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一服务器系统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更新方法包含:
复制一第一目录中一第一应用程序的文件至一第二目录中;
复制一第一更新文件到该第二目录中以新增文件或取代该第二目录中相应的文件;
启动该第二目录中的一第二应用程序;以及
透过一路由指令将请求连接的一用户端连接至该第二应用程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更新方法还包含:
当连接至该第一应用程序的该用户端全部退出时,关闭该第一应用程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更新方法还包含:
建立该第一应用程序的一第一进程;
绑定该第一进程至一连接端口,该连接端口用以使该用户端连接至该第一进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更新方法还包含:
当该第二应用程序启动之后,建立该第二应用程序的一第一进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更新方法还包含:
建立该第一应用程序的一第一进程以及一第二进程,其中该第一进程处于一启动状态,该第二进程处于一待机状态;
绑定处于该启动状态的该第一进程至一连接端口,该连接端口用以使该用户端连接至该第一进程;以及
当处于该启动状态的该第一进程异常时,切换该第二进程处于该启动状态,并建立一第三进程处于该待机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切换该第二进程处于该启动状态的步骤包含:
解除该第一进程与该连接端口的绑定;
绑定该第二进程至该连接端口;以及
关闭该第一进程。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更新方法还包含:
当处于该启动状态的该第一进程异常时,判断该第二进程是否就绪;以及
当该第二进程就绪时,切换该第二进程至该启动状态。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更新方法还包含:
当处于该待机状态的该第二进程异常时,关闭该第二进程,并建立该第三进程处于该待机状态。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更新方法还包含:
当该第二应用程序启动之后,关闭该第一目录中该第一应用程序的该第二进程;以及
建立该第二应用程序的一第一进程以及一第二进程,其中该第一进程处于一启动状态,该第二进程处于一待机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更新方法还包含:
复制该第二目录中该第二应用程序的文件至一第三目录中;
复制一第二更新文件到该第三目录中以新增文件或取代该第三目录中相应的文件;
启动该第三目录中的一第三应用程序;以及
透过一路由指令将请求连接的该用户端连接至该第三应用程序。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更新方法还包含:
验证该第一更新文件以及该服务器系统的状态;
根据验证结果判断是否满足更新条件;以及
当该服务器系统判断不满足更新条件时,取消更新。
12.一种服务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服务器系统包含:
一储存模块;
一处理模块,电性连接于该储存模块;以及
一记忆体,电性连接于该处理模块,该记忆体包含用于该处理模块的至少一可执行指令,该可执行指令用以使该处理模块执行以下操作:
复制该储存模块的一第一目录中一第一应用程序的文件至该储存模块的一第二目录中;
复制一第一更新文件到该第二目录中以新增文件或取代该第二目录中相应的文件;
启动该第二目录中的一第二应用程序;以及
透过一路由指令将请求连接的一用户端连接至该第二应用程序。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服务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可执行指令更用以使该处理模块执行以下操作:
当连接至该第一应用程序的该用户端全部退出时,关闭该第一应用程序。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服务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可执行指令更用以使该处理模块执行以下操作:
建立该第一应用程序的一第一进程以及一第二进程,其中该第一进程处于一启动状态,该第二进程处于一待机状态;
绑定处于该启动状态的该第一进程至一连接端口,该连接端口用以使该用户端连接至该第一进程;以及
当处于该启动状态的该第一进程异常时,切换该第二进程处于该启动状态,并建立一第三进程处于该待机状态。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服务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可执行指令更用以使该处理模块执行以下操作:
当处于该启动状态的该第一进程异常时,判断该第二进程是否就绪;以及
当该第二进程就绪时,切换该第二进程至该启动状态。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服务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可执行指令更用以使该处理模块执行以下操作:
当处于该待机状态的该第二进程异常时,关闭该第二进程,并建立该第三进程处于该待机状态。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服务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可执行指令更用以使该处理模块执行以下操作:
当该第二应用程序启动之后,关闭该第一目录中该第一应用程序的该第二进程;以及
建立该第二应用程序的一第一进程以及一第二进程,其中该第一进程处于一启动状态,该第二进程处于一待机状态。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服务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可执行指令更用以使该处理模块执行以下操作:
复制该第二目录中该第二应用程序的文件至一第三目录中;
复制一第二更新文件到该第三目录中以新增文件或取代该第三目录中相应的文件;
启动该第三目录中的一第三应用程序;以及
透过一路由指令将请求连接的该用户端连接至该第三应用程序。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服务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可执行指令更用以使该处理模块执行以下操作:
验证该第一更新文件以及该服务器系统的状态;
根据验证结果判断是否满足更新条件;以及
当该服务器系统判断不满足更新条件时,取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