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户终端的屏幕唤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当用户终端处于息屏状态时,通过所述用户终端的振动传感器检测针对所述用户终端的敲击操作,并根据所述敲击操作启动触摸屏检测功能;
在预设时间段内根据所述触摸屏检测功能检测针对所述用户终端的触摸屏的触控操作,当检测到所述触控操作且所述触控操作用于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并确定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参数;
判断预置的触控参数与应用的对应关系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参数对应的应用,当存在与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参数对应的应用时,启动与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参数对应的应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检测到所述触控操作且所述触控操作用于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所述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向预先与所述用户终端绑定的关联终端发送唤醒请求,所述唤醒请求用于请求指示是否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
接收所述关联终端针对所述唤醒请求返回的唤醒响应,当所述唤醒响应指示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触发执行所述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的操作;
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唤醒响应指示不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保持所述息屏状态,并关闭所述触摸屏检测功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检测到所述触控操作且所述触控操作用于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所述向预先与所述用户终端绑定的关联终端发送唤醒请求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用户终端是否处于运动状态,当所述用户终端处于所述运动状态时,判断所述触摸屏是否被障碍物遮挡,当所述触摸屏被障碍物遮挡时,触发执行所述向预先与所述用户终端绑定的关联终端发送唤醒请求的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检测到所述触控操作且所述触控操作用于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所述唤醒所述用户终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用户终端所处环境的环境亮度值以及用户眼睛距所述用户终端的距离值,并根据所述环境亮度值以及所述距离值确定唤醒所述用户终端后的目标屏幕亮度值;
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亮度值调整为所述目标屏幕亮度值。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参数包括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轨迹、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起始位置和触控结束位置、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压力、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时长以及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坐标范围中的至少一种。
6.一种用户终端的屏幕唤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检测单元、启动单元、唤醒单元、确定单元以及判断单元,其中:
所述检测单元,用于当用户终端处于息屏状态时,通过所述用户终端的振动传感器检测针对所述用户终端的敲击操作;
所述启动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敲击操作启动触摸屏检测功能;
所述检测单元,还用于在预设时间段内根据所述触摸屏检测功能检测针对所述用户终端的触摸屏的触控操作;
所述唤醒单元,用于当检测到所述触控操作且所述触控操作用于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
所述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参数;
所述判断单元,用于判断预置的触控参数与应用的对应关系中是否存在与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参数对应的应用;
所述启动单元,还用于当存在与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参数对应的应用时,启动与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参数对应的应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通信单元、保持单元以及关闭单元,其中:
所述通信单元,用于当检测到所述触控操作且所述触控操作用于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以及在所述唤醒单元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之前,向预先与所述用户终端绑定的关联终端发送唤醒请求,所述唤醒请求用于请求指示是否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以及接收所述关联终端针对所述唤醒请求返回的唤醒响应,当所述唤醒响应指示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触发所述唤醒单元执行所述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的操作;
所述保持单元,用于当所述唤醒响应指示不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保持所述息屏状态;
所述关闭单元,用于关闭所述触摸屏检测功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单元,还用于当检测到所述触控操作且所述触控操作用于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以及在所述通信单元向预先与所述用户终端绑定的关联终端发送唤醒请求之前,判断所述用户终端是否处于运动状态,当所述用户终端处于所述运动状态时,判断所述触摸屏是否被障碍物遮挡,当所述触摸屏被障碍物遮挡时,触发所述通信单元执行所述向预先与所述用户终端绑定的关联终端发送唤醒请求的操作。
9.根据权利要求6-8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当检测到所述触控操作且所述触控操作用于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时以及在所述唤醒单元唤醒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之前,确定所述用户终端所处环境的环境亮度值以及用户眼睛距所述用户终端的距离值,并根据所述环境亮度值以及所述距离值确定唤醒所述用户终端后的目标屏幕亮度值;
所述装置还包括调整单元,其中:
所述调整单元,用于将所述用户终端的屏幕亮度值调整为所述目标屏幕亮度值。
10.根据权利要求6-8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参数包括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轨迹、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起始位置和触控结束位置、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压力、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时长以及所述触控操作的触控坐标范围中的至少一种。
11.一种用户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终端包括如权利要求6-10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的屏幕唤醒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