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及其方法

文档序号:6427712阅读:11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及其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为一种管理监控系统及其方法,特别为一种应用于公务车或车队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习知的车辆管理系统大多是在车辆上设有用以检测驾驶者的指纹或虹膜等生物认证信息的检测机构,并且驾驶者需通过生物认证检测后才能驾驶车辆。然而,指纹或虹膜等生物认证信息皆需要驾驶者主动提供才能进行检测,因此在车辆管理上仍有漏洞。再者,一般的车辆管理系统中,仅能对于驾驶者是否具有驾驶的权限进行判断,而未能对驾驶者的精神及驾驶状况作出判断或警示,因此尚未能对于乘车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有完整的监控及保护。因此,习知的车辆管理系统大多仅着重于防盗机制,而并未对车辆管理有全盘的规划,尤其是企业用的公务车辆被员工非正当使用时,更是无法提供事前预防及事后管理的机制。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一种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及其方法,其通过脸部影像及指纹的双重辨识机制管理驾驶车辆的驾驶者。本发明为一种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及其方法,其通过架设于车辆上的车用主机及与其分离设置的手持式主机监控车辆,以使得车辆管理者可通过手持式主机得知驾驶者是否为核可的驾驶者。本发明为一种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及其方法,其藉由主动撷取驾驶者的脸部影像并分析驾驶者是否为核可的驾驶者,以主动监控车辆的驾驶者。本发明为一种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及其方法,藉由分析脸部影像中的眼部影像,用以判断驾驶者是否是疲劳或危险驾驶,以适时发出提醒讯息。为达上述功效,本发明又提供一种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包括一车用主机,设置于一车辆上,且车用主机包括一第一指纹撷取模块,用以提供车辆的一驾驶者输入一指纹;一影像撷取模块,用以撷取驾驶者的一脸部影像;一第一分析处理模块,用以处理指纹及脸部影像以产生一指纹信息及一脸部影像信息;一第一储存模块,用以储存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以及一第一传输模块,用以传输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以及一手持式主机,其与车用主机分离设置,且手持式主机包括一第二传输模块,其通过有线传输方式或无线传输方式与第一传输模块连接,以接收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一第二储存模块,用以储存复数笔核可指纹信息及复数笔核可脸部影像信息,且每一核可指纹信息及每一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对应于一核可驾驶者;一第二分析处理模块,用以分析自车用主机下载的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并与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以产生一综合分析结果;以及一人机接口,用以显示综合分析结果。
本发明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进一步实现。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用主机进一步包括一警示单元,且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进一步分析该脸部影像信息中一眼部影像信息,据此进行一专注力分析,当该专注力分析的一专注力分析结果为该驾驶者处于危险驾驶状态时,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输出一警不讯号至该警示单元,以使该警示单元发出警告。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专注力分析系通过一眼动瞳孔分析技术处理该眼部影像信息,当该驾驶者的眼睛闭合时间超过一时间门槛值或该驾驶者的瞳孔注视方向偏离一角度门槛值时,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即发出该警示讯号。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 其特征在于,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系自一后台主机传送至该第二储存模块中。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一步通过该第二传输模块传送至该第一传输模块,并储存于该第一储存模块中。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指纹撷取模块进一步提供该核可驾驶者输入其指纹以作为该核可指纹信息,该影像撷取模块亦进一步撷取该核可驾驶者的脸部影像以作为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其中通过该第一指纹撷取模块撷取的该核可指纹信息及通过该影像撷取模块撷取的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又进一步储存于该第一储存模块或该第二储存模块。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进一步将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与储存于该第一储存模块中的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当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未比对到相符的该核可指纹信息或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时,则定义该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输出一警示讯号至该车用主机的一警示单元,以使该警示单元发出警告。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用主机进一步包括一提醒单元,当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未接收到该指纹信息或完整的该脸部影像信息时,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输出一提醒讯号至该提醒单元,以使该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手持式主机进一步包括一第二指纹撷取模块,该核可驾驶者系通过该第二指纹撷取模块输入其指纹以作为该核可指纹信息。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显示该综合分析结果包括显示该脸部影像信息、该指纹信息、该驾驶者是否为该核可驾驶者、驾驶该车辆的一驾驶时间分析图或该驾驶者的一驾驶状态分析图。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手持式主机进一步包括一提醒单元,当该综合分析结果显示该驾驶者的该指纹信息或该脸部影像信息并未记录于该第二储存模块中时,该第二分析处理模块则定义该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输出一提醒讯号至该提醒单元,以使该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手持式主机进一步包括一提醒单元,当该第二分析处理模块未接收到该指纹信息或完整的该脸部影像信息时,该第二分析处理模块输出一提醒讯号至该提醒单元,以使该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为达上述功效,本发明又提供一种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包括下列步骤取得一车辆的一驾驶者的一指纹及驾驶者的一脸部影像,其通过一车用主机取得之;处理指纹及脸部影像,以产生一指纹信息及一脸部影像信息,并储存于车用主机;传送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至一手持式主机;分析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手持式主机是将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与复数笔核可指纹信息及复数笔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以产生一综合分析结果;以及显示综合分析结果,其藉由手持式主机显示之;其中,每一核可指纹信息及每一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对应于一核可驾驶者。本发明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进一步实现。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管理监控方法进一步包括一危险驾驶判断步骤,该车用主机的一分析处理模块进一步分析该脸部影像信息中一眼部影像信息,并据此进行一专注力分析,当该专注力分析的一专注力分析结果为该驾驶者处于危险驾驶状态时,该车用主机的该分析处理模块输出一警示讯号至该车用主机的一警示单 元,以使该车用主机的该警示单元发出警告。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专注力分析系通过一眼动瞳孔分析技术处理该眼部影像信息,当该驾驶者的眼睛闭合时间超过一时间门槛值或该驾驶者的瞳孔注视方向偏离一角度门槛值时,该车用主机的该分析处理模块即发出该警示讯号。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管理监控方法进一步包括一建立核可信息步骤,其系自一后台主机通过有线传输方式或无线传输方式传送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至该手持式主机。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管理监控方法进一步包括一建立核可信息步骤,其系将该手持式主机中的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自该手持式主机传送至该车用主机。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管理监控方法进一步包括一建立核可信息步骤,其系通过该车用主机的一指纹撷取模块取得该核可驾驶者的指纹作为该核可指纹信息,并通过该车用主机的一影像撷取模块撷取该核可驾驶者的脸部影像作为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其中通过该指纹撷取模块撷取的该核可指纹信息及该影像撷取模块撷取的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一步储存于该车用主机或该手持式主机。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分析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步骤中,该车用主机进一步将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与储存在该车用主机中的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当未比对到相符的该核可指纹信息及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时,则定义该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输出一警示讯号至该车用主机的一警示单元,以使该警示单元发出警告。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取得该驾驶者的该指纹及该脸部影像步骤中,当未能取得该指纹或完整的该脸部影像时,该车用主机的一分析处理模块系输出一提醒讯号至该车用主机的一提醒单元,以使该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管理监控方法进一步包括一建立核可信息步骤,其系通过该手持式主机的一指纹撷取模块提供该核可驾驶者通过该手持式主机的该指纹撷取模块输入其指纹以作为该核可指纹信息。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显示该综合分析结果包括显示该脸部影像信息、该指纹信息、该驾驶者是否为该核可驾驶者、驾驶该车辆的一驾驶时间分析图或该驾驶者的一驾驶状态分析图。
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管理监控方法进一步包括一提醒步骤,当该综合分析结果中该指纹信息或该脸部影像信息并未与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相符时,则定义该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使该手持式主机的一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前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管理监控方法进一步包括一提醒步骤,当该手持式主机的一分析处理模块未接收到该指纹信息或完整的该脸部影像信息时,该手持式主机的该分析处理模块输出一提醒讯号至该手持式主机的一提醒单元,以使该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藉由本发明的实施,至少可达到下列进步功效一、通过指纹及脸部影像的双重辨识机制管理车辆,以达到提供完整的管理监控系统的功效。 二、车辆管理者可通过手持式主机得知驾驶者是否是核可的驾驶者,以达到监控车辆的功效。三、结合眼动瞳孔分析技术分析驾驶者的眼部影像,并判断驾驶者是否是处在危险驾驶的状态,以适时发出提醒讯息,进而保护驾驶者的生命安全。四、可通过手持式主机清楚呈现监控分析结果,以利于车辆管理。为了使任何熟习相关技艺者了解本发明的技术内容并据以实施,且根据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权利要求及图式,任何熟习相关技艺者可轻易地理解本发明相关的目的及优点,因此将在实施方式中详细叙述本发明的详细特征以及优点。


图I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车辆管理监控系统的系统方块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车用主机200的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手持式主机400的示意图。图4A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4B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4C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4D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4E为本发明第五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4F为本发明第六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5A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车辆管理监控方法的方法流程图。图5B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车辆管理监控方法的方法流程图。附图标记200-车用主机400-手持式主机210-第一指纹撷取模块 410-第二传输模块220-影像撷取模块420-第二储存模块230-第一分析处理模块 430-第二分析处理模块240-第一储存模块440-人机接口250-第一传输模块450-第二指纹撷取模块
260-提醒单元460-提醒单元270-警示单元500-后台主机300-GPS 装置
具体实施例方式图I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车辆管理监控系统的系统方块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车用主机200的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手持式主机400的示意图。图4A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4B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4C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4D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4E为本发明第五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图4F为本发明第六实施例的一种综合分析结果示意图。如图I所示,本实施例为一种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包括一车用主机200及一手持 式主机400。车用主机200设置于一车辆上,例如可设置于车辆的挡风玻璃或仪表板上(图未示),而手持式主机400则与车用主机200分离设置,并可交由车辆管理者携带以监控车辆的使用状态。如图I及图2所示,车用主机200可至少包括一第一指纹撷取模块210 ;—影像撷取模块220 ;—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 第一储存模块240 ;以及一第一传输模块250。其中,第一指纹撷取模块210可用以提供车辆的驾驶者输入其指纹,进而取得车辆驾驶者的指纹。此外,第一指纹撷取模块210还可进一步通过权限管控,提供核可驾驶者输入其指纹,以作为可供日后进行比对的核可指纹信息。影像撷取模块220可包括CXD影像撷取模块或CMOS影像撷取模块。影像撷取模块220可用以主动连续撷取驾驶者的脸部影像,又或者可在车辆行进间定时撷取驾驶者的脸部影像,例如可以每10分钟撷取3-5张影像,以防止核可驾驶者在驾驶途中被更换成非核可驾驶者。此外,影像撷取模块220也可以通过权限管控,用以撷取核可驾驶者的脸部影像,以作为可供日后进行比对的核可脸部影像信息。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用以处理驾驶者或是核可驾驶者的指纹及脸部影像,并分别转换指纹及脸部影像以产生一指纹信息及一脸部影像信息,而核可驾驶者的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则可作为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其中,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可以是一影像微处理模块,并且当指纹及脸部影像为模拟影像时,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需将模拟影像转换为数字影像。于一实施例中,车用主机200可进一步包括一提醒单元260,当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未接收到指纹(代表驾驶者蓄意或忘记输入其指纹),又或是脸部影像信息不完整(代表驾驶者的脸部特征受到遮盖或偏过脸)时,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可输出一提醒讯号至提醒单元260,并使提醒单元260发出提醒讯息,进而提醒驾驶者输入其指纹、移除覆盖在脸上的物品或是将脸部朝向驾驶方向。第一储存模块240,例如是一内存,可用以储存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产生的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又或者可储存由外部输入或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产生的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第一传输模块250,可用以输出指纹信息、脸部影像信息、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又或者可以用以接收外部输入的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第一传输模块250可以是一有线传输模块或是一无线传输模块,例如USB传输模块、蓝芽传输模块、wifi无线网络传输模块或3G无线网络传输模块。请再参考图I,车用主机200可进一步包括一警示单元270。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除了可将脸部影像转换为脸部影像信息外,还可进一步分析脸部影像信息中的眼部影像信息,并通过眼动瞳孔分析技术处理眼部影像信息,以据此进行一专注力分析,其中眼动瞳孔分析技术或其它用以处理眼部影像信息的技术已为习知技术,在此不再多加赘述。当专注力分析的专注力分析结果为驾驶者的眼睛闭合时间超过了一时间门槛值(例如超过5秒钟)或是驾驶者的瞳孔注视方向偏离了一角度门槛值(例如瞳孔注视方向偏离正前方超过60度),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便将专注力分析结果定义为驾驶者正处于危险驾驶状态,并输出一警示讯号至警示单元270,以使警示单元270发出警告。于一实施例中,警示单元270可以是喇叭,并可在接收到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输出的警示讯号后, 发出警示声响,进而避免驾驶者因过度疲劳或分心而发生意外,以达到保护乘车人员及车辆安全的功效。此外,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还可将驾驶者的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与储存在第一储存模块240中的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比对到相符的信息时,则定义此驾驶者为核可驾驶者。反之,当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未比对到相符的信息时,则定义此驾驶者为非核可驾驶者,并输出警示讯号至警示单元270,以使警示单元270发出警告,进而提醒驾驶者并不是核可的驾驶者,并且警告驾驶者已通知车辆管理者相关讯息,进而吓阻非核可驾驶者继续驾驶车辆。再者,如果仅有比对到符合的核可指纹信息或是仅有比对到符合的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时(即指纹及脸部影像两者仅其中之一符合时),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同样也会输出警示讯号至警示单元270。又请参考图1,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可进一步与一 GPS装置300电讯连接,以纪录车用主机200的坐标位置,坐标位置可结合时间及驾驶者的相关数据(包括是否受到核可及驾驶状况),事后再通过第一传输模块250传送至手持式主机400,此外,亦可实时地传送至手持式主机400,以使得车辆管理者可实时掌握车辆的位置。此外,车用主机200还可进一步包括一红外线光源模块(图未示),其可用以作为影像撷取模块220的辅助光源,进而在光线不足或是夜晚时提供红外线光线,以提高影像撷取模块220的取像效果。又如图2所示,车用主机200的壳体外侧又进一步包括一固定机构211,其可设置于车用主机200壳体的底部或是背部,以使得车用主机200可通过固定机构211固定在车辆的挡风玻璃上或是仪表板上,其中固定机构211可以是一吸盘式固定座,并且吸盘式固定座与车用主机200间还连接有一万向接头(图未示),以通过万向接头调整车用主机200的倾斜角度。如图I及图3所示,手持式主机400包括一第二传输模块410 第二储存模块420 ;一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 ;以及一人机接口 440。第二传输模块410,其可以是一有线传输模块(例如USB传输模块)或是一无线传输模块(例如蓝芽传输模块、wifi无线传输模块或3G无线传输模块),以使得第二传输模块410可通过有线传输方式或无线传输方式与车用主机200的第一传输模块250连接,以接收自车用主机200所取得的指纹信息、脸部影像信息、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肩、O第二储存模块420,其可以是一内存,用以储存复数笔核可指纹信息及复数笔核可脸部影像信息,且每一核可驾驶者分别对应于一核可指纹信息及一核可脸部影像信息,例如,A核可指纹信息及A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对应于A核可驾驶者,B核可指纹信息及B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对应于B核可驾驶者,其余以此类推。其中,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可以自一后台主机500通过有线传输方式或无线传输方式传送至手持式主机400的第二储存模块420,或者可通过车用主机200取得核可驾驶者的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以作为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并通过第一传输模块250及第二传输模块410传送至第二储存模块420进行储存。此外,原本储存在第二储存模块420的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也可以通过第二传输模块410传送至第一传输模块250并储存于第一储存模块240中。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用以分析自车用主机200下载的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 息,并与第二储存模块420中的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以产生一综合分析结果。如图4A所示,综合分析结果可包括驾驶者的脸部影像信息611、指纹信息612及驾驶者的驾驶状态分析图613,又或者如图4B及图4C所示,综合分析结果可包括驾驶同一车辆的驾驶时间分析图614,而于图4C中,又于驾驶时间分析图中进一步显示驾驶者是否为核可驾驶者,于核可驾驶者的图式上方可进一步显示一圆圈记号,而于非核可驾驶者的图式上方则可进一步显示一惊叹号记号。此外,如图4D所示,综合分析结果还可包括显示驾驶者是否为核可驾驶者,并显示于驾驶时间分析图615中,例如可区分为核可驾驶者(例如核可驾驶A及核可驾驶C)及非核可驾驶者(例如非核可驾驶B、非核可驾驶D及非核可驾驶E)。举例来说,在期间I及期间3中是分别由核可驾驶A及核可驾驶C进行驾驶。而于期间2中是由非核可驾驶B进行驾驶,并且非核可驾驶B未输入其指纹或是未能在核可指纹信息中找到相符的信息,而且也无法在核可脸部影像信息中比对到相符信息(以指X面X表示),所以判定驾驶B为非核可驾驶者。又于期间4内是由非核可驾驶D进行驾驶,但是虽然可在核可指纹信息中比对到非核可驾驶D的指纹信息相符的信息,但却无法在核可脸部影像信息中比对到相符的信息(以指0面X表示),因此仍判定驾驶D为非核可驾驶者。在期间5内则是由非核可驾驶E进行驾驶,于核可脸部影像信息中虽可比对到与非核可驾驶E相同的脸部影像信息,但在核可指纹信息中却没有比对到相符的指纹信息(以指X面0表示),因此判定驾驶E为非核可驾驶者。综上所述,需在核可信息中同时比对到相符合的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才认定驾驶者是核可驾驶者,只要缺少其中任一项相符信息则仍认定驾驶者是非核可驾驶者,因此可藉由双重辨识机制管理车辆,以提供完整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人机接口 440,其可以包括一 IXD显不器、一 LED显不器或一触控式显不器,其是用以显示综合分析结果,并且可同时参考图3,人机接口 440还可进一步包括文字输入装置441,以提供车辆管理者进行文字输入。
又请参考图4E,当车用主机200的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输出警示讯号时,除了警示单元270会发出警告外,车用主机200亦可通过无线传输方式将警示讯号传送至手持式主机400,以使得人机接口 440上显示如图4E的画面,并通知车辆管理者目前车辆的驾驶者是一非核可驾驶者。此外,当手持式主机400的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输出提醒讯号至手持式主机400的提醒单元460时,人机接口 400亦会显示如图4E的画面。又如图4F所示,当车用主机200的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产生的专注力分析结果为驾驶者正处于危险驾驶状态时,除了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会输出警示讯号至警示单元270外,车用主机200亦可通过无线传输方式将警示讯号传送至手持式主机400,以使得人机接口 440上显示如图4F的画面。如图I及图3所示,手持式主机400还可进一步包括一第二指纹撷取模块450,而 核可驾驶者可直接通过第二指纹撷取模块450输入其指纹,并经由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将指纹转换为指纹信息,以作为核可指纹信息并储存于第二储存模块420中。此外,第二储存模块420也可储存有车辆管理者的核可指纹信息,并且车辆管理者可通过第二指纹撷取模块450输入其指纹,而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再将车辆管理者的指纹转换为指纹信息后,再与第二储存模块420中的核可指纹信息进行比对,藉此可辨识此车辆管理者是否有使用手持式主机400的权限。于一实施例中,手持式主机400可进一步包括一提醒单元460,当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未能比对到与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相符的信息时,即表示此驾驶者的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并未记录在第二储存模块420中,因此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便会定义此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输出一提醒讯号至提醒单元460,以使提醒单元460发出提醒讯息。再者,如果仅有比对到符合的核可指纹信息或是仅有比对到符合的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时,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同样也会输出提醒讯号至提醒单元460。再者,当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未接收到指纹信息(代表驾驶者蓄意或忘记输入其指纹),又或者脸部影像信息不完整(代表驾驶者的脸部特征受到遮盖或偏过脸)时,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便输出一提醒讯号至提醒单元460,并使提醒单元460发出提醒讯息,进而提醒车辆管理者此一异常状态。图5A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车辆管理监控方法的方法流程图。图5B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种车辆管理监控方法的方法流程图。如图I及图5A所示,为配合上述车辆管理监控系统,本实施例又进一步说明一种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包括下列步骤取得驾驶的指纹及脸部影像(步骤S20);产生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步骤S40);传送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至手持式主机400 (步骤S60);产生综合分析结果(步骤S80);以及显示综合分析结果(步骤S100)。以下将针对个别步骤作深入说明。取得驾驶的指纹及脸部影像(步骤S20):通过车用主机200的第一指纹撷取模块210提供车辆的驾驶者输入其指纹,并通过车用主机200的影像撷取模块220主动连续撷取驾驶者的脸部影像。产生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步骤S40):藉由车用主机200的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处理驾驶者的指纹及脸部影像,以产生对应的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并可将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储存于车用主机200的第一储存模块240中。
传送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至手持式主机400 (步骤S60):可通过车用主机200的第一传输模块250将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传送至手持式主机400,而手持式主机400可藉由第二传输模块410以有线传输方式或无线传输方式与第一传输模块250进行信息传输。产生综合分析结果(步骤S80):由于在手持式主机400的第二储存模块420中已预先储存有复数笔核可指纹信息及复数笔核可脸部影像信息,且每一核可驾驶者分别对应于一核可指纹信息及一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因此,手持式主机400中的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可将接收到的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与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以产生一综合分析结果。其中,关于综合分析结果的说明已详述如上,在此不再多加赘述。显示综合分析结果(步骤S100):可藉由通过手持式主机400的人机接口 440显示综合分析结果,以使得车辆管理者可实时掌握车辆的使用状态,其中显示综合分析结果可包括显示驾驶者的脸部影像信息、指纹信息、驾驶者是否为核可驾驶者、驾驶车辆的一驾驶时间分析图或驾驶者的一驾驶状态分析图,而相关说明也已说明如上,在此不再多加赘述。 又如图5B所示,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又进一步包括一危险驾驶判断步骤(步骤S41),在产生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步骤S40)之后,车用主机200的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可进一步分析脸部影像信息中的眼部影像信息,并进行专注力分析,而当其专注力分析结果为驾驶者正处于危险驾驶状态时,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便会输出警示讯号至车用主机200的警示单元270,以使警示单元270发出警告(步骤S42),进而提醒驾驶者应注意其行车状况,并避免因驾驶者过于疲劳或分心而发生意外。其中,专注力分析的说明已详述如上,在此不再多加赘述。如图5B所示,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又进一步包括一建立核可信息步骤(步骤S10),核可信息包括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其中核可信息可储存于车用主机200的第一储存模块240或是手持式主机400的第二储存模块420中。第一储存模块240中的核可信息可以是通过车用主机200的第一指纹撷取模块210及影像撷取模块220,分别取得核可驾驶者的指纹及脸部影像并再加以处理转换后,作为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并储存于第一储存模块240中。又或者是将预先储存于手持式主机400的第二储存模块420中的核可信息传送至车用主机200后,再储存于第一储存模块240中。第二储存模块420中的核可信息则可以是自后台主机500通过有线传输方式或是无线传输方式传送至手持式主机400,并储存在第二储存模块420中。又或者是将车用主机200的第一指纹撷取模块210及影像撷取模块220取得的核可驾驶者的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由车用主机200传送至手持式主机400,并进一步储存于手持式主机400的第二储存模块420中。此外,核可驾驶者也可通过手持式主机400的第二指纹撷取模块450输入其指纹,以作为核可指纹信息并储存在第二储存模块420中。步骤S20中,还进一步包括判断是否取得指纹及脸部影像(步骤S21),当车用主机200的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未接收到驾驶者的指纹或是完整的脸部影像时,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便输出提醒讯号至车用主机200的提醒单元260,以使提醒单元260发出提醒讯息(步骤S22),或是手持式主机400的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并未接收到指纹信息或完整的脸部影像信息时,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也会输出提醒讯号至手持式主机400的提醒单元460,以使提醒单元460发出提醒讯息(步骤S22)。步骤S80中,还进一步包括判断驾驶者是否是核可驾驶者步骤(步骤S81),其中步骤S81可仅由手持式主机400执行,或是同时由车用主机200及手持式主机400执行。其中,当车用主机200的第一储存模块240储存有核可信息时,车用主机200的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可进一步将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与储存在第一储存模块240中的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当第一分析处理模块230未比对到相符的信息时,则定义此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输出一警示讯号至车用主机200的一警示单元270,以使警示单元270发出警告(步骤S82)。
手持式主机400的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于产生综合分析结果时,亦会将指纹信息或脸部影像信息与储存在第二储存模块420中的核可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当在综合分析结果中,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其中之一并未比对到相符合的信息时,第二分析处理模块430则定义此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输出一提醒讯号至手持式主机400的一提醒单元460,以使提醒单元460发出提醒讯息(步骤S82),进而使车辆管理者可实时掌握车辆的状况。惟上述各实施例是用以说明本发明的特点,其目的在使熟习该技术者能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而非限定本发明的专利范围,故凡其它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而完成的等效修饰或修改,仍应包含在以下所述的权利要求中。
权利要求
1.一种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车用主机,设置于一车辆上,且该车用主机包括 一第一指纹撷取模块,用以提供该车辆的一驾驶者输入一指纹; 一影像撷取模块,用以撷取该驾驶者的一脸部影像; 一第一分析处理模块,用以处理该指纹及该脸部影像以产生一指纹信息及一脸部影像信息; 一第一储存模块,用以储存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以及 一第一传输模块,用以传输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以及 一手持式主机,其与该车用主机分离设置,且该手持式主机包括 一第二传输模块,其通过有线传输方式或无线传输方式与该第一传输模块连接,以接收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 一第二储存模块,用以储存复数笔核可指纹信息及复数笔核可脸部影像信息,且每一该核可指纹信息及每一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是对应于一核可驾驶者; 一第二分析处理模块,用以分析自该车用主机下载的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并与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以产生一综合分析结果;以及 一人机接口,用以显示该综合分析结果。
2.如权利要求第I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用主机进一步包括一警示单元,且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进一步分析该脸部影像信息中一眼部影像信息,据此进行一专注力分析,当该专注力分析的一专注力分析结果为该驾驶者处于危险驾驶状态时,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输出一警示讯号至该警示单元,以使该警示单元发出警告。
3.如权利要求第2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专注力分析是通过一眼动瞳孔分析技术处理该眼部影像信息,当该驾驶者的眼睛闭合时间超过一时间门槛值或该驾驶者的瞳孔注视方向偏离一角度门槛值时,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即发出该警示讯号。
4.如权利要求第I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是自一后台主机传送至该第二储存模块中。
5.如权利要求第I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一步通过该第二传输模块传送至该第一传输模块,并储存于该第一储存模块中。
6.如权利要求第I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指纹撷取模块进一步提供该核可驾驶者输入其指纹以作为该核可指纹信息,该影像撷取模块亦进一步撷取该核可驾驶者的脸部影像以作为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其中通过该第一指纹撷取模块撷取的该核可指纹信息及通过该影像撷取模块撷取的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又进一步储存于该第一储存模块或该第二储存模块。
7.如权利要求第5或6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进一步将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与储存于该第一储存模块中的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当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未比对到相符的该核可指纹信息或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时,则定义该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输出一警示讯号至该车用主机的一警示单元,以使该警示单元发出警告。
8.如权利要求第I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用主机进一步包括一提醒单元,当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未接收到该指纹信息或完整的该脸部影像信息时,该第一分析处理模块输出一提醒讯号至该提醒单元,以使该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
9.如权利要求第I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手持式主机进一步包括一第二指纹撷取模块,该核可驾驶者是通过该第二指纹撷取模块输入其指纹以作为该核可指纹信息。
10.如权利要求第I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显示该综合分析结果包括显示该脸部影像信息、该指纹信息、该驾驶者是否为该核可驾驶者、驾驶该车辆的一驾驶时间分析图或该驾驶者的一驾驶状态分析图。
11.如权利要求第I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手持式主机进一步包括一提醒单元,当该综合分析结果显示该驾驶者的该指纹信息或该脸部影像信息并未记录于该第二储存模块中时,该第二分析处理模块则定义该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输出一提醒讯号至该提醒单元,以使该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
12.如权利要求第I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手持式主机进一步包括一提醒单元,当该第二分析处理模块未接收到该指纹信息或完整的该脸部影像信息时,该第二分析处理模块输出一提醒讯号至该提醒单元,以使该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
13.一种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骤 取得一车辆的一驾驶者的一指纹及该驾驶者的一脸部影像,其是通过一车用主机取得之; 处理该指纹及该脸部影像,以产生一指纹信息及一脸部影像信息,并储存于该车用主机; 传送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至一手持式主机; 分析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该手持式主机是将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与复数笔核可指纹信息及复数笔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以产生一综合分析结果;以及 显示该综合分析结果,其是藉由该手持式主机显示之; 其中,每一该核可指纹信息及每一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是对应于一核可驾驶者。
14.如权利要求第13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危险驾驶判断步骤,该车用主机的一分析处理模块进一步分析该脸部影像信息中一眼部影像信息,并据此进行一专注力分析,当该专注力分析的一专注力分析结果为该驾驶者处于危险驾驶状态时,该车用主机的该分析处理模块输出一警示讯号至该车用主机的一警示单元,以使该车用主机的该警示单元发出警告。
15.如权利要求第14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专注力分析是通过一眼动瞳孔分析技术处理该眼部影像信息,当该驾驶者的眼睛闭合时间超过一时间门槛值或该驾驶者的瞳孔注视方向偏离一角度门槛值时,该车用主机的该分析处理模块即发出该警示讯号。
16.如权利要求第13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建立核可信息步骤,其是自一后台主机通过有线传输方式或无线传输方式传送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至该手持式主机。
17.如权利要求第13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建立核可信息步骤,其是将该手持式主机中的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自该手持式主机传送至该车用主机。
18.如权利要求第13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建立核可信息步骤,其是通过该车用主机的一指纹撷取模块取得该核可驾驶者的指纹作为该核可指纹信息,并通过该车用主机的一影像撷取模块撷取该核可驾驶者的脸部影像作为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其中通过该指纹撷取模块撷取的该核可指纹信息及该影像撷取模块撷取的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一步储存于该车用主机或该手持式主机。
19.如权利要求第17或18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分析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步骤中,该车用主机进一步将该指纹信息及该脸部影像信息与储存在该车用主机中的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当未比对到相符的该核可指纹信息及该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时,则定义该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输出一警示讯号至该车用主机的一警示单元,以使该警示单元发出警告。
20.如权利要求第13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取得该驾驶者的该 指纹及该脸部影像步骤中,当未能取得该指纹或完整的该脸部影像时,该车用主机的一分析处理模块是输出一提醒讯号至该车用主机的一提醒单元,以使该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肩、O
21.如权利要求第13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建立核可信息步骤,其是通过该手持式主机的一指纹撷取模块提供该核可驾驶者通过该手持式主机的该指纹撷取模块输入其指纹以作为该核可指纹信息。
22.如权利要求第13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显示该综合分析结果包括显示该脸部影像信息、该指纹信息、该驾驶者是否为该核可驾驶者、驾驶该车辆的一驾驶时间分析图或该驾驶者的一驾驶状态分析图。
23.如权利要求第13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提醒步骤,当该综合分析结果中该指纹信息或该脸部影像信息并未与该些核可指纹信息及该些核可脸部影像信息相符时,则定义该驾驶者为一非核可驾驶者,并使该手持式主机的一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
24.如权利要求第13项所述的车辆管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提醒步骤,当该手持式主机的一分析处理模块未接收到该指纹信息或完整的该脸部影像信息时,该手持式主机的该分析处理模块输出一提醒讯号至该手持式主机的一提醒单元,以使该提醒单元发出提醒讯息。
全文摘要
本发明为一种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及其方法,其中车辆管理监控系统包括车用主机及手持式主机。车用主机是设置于车辆上,可用以提供车辆的驾驶者输入其指纹,并同时撷取驾驶者的脸部影像,再将指纹及脸部影像的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传送至手持式主机,以使得手持式主机可将指纹信息及脸部影像信息分别与核可指纹信息及核可脸部影像信息比对,以辨识驾驶者是否为核可的驾驶者并产生对应的综合分析结果。藉此,当驾驶者不是已经被认可的驾驶者时,可藉由手持式主机通知车辆管理者,进而达到防止车辆被非正当使用的功效。
文档编号G06K9/00GK102855754SQ20111018340
公开日2013年1月2日 申请日期2011年6月30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30日
发明者邹嘉骏, 叶丁源, 曾杰然 申请人: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