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异构系统数据智能采集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41446阅读:7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异构系统数据智能采集平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数据采集平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异构系统数据智能采集平台。



背景技术:

异构系统是相关的多个数据库系统的集合,可以实现数据的共享和透明访问,每个数据库系统在加入异构系统之前本身就已经存在,拥有自己的DBMS。异构数据库的各个组成部分具有自身的自治性,实现数据共享的同时,每个数据库系统仍保有自己的应用特性、完整性控制和安全性控制,虽然实现了数据库系统的数据交换,但对数据的上传下载并没有进行保护限制。

为了克服传统的异构系统数据采集平台,没有对数据上传和下载进行保护的缺点,提高异构系统数据采集平台内部信息的安全性,保护用户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因此需要一种异构系统数据智能采集平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异构系统数据智能采集平台。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异构系统数据智能采集平台,包括壳体,所述壳体的上方开设有长条形容纳槽,所述容纳槽的一侧侧壁沿其长度方向安装有滑轨,所述滑轨通过滑块安装有与滑轨平行的推板,所述推板远离滑轨的一侧沿其长度方向安装有直齿条,所述直齿条远离推板的一侧啮合有齿轮,所述推板远离容纳槽底部内壁的一端安装有活动块,所述活动块的一侧镶嵌有USB接口,所述容纳槽的一侧还安装有指纹录入装置,所述壳体的内部还安装有控制器、通讯模块、应用服务器、存储器和网络交换机,所述控制器分别与指纹录入装置、USB接口和通讯模块连接,所述通讯模块分别与应用服务器和存储器连接,所述应用服务器分别与存储器和网络交换机连接。

优选的,所述齿轮的内部固定套接有转轴,所述转轴的另一端传动连接有驱动电机,且驱动电机与控制器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壳体的上方还安装有触摸屏和机械键盘,且触摸屏和机械键盘均与控制器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控制器为ARM单片机。

优选的,所述通讯模块为RS-485/422/232通讯模块,所述网络交换机为西门子SCALANCE X000系列以太网交换机。

优选的,所述应用服务器为HP ProLiant DL380G5,所述存储器的型号为Low power SRA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通过设置的通讯模块、应用服务器、存储器和网络交换机,实现了异构系统内部的数据的搜索上传,通过设置的滑轨、推板、直齿条、齿轮、活动块、USB接口、指纹录入装置和控制器,通过机械的方式实现了异构系统的数据上传下载,有效的保护异构系统内部数据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异构系统数据智能采集平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异构系统数据智能采集平台的原理示意图。

图中:1壳体、2容纳槽、3滑轨、4推板、5直齿条、6齿轮、7活动块、8USB接口、9指纹录入装置、10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异构系统数据智能采集平台,包括壳体1,壳体1的上方开设有长条形容纳槽2,容纳槽2的一侧侧壁沿其长度方向安装有滑轨3,滑轨3通过滑块安装有与滑轨3平行的推板4,推板4远离滑轨3的一侧沿其长度方向安装有直齿条5,直齿条5远离推板4的一侧啮合有齿轮6,推板4远离容纳槽2底部内壁的一端安装有活动块7,活动块7的一侧镶嵌有USB接口8,容纳槽2的一侧还安装有指纹录入装置9,壳体1的内部还安装有控制器10、通讯模块、应用服务器、存储器和网络交换机,控制器10分别与指纹录入装置9、USB接口8和通讯模块连接,通讯模块分别与应用服务器和存储器连接,应用服务器分别与存储器和网络交换机连接。

齿轮6的内部固定套接有转轴,转轴的另一端传动连接有驱动电机,且驱动电机与控制器10电性连接,壳体1的上方还安装有触摸屏和机械键盘,且触摸屏和机械键盘均与控制器10电性连接,控制器10为ARM单片机,通讯模块为RS-485/422/232通讯模块,网络交换机为西门子SCALANCE X000系列以太网交换机,应用服务器为HPProLiant DL380G5,存储器的型号为Low power SRAM。

本实用新型中,当需要进行数据下载或上传时,操作人员通过指纹录入装置9录入指纹,然后控制器10对传输的指纹进行比照,如通过控制驱动电机启动,使齿轮6转动,从而使直齿条5带动推板4运动,使USB接口8从容纳槽2伸出,然后在将外部设备通过USB接口8进行数据上传后下载,该设计通过机械的方式实现了异构系统的数据上传下载,有效的保护异构系统内部数据安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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