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1775696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数据处理
技术领域
,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在各行各业均涉及到越来越多的数据处理,且随着用户需求的不断增长,数据数量不断递增,数据处理的过程也越来越复杂,特别是涉及多个相互独立的系统之间的数据处理过程。在现有的一种涉及多系统的系统架构中,主要由控制系统以及多个处理系统构成。控制系统可以接收处理系统的数据获取请求或者数据提交请求,用于从已存储的数据中,向处理系统发送请求获取的相应数据数量的数据;或者将处理系统请求提交的相应数据数量的数据保存到已存储数据中。由于涉及到与多个处理系统之间的数据处理,为了方便进行数据整理和核对,现有技术中,控制系统通常是周期性的对已存储数据进行数据结算,具体的是在每个结算周期内,根据不同处理系统发起的数据获取请求或数据提交请求,先进行数据操作记录,生成数据结算文件。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之后,再根据数据结算文件,对已存储数据进行数据增加或者数据扣减的处理操作。在每个结算周期内,控制系统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时,会根据当前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是否大于或等于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来确定数据获取请求是否被允许执行。而如果控制系统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会统计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 数据数量和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的数据数量总和,如果数据数量总和大于或等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即便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小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数据获取请求也会被允许执行,从而被记录在数据结算文件中。但是,控制系统和处理系统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时间漂移,从而导致控制系统和处理系统的标准时间存在时间偏差。比如控制系统在其接收时间14:59,同时接收到不同处理系统发送的数据获取请求或数据提交请求,但是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发起时间可能为15:01,而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发起时间可能为14:59。由于控制系统生成的数据结算文件,是按照处理系统反馈的发起时间生成的,发明人在研究中发现,如果存在时间偏差,就会在当前结算周期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或数据提交请求不会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而出现在当前结算周期的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那么在按照数据结算文件,对已存储数据进行数据处理时,就会出现数据处理错误。比如,假设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为300,控制系统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为400,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为150,由于已储存数据的数据数量和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的总和为450,大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为400,则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均会被允许执行,其中,数据数量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但是,如果数据获取请求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而数据提交请求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那么在按照当前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进行数据处理时,由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300小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400,就会导致数据处理出现错误。技术实现要素:有鉴于此,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数据处理出现错误的技术问题。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控制系统在第一接收时间接收数据提交请求;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一发起时间;在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优选地,所述控制系统在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时,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二发起时间;所述在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包括:在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优选地,所述在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或等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包括:在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或等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总和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第一账务时间接收代销申购请求;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用于请求提交用户资金;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在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优选地,在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同时接收到代销赎回请求时,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一机构赎回时间;所述在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包括:在所述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优选地,所述在所述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包括:在所述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总和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控制系统在第二接收时间接收数据获取请求;获取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三发起时间;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优选地,所述控制系统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同时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时,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四发起时间;所述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获取请求包括: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优选地,所述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包括: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总和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第二账务时间接收代销赎回请求;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用于请求获取用户资金;获取所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资金赎回请求。优选地,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时,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二机构申购时间;所述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包括: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优选地,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包括: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 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总和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控制系统同时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以及数据获取请求;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五发起时间,以及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六发起时间;在所述第五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六发起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或者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以及代销赎回请求;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三机构申购时间、以及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三机构赎回时间;在所述第三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三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或者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包括:第一接收模块,用于在第一接收时间接收数据提交请求;第一时间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一发起时间;第一请求处理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优选地,还包括:第二时间获取模块,用于所述控制系统在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二发起时间;所述第一请求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优选地,所述第一请求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或等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总和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包括:第一代销请求接收模块,用于在第一账务时间接收代销申购请求;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用于请求提交用户资金;第一申购时间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一机构申购时间;申购处理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优选地,还包括:第一赎回时间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同时接收到代销赎回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一机构赎回时间;所述申购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优选地,所述申购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中请 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总和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包括:第二接收模块,用于在第二接收时间接收数据获取请求;第三时间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三发起时间;第二请求处理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优选地,还包括:第四时间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同时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四发起时间;所述第二请求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优选地,所述第二请求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总和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包括:第二代销请求接收模块,用于在第二账务时间接收代销赎回请求;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用于请求获取用户资金;第二赎回时间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 的第二机构赎回时间;赎回处理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资金赎回请求。优选地,还包括:第二申购时间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二机构申购时间;所述赎回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优选地,所述赎回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总和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包括: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数据提交请求或数据获取请求;第五时间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三接收模块同时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以及数据获取请求,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五发起时间,以及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六发起时间;第三请求处理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五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六发起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或者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包括:第三代销请求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代销申购请求或者代销赎回请求;代销时间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三代销请求接收模块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或者代销赎回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 三机构申购时间、以及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三机构赎回时间;代销处理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三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三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或者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可以获得包括以下技术效果:如果控制系统在第一接收时间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而第一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发送数据提交请求的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如果控制系统在第二接收时间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而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发送数据获取请求的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则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如果控制系统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而在数据提交请求的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结束时间且数据获取请求的发起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结束时间,则拒绝数据提交请求或者数据获取请求。从而可以有效解决数据获取请求记录在当前结算的数据结算文件中,而同时接收到的数据提交请求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导致在按照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进行数据处理时,由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小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数据处理出现错误的问题,有效降低了数据处理的出错率,提高了数据处理的可靠性。当然,实施本申请的任一产品必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技术效果。附图说明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图1~图2是现有技术中多个系统之间的数据处理的示意图;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一个实施例流程图;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又一个实施例流程图;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又一个实施例流程图;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的数据处理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对应的一种系统架构示意图;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又一个实施例流程图;图8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又一个实施例流程图;图9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又一个实施例流程图;图10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装置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11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又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12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又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13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又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14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又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15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又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将配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藉此对本申请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主要应用于包括多个相互独立系统的系统架构中,该多个相互独立的系统可以包括控制系统以及多个处理系统。控制系统可以接收处理系统的数据获取请求或者数据提交请求,从而执行从已存储数据中,向处理系统发送请求获取的相应数据数量的数据;或者将处理系统请求提交的相应数据数量的数据保存到已存储数据中。其中,已存储数据可以包括存储在控制系统中的数据,也可以包括与控制系统连接的第三方系统中的数据。其中,数据数量的单位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设定或者根据 实际应用进行设定。比如数据为资金时,则数据数量可以以份额进行表示。由于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存在数据处理出现错误的情况,发明人经过一系列研究发现,数据处理出现错误是由于不同系统的标准时间不一致导致的。由于标准时间存在时间偏差,使得控制系统可能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但是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又不被记录在同一个数据结算文件中。特别是在已存储数据包括控制系统中的数据以及第三方系统中的数据时,现有技术中,如果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小于控制系统中的数据数量或者小于第三方系统中的数据数量或者小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时,数据获取请求均会被允许执行。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可以请求增加到第三方系统中或者控制系统中。控制系统将数据结算文件会同时发送至第三方系统,由第三方系统进行数据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其中控制系统可以首先根据数据结算文件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携带在数据结算文件中,由第三方系统根据数据结算文件以及所述处理结果,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处理。那么,如果控制系统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而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没有记录在同一个数据结算文件中,第三方系统在进行数据处理时,就会出现错误。比如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为200,其中,包括控制系统中的数据数量100以及第三方系统中的数据数量100。如果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为250,请求向第三方系统提交的数据数量为100,此时由于已存储数据变为300,则数据获取请求被允许执行。但是如果数据获取请求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而数据提交请求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此时控制系统的数据数量为100,小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250,控制系统可以在数据获取请求被允许执行时,即可以将自己的全部数据扣减,但是还需要第三方系统扣减150的数据数量。而在按照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进行数据处理时, 第三方系统由于其数据数量为100,小于150,因此,就会导致数据处理出现错误。而发明人发现,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不被记录在同一个数据结算文件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假设一个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为每日的15:00:a:如图1中所述,控制系统在其接收时间14:59,同时接收到处理系统a的数据获取请求以及处理系统b的数据提交请求,而数据获取请求的发起时间为14:59;而数据提交请求的发起时间为15:01。假设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为200,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为100,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为250。此时控制系统由于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会统计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以及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的数量总和,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进行比较,而由于此时数量总和为200+100,大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250,此时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均会允许执行。而由于数据获取请求的发起时间为14:59,因此会被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数据发起请求的发起时间为15:01,会被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那么在按照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进行数据处理时,此时已存储数据实际仍为200,小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250,那么即会导致数据处理出现错误。b:如图2中所示,控制系统在其接收时间15:01,同时接收到处理系统c的数据获取请求以及处理系统d的数据提交请求,而数据获取请求的发起时间为14:59;数据提交请求的发起时间为15:01。假设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为200,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为250,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为100,此时控制系统由于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会统计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以及已存储数据的数据量的数量总和,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进行比较,而由于此时数量总和为200+100,大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250,此时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均会允许执行,而由于数据获取请求的发起时间为14:59,因此会被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上一个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 文件中;数据发起请求的发起时间为15:01,会被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那么在按照上一个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进行数据处理时,此时已存储数据实际仍为200,小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250,那么也会导致数据处理出现错误。为了解决这一技术问题,发明人经过上述研究,提出了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图3为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01:控制系统在第一接收时间数据提交请求。302: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一发起时间。303:在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而在第一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或者第一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则所述数据提交请求被允许执行。其中,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作为当前结算周期的下一个结算周期中的时间的情况下:如果接收时间等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则所述数据提交请求被允许执行;如果第一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第一发起时间等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则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其中,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作为当前结算周期中的时间的情况下:如果第一接收时间等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则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如果第一发起时间等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则允许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由于控制系统的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如果同时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以及数据获取请求,且数据提交请求的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结束时间,而数据获取请求的发起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结束时间,如果数据获取请求和数据提交请求均被允许执行,此时数据获取请求以及 数据提交请求就不会被记录在同一个数据结算文件中,那么在按照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进行结算时,就会出现数据处理错误,如上述情况a,此时通过本实施例中,控制系统拒绝该数据提交请求,而如果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时,数据获取请求也会被拒绝,从而即不会导致数据处理出错的问题,可以有效降低数据处理的出错率,提高数据处理的可靠性。作为又一个实施例,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精确度,可以首先判断所述控制系统在所述第一接收时间是否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在所述控制系统在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二发起时间;则如果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而如果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或者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即允许执行所述数据提交请求。此外,在第一接收时间未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那么数据提交请求即被允许执行,以保证正常的数据处理。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精确度,可以是在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且小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总和时,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而如果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 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小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允许执行所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也即如果在第一接收时间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而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为200,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为100,而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为100。那么,即便数据提交请求被记录在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而数据获取请求被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由于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小于已存储的数据数量,也不会导致出现数据处理错误,因此此时,即可以允许执行数据提交请求。仅在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且数量小于或等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总和时,再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描述中涉及的“第一”、“第二”等只是为了描述清楚而定义,并不具备其他含义。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又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01:控制系统在第二接收时间接收数据获取请求。402:获取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三发起时间。403: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而在第二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或者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则所述数据获取请求被允许执行;其中,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作为当前结算周期的下一个结算周期中的时间的情况下:如果第二接收时间等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获取请求;如果第三发起时间等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则所述数据提交请求被允许执行。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作为当前结算周期中的时间的情况下:如果第二接收时间等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所述数据提交请求被允许执行;如果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三发起时间等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由于控制系统的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如果同时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以及数据获取请求,且数据获取请求的发起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结束时间,而数据提交请求的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结束时间。现有技术中,即便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但是只要小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的总和,数据获取请求仍会被允许执行。而如果数据获取请求和数据提交请求均被允许执行,此时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就不会被记录在同一个数据结算文件中,那么在按照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进行结算时,就会出现数据处理错误,如上述情况b,但是通过本实施例,控制系统即拒绝该数据获取请求,因此可以有效避免数据获取请求被允许,而请求获取的数据量又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量,导致出现数据处理错误的问题,从而提高了数据处理的准确度。作为又一个实施例,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精确度,可以首先判断控制系统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是否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在所述控制系统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接收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四发起时间;此时,如果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再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而如果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或者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允许执行所述数据获取请求。此外,如果在第二接收时间未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此时并不会导致数据处理错误,那么数据获取请求即被允许执行,以保证正常的数据处理。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准确度,可以是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总和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获取请求。如果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或者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小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时,允许执行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由于如果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且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的总和,数据获取请求即会被拒绝。因此,作为又一个实施例,控制系统在第二接收时间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且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之后,可以首先判断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是否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的总和,如果是则直接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如果否,再对数据获取请求的发起时间以及数据提交请求的发起时间进行判断。通过本申请实施例可以有效避免数据处理出错的问题,提高了数据处理的准确度。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又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所述方法可以包括:501:控制系统同时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以及数据获取请求。502: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五发起时间,以及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六发起时间。503:在所述第五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六发起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或者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也即如果同时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以及数据获取请求,如果数据获取请求以及数据提交请求同时被允许执行,数据获取请求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而数据提交请求记录在当前结算周期的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中,则就会存在在按照当前结算周期的数据结算文件进行数据处理时,由于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小于已存储数据数量时,导致出现数据处理错误的问题。而通过本实施例中,可以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或者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从而可以有效避免上述情况中出现的数据处理错误的问题,从而可以提高数据处理准确度。其中,作为又一个实施例,还可以结合控制系统的接收时间,对是否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或者所述数据获取请求进行判断逻辑,具体的判断逻辑可以参见上述实施例中所述,在此不再赘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在一个实际应用中,该控制系统可以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与银行(通常是多家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提供更丰富的支付手段以及可靠的服务保证。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允许多个用户注册对应的用户账户,并可以维护并处理每一个用户账户对应的用户资金,用户资金也是为数据。为了适应用户消费观念的提升以及理财意识的增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除了可以实现货款支付,还可以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向代销机构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以获得资金收益。其中, 代销机构也即是指处理系统,代销机构可以包括多个。而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可以与金融机构建立关联,金融机构也即是指第三方系统。用户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用户资金存储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用户资金进行投资或其他理财处理,并将收益回馈给用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用于向代销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用户资金,可以是从金融机构赎回获得的。代销机构可以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代销赎回,也即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和/或金融机构中的用户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可以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代销申购,也即将赎回理财产品的用户资金回流至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在资金流转过程中,为了方便资金核对和扣减,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据代销结构的的代销赎回请求和代销申购请求生成资金对账文件,也即数据结算文件。在该实际应用中,结算周期为一个交易日(t日),结算周期结束时间即为一个t日的日切时间。在购买代销机构理财产品的用户资金包括金融机构中的用户资金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资金对账文件同时发送至金融机构,以便于进行资金结算。其中,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代销机构以及金融机构构成的多系统的系统架构可以如图6中所述,该系统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601、多个代销机构602,当然还可以包括金融机构603。在已存储用户资金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用户资金以及金融机构中的用户资金时,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用户资金份额小于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时,此时即会发生转托管,也即第三方支付平台会将自己的用户资金份额以及金融机构中的用户资金份额进行总和,与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进行比较。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和代销机构的标准时间存在偏差,就会导致资金出现错误,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需要人工修订。而通过本申请技术方案,可以降低资金出现错误的次数,大大提高业务可靠性,有效用户业务资金在机构间 流转的适时性。下面将结合该实际应用,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如图7所示,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又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701: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第一账务时间接收代销申购请求。其中,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用于请求提交用户资金;702: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一机构申购时间。703:在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假设日切时间为15:00,第一账务时间为14:59,第一机构申购时间为15:01,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而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日切时间,即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而如果第一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或者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第且一机构申购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则所述数据提交请求被允许执行。其中,日切时间为t+1日的时间的情况下:如果第一账务时间等于日切时间时,所述代销申购请求被允许执行;如果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且第一机构申购时间等于日切时间时,则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具体可以参见下表1所示:表1:其中,日切时间作为t日的时间的情况下:如果第一账务时间等于日切时间且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时,则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如果第一机构申购时间等于日切时间,所述代销申购请求被允许执行。具体可以参见下表1所示:表2:第一机构申购时间第一账务时间是否允许执行等于日切时间等于日切时间允许大于日切时间等于日切时间拒绝小于日切时间等于日切时间允许小于日切时间大于日切时间允许大于日切时间大于日切时间允许等于日切时间大于日切时间允许小于日切时间小于日切时间允许大于日切时间小于日切时间拒绝等于日切时间小于日切时间允许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小于日切时间(假设15:00)的账务时间(假设14:49),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以及代销赎回请求,且代销申购请求的机构申购时间为15:01,大于日切时间,而代销赎回请求的机构赎回时间为14:59,小于日切时间。如果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为250,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200,而小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200和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100的总和时,代销赎回请求也会被允许执行。由于在现有技术中,代销申购请求会被允许执行。但是代销申购请求的申购时间大于日切时间,被记录在t+1日的资金对账文件中,而代销赎回请求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被记录在t日资金对账文件。那么按照t日资金对账文件进行资金结算时,由于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250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100,导致不足以扣减时,就会出现资金处理错误,在实际应用 中为了保证用户利益,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就需要进行垫资,从而就会出现资金风险。而通过本实施例,第三方支付平台会拒绝该代销申购请求,从而如果同时接收到代销赎回请求,由于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时,代销赎回请求也会被拒绝,从而不会出现资金处理错误的情况,保证了资金处理准确度,且可以避免垫资风险等。作为又一个实施例,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精确度,可以首先判断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所述第一账务间是否同时接收到代销赎回请求;并在所述第一账务间同时接收到代销赎回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第一机构赎回时间;此时,如果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且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而如果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大于日切时间、第一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或者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小于日切时间,则允许执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而如果在第一账务时间未接收到代销赎回请求,不会导致资金理错误,那么代销申购请求即被允许执行,以保证正常的资金处理。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精确度,可以是在所述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且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且小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总和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也即如果在第一账务时间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以及代销赎回请求。而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为200,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为100,而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为100。那么,即便代销申购请求被记录在t+1日的资金对账文件中,而代销赎回请求被记录在t日的资金对账文件中,由于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 份额小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也不会导致出现资金处理错误,因此此时,即可以允许执行代销申购请求。仅在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时,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总和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由于拒绝了代销申购请求,代销赎回请求也会由于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而被拒绝。而如果在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小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时,不会造成资金处理错误,因此可以允许执行代销申购请求。图8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又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801: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第二账务时间接收代销赎回请求。其中,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用于请求获取用户资金;802:获取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二机构赎回时间。803: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在第二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或者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时,则允许执行所述代销赎回请求。如果日切时间作为t+1日的时间,则如果第二账务时间等于日切时间且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如果第二账务时间等于日切时间,则所述代销赎回请求被允许执行。具体可以参见下表3所示:而如果日切时间作为t日的时间,则如果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第二机构赎回时间等于日切时间,则拒绝代销赎回请求。如果第二账务时间等于日切时间,则所述代销赎回请求被允许执行。具体可以参见下表4所示:第二机构赎回时间第二账务时间是否被允许执行小于日切时间小于日切时间允许大于日切时间小于日切时间允许等于日切时间小于日切时间允许等于日切时间等于日切时间允许大于日切时间等于日切时间允许等于日切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拒绝大于日切时间大于日切时间允许小于日切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拒绝小于日切时间等于日切时间允许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大于日切时间(假设15:00)的账务时间(假设15:01),如果同时接收到代销赎回请求和代销申购请求,且代销赎回请求的机构赎回时间为14:59,小于日切时间,而代销申购请求的机构申购时间为15:01,大于日切时间。如果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为250,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假设为200,但是小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200和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假设为100的总和,在现有技术中,代销赎回请求仍会被允许执行。而如果代销申购请求和代销赎回请求均被允许执行,此时代销赎回请求会被记录在t日的资金对账文件中,而代销申购请求会被记录在t+1日的资金对账文件中。那么在按照t日的资金结算文件进行资金结算时,由于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250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100,就会出现资金处理错误,在实际应用中为了保证用户利益,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就需要进行垫资,从而就会出现资金风险。而通过本实施例,第三方支付平台即拒绝该代销赎回请求,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代销赎回请求被允许,而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又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导致出现资金处理错误的问题,从而提高了资金处理的准确度,且可以避免垫资风险等。作为又一个实施例,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精确度,可以首先判断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是否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如果是,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二机构申购时间;所述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包括: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准确度,可以是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总和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由于如果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且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的总和时,代销赎回请求即会被拒绝。因此,作为又一个实施例,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第二账务时间同时接收到代销赎回请求,且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之后,可以首先判断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是否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的总和,如果是则直接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如果否,再对代销赎回请求的机构赎回时间以及代销申购请求的机构申购时间进行判断。通过本申请实施例可以有效避免数据处理出错的问题,提高了数据处理 的准确度。图9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又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901:第三方支付平台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以及代销赎回请求;902: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三机构申购时间、以及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三机构赎回时间。903:在所述第三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三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或者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也即如果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及代销赎回请求,如果代销赎回请求以及代销申购请求同时被允许执行,代销赎回请求记录在t日的数据结算文件中,而代销申购请求记录在t+1的资金对账文件中,则就会存在在按照t日的资金对账文件进行资金结算时,由于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资金份额小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时,导致出现资金处理出错的问题。而通过本实施例中,可以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或者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从而可以有效避免上述情况中出现的资金处理错误的问题,从而可以资金处理准确度,降低资金处理风险其中,作为又一个实施例,还可以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务时间,对是否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或者所述代销赎回请求进行判断,具体的判断逻辑可以参见上述实施例中所述,在此不再重复赘述。与图3所示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相对应,如图10所示,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该装置具体配置在控制系统中,该装置可以包括:第一接收模块1001,用于在第一接收时间接收数据提交请求;第一时间获取模块1002,用于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一发起时间;第一请求处理模块1003,用于在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作为又一个实施例,该装置还可以包括:第二时间获取模块,用于所述控制系统在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同时接收到数据获取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二发起时间;所述第一请求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精确度,所述第一请求求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接收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一发起时间大于或等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总和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与图4所示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相对应,如图11所示,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该装置具体配置在控制系统中,该装置可以包括:第二接收模块1101,用于在第二接收时间接收数据获取请求;第三时间获取模块1102,用于获取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三发起时间;第二请求处理模块1103,用于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作为又一个实施例,该装置还可以包括:第四时间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同时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 时,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四发起时间;所述第二请求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时,拒绝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精确度,所述第二请求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接收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三发起时间小于所述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第四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中请求获取的数据数量大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数据的数据数量和所述数据提交请求中请求提交的数据数量总和时,拒绝所述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与图5所示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相对应,如图12所示,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该装置具体配置在控制系统中,该装置可以包括:第三接收模块1201,用于接收数据提交请求或数据获取请求;第五时间获取模块1202,用于在所述第三接收模块同时接收到数据提交请求以及数据获取请求,获取发送所述数据提交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五发起时间,以及发送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的处理系统的第六发起时间;第三请求处理模块1203,用于在所述第五发起时间大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且所述第六发起时间小于当前结算周期的结束时间,拒绝所述数据提交请求或者所述数据获取请求。与图7所示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相对应,如图13所示,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该装置具体配置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该装置可以包括:第一代销请求接收模块1301,用于在第一账务时间接收代销申购请求;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用于请求提交用户资金;第一申购时间获取模块1302,用于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一机构申购时间;申购处理模块1303,用于在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作为又一个实施例,该装置还可以包括:第一赎回时间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同时接收到代销赎回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则所述申购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精确度,所述申购处理模块可以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一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一账务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第一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总和时,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与图8所示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相对应,如图14所示,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该装置具体配置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该装置可以包括:第二代销请求接收模块1401,用于在第二账务时间接收代销赎回请求;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用于请求获取用户资金;第二赎回时间获取模块1402,用于获取所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二机构赎回时间;赎回处理模块1403,用于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资金赎回请求。作为又一个实施例,该装置还可以包括:第二申购时间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二机构申购时间;则所述赎回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二机构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精确度,所述赎回处理模块可以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账务时间大于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第二机构时间大于所述日切时间、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中请求获取的用户资金份额大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且小于或等于已存储用户资金份额和所述代销申购请求中请求提交的用户资金份额总和时,拒绝所述代销赎回请求。与图9所示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相对应,如图15所示,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该装置具体配置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该装置可以包括:第三代销请求接收模块1501,用于接收代销申购请求或者代销赎回请求;代销时间获取模块1502,用于在所述第三代销请求接收模块同时接收到代销申购请求或者代销赎回请求时,获取发送所述代销申购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三机构申购时间、以及发送所述代销赎回请求的代销机构的第三机构赎回时间;代销处理模块1503,用于在所述第三机构申购时间大于日切时间且所述第三机构赎回时间小于所述日切时间,拒绝所述代销申购请求或者所述代销赎回请求。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 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非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如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组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会用不同名词来称呼同一个组件。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组件的方式,而是以组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如在通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大致”是指在可接收的误差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一定误差范围内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基本达到所述技术效果。此外,“耦接”一词在此包含任何直接及间接的电性耦接手段。因此,若文中描述一第一装置耦接于一第二装置,则代表所述第一装置可直接电性耦接于所述第二装置,或通过其他装置或耦接手段间接地电性耦接至所述第二装置。说明书后续描述为实施本申请的较佳实施方式,然所述描述乃以说明本申请的一般原则为目的,并非用以限定本申请的范围。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当视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者为准。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商品或者系统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申请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 解本申请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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