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多媒体内容非法使用的方法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30453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防止多媒体内容非法使用的方法和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防止多媒体内容非法复制并对合法用户保持足够的灵活性的方法。
现在的数字媒体像数字录音带和微型光盘都包括一个装置以防止内容的多次数字复制。在这种情况下,只授权一次数字复制。对于将来的数字多媒体系统,复制保护将变得比较复杂,甚至更要加强。
这可能有一个缺点,合法用户不能自由地在不同存储媒体(如软盘、录音带)之间移动内容,因为这样的移动意味着内容项目被认为是“复制”。因此,进一步的复制变为非法并由装置所禁止。
如果来自数字多媒体源的复制不是数字复制而是模拟复制,那么,目前存在的数字音频和视频装置没有禁止这样的复制,然而,牺牲了质量。
另外,数字多媒体内容目前在得到因特网同意下可以下载像以MP3格式编码的数字音乐,之后,自由地复制而没有牺牲质量,也不用向内容所有者支付附加的费用。
本发明的目的是公开一种新颖的方法,用于防止多媒体内容非法使用,同时对合法用户保持足够的灵活性,和实现这种方法的装置。
按照本发明,通过主权利要求所论述的特征实现本发明的目的。优秀的设计和和研制论述在从属权利要求中。
随着数字多媒体内容分布格式的到来,包括数字音乐、数字视频或软件,多媒体内容的未授权复制从内容作者或权利拥有者的观点看成为越来越大的问题。需要对内容可达性进行限制,然而,权利的合法拥有者使用这些内容不应该是一件麻烦事。
我们假定将来的多媒体内容存储在大容量的存储装置或媒体服务器中,这些存储装置成为家庭娱乐设备的部分。另一方面,将使用移动装置用于播放。与每一个多媒体内容有关的内容描述符形成基础,并从使用者的观点看以灵活的方式管理使用的内容,同时仍然保证遵守内容使用的任何约束。最特别地,如本发明详细描述的一样,这样的内容描述符帮助避免内容本身的不必要的复制,通过只允许从一个装置到另一个装置把权利移到使用内容,而不是移动完整的多媒体内容。权利的移动意味着多媒体内容在他的最新位置上现在是合法的原件并可以播放,例如,如果有关的权利被允许,则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复制。
在一个简单实施例中,可以通过交换前面的原件和该原件的新版本之间的显示原件或复制的标志的值来实施。在将来的具有加密或部分加密内容的数字系统中,可以由所说的内容描述符来实现,该内容描述符描述了与多媒体内容有关的权利和包括位置细节的密钥。方便地,原件多媒体内容不需要从最初的大容量存储装置或媒体服务器内删除,并允许把播放权临时出租给第二使用者,可能是移动装置。
象音频、视频、文本、游戏、软件等数字多媒体材料将可以在电子商店和计算机平台获得。本发明保持了多媒体内容的独立性。它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变成比较重要。
本发明的实施例比较详细的解释在下面的描述中。
本发明建议多媒体内容伴随着内容描述符,该描述符指定与内容有关的合法权利。内容描述符通过在内容描述符内与参考对象或数据流识别符有关的多媒体内容发生联系。为了使这些联系明确并确保它不能够容易地破坏,方便地,对内容的唯一签字可以通过水印包括在内容信号本身。然后,在内容描述符中参考相同的签字。内容描述符对用户是不可见的,并被鉴定装置作成不可更改的。
在传达使用权信息的内容描述符和内容本身之间的安全连接允许建立程序自由地复制实际的多媒体内容,同时,在使用它的能力上保持紧紧的控制,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样。当内容常常在不同的存储和播放装置之间交换时,这是特别重要的,例如,放置在用户室内的媒体服务器和便携式播放装置之间的交换。取决于便携式装置的存储容量,播放的内容常常不需要每一次都从媒体服务器复制。只要内容仍然在便携式装置上呈现,仅使用数据量相当小的使用许可在媒体服务器和便携式装置之间进行交换。因此,只授权给同时发生的有限复制次数的内容在多装置上被有效地使用。
把多媒体内容和它的嵌入内容描述符内的相关使用权从最初的存储装置传送到可能为播放装置的次站装置的程序必须是不可更改的。必须跟随下述步骤第一,如果多媒体内容没有呈现在次站装置,多媒体内容被复制到次站装置。第二,内容描述符被复制到次站装置。在加密或部分加密内容的情况下,这个描述符将含有对主站装置有效的解码密钥。第三,移动在主站装置上的内容描述符。然后,第四,产生了新的解码密钥用于次站装置上的多媒体内容,并把解码密钥插入复制的内容描述符内。
所说的程序方便地假设解码密钥只对单个存储装置或单个播放器应用程序有效。因此,在新的密钥被产生之前,含有复制的内容描述符的复制的多媒体内容将不能在次站装置上播放。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通过中断程序使用非法许可副本,程序是不可更改的。
方便地,这个程序由一些可靠的软件或指定的硬件操作。为近一步改善这个程序的安全性,应该在装置之间使用安全通信信道,如因特网。可选择地,可靠的软件或指定的硬件也可以与第三方建立安全通信信道,该第三方授权所说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之后,多媒体内容呈现在主站装置和次站装置上。然而,在以内容描述符形式的许可返回到主站装置之前,它只在次站装置上播放。
可选择地,在支付使用费之后,产生了附加的许可,以使得在次站装置上的内容可接通已经转移到次站装置上的独立许可。相反,如果多媒体内容在主站装置上不再被需要,则可以删除该内容,因为次站装置已经含有复制件,该复制件具有前面有关内容的原件版本的所有权利。特别地,这个权利包括使用权和在任何时间把多媒体内容移动到进一步的第三方的权利。使用权可以包括允许产生一个或多个多媒体内容的副本。
优选地,媒体服务器在所有时间上保持完整的多媒体内容的数据库。从这个数据库授权播放复制的数量由前面提到的程序控制。每一次复制完成后,许可的服务器数据库被适当更新。取决于许可信息的状态,得到进一步的复制是不可能的。
在进一步优选实施例中,内容描述符由包括原件/复制件标志的许多标志组成。与原件有关的权利包括允许产生一个内容的数字复制,同时没有进一步的复制可以从早已标志为复制的内容上产生。
移动多媒体内容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对应下列步骤首先,复制多媒体内容,该内容具有表明“复制”的原件/复制件标志。然后,在原文件中,把原件/复制件标志重新设置为“复制”状态,并在新文件中,把原件/复制件标志设置显示为“原件”。这是不可更改的。假如电源掉电,最坏的情况是两个内容的版本将标识为复制。可选择性地调用核实程序,最后一步,如果原件内容没有作为复制保留,则它将被删除。
在进一步优选实施例中,这个程序不仅可以应用到多媒体内容也可以应用到软件应用,像多媒体播放、文字查询、路由规划本身。
用于多媒体内容的内容描述符含有至少下面单元之一用于解密的密钥显示被加密的媒体文件部分和加密方案的加密描述符显示文件的标志是原件或复制件的标识符(原件/复制件标识符)用于显示复制状态的复制位,例如,CGMS位和已复制计数器媒体有效位,显示媒体文件通过装置是可用的
权利要求
1.防止存储在主站大容量存储装置的多媒体内容非法使用的方法,其特征是对多媒体内容加密或部分加密,多媒体内容明确地由内容描述符标识,内容描述符传送与多媒体内容有关的权利,内容描述符传送与多媒体内容有关的加密密钥,通过转移多媒体内容和内容描述符而没有在主站装置上删除多媒体内容,把涉及使用每一个多媒体内容权利的数据从主站存储装置被移送到次站存储装置。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如果多媒体内容早已存在于次站装置上,则只是内容描述符从主站装置传送到次站装置。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具有内容描述符的多媒体内容的明确标识通过辅助验证信号获得,该信号被插入多媒体内容并被传送作为内容描述符的一部分。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加密密钥只能够在给定的存储位置和与多媒体播放器应用程序的特殊场合相结合才能够使用多媒体内容。
5.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把涉及与多媒体内容有关的权利的数据从主站装置移送到次站存储装置是在安全通信信道上使用一个可靠的软件或指定的硬件。
6.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在可选择地复制多媒体内容之后,第一,内容描述符被复制到次站装置;第二,含有用于原件内容的解密密钥的内容描述符从主站装置删除;第三,产生了新的解码密钥用于次站装置上的多媒体内容,并把解码密钥插入复制的内容描述符内。
7.按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产生附加的解密密钥用于次站装置的许可。
8.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在内容描述符中的权利识别包含由原件/复制件指示所体现,并指定多媒体内容原件版本具有无限制的权利,而副本有限制权利。
9.按权利要求1至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包括把具有原件/复制件指示标识的多媒体内容的原件版本从主站存储装置移送到次站存储装置,移送步骤包括复制具有表明复制的原件/复制件指示的多媒体内容,在原件文件中,把原件/复制件指示重新设置为“复制”状态,并在新文件中,把原件/复制件指示设置显示为原件。
10.按权利要求1至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调用识别程序,假如把多媒体内容成功的从主站存储装置移送到次站存储装置,在主站存储装置上的先前原件多媒体内容被删除。
11.按权利要求1至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如果允许多媒体内容的移动,则允许主站存储装置或次站存储装置的用户界面有一个移动显示器。
1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内容描述符被存储在信息源的非移动存储区域或接收装置内。
1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内容描述符含有一个或多个下面单元用于解密的密钥,显示被加密的多媒体内容部分和加密方案的加密描述符,显示多媒体内容是原件或复制件的标识符,显示复制状态和已复制的计数器的复制描述符,多媒体内容有效描述符,显示多媒体内容通过信息源和接收装置是可用的。
14.按权利要求1至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可靠软件或指定硬件有选择性地在安全通信信道上从第三方得到授权,用于移动涉及有关的多媒体内容权利的数据的程序。
15.防止存储在主站大容量存储装置的多媒体内容非法使用的装置,其特征是装置---用于加密或部分加密多媒体内容;装置---明确地标识具有内容描述符的多媒体内容,内容描述符传送与多媒体内容有关的权利和/或加密密钥;装置---涉及使用每一个多媒体内容权利的数据从主站存储装置被移送到次站存储装置,通过转移多媒体内容和内容描述符而没有在主站装置上删除多媒体内容。
全文摘要
本发明建议一种管理与多媒体内容有关的权利的方法,以便满足内容的作者或权利拥有者和这样的内容合法使用者的合法权利。在可以使大容量存储装置用作为媒体服务器的时代,要求容易的方式移动内容以及权利使用它,即使用许可。移动权利到一个新的位置意味着在他的新位置上的内容当前是可以播放的合法原件版本或从这个合法原件版本得到进一步的复制。
文档编号G06F21/80GK1271163SQ0010573
公开日2000年10月25日 申请日期2000年4月4日 优先权日1999年4月16日
发明者加尔斯藤·赫佩尔, 乌尔里希·施赖伯, 安德烈亚斯·奥斯特, 约翰内斯·伯姆 申请人:德国汤姆森-布兰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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