接器2相互数据连接。所述直流电源1正极的一路电源通过开关5后再与ECU连接器2相连接,所述直流电源1正极的另一路电源通过继电器4后再与ECU连接器2相连接。

具体地,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直流电源1为交流220V转直流12V逆变稳压电源,所述ECU连接器2为C型64针连接器,所述OBD诊断接口3用于连接发动机标定工具ETAS CAN的通道。所述继电器4为DC12V四脚常开通用汽车继电器,所述开关5为四脚二档模拟T15开关。

本实施例的实用步骤是:

(1)、将整个装置的接线连接好,给直流电源1通电,为装置提供12V电源;

(2)、将OBD诊断口3与标定工具ETAS581连接,将标定工具ETAS581与PC机6连接;

(3)、将ECU与ECU连接器2连接,从而实现ECU与标定电脑之间的通讯;

(4)、接通开关5,通过软件INCA进行ECU的数据读写。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还提供一种用于发动机读写ECU数据的简易系统,包括直流电源模块、ECU连接器模块、OBD诊断接口模块、继电器模块以及开关模块。

所述直流电源模块为ECU连接器模块提供电源,所述OBD诊断接口模块与ECU连接器模块相互数据连接。所述直流电源模块正极的一路电源通过开关模块后再与ECU连接器模块相连接,所述直流电源模块正极的另一路电源通过继电器模块后再与ECU连接器模块相连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