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多业务类型的集团企业组织架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据组织架构将集团企业划分成不同类型的机构;
为每个不同类型的机构设置元素对应的机构元素,所述机构元素包括机构的业务类型、机构岗位人员及各业务类型对应的审批流程;
当集团企业组织架构发生变更时在保证历史数据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变更的内容,从下层向上层查找得到发生变更的层次,并进行变更,同时对发生变更的层次对应的下层也进行相应变更;其中所述下层隶属于上层,且上层的变更会引起下层的变更。
2.如权利要求书1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组织架构将集团企业划分成不同类型的机构,包括:
将集团企业按照类型划分为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其中:
1)若机构为部门,则上级单位为集团总部,由集团总部整体核算;
2)若机构为分公司,则该分公司作为独立核算的个体与部门平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集团总部承担;
3)若机构为子公司,则该子公司也作为独立核算的个体与部门和分公司平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组织架构将集团企业划分成不同类型的机构,包括:
将集团企业按照职能划分为职能机构、业务机构和支持机构。
4.如权利要求书1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为每个不同类型的机构设置元素包括:
1)根据各机构的职能对各机构设置业务类型;
2)根据机构及业务类型设置对应的审批流程;
3)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为机构人员设置对应岗位的权限和业务类型。
5.如权利要求书4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各机构的职能对各机构设置业务类型包括:
1)集团企业的所有业务类型分布在各部门和子公司内;分公司作为集团企业设置在外阜的分支机构辅助各部门开展业务;
2)各部门和子公司的业务类型除基本日常性业务外的其他各业务不重复设置。
6.如权利要求书中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机构及业务类型设置对应的审批流程包括:
1)根据各机构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审批流程;
2)对于一个机构中包含多种业务类型的,则根据业务类型设置不同的审批流程;
3)对于集团企业高管有不同的授权的,则根据授权类型、部门和金额的不同来设置不同的审批流程;
4)对于同一岗位有多个机构人员时,根据机构人员的分工即根据管辖机构和业务来选择不同的机构人员。
7.如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机构人员的权限可设置为个人、大区、部门、分公司及全部中的一种,权限与业务类型一并设置,并筛选某一个或多个业务类型的不同权限的数据。
8.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变更的内容,从下层向上层查找得到发生变更的层次,并进行变更,同时对发生变更的层次对应的下层也进行相应变更;其中所述下层隶属于上层,且上层的变更会引起下层的变更,包括:
1)若是机构的变更,则在保留历史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变更内容,对机构进行增加、删除、合并和拆分的设置;
2)若是业务类型的变更,则保留原业务类型数据不变,对业务类型进行增加、删除的设置;
3)若是审批流程的变更,保留原数据中审批流程不变,对于新提交的数据,执行新的审批流程;
4)若是人员的变更,则对账号权限进行增加、删除、修改或对人员的职位进行变更。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按层次划分集团企业的组织架构,将集团企业划分为四层;
第一层包括多个不同类型的机构;
第二层包括所述多个不同类型的机构的业务类型;
第三层包括所述多个不同类型的机构的机构人员;
第四层包括所述多个不同类型的机构的审批流程;
当集团企业组织架构发生变更时,从第四层开始依次向上查找,若审批流程发生变更,则只变更对应的审批流程;否则向上查找第三层,若机构人员发生变更,则变更对应的机构人员,然后变更相应的审批流程,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