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利购物的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2470622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智能管理系统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军营便利店系统与两种缩短购物时间的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军营中的便利店是基于人的管理和销售来实现的,但是针对军校和军营官兵的时间紧、准、严的特点,现行的便利店管理系统是不能满足此类需求的。

现行的系统的设计都是利用大片时间直接生成购物清单,超市实时根据系统反馈,配置人员和商品,并直接给出配送时间,整个系统在运转过程中缺少买卖双方在时间上达成一致。

因此现行系统无法满足军营和军校的购物需要,需要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供一种方便军营人员购物的方法及系统。

(二)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一种便利购物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云端服务器、至少一个移动终端和至少一个PC端,所述移动终端通过网络与所述云端服务器连接,所述云端服务器与所述PC端连接,所述PC端通过接口与输入设备连接。

其中,所述PC端通过无线接口与输入设备连接。

其中,所述PC端通过有线接口与输入设备连接。

其中,所述PC端通过蓝牙接口与输入设备连接。

其中,所述PC端与所述移动终端均采用B/S与C/S相结合的混合模式。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便利购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移动终端选取商品和提交订单;

由所述云服务器转将所述终端订单化为二维订单码;

所述云端服务器进行存储和处理,生成二维提取码;

用户根据所述二维提取码进行操作。

其中,所述移动终端选取商品进一步包括商品的品名、数量和时间。

其中,所述云端服务器进行存储和处理,生成二维提取码,进一步包括:

选取的商品的品名、数量和时间与云端服务器中存储的数据进行比对;

如云端服务器中没有与选取的商品的品名、数量和时间相冲突的选项,生成二维提取码,如云端服务器中有与选取的商品的品名、数量相冲突的选项,通知所述PC端,如云端服务器中有与选取的商品的时间相冲突的选项,反馈至所述移动终端。

其中,所述时间进一步包括预约提取起始和截止时间。

其中,所述移动终端提交订单进一步包括,订单类型为单位订单及所述单位相关信息。

(三)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便利购物的方法及系统,通过本发明的实施,解决了用户在实际购物中遇见的拥挤、时间密集、搜寻商品困难等诸多问题,方便了军营人员购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本发明提供一种便利购物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云端服务器、移动终端和PC端,所述移动终端通过网络与所述云端服务器连接,所述云端服务器与所述PC端连接,所述PC端通过接口与输入设备连接。移动终端和PC终端因需要而设置,如果用户多,使用移动终端的人群会扩大,相应的PC端也会增加

优选地,所述PC端通过无线接口与输入设备连接,无线接口方便适配,也方便不同的人员进行操作。

优选地,所述PC端通过有线接口与输入设备连接。

优选地,所述PC端通过蓝牙接口与输入设备连接,比较通行的做法是用蓝牙接口,这样可以充分利用设备本身的功能,降低成本。

优选地,所述移动终端和PC端采用B/S与C/S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基于B/S模式,不同设备可以无差别使用系统。并使用FineUI创建友好的管理交互前台,客户端和服务管理端使用统一的数据,保证了系统的实时性和可靠性。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便利购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移动终端选取商品和提交订单,提交订单进一步包括订单类型为单位配送订单与单位相关信息;

所述移动终端提交订单同时确定订单为单位配送订单;

所述二维订单码发送至云端服务器,

配货人员根据所述二维订单码对已配单位配送订单进行操作

所述云端服务器进行存储和处理,生成二维提取码;

配货人员按照固定时间分别对所述已配单位配送订单进行配送;

所述移动终端依据所述二维订单码唯一识别所述二维提取码;

用户根据所述二维提取码进行操作。

优选地,所述移动终端选取商品进一步包括商品的品名、数量和时间。

优选地,所述云端服务器进行存储和处理,生成二维提取码,进 一步包括:

选取的商品的品名、数量和时间与云端服务器中存储的数据进行比对;

如云端服务器中没有与选取的商品的品名、数量和时间相冲突的选项,生成二维提取码,如云端服务器中有与选取的商品的品名、数量相冲突的选项,通知所述PC端,如云端服务器中有与选取的商品的时间相冲突的选项,反馈至所述移动终端。

优选地,所述时间进一步包括预约提取起始和截止时间。

优选地,所述移动终端提交订单进一步包括,订单类型为单位订单及所述单位相关信息。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并非对本发明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发明的范畴,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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