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的显示控制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61928阅读:188来源:国知局
信息的显示控制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实施例属于软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信息的显示控制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智能终端能够显示各种信息,当通过智能终端的一屏不能显示出所有的信息时,用户需要通过上下滑屏或左右滑屏,以使屏幕显示未显示的信息。

现有的显示信息的控制方法中,需要通过手动操作来更换智能终端屏幕上的焦点位置。由于只能通过手动操作控制智能终端的屏幕的显示信息,因此,现有的操作方法灵活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信息的显示控制方法及装置,旨在解决现有的控制屏幕的显示信息的灵活性较差的问题。

本发明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信息的显示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用户的眼球,判断用户的眼球的焦点是否处于屏幕上;

在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时,监测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

根据监测的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控制屏幕的信息的显示。

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信息的显示控制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眼球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用户的眼球,判断用户的眼球的焦点是否处于屏幕上;

眼球运动轨迹监测单元,用于在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时,监测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

显示信息控制单元,用于根据监测的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控制屏幕的信息的显示。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由于根据监测的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控制屏幕的信息的显示,因此,无需用户手动操作也能实现对屏幕显示的信息的控制,从而提高了操作灵活性以及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的显示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对应眼角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的显示控制装置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本发明实施例中,检测用户的眼球,判断用户的眼球的焦点是否处于屏幕上,在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时,监测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根据监测的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控制屏幕的信息的显示。

为了说明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实施例一:

图1示出了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的显示控制方法的流程图,详述如下:

步骤S11,检测用户的眼球,判断用户的眼球的焦点是否处于屏幕上。

具体地,启动智能终端的前置摄像头,根据前置摄像头获取的图像,识别该图像中是否存在人脸,进而识别该人脸中是否包括用户的眼球。优选地,由于启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需要较多的电量,因此,为了节省智能终端的电量,只有在用户打开“眼球检测开关”时才执行步骤S11。

可选地,所述步骤S11包括:

A1、检测用户的两个眼球是否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当用户的两个眼球都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时,表明用户的脸正对屏幕,或者偏离屏幕的正对方向不远。

A2、在用户的两个眼球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时,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

A3、在用户的两个眼球不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时,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不处于屏幕上。

上述A1~A3中,由于只有在用户的两个眼球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时,才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因此,为后续准确控制屏幕显示的信息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可选地,由于智能终端的摄像头能够拍摄到用户的两个眼球时,用户仍可能是不看屏幕的,因此,为了提高判断的精确度,所述A2包括:

A21、在用户的两个眼球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时,判断两个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对应眼角的距离是否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所述对应眼角为与眼球处于同一个眼睛且远离屏幕的那端眼角。具体地,判断左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左眼睛的对应眼角的距离是否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判断右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右眼睛的对应眼角的距离是否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其中,对应眼角为远离屏幕的那端眼角。如图2所示,由于左眼睛右端的眼角与屏幕的最远距离大于左眼睛左端的眼角与屏幕的最远距离,因此,左眼睛右端的眼角为上述的“对应眼角”;同理,右眼睛右端的眼角为上述的“对应眼角”。

A22、在两个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对应眼角的距离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时,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当两个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对应眼角的距离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时,表明用户的眼睛是往屏幕那端看的,此时才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能够提高判断结果的精确度。当然,在两个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对应眼角的距离小于或等于预设的距离阈值时,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不在屏幕上。

步骤S12,在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时,监测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

其中,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主要是指用户的眼球的黑色部分晶体对应的运动轨迹。具体地,通过选取用户的眼球的黑色部分中的某一点,并监测该某一点在一段时间内的位置信息,组合多个(至少3个)位置信息得到的运动轨迹作为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

可选地,为了获得更多屏幕显示的信息的控制指令,在执行步骤S12时,所述方法包括:

B1、判断用户是否眨眼且眨眼的次数在预设的眨眼范围内。由于用户在使用智能终端的过程中,其可能会眨眼,因此,为了获得更准确的控制指令,需设置一个眨眼范围。可选地,预设的眨眼范围包括:眨眼的次数大于等于2且小于等于5。

B2、在用户眨眼且眨眼的次数在预设的眨眼范围内时,复制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具体地,在判断出用户眨眼且眨眼的次数在预设的眨眼范围内时,表明用户发出了信息复制指令,智能终端根据该信息复制指令复制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由于复制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时,无需用户手动发出复制指令,因此,减少了用户操作,提高了操作效率。

步骤S13,根据监测的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控制屏幕的信息的显示。

可选地,所述步骤S13包括:

C1、在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没有发生变化时,放大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具体地,当判断出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没有发生变化,即用户的眼球不动时,表明用户发出了信息放大指令,智能终端根据该信息放大指令放大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例如,放大当前屏幕显示的字体和/或图片等。

C2、在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为从上到下或从下到上或从左到右或从右到左时,上拉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或下拉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或左拉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或右拉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具体地,当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为从上到下时,上拉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这样,用户无需往上滑动屏幕也能查看上拉当前屏幕后显示的信息,从而减少用户的操作,提高控制屏幕显示的信息的便利性。

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检测用户的眼球,判断用户的眼球的焦点是否处于屏幕上,在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时,监测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根据监测的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控制屏幕的信息的显示。由于根据监测的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控制屏幕的信息的显示,因此,无需用户手动操作也能实现对屏幕显示的信息的控制,从而提高了操作灵活性以及效率。

应理解,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各过程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实施例二:

图3示出了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的显示控制装置的结构图,该信息的显示控制装置可应用于各种智能终端中,该智能终端可以包括经无线接入网RAN与一个或多个核心网进行通信的用户设备,该用户设备可以是移动电话(或称为“蜂窝”电话)、具有移动设备的计算机等,例如,用户设备还可以是便携式、袖珍式、手持式、计算机内置的或者车载的移动装置,它们与无线接入网交换语音和/或数据。又例如,该移动设备可以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个人数字助理PDA、销售终端POS或车载电脑等。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该信息的显示控制装置包括:眼球检测单元31、眼球运动轨迹监测单元32、显示信息控制单元33。其中:

眼球检测单元31,用于检测用户的眼球,判断用户的眼球的焦点是否处于屏幕上。

具体地,启动智能终端的前置摄像头,根据前置摄像头获取的图像,识别该图像中是否存在人脸,进而识别该人脸中是否包括用户的眼球。优选地,由于启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需要较多的电量,因此,为了节省智能终端的电量,需要用户先打开“眼球检测开关”才执行眼球检测单元31。

可选地,所述眼球检测单元31包括:

拍摄范围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用户的两个眼球是否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当用户的两个眼球都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时,表明用户的脸正对屏幕,或者偏离屏幕的正对方向不远。

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判定模块,用于在用户的两个眼球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时,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

眼球的焦点不处于屏幕判定模块,用于在用户的两个眼球不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时,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不处于屏幕上。

上述拍摄范围检测模块、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判定模块、眼球的焦点不处于屏幕判定模块中,由于只有在用户的两个眼球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时,才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因此,为后续准确控制屏幕显示的信息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可选地,由于智能终端的摄像头能够拍摄到用户的两个眼球时,用户仍可能是不看屏幕的,因此,为了提高判断的精确度,所述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判定模块包括:

距离比较模块,用于在用户的两个眼球在智能终端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时,判断两个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对应眼角的距离是否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所述对应眼角为与眼球处于同一个眼睛且远离屏幕的那端眼角。具体地,判断左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左眼睛的对应眼角的距离是否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判断右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右眼睛的对应眼角的距离是否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其中,对应眼角为远离屏幕的那端眼角。

比较结果判定模块,用于在两个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对应眼角的距离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时,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当两个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对应眼角的距离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时,表明用户的眼睛是往屏幕那端看的,此时才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能够提高判断结果的精确度。当然,在两个眼球的黑色部分与对应眼角的距离小于或等于预设的距离阈值时,判定用户的眼球的焦点不在屏幕上。

眼球运动轨迹监测单元32,用于在用户的眼球的焦点处于屏幕上时,监测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

其中,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主要是指用户的眼球的黑色部分晶体对应的运动轨迹。具体地,通过选取用户的眼球的黑色部分中的某一点,并监测该某一点在一段时间内的位置信息,组合多个(至少3个)位置信息得到的运动轨迹作为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

可选地,为了获得更多屏幕显示的信息的控制指令,所述信息的显示控制装置包括:

眨眼次数判断单元,用于判断用户是否眨眼且眨眼的次数在预设的眨眼范围内。由于用户在使用智能终端的过程中,其可能会眨眼,因此,为了获得更准确的控制指令,需设置一个眨眼范围。可选地,预设的眨眼范围包括:眨眼的次数大于等于2且小于等于5。

信息复制单元,用于在用户眨眼且眨眼的次数在预设的眨眼范围内时,复制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具体地,在判断出用户眨眼且眨眼的次数在预设的眨眼范围内时,表明用户发出了信息复制指令,智能终端根据该信息复制指令复制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由于复制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时,无需用户手动发出复制指令,因此,减少了用户操作,提高了操作效率。

显示信息控制单元33,用于根据监测的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控制屏幕的信息的显示。

可选地,所述显示信息控制单元33包括:

信息放大模块,用于在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没有发生变化时,放大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具体地,当判断出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没有发生变化,即用户的眼球不动时,表明用户发出了信息放大指令,智能终端根据该信息放大指令放大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例如,放大当前屏幕显示的字体和/或图片等。

信息滑动模块,用于在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为从上到下或从下到上或从左到右或从右到左时,上拉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或下拉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或左拉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或右拉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具体地,当用户的眼球的运动轨迹为从上到下时,上拉当前屏幕显示的信息,这样,用户无需往上滑动屏幕也能查看上拉当前屏幕后显示的信息,从而减少用户的操作,提高控制屏幕显示的信息的便利性。

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由于根据监测的用户的眼球运动轨迹控制屏幕的信息的显示,因此,无需用户手动操作也能实现对屏幕显示的信息的控制,从而提高了操作灵活性以及效率。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装置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

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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