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促进装置、第一用户装置和方法

文档序号:6466632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设备、促进装置、第一用户装置和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促进共享内容项目的设备、以及供这种设备使用的促进装置和第一用户装置。
本发明还涉及促进共享内容项目的方法。
本发明还涉及计算机程序产品。
在广播视听内容呈指数增长的世界里,两个人看或听同样内容项目的机率变得越来越小。如果一个人在进行观看的同时有这样的想法要是有另一个人也看同一内容项目就好了,那么,对他或她来说并不容易实现这一点。一旦内容项目被播放,要想起动一个可以传送给其它人的记录就太迟了。对一个人来说,获得来自广播组织的磁带拷贝是很费时和乏味的,对广播组织本身来说也是昂贵和劳动密集的。
即使一个人拥有内容项目的记录,对他来说也不容易快速地将该记录显示给另一个人看。他需要在播放内容项目时选择有代表性的瞬间,利用大多数用户设备来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再有,版权法对一个人可以与其它人共享内容项目中的哪些内容是有限制的。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促进共享内容项目的设备,它使用起来十分方便。
依照本发明,利用权利要求1的设备可达到上述目的。用户选择他想要与另一用户共享的内容项目。然后,用户选择用于其它用户的标识并将必要的信息发送给促进装置,该促进装置生成内容项目的表示并将该表示传给另一用户。该用户除选择内容项目和他要与之共享的用户以外不必做任何事情。促进装置会关照所有的必要细节,以使这一过程尽可能地透明。另一个用户可检验上述表示并决定他是否喜观所述内容项目。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供上述设备使用的促进装置,它有助于很容易地使用上述设备。
依照本发明,利用这样一种促进装置可达到上述目的,所述促进装置包括接收装置,它用于从第一用户装置接收内容项目的标识以及用于第二用户装置的标识;生成装置,它用于生成内容项目的表示;以及,传送装置,它用于将该表示传送给第二用户装置。如上所述,第一用户装置仅需要将必要的信息提交给促进装置。促进装置执行诸如生成内容项目的表示并将其传送给在第一用户装置的用户决定共享内容项目时可能是不活动的另一个用户装置之类的所有的耗时的活动。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促进装置还包括电子支付接收装置,它用于接收来自第一用户装置的电子付款。这种促进装置所实现的服务的提供者可以要求为便于共享内容项目的服务付费。电子支付方法具有这样的优点即快捷、不引入注目并允许按非常少的量来支付(微支付)。这就使得用户比在使用传统的信用卡或以预订为基础的支付方法时更有可能愿意为使用服务而支付。这一实施例还具有这样的优点即还可用电子支付来支付属于其素材被这种服务使用了的版权拥有者的版税。这就会鼓励版权拥有者允许用这种服务来共享他们内容项目。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促进装置还包括一个相关装置,它用于生成至少一个对与内容项目相关的另一个内容项目的参考,从而所述生成装置设置成可将至少一个参考附加给所述表示。从商业的角度看,促进装置的操作者向其它内容项目的拥有者为了将内容项目的参考附加给表示而收费是有优点的。这些参考将获得高层次的显露(exposure),因为,他们伴随着已由朋友或熟人发送给该接收者的某些事情。在这些参考与内容项目相关时,它们的显露也是较强的,因为,接收者对内容项目感兴趣,所以也对相关项目感兴趣。
本发明的再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便于共享内容项目的方法,这种方法易于使用。
依照本发明,利用权利要求6的方法可达到上述目的。利用这种方法,用户可选择他要与另一用户共享的内容项目。然后,用户将用于该内容项目和用于其它用户的标识发送给促进器,该促进器生成内容项目的表示并将它传给另一用户。该用户除选择内容项目和他要与之共享的用户以外不必做任何事情。促进器会关照所有的必要细节,以使这一过程尽可能地透明。接收者从发送者获得带有一个表示的消息以及还可能带有个性化消息,并可很容易地观看该消息且在整个内容项目未被包括在上述消息内的情况下决定观看整个内容项目。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包括还接收来自第一用户装置的电子支付。这种服务的提供者可以要求对便于共享内容项目的服务付费。电子支付方法具有这样的优点即快捷、不引入注目并允许按非常少的量来支付(微支付)。这就使得用户比在使用传统的信用卡或以预订为基础的支付方法时更有可能愿意为使用这种方法而支付。
从附图所示的实施例中可以看出并且说明了本发明的上述和其它方面,附图中

图1概略地示出了本发明的设备,它包括第一用户装置、促进装置以及第二用户装置;以及图2概略地示出了内容项目的表示。
在整个附图中,相同标号表示相似或相应的特征。附图中所示的某些特征一般是用软件来实现的,并且,某些特征代表诸如软件模块或对象之类的软件实体。
图1概略地示出了用于便于共享内容项目101的设备100。设备100包括第一用户装置110、促进装置120和第二用户装置130。
第一用户装置100是诸如数字电视或机顶盒接收器之类的设备,它可接收诸如电视节目或电影之类的内容项目并能借助独立的呈现装置将该内容项目提供给用户。内容项目可从诸如存储器114之类的存储装置中装载或者从某些外部来源(未示出)中获得。第一用户装置110可设置成用于接收来自外部源的内容项目并将其录制到存储器114上以便后来观看。用户可使用遥控器115或其它输入装置去控制第一用户装置110的操作。
由于有非常多的内容项目可用于观看并且在不远的将来数量只会增加,故第一用户装置110需要使用过滤机制以便使得用户只观看他喜欢的那些内容。这种过滤机制例如能自动地为用户录制符合用户特征的任何内容项目,因此,用户可以当时按他希望的次序观看内容项目。这就意味着可在存储器114中提供多种录制的内容项目。
在用户通过进行过滤、转换频道、浏览存储器114或其它手段而找到他喜欢的内容项目101时,他可决定他要与另一用户共享这一内容。为此,第一用户装置110包括内容项目选择器116,它例如被实现为遥控器115上的一个按钮或第一用户装置110的显示器上的一个“软按键”。用户用选择器116去指示它希望共享当前正观看的内容项目。
在用户使用选择器116时,需要获得内容项目101的标识。为此,提供了选择模块111。选择模块111可用多种方式获得所说的标识。可按伴随着内容项目101的元数据来呈现该标识,或者,该标识可作为水印嵌在内容项目101内。所述标识还可以从例如用户在使用选择器116时进行观看的日期、时间和频道得出。这些信息通常足以确定他正观看的那个内容项目。
此外,用户需要识别他要与之共享内容项目101的另一个用户。存在有可以实现这一点的多种方式。已知可以从电子邮件程序中提供电子地址簿,该电子地址簿包括有用户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这种姓名和电子邮件可用作另一用户的标识。选择模块111最好配备有这样一种电子地址簿,用户可从该地址簿中选择他要与之共享内容项目101的另一用户的标识。另外,可以提供对电子目录服务的访问,通过对该电子目录服务的访问可确定另一用户的位置。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要求用户手工地键入另一用户的诸如姓名之类的标识。
无论是从电子地址簿中获得、通过手工键入还是通过某种其它方式获得的标识都被用于确定另一用户的位置,以便通知他某人要与他共享内容项目101。所以,标识要包括对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指示,第二用户装置130是另一用户使用的装置。
然后,选择模块111将内容项目101的标识和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传送给传输模块112,该传输模块则将这些标识传送给促进装置120。用户可有选择地将用于另一用户的个人消息附加到这种传输中。
仅利用内容项目101的标识,另一用户可以确定涉及到哪一个内容项目101。这就能使得用户访问与内容项目101有关的更多信息或者在内容项目正在播放时自己进行观看。如果有规律地广播内容项目101,例如如果内容项目是连续剧的一幕,则接收者可利用所述标识访问下一幕。
但是,如果内容项目101已存储进了存储器114,则不仅可以发送内容项目101,而且可以发送内容项目101本身的至少一部分。即便内容项目是以前广播的,这也能使得接收者能直接观看内容项目101。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模块111还将内容项目101的一部分传给传输模块112,传输模块将其连同内容项目101的标识和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发送给促进装置120。
促进装置120包括接收模块121,它接收内容项目101的标识、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以及以可选的方式接收内容项目101的一部分。在某一种网络(最好是因特网)上从第一用户装置110向促进装置120进行传输。可以使用与促进装置120的直接拨号连接。
生成模块122可以生成内容项目101的表示102。这种表示102是另一用户将在第二用户装置130上看到的。生成表示102的目的是使另一用户快速检验内容项目101与什么有关。可用某些有代表性的静态图像或来自内容项目101的一个或多个片断来生成表示102。
最佳的是,生成模块122通过包括“广告”或宣传消息来生成表示102。利用这种方式,可鼓励另一用户获得他自己的内容项目101的拷贝。这种广告通常是很容易获得的,并且可以放在存储器126内。内容项目101的标识可用于查找存储器126中的广告。
另外,可根据内容项目101本身的至少一部分来生成表示102。生成模块122可从该部分中或从整个内容项目101中抽取关键帧,并将它们编辑到一起以生成表示102。内容项目101或内容项目101的一部分可从存储器126或从某些外部源中获得。还可在从第一用户装置110接收的传输中呈规。如果内容项目101在传输中未出现,则生成模块122可从某些其它源中对其进行检索并且全部或部分地包括该内容项目,以便于预定的接收者观看该内容项目。
还可通过将对另一个内容项目的至少一个参考附加给表示而增强表示102。为此,相关模块125生成至少一个对另一内容项目的参考,该参考最好与内容项目101相关。以下参考图2对此作详细说明。
在相关模块125生成了至少一个参考之后,生成模块122将至少一个参考附加给表示102。还附加了第一用户装置110的用户所附加的任何个人信息。还应包括第一用户装置110的用户的标识,这样,接收者可知道是谁送给他表示102。然后,再传输模块123将表示102传输给第二用户装置130。
第二用户装置130包括接收模块131,它接收表示102。呈现模块132可例如以显示表示120、包括在表示中的任何参考以及个人消息(如果有的话)的电子“明信片”的方式将表示102提供给另一用户。
第二用户装置130可包括用户特征保存模块133,它保存有另一用户的用户特征。可要求另一用户对表示102所表示的内容项目101定级。然后,这种定级被附加给用户特征并且是一个高数值,因为,另一用户实际观看了内容项目101。另外,用户特征保存模块133可根据该内容项目被指示最有可能为另一用户所感兴趣的朋友送给了另一用户而将高级别授予内容项目101。另一用户可要求根据对其朋友口味的评估而调整级别的高度。
促进装置120的操作者可要求对便于共享内容项目101的服务付费。为此,促进装置120配备有电子支付接收模块124,它用于接收来自第一用户装置110的电子付款。然后,第一用户装置110需要配备有电子支付发送模块113,它用于将电子支付发送给促进装置120。
第一用户装置110中的电子支付发送模块113可将支付发送给电子支付接收模块124。电子支付接收模块114需要用诸如电子银行127之类的可靠的第三方来验证电子支付,以防止欺骗和加倍花费。
电子付款可包括信用卡号或对从用户银行帐户中取出钱款数量的授权。需要取出的钱款数量取决于所提供的服务的特点,这种特点又至少部分地取决于从第一用户装置110接收的数据量。在仅接收到内容项目101的标识时,表示102是对内容项目101的推荐。这种服务应花费很少,因此,用户不会因使用这种服务导致的花费而却步。在这种情况下,最好使用微支付方法。这种微支付一般是几分钱甚至更少。一般用密码方法来实现这种微支付。如果有足够多的人使用这种服务,那么,服务的操作者就可以获益。
如果整个内容项目101被再传输给第二用户装置130,则可能会使收费略微较多一些。所述服务目前允许一个用户“将TV节目作为礼物送出”或者一般地与另一用户共享内容项目。用户会愿意为这种服务付出得更多。
但是,根据本地法律的不同,在表示102中包含内容项目101或内容项目的大部分会侵犯版权。这就意味着应将版税给予内容项目101的版权持有者。促进装置110的操作者可根据版权拥有者或版权交换站设计出多种适当的再补偿方案,并使用上述电子支付设备获得来自它所服务的用户的补偿。
促进装置120可实现为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140,它被设置成能使一个处理器来执行本发明的方法。计算机程序产品140能使一个可执行上述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编程装置起促进装置120的作用。
图2概略地示出了内容项目101的详细表示102。该表示被实施为一电子“明信片”,它示出了取自内容项目101的静态图像201。该静态图像201代表内容项目101。这就能确保表示102的接收者立刻就能知道内容项目101是关于什么内容,并且使得该接收者能决定他是否喜欢它。
可以将若干参考202附加给表示102。这些参考最好与内容项目101相关。通过这种方式,另一用户很有可能访问这些参考。
例如,如果内容项目101是电影,则可附加有该电影DVD或带声音的CD的电子商店的参考202。如果内容项目101是音乐团组的表演,则参考202可指向其歌迷俱乐部或指向可以买到他们下一场演出票的服务部门。
最佳的是,参考202可被实现为因特网资源的超链接。从商业角度看,有意义的是使得促进装置120的操作者可对另一个内容项目的拥有者收取将对该内容项目的参考附加给表示102的费用。这些参考可获得很高的显露级别(high level of exposurt),因为,它们伴随由朋友或熟人发送给接收者的东西。
权利要求
1.用于便于共享内容项目(101)的设备(100),该设备包括第一用户装置(110)、促进装置(120)以及第二用户装置(130),该第一用户装置(110)包括选择装置(111),它用于获得该内容项目(101)的标识以及该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以及,传输装置(112),它用于将该内容项目(101)的标识和该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传输给该促进装置(120);以及该促进装置(120)包括接收装置(121),它用于从第一用户装置(110)接收内容项目(101)的标识和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生成装置(122),它用于生成内容项目(101)的表示(102);以及,再传输装置(123),它用于将该表示(102)传输给第二用户装置(130)。
2.供权利要求1的设备(100)使用的促进装置(120),该促进装置(120)包括接收装置(121),它用于从第一用户装置(110)接收内容项目(101)的标识和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生成装置(122),它用于生成内容项目(101)的表示(102);以及,传输装置(123),它用于将表示(102)传输给第二用户装置(130)。
3.如权利要求2的促进装置(120),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电子支付接收装置(124),它用于接收来自第一用户装置(110)的电子支付。
4.如权利要求2或3的促进装置(120),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相关装置(125),它用于生成至少一个对与内容项目(101)相关的另一个内容项目(101)的参考(202),从而所述生成装置(122)被设置成可将至少一个参考(202)附加给表示(102)。
5.供权利要求1的设备(100)使用的第一用户装置(110),该第一用户装置(110)包括选择装置(111),它用于获得内容项目(101)的标识以及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以及,传输装置(112),它用于将内容项目(101)的标识和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传输给促进装置(120)。
6.一种便于共享内容项目(101)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从第一用户装置(110)接收内容项目(101)的标识和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生成内容项目(101)的表示(102);以及,将该表示(102)传输给第二用户装置(130)。
7.如权利要求6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接收来自第一用户装置(110)的电子支付。
8.如权利要求6或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示(102)是内容项目(101)的宣传消息。
9.如权利要求6或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生成至少一个对相关内容项目(101)的参考(202),并且将该至少一个参考(202)附加给表示(102)。
10.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140),它被设置成使处理器执行权利要求6的方法。
全文摘要
用于便于共享内容项目(101)的设备(100),该设备包括第一用户装置(110)、促进装置(120)以及第二用户装置(130)。上述设备(100)实现了便于共享内容项目(101)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从第一用户装置(110)接收内容项目(101)的标识和第二用户装置(130)的标识;生成内容项目(101)的表示(102);以及,再传输装置(123),它用于将表示(102)传输给第二用户装置(130)。还具有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140)。
文档编号G06Q30/00GK1531698SQ01806725
公开日2004年9月22日 申请日期2001年12月18日 优先权日2001年1月18日
发明者A·M·F·多贝拉尔, A M F 多贝拉尔 申请人: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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