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智能家居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智能家居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家用电器也在逐步增多,居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无法实时了解到在使用过程中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如消耗了多少电能,水以及煤气。
因此,发明一种智能家居监控系统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家居监控系统,通过利用微信公众号单元将检测到的数据推送至用户手机,使用者可以通过用户手机进行观看,从而使得用户可以较为直观的了解到各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消耗了多少电能,水以及煤气,同时还可以实现使用者远程监控家中设备运行的效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智能家居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层,所述设备层的连接端设有数据层;
所述设备层包括主控单元,所述主控单元的连接端设有显示单元、用电量检测单元、用水量检测单元和煤气用量检测单元;
所述数据层包括后台服务器,所述后台服务器的连接端设有微信公众号单元;
所述微信公众号单元的连接端设有用户手机。
优选的,所述主控单元通过网络与后台服务器信号连接。
优选的,所述主控单元设置为单片机。
优选的,所述用电量检测单元包括多个电度表。
优选的,所述用水量检测单元包括多个液体流量计。
优选的,所述煤气用量检测单元包括多个气体流量计。
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设置为液晶显示器。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1、后台服务器通过微信公众号单元将检测到的数据推送至用户手机,使用者可以通过用户手机进行观看,从而使得用户可以较为直观的了解到各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消耗了多少电能,水以及煤气,同时还可以实现使用者远程监控家中设备运行的效果;
2、主控单元在接收到数据后还可以通过显示单元进行显示,从而使得使用者在家中时可以直接通过显示单元进行观看,使用时较为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设备层、2数据层、3主控单元、4显示单元、5用电量检测单元、6用水量检测单元、7煤气用量检测单元、8后台服务器、9微信公众号单元、10用户手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本发明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智能家居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层1,所述设备层1的连接端设有数据层2;
所述设备层1包括主控单元3,所述主控单元3的连接端设有显示单元4、用电量检测单元5、用水量检测单元6和煤气用量检测单元7;
所述数据层2包括后台服务器8,所述后台服务器8的连接端设有微信公众号单元9;
所述微信公众号单元9的连接端设有用户手机10。
由上述实施例可知:后台服务器8通过微信公众号单元9将检测到的数据推送至用户手机10,使用者可以通过用户手机10进行观看,从而使得用户可以较为直观的了解到各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消耗了多少电能,水以及煤气,同时还可以实现使用者远程监控家中设备运行的效果。
实施例2
进一步的,在上述实施例1中,所述主控单元3通过网络与后台服务器8信号连接;
所述主控单元3设置为单片机,所述单片机型号设置为m68hc16;
所述用电量检测单元5包括多个电度表;
所述用水量检测单元6包括多个液体流量计,所述液体流量计型号设置为exq41w;
所述煤气用量检测单元7包括多个气体流量计,所述气体流量计型号设置为sg-nz-kd1;
所述显示单元4设置为液晶显示器。
本发明工作原理:
参照说明书附图1,使用这个可以通过用户手机10对微信公众号单元9进行关注,然后用电量检测单元5中的多个电度表实时检测家中电器的用电量并将检测到的数据发送至主控单元3,用水量检测单元6中的多个液体流量计实时检测家中不同出水管道中的水流量并将检测到的数据发送至主控单元3,煤气用量检测单元7中的多个气体流量计实时检测家中不同煤气管道中的煤气流量并将检测到的数据发送至主控单元3,主控单元3通过网络将检测到的数据转发至后台服务器8,后台服务器8通过微信公众号单元9将检测到的数据推送至用户手机10,使用者可以通过用户手机10进行观看,从而使得用户可以较为直观的了解到各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消耗了多少电能,水以及煤气,同时还可以实现使用者远程监控家中设备运行的效果;
参照说明书附图1,主控单元3在接收到数据后还可以通过显示单元4进行显示,从而使得使用者在家中时可以直接通过显示单元4进行观看,使用时较为方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