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05180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人机互动展示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



背景技术:

在产品设计中,产品展示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目前,传统的产品展示方法是通常将展品放在展示柜中,展示柜柜体顶部设置透明玻璃供观看,为了看到展品的立体效果,有的展柜柜体的四周设置透明玻璃,观览者需要绕展柜转一圈,才能看到展品的立体效果,现有技术中大多采用显示屏来展示产品,通过鼠标键盘等输入或者利用触摸屏进行操作,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观览者对产品展示的需求,但是在人多的场合就会产生诸多不便,例如输入效率低,输入方式不够直观等,而且展示的展品只能静态地呈现在观览者眼前,缺乏交互性,表现力不够丰富,降低了用户的体验度。

针对上述传统的产品展示方法缺乏交互性,表现力不够丰富,进而降低用户的体验度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以增强产品展示的交互性,提高表现力,进而提高用户的体验度。

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包括:操作台、主机,以及与主机连接的投影机、红外录像机和显示屏;上述操作台包括半透明投影幕和置于半透明投影幕上方的玻璃板,玻璃板用于放置图像识别卡;投影机用于将主机传输的导览图展示于半透明投影幕;红外录像机用于对操作台内的图像识别卡进行定位录像,并将录像的内容发送至主机,其中,录像的内容包括:图像识别卡的标识信息和图像识别卡在导览图内的动态信息;上述主机用于向投影机传输导览图,以及根据红外录像机发送的录像的内容更新显示屏内显示的三维场景的场景参数信息,以使显示屏内显示的三维场景的渲染效果随着图像识别卡的移动而变换。

结合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展示系统还包括:支架,支架包括底座,与底座一边垂直连接的立板,以及位于立板中部且与底座支撑连接的支撑架。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上述操作台置于支撑架上,显示屏位于操作台上,且搭靠于立板上;主机和红外录像机置于底座上,投影机置于支撑架与底座间的立板上。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显示屏与操作台的夹角大于或等于90度。

结合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上述投影机为短焦投影机。

结合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上述展示系统还包括:红外灯,该红外灯用于向操作台投射红外光线。

结合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六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上述投影机、红外录像机、和显示屏与主机有线连接。

结合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七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上述图像识别卡为二维图像识别卡,且二维图像识别卡的一面载有供红外录像机识别的二维码,二维图像识别卡的另一面载有与二维码对应的图像的缩略图;其中,载有二维码的一面朝向玻璃板放置。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七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八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二维图像识别卡包括:投射视角二维图像识别卡、场景风格二维图像识别卡、调色二维图像识别卡、时间二维图像识别卡和物品二维图像识别卡。

结合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九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上述主机还包括:存储器,存储器用于存储与图像识别卡对应的图像数据。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通过在操作台上放置图像识别卡并投射导览图,使红外录像机能够对图像识别卡进行定位录像,当主机接收到该录像的信息后,能够在显示屏上渲染图像识别卡对应的图像数据的三维场景,具有较强的交互性,且表现力丰富,有助于提高用户的体验度。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系统框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应用于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展示方法的流程图。

图示说明:

10-主机 12-投影机 14-红外录像机

16-显示屏 18-操作台 200-支架

201-底座 202-立板 203-支撑架

204-图像识别卡 205-红外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考虑到现有技术中的展示技术缺乏交互性,表现力不够丰富,进而降低用户体验度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以提高用户体验三维场景交互的体验度。

为了便于对本实施例进行理解,首先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的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进行详细介绍,下面通过实施例进行描述。

实施例1

参见图1所示的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系统框图,该系统包括:操作台18、主机10,以及与主机10连接的投影机12、红外录像机14和显示屏16。

操作台18包括半透明投影幕和置于半透明投影幕上方的玻璃板,该玻璃板用于放置图像识别卡;投影机12用于将主机10传输的导览图展示于半透明投影幕;红外录像机14用于对操作台18内的图像识别卡进行定位录像,并将录像的内容发送至主机10,录像的内容包括:图像识别卡的标识信息和图像识别卡在导览图内的动态信息;其中,动态信息包括以下信息的一种或者多种:移动图像识别卡移动时的前后位置信息、移动的运动速度信息、运动加速度信息、旋转角度信息以及旋转加速度信息等,当红外录像机14识别到图像识别卡后,会在导览图上生成投影标注信息,特效信息和用户选择信息等,当图像识别卡在操作台18上移动时,上述信息也会跟随图像识别卡移动,使显示屏16上渲染图像识别卡对应的图像数据的三维场景,实现从二维图像到三维图像的交互,表现力丰富,而且能够产生较强的交互效果。

上述主机10用于向投影机12传输导览图,以及根据红外录像机14发送的录像的内容更新显示屏16内显示的三维场景的场景参数信息,以使显示屏16内显示的三维场景的渲染效果随着图像识别卡的移动而变换。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通过红外录像机识别图像识别卡的标识信息,使主机能够在显示屏上渲染图像识别卡对应的图像数据的三维场景,表现力丰富,而且能够产生较强的交互效果,提高了用户的体验度。

上述实施例提供的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还可以包含在一个支架上,使整个系统结构简单、便于操作。如图2所示的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结构示意图,该系统包括支架200,该支架200包括底座201,与底座201一边垂直连接的立板202,以及位于立板202中部且与底座201支撑连接的支撑架203。

上述操作台18置于该支撑架203上,其中操作台包括的半透明投影幕和玻璃板在图2中没有示出;上述显示屏16位于操作台18上,且搭靠在立板202上;由图2可以看出主机10和红外录像机14置于底座201上,投影机12置于支撑架203和底座201间的立板202上。具体实现时,上述展示系统还包括红外灯,如图2所示的红外灯205,该红外灯205也置于底座201上,用于向操作台18投射红外光线。

应该理解,图2所示的各个设备在操作台内部的设置位置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优选方式,在其他实施例中还可以有其他设置位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设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此不进行限制。

上述实施例提供的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其显示屏16与操作台18的夹角大于等于90度,图2示出的是90度夹角的情况,在具体实现时,也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进行设置,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增强互动效果。

进一步,上述实施例提供的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投影机12、红外录像机14、和显示屏16与主机10有线连接,例如,可以借助数据线连接,或者信号线连接等。其中,投影机12为短焦投影机,短焦投影机具有很短的透射比(投影机到屏幕之间的距离与屏幕尺寸之比)。借助短焦投影仪,可在任何房间,教室和会议室内观看明亮且色彩丰富的显示影像,能够增强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展示效果,提高用户的体验度。

上述实施例提供的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识别的图像识别卡为二维图像识别卡,该二维图像识别卡的一面载有供红外录像机14识别的二维码,二维图像识别卡的另一面载有与二维码对应的图像的缩略图;其中,载有二维码的一面朝向玻璃板放置。如图2所示的图像识别卡204,放置在玻璃板上,且在投影机12的投影范围内的区域,投影机12的投影范围包括图2所示的虚线部分所覆盖的范围,二维图像识别卡在该范围内,才能被红外录像机识别,通过识别二维图像识别卡的二维码,可以识别物体的大小,位置,角度等信息,并且没有识别数量限制。

上述二维图像识别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投射视角二维图像识别卡、场景风格二维图像识别卡、调色二维图像识别卡、时间二维图像识别卡和物品二维图像识别卡,应当理解,这些识别卡不是固定的,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来进行选择,例如,物品二维图像识别卡可以有多种,代表不同的物品,场景风格二维图像识别卡也可以有多种,代表不同的场景等等,图2中示出了两个图像识别卡,具体实现时,可以根据用户的选择进行放置图像识别卡的数量和种类,其数量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此不进行限制。

实施例2

对应于上述实施例1所述的一种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应用于上述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展示方法,如图3所示的一种应用于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展示方法的流程图,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302,主机通过投影机向半透明投影幕投射导览图;其中,该投影机为短焦投影机,能够增强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展示效果。

步骤S304,主机通过红外录像机对操作台内的图像识别卡进行定位录像,并接收红外录像机发送的录像的内容;其中,上述录像的内容包括:图像识别卡的标识信息和图像识别卡在导览图内的动态信息;该动态信息包括移动图像识别卡前后位置信息和角度信息。

其中,上述图像识别卡为二维图像识别卡,主机可以接收红外录像机录制的二维图像识别卡的种类、位置及角度信息等,并且,该二维图像识别卡可以在玻璃板上放置一个或者多个。

步骤S306,主机根据红外录像机发送的录像的内容更新显示屏内显示的三维场景的场景参数信息,以使显示屏内显示的三维场景的渲染效果随着图像识别卡的移动而变换。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展示方法,通过识别图像识别卡的标识信息,能够在显示屏上显示与图像识别卡对应的图像数据的三维场景渲染效果,具有较强的交互性,使用户能够体验到更加人性化的交互方式,也有助于提高用户的体验度。

进一步,上述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的主机还包括存储器,该存储器用于存储与图像识别卡对应的图像数据;进一步,存储器还可以在用户的设置下,存储上述导览图。

具体实现时,红外录像机对半透明投影幕进行视频采集,在t1时刻获取二维图像识别卡的种类、位置及角度信息,当t2时刻二维图像识别卡在导览图上放置、挪动或者旋转时,红外录像机可以获取t2时刻的二维图像识别卡的种类、位置及角度信息,并不同时刻的动态信息传送至主机,使主机计算二维图像识别卡的动态信息参数,并将参数输入到三维场景中,更新显示屏内显示的三维场景的场景参数信息,以使三维场景的渲染效果随着图像识别卡的移动而变换。

为了增强该展示系统与用户的互动效果,增强交互性,上述三维场景交互展示系统识别的二维图像识别卡后,还可以在该二维图像识别卡的周围投影标注信息、特效信息以及用户的选择信息。例如,用户对床进行摆放时,可以根据二维导览图进行大概定位然后进行放置,放置好后,“床二维图像识别卡”所在位置会投影一个二维尺寸的床的简图,以方便用户精确摆放床的位置,不仅仅增加了交互愉悦感,也能投影一些必要的信息,如标识出用户的视角角度等。

进一步,利用上述场景风格二维图像识别卡,还可以显示不同场景风格下的三维场景,还可以通过调色二维图像识别卡调节三维场景的配色,以及通过时间二维图像识别卡调节三维场景中所处的时间等等,方便用户更进一步选择,有助于提高用户的体验度。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方法实施例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