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发电厂副产品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64857阅读:35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燃煤发电厂管理系统,具体涉及一种燃煤发电厂副产品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燃煤电厂,是指利用煤炭作为燃料生产电能的工厂,它的基本生产过程是:燃料在锅炉中燃烧加热水使成蒸汽,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变成热能;蒸汽压力推动汽轮机旋转,热能转换成机械能;然后汽轮机带动发电机旋转,将机械能转变成电能。燃煤发电属于火力发电的一种,是现代社会电力发展的主力军,是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发电方式。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能源结构也以煤为主,燃煤发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接近70%。燃煤电厂生产活动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产品是电力,在生产电力的同时,还会生产出粉煤灰和炉渣等副产品。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要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副产品的主要特点:(1)副产品是企业的次要产品,不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主要目标;(2)副产品的产量取决于主产品的产量,随主产品产量的变动而变动;(3)销售收入大大低于主产品,在企业总销售收入中占的比重很小。粉煤灰和炉渣是煤炭充分燃烧后剩余的无机矿物质残渣。灰渣是生产建筑材料如水泥、墙体砖的主要原材料,在当前有着比较广阔的市场。

燃煤电厂副产品核算普遍存在的问题:

燃煤电厂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要产品(电力)销售收入一般在1.5%-2.5%之间,比重低,因此对副产品的核算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绝大多数燃煤企业普遍采用简化的做法对副产品的销售进行核算,即销售电力副产品时,只确认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确认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为零)。这种简化的处理方法虽然符合会计的重要性原则,但却使会计信息质量的其他方面受到严重损害。目前燃煤电厂普遍对副产品的核算只确认收入,不确认成本,这种核算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不符合配比原则。配比原则的基本观点是,成本、费用必须联系收入在相同期间予以确认,收入一旦确认,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必须予以确认。从燃煤电厂副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看出,副产品并不是无成本或零成本,也需要耗费企业的人力或物力资源。《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 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第四条也规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五个必要条件之一。既然燃煤电厂确认了副产品的销售收入,而副产品的生产又耗费了企业一定的资源,那么就应该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确认副产品收入的同时确认其成本。

二是不能满足企业经营决策的需要。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燃煤电厂正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营环境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为了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燃煤电厂纷纷在产品市场营销和成本管控上大做文章,实施市场开发和成本领先战略。在此形势下,迫切需要更加精确的产品成本信息为企业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支持。不确认成本粉煤灰等电力副产品的成本,必然会增加电力产品的成本。产品成本信息不精确,一方面会造成燃煤电厂在电力市场上争夺替代电、直供电时报价决策不当,导致竞争失利;另一方面也会造成燃煤电厂副产品销售定价过低,导致灰渣副产品被贱卖。总之,对粉煤灰等电力副产品只确认收入而不确认成本,会使燃煤电厂在产品定价决策、本量利决策和产品盈利能力决策等方面作出错误判断。财务会计的目标是为了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仍然坚持采用简化的方法对电力副产品进行核算,显然满足不了企业管理层———这一最重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大打折扣。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燃煤发电厂副产品管理系统,该系统使得在副产品管理各环节设计相应逻辑关联,体现协同精神,对现有工作各管理环节进行梳理、优化。

本发明的目的是采用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燃煤发电厂副产品管理系统,所述燃煤发电厂副产品包括粗灰、细灰、1#炉渣、2#炉渣和石膏;其改进之处在于,所述管理系统采用空车进重车出的流程性质;所述管理系统包括:

(1)3#门登记系统:用于登记汽车进入时间,燃煤发电厂副产品类别和供应商,并将上述数据发往汽车衡计量系统,登记具有出门单的汽车出厂;

(2)汽车衡计量系统:用于自动调取3#门登记信息:登记时间、副产品类别、供应商、车号;计量一开始时间:自动调取系统时间;计量二开始时间:自动调取系统时间;生成计量单;

(3)放灰管理系统:用于登记放灰值班人员姓名、当班时间基本信息;当3#门登记信息为粗灰或细灰时,自动接收该信息,并发出声音提示,大字体显示车号和副产品类型,放灰人员点击粗灰确认或细灰确认按钮后关闭;

(4)副产品供应商管理系统:用于副产品供应商准入、副产品供应商客户档案管理和供应商的清退管理;

(5)调价与结算系统:用于形成历史记录,进行副产品数据统计、分类、汇总和分析;

(6)报表统计系统:用于存储供应商信息、时间信息、副产品类型信息、计量信息、3#门当班人员信息、计量人员信息、放灰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到副产品到货记录数据库。

进一步地,所述3#门登记系统包括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在3#门登记系统处和汽车衡计量系统上各装一套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其中,汽车衡计量系统第二次扫描到车号时,自动作为重车处理,并与第一次扫描的车号相关联;3#门登记系统第二次扫描到车号时,自动作为出门处理,终结该车任务流;当不能扫描时,3#门登记系统提供手动输入车号,将拍摄的启程拍照照片自动显示出来,作为附件,操作人员根据照片抄入车号。

进一步地,登记完汽车车号后,设计发往汽车衡计量系统按钮,该铵钮点击后在报表统计系统自动保存数据的同时,向汽车衡计量系统和放灰管理系统发出相应提示任务信息;发往汽车衡计量系统的任务信息点击后调出所有登记信息,发往放灰管理系统的任务信息包括汽车车号信息和类别确认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汽车衡计量系统包括逻辑设计模块和汽车衡计量界面字段类型设计及其属性定义模块;

所述逻辑设计模块包括:

任务栏模块:包括复核车号模块,如发现车号不对,在此环节修改车号,并留存修改原始记录;修改情况能够统计、汇总,以及与当班日期、人员关联和显示;

计量一模块:用于计量空车,根据3#门登记系统发出的登记信息(这些登记信息自动调取,无需再录入),完成计量,并向EAM系统传送计量数据,所述计量数据为空车重量;

计量二模块:用于计量重车,装料完成后,车辆再次过衡,汽车衡计量系统人员需要根据车号从先前的待办任务记录中调取历史信息,包括历史信息为空车则本次只能为重车,生成毛重、皮重、净重计量信息,上传至EAM系统,并生成计量单;

所述生成计量单为按钮,铵钮只有有效计量2次后才能激活;

同一汽车车号,只有完成2次计量后,才算完成计量任务,并且计算出的净重小于某一数值时,则需要重新计量。

进一步地,所述副产品供应商管理系统包括:副产品供应商准入模块、副产品供应商客户档案管理模块和供应商清退管理模块。

进一步地,所述副产品供应商准入模块包括:

现有供应商管理模块:对于已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先在供应商档案中直接建立供应商库,后期根据格式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完成在EAM系统的登记,作为3#门登记系统选择供应商的基础数据;否则,无法进3#门登记系统;

新供应商管理模块:对于新加入的副产品供应商,完成整个准入流程,并在EAM系统内完成登记备案;

新副产品供应商准入流程:创建人发起→分管副部长审核→部长审核→经营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进一步地,所述副产品供应商客户档案管理模块中的供应商档案记录介绍人和联系人信息,并形成历史记录;记录项目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职务、家庭住址、邮箱、供应能力、接卸能力、副产品类型和资金管理界面内容。

进一步地,所述供应商清退管理模块用于对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被公司清退的供应商,提供手动屏蔽功能,供应商被屏蔽后,登记时不可选择。

进一步地,所述调价与结算系统包括调价模块和结算模块;

所述调价模块的调价流程包括:创建人发起→分管副部长审核→部长审核→经营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调价模块用于生成调价记录,调价记录字段包括:申请时间、副产品类型、申请前价格、申请后价格、申请人、批准时间和状态;

所述结算模块用于根据各区间的价格,按供应商、类型、时间统计结算,所述结算模块包括:

预收款管理模块:用于实现录入某供应商某日期预交的款项,作为预收款;

结算管理模块:其结算公式为:各批次所在时间区间的单价*统计期数量=结算总金额;

冲销管理模块:燃煤发电厂副产品管理系统提供自动从预收款中冲销每笔结算金额功能,以生成各供应商余额表,并在余额低于某一数额时,自动发出提醒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报表统计系统的报表类型包括:

按时间、按任务生成并查询未终结任务的汽车车号;

按时间生成并查询3#门登记系统、汽车衡计量系统、放灰管理系统值班人员信息;

按时间生成并查询调价记录;

按时间、按类型生成并查询统计结算单;

按时间生成并查询统计预收款统计表;

按时间、按类型、按供应商生成并查询统计各供应商预收款余额统计表;

可按日、月、年及任意时间段统计各类副产品的数量信息;索引字段为日期和副产品类型;显示字段为日期、类型、数量/净重。

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具有的优异效果是:

与燃煤电厂的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既坚持了因果关系原则,能准确反映产品生产过程中耗费的资源价值;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计量所需的数据易于被会计人员获取,切实可行,该系统的界面简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以下描述充分地示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案,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践它们。其他实施方案可以包括结构的、逻辑的、电气的、过程的以及其他的改变。实施例仅代表可能的变化。除非明确要求,否则单独的组件和功能是可选的,并且操作的顺序可以变化。一些实施方案的部分和特征可以被包括在或替换其他实施方案的部分和特征。本发明的实施方案的范围包括权利要求书的整个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所有可获得的等同物。在本文中,本发明的这些实施方案可以被单独地或总地用术语“发明”来表示,这仅仅是为了方便,并且如果事实上公开了超过一个的发明,不是要自动地限制该应用的范围为任何单个发明或发明构思。

本发明提供一种燃煤发电厂副产品管理系统。

1、副产品分类

(1)粗灰:入厂车辆默认为空车,只读属性。

(2)细灰:入厂车辆默认为空车,只读属性。

(3)1#炉渣:入厂车辆默认为空车,只读属性。

(4)2#炉渣:入厂车辆默认为空车,只读属性。

(5)石膏:入厂车辆默认为空车,只读属性。

2、副产品业务流程管理

流程性质:空车进重车出。

业务流:3#门登记汽车衡计量(空车)装料汽车衡计量(重车)3#门验票放行并终结一辆车的业务流。

关联限制:(1)在汽车衡需计量2次作为完成一辆车的计量任务,否则,在计量系统按“待完成任务”处理。(2)在3#门处验票点击“出厂”后,才能终结一辆车的业务,否则按 “未终结状态”处理。在此处,提供“限制下车入厂”复选框,如果选中,则前一辆车未终结任务前,下一辆车不能登记进厂。该复选框权限可灵活授权,操作人员不可更改

3、3#门登记系统

3.1逻辑设计模块:

1)登记“类别”

类别根据副产品分类加以区分,采用下拉菜单(粗灰、细灰、1#炉渣、2#炉渣、石膏共五类)。

2)选择供应商

“类别”选择后在供应商栏中自动筛选出该类别的供应商供点击,操作人员可从显示的副产品供应商库中自动定位关联中标的供应商,同时,“类别”确定后,自动默认该车辆为空车。

3)登记车号

车号需要手工输入,可将拍摄的照片自动显示出来,并作为附件。操作人员可根据照片抄入车号。便于比对。

[备注]:(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开发方可根据软件兼容情况,调研增加“车号自动识别系统”的可行性,如果可行,建议在3#门处和汽车衡各上一套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其中,汽车衡第二次扫描到车号时,自动作为重车处理,并与第一次扫描的车号相关联;3#门第二次扫描到车号时,自动作为出门处理,终结该车任务流。当不能扫描时,系统提供手动输入车号)。

4)点“发往汽车衡”铵钮,发送任务:

登记完车号后,设计一“发往汽车衡”按钮,该铵钮点击后在系统自动保存数据的同时,向汽车衡计量系统和放灰管理系统发出相应提示任务信息。发往汽车衡的任务信息点击后可调出所有登记信息,发往放灰管理系统的任务信息为车号信息和类别确认信息。界面应简洁简单,对话方便,易于操作。

3.2字段类型设计及其属性定义模块:

登记时间:自动调取当前时间。

副产品类别:下拉菜单选择。包括:粗灰、细灰、1#炉渣、2#炉渣、石膏。

供应商:通过副产品类别,从供应商库中调取供选择。

登记车号:手动输入。照片作为对比。该车号可索引。

发往汽车衡:按钮类。兼有保存数据功能。并同时将有关记录发给汽车衡计量系统。并 同时启动放灰管理系统声音提醒功能。

出厂:收到“出门单”后,点此按钮,终结一辆车辆的业务流。

4、汽车衡计量系统

4.1逻辑设计

①打开任务栏,复核车号。

如发现车号不对,可在此环节修改车号,并留存修改原始记录。该修改情况可统计、汇总,以及与当班日期、人员相关联和显示。

②开始计量一(空车)

根据3号门登记发出的有关登记信息(这些登记信息自动调取,无需再录入),完成计量,并向EAM系统传送计量数据,该数据为空车重量。

③开始计量二(重车),并完成自动计算和生成计量单

装料完成后,车辆再次过衡,此时,汽车衡计量人员需要根据车号从先前的“待办任务”记录中调取历史信息,如历史信息为“空车”则本次只能为“重车”,生成“毛重”、“皮重”、“净重”等计量信息,上传至EAM系统,并打印出“计量单”。

同一车号,只有完成2次计量后,才算完成计量任务,并且计算出的净重小于某一数值时,则需要重新计量。(该净重数值的最低值,可根据“类型”设定)。

④交单

司机持打印出的2份“计量单”出门,一份计量单交3#门验证后出门,一份计量单自存。

4.2汽车衡计量界面字段类型设计及其属性定义

自动调取3#门登记信息:登记时间、副产品类别、供应商、车号。

计量1开始时间:自动调取系统时间。

计量2开始时间:自动调取系统时间。

生成计量单:按钮类,该铵钮只有有效计量2次后才能激活。

5、放灰管理系统

该系统只登记放灰值班人员姓名、当班时间等基本信息。同时,当3#门登记信息为“粗灰”或“细灰”时,自动接收该信息,并发出声音提示,大字体显示“车号”和“副产品类型“,放灰人员点击“粗灰确认”或“细灰确认”按钮后关闭。

6、副产品供应商管理系统

6.1副产品供应商准入

6.1.1现有供应商管理

对于已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可先在供应商档案中直接建立供应商库,后期可根据格式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完成在系统的登记,作为3#门选择供应商的基础数据。否则,无法进3#门。

6.1.2新供应商管理

对于新加入的副产品供应商,必须完成整个准入流程,并在系统内完成登记备案。

新副产品供应商准入流程:创建人发起→分管副部长审核→部长审核→经营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6.1.3新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格式与内容

表1副产品供应商准入申请表

6.2副产品供应商客户档案管理:

依据一定格式,建立供应商客户档案,数据可从供应商准入中调取,不足部分手动添加。提供增、减功能及修订功能。走访情况应可登记,并在经授权的情况下,可以查询历史记录,如走访人、走访时间等。供应商档案应记录如介绍人、联系人等信息,并形成历史记录。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职务、家庭住址、邮箱、供应能力、接卸能力、副产品类型、资金管理界面等内容。

6.3供应商的清退管理

3#门登记时,登记数据库与副产品供应商库相关联,根据“业务类型”,从供应商库中选 择对应业务的供应商。对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被公司清退的供应商,应提供手动屏蔽功能,该供应商被屏蔽后,登记时应不可选择。

7、调价与结算系统

7.1调价

根据市场变化,系统应提供针对副产品的调价功能,主要是为了形成历史记录,进行数据统计、分类、汇总和分析等。

调价界面应提供较大容量的备注框,以供申请人说明原因。并提供挂附件功能。

7.1.1调价申请流程

创建人发起→分管副部长审核→部长审核→经营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7.1.2调价记录

在列表中生成调价记录。字段包括:申请时间、副产品类型、申请前价格、申请后价格、申请人、批准时间、状态等。

界面中应有:

副产品类型-某时间至某时间-价格(其中时间按重车计量结束时间为准)

表2 XX年度副产品销售调价统计表

7.2结算模块

该业务模块不作为实际结算,仅作为根据各区间的价格,按供应商、类型、时间统计结算单用。实际结算由财务部执行制单。

7.2.1预收款管理模块

系统提供预收款界面。主要为实现录入某供应商某日期预交的款项,作为预收款。

7.2.2结算管理

系统自动计算和统计。

公式为:各批次所在时间区间的单价*统计期数量=结算总金额

7.2.3冲销管理

系统提供自动从预收款中冲销每笔结算金额功能,以生成各供应商余额表。并在余额低于某一数额时,自动发出提醒信息。

8、报表统计系统

由计量等信息,生成副产品到货记录数据库,所有关于供应商信息、时间信息、副产品类型信息、计量信息、3#门当班人员信息、计量人员信息、放灰人员信息等基础数据,均存于此数据库,以供统计、分析调用。

报表类型

可生成并查询未终结任务的车号。(按时间、按任务)

可生成并查询3#门、计量、放灰值班人员信息。(按时间)

可生成并查询调价记录。(按时间)

可生成并查询统计结算单。(按时间、按类型)

可生成并查询统计预收款统计表(按时间)

可生成并查询统计各供应商预收款余额统计表。(按时间、按类型、按供应商)

可按日、月、年及任意时间段统计各类副产品的数量信息。主要索引字段为“日期”和“副产品类型”。主要显示字段为“日期”、“类型”、“数量(净重)”等。

表3粉煤灰销售月报

表4 XX年度副产品销售统计

除非另外具体陈述,术语比如处理、计算、运算、确定、显示等等可以指一个或更多个处理或者计算系统、或类似设备的动作和/或过程,所述动作和/或过程将表示为处理系统的寄存器或存储器内的物理(如电子)量的数据操作和转换成为类似地表示为处理系统的存储器、寄存器或者其他此类信息存储、发射或者显示设备内的物理量的其他数据。信息和信号可以使用多种不同的技术和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来表示。例如,在贯穿上面的描述中提及的数据、指令、命令、信息、信号、比特、符号和码片可以用电压、电流、电磁波、磁场或粒子、光场或粒子或者其任意组合来表示。

应该明白,公开的过程中的步骤的特定顺序或层次是示例性方法的实例。基于设计偏好,应该理解,过程中的步骤的特定顺序或层次可以在不脱离本公开的保护范围的情况下得到重 新安排。所附的方法权利要求以示例性的顺序给出了各种步骤的要素,并且不是要限于所述的特定顺序或层次。

在上述的详细描述中,各种特征一起组合在单个的实施方案中,以简化本公开。不应该将这种公开方法解释为反映了这样的意图,即,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实施方案需要清楚地在每个权利要求中所陈述的特征更多的特征。相反,如所附的权利要求书所反映的那样,本发明处于比所公开的单个实施方案的全部特征少的状态。因此,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特此清楚地被并入详细描述中,其中每项权利要求独自作为本发明单独的优选实施方案。

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应当理解,结合本文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种说明性的逻辑框、模块、电路和算法步骤均可以实现成电子硬件、计算机软件或其组合。为了清楚地说明硬件和软件之间的可交换性,上面对各种说明性的部件、框、模块、电路和步骤均围绕其功能进行了一般地描述。至于这种功能是实现成硬件还是实现成软件,取决于特定的应用和对整个系统所施加的设计约束条件。熟练的技术人员可以针对每个特定应用,以变通的方式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决策不应解释为背离本公开的保护范围。

上文的描述包括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举例。当然,为了描述上述实施例而描述部件或方法的所有可能的结合是不可能的,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该认识到,各个实施例可以做进一步的组合和排列。因此,本文中描述的实施例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内的所有这样的改变、修改和变型。此外,就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包含”,该词的涵盖方式类似于术语“包括”,就如同“包括,”在权利要求中用作衔接词所解释的那样。此外,使用在权利要求书的说明书中的任何一个术语“或者”是要表示“非排它性的或者”。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依然可以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这些未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任何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均在申请待批的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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