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66142阅读:822来源:国知局
一种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垃圾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



背景技术:

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垃圾分类处理对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有效地垃圾分类不仅使有用的垃圾可以更容易地与不可回收垃圾分离,降低垃圾处理的成本,还可以减少或避免垃圾在分拣回收过程中造成的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而目前大多数城市的社区实施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主要依赖住户的自觉性,对住户是否按要求分类没有衡量和监控,从而影响实施垃圾分类的实际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了解决上述现有的技术缺点,提供一种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其可解决现有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包括服务器端及与服务器端连接的管理员端和用户终端,

所述服务器端为收集整理保存各用户端数据,统计有效分类垃圾数量,同时具备管理员端、用户终端功能;

所述管理员端为增减居民积分卡,积分管理兑换生活用品,并将数据发送至服务器端;

所述用户终端为积分卡激活系统且进行积分确认,条形码扫描输入识别确认,并将数据发送至服务器端。

进一步的,所述用户终端上设置有扫描仪及刷卡机,所述扫描仪可识别设置于垃圾袋上的条形码,所述刷卡机可识别用户的积分卡,所述用户终端设置于一立体系统柜内。

在本发明中,一种垃圾分类管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社区用户通过扫描立体系统柜上的二维码注册成为会员,填写会员详细信息后即可领取积分卡;

(2)社区用户将领取到的积分卡在用户终端上的刷卡机进行刷卡激活并可领取带有条形码或二维码的垃圾袋,所述带有条形码或二维码的垃圾袋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

(3)当社区用户对垃圾袋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进行扫码后,将垃圾袋分类投进对应的垃圾桶中,同时垃圾袋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扫描成功后积分卡自动完成积分,其可按成功扫描的条形码或二维码类别及次数来记积分;

(4)社区用户可凭积分卡到指定的超市或便利店或业主指定点按兑换规则用积分抵扣现金进行生活用品消费或兑换奖品。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2)中积分卡激活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S201:积分卡在刷卡机上进行刷卡;

S202:语音提示:感谢您的参与;

S203:对积分卡刷卡进行确认,若刷卡输入成功,则进入步骤S204:声音提示刷卡成功;若刷卡输入不成功,则进入步骤S205:语音提示刷卡失败,请重新刷卡;

S206:当刷卡成功后,则判断此次刷卡距上次刷卡的时间是否超过预先设定的时间值,若没超过,则进入步骤S207:语音提示刷卡失败,请在超过预设定的时间后重新刷卡;若超过预先设定的时间值,则进入步骤S208:则可领取带有条形码或二维码的垃圾袋。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3)中具体还包括以下步骤:

S301:扫描仪对条形码或二维码进行识别,若识别成功则进入步骤S303:语音提示扫描成功;若识别不成功则进入步骤S302:系统语音提示扫描失败,请重新扫描;

S304:语音提示是否继续扫描条形码或二维码,若继续扫描则进入步骤S301;若没有继续扫描,则进入步骤:S305:系统自动记录条形码或二维码识别次数;若条形码或二维码为1个种类,则进入步骤S306:系统自动增加积分卡积分,基数x1;若条形码或二维码为两个种类,则进入步骤S307:系统自动增加积分卡积分,基数x3;若条形码或二维码为三个种类,则进入步骤S308:系统自动增加积分卡积分,基数x6;

执行完步骤S306、步骤S307或步骤S308后进入步骤S309:语音提示此次积分数,累计积分数。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使用用本发明专利的垃圾分类管理方法及系统,可以显著提高用户垃圾分类的便捷性和积极性,让垃圾分类真正的落到实处,实施方便,易于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一种垃圾分类管理系统结构框图;

图2为本发明积分卡激活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对垃圾袋上条形码或二维码扫码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图2及图3所示,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包括服务器端1及与服务器端连接的管理员端2和用户终端3,

所述服务器端为收集整理保存各用户端数据,统计有效分类垃圾数量,同时具备管理员端、用户终端功能;

所述管理员端为增减居民积分卡,积分管理兑换生活用品,并将数据发送至服务器端;

所述用户终端为积分卡激活系统且进行积分确认,条形码扫描输入识别确认,并将数据发送至服务器端。

进一步的,所述用户终端上设置有扫描仪31及刷卡机32,所述扫描仪可识别设置于垃圾袋上的条形码,所述刷卡机可识别用户的积分卡,所述用户终端设置于一立体系统柜内。

本发明垃圾分类管理系统无须另设配套的垃圾箱,可合理使用目前社区正常使用的垃圾箱(贴签标注分类)作为投放箱。社区居民以垃圾袋的条形码或二维码(备注中文标)作为分类依据,将日常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装袋,至社区垃圾投放点预设的立体系统柜,使用发放的积分卡在操作面刷卡激活运行系统,然后在操作面扫描垃圾袋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最后将垃圾袋分类投进垃圾桶。条形码或二维码扫描成功后积分卡自动完成积分,居民可凭积分卡到指定的服务管理处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立体系统柜处将设置电子屏宣传栏,宣传资源回收知识,对构筑居民的资源回收意识能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同时,通过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对社区居民垃圾回收的数据进行收集管理与分析,“回收量多少,哪些居民参与,不同季节、不同小区垃圾的种类”等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鼓励垃圾回收与处理企业对回收的垃圾种类、品牌、数量进行记录和有效的大数据分析,从而了解终端居民家庭的消费习惯和消费需求。数据沉淀到一定规模时,对分析结果进行定期信息发布,促使相应的回收企业有针对性地加以回收利用,避免盲目性,为将来采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资源回收效率奠定基础。

在本发明中,一种垃圾分类管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社区用户通过扫描立体系统柜上的二维码注册成为会员,填写会员详细信息后即可领取积分卡;

(2)社区用户将领取到的积分卡在用户终端上的刷卡机进行刷卡激活并可领取带有条形码或二维码的垃圾袋,所述带有条形码或二维码的垃圾袋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社区居民使用积分卡在立体系统柜上的操作面刷卡激活运行系统,可以选择“领取垃圾袋”,则可每月免费领取设有条形码或二维码的环保垃圾袋。条形码设有中文标识,帮助居民区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3)当社区用户对垃圾袋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进行扫码后,将垃圾袋分类投进对应的垃圾桶中,同时垃圾袋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扫描成功后积分卡自动完成积分,其可按成功扫描的条形码或二维码类别及次数来级积分;社区居民将日常生活垃圾按可回收、餐余、不可回收分类装到匹配的垃圾袋,在立体系统柜上的操作面刷卡激活运行系统,选择“扫描条形码或二维码”,即可扫描垃圾袋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将垃圾袋分类投进对应垃圾桶。

(4)社区用户可凭积分卡到指定的超市或便利店或业主指定点按兑换规则用积分抵扣现金进行生活用品消费或用一定积分兑换指定的奖品。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2)中积分卡激活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S201:积分卡在刷卡机上进行刷卡;

S202:语音提示:感谢您的参与;

S203:对积分卡刷卡进行确认,若刷卡输入成功,则进入步骤S204:声音提示刷卡成功;若刷卡输入不成功,则进入步骤S205:语音提示刷卡失败,请重新刷卡;

S206:当刷卡成功后,则判断此次刷卡距上次刷卡的时间是否超过预先设定的时间值,若没超过,则进入步骤S207:语音提示刷卡失败,请在超过预设定的时间后重新刷卡;若超过预先设定的时间值,则进入步骤S208:则可领取带有条形码或二维码的垃圾袋。在步骤S207中预设定的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可以是3小时,也可以是4小时等。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3)中具体还包括以下步骤:

S301:扫描仪对条形码或二维码进行识别,若识别成功则进入步骤S303:语音提示扫描成功;若识别不成功则进入步骤S302:系统语音提示扫描失败,请重新扫描;

S304:语音提示是否继续扫描条形码或二维码,若继续扫描则进入步骤S301;若没有继续扫描,则进入步骤:S305:系统自动记录条形码或二维码识别次数;若条形码或二维码为1个种类,则进入步骤S306:系统自动增加积分卡积分,基数x1;若条形码或二维码为两个种类,则进入步骤S307:系统自动增加积分卡积分,基数x3;若条形码或二维码为三个种类,则进入步骤S308:系统自动增加积分卡积分,基数x6;本发明中条形码或二维码中的种类可不限于三个,可依此类推,基数的算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执行完步骤S306、步骤S307或步骤S308后进入步骤S309:语音提示此次积分数,累计积分数。社区居民可凭积分到到超市或便利店按兑换规则用积分抵扣现金进行生活用品消费或奖品。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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