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722403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一种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出台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群众的物权意识不断提高,对公安机关管理水平的期望和要求逐步提升,因此提升公安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化涉案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涉案车辆管理水平已然成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必然趋势。

基层交警部门几乎每天都有暂扣的违法交通车辆及违法驾驶人证件,而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环节多、管理时间不确定、权属管理复杂,事关广大车主利益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急需一整套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目前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扣押物品已进行电子化管理,但仍存在登记情况依靠纸质,当事人丢失纸质文书无法归还,物品保管力度不够,违法处理必须前往各处理点,扣押物品出库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及方法,为解决以上管理难题,促进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程序,推进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违法扣押物品管理理念的转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与涉案财物相关的物权利益,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给出一整套物品扣押高效率流程化的管理系统,方便交警部门对物品扣押管理。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一种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包括物品扣押模块、物品管理模块、物品归还模块和信息服务模块,所述的物品扣押模块接收执勤民警采集的交通违法物品扣押信息,并将信息传输至物品管理模块和信息服务模块;物品管理模块整合物品扣押模块和物品归还模块信息,实现案件综合监管,并将信息传输至信息服务模块;物品归还模块接收物品管理模块信息,实现对当事人处罚及领取信息录入,同时将归还信息传输至物品管理模块和信息服务模块;信息服务模块接收物品扣押模块、物品管理模块和物品归还模块信息,为交警部门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物品扣押模块物品扣押模块根据执勤民警交通违法物品扣押案件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实现扣押电子化审批,建立规范化物品扣押电子档案,同时进行物品存储管理;具体包括信息录入单元、扣押审批单元和存储管理单元。

进一步地,在物品扣押模块中,

信息录入单元,依托执勤民警手机移动端实现物品扣押基础信息录入,包括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和违法信息,生成物品扣押电子档案,并将信息发送至扣押审批单元;

扣押审批单元,接收信息录入单元的物品扣押基础信息,利用电子工作流方式进行物品扣押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生成行政强制法律文书;同时对于紧急物品扣押案件,可直接打印强制法律文书后再进行报备;

存储管理单元,接收物品信息录入单元和扣押审批单元信息,根据强制法律文书,对扣押物品拍照上传,张贴物品条形码标识,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按物品类型存储并录入存储信息数据。

物品管理模块,根据物品扣押模块建立的物品扣押电子档案数据以及物品归还模块的归还信息对扣押案件和物品实现一体化监管,包括物品监管单元和案件监管单元;所述的物品监管单元与案件监管单元相连接。

进一步地,在物品管理模块,

物品监管单元,根据所述的物品扣押模块以及物品归还模块的数据信息,实现扣押物品监控管理,并对无主物品以及即将到期未领取物品进行处置管理;

案件监管单元,整合物品扣押模块和物品归还模块的物品扣押案件详情,实时跟进展示物品扣押案件状态、当事人违法处罚处理情况、当事人交通学习进度情况;其中物品监管单元和案件监管单元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物品归还模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实现扣押物品领取归还管理,包括违法处罚单元和物品领取单元。

进一步地,在物品归还模块中,

违法处罚单元,根据案件监管单元的交通违法案件信息,实现违法处罚;在扣押时限到期后,推送处罚处理提醒,当事人根据手机移动端进行违法处罚后,生成相应物品取回二维码;

物品领取单元,接收违法处罚单元中处罚完成的案件信息和物品信息,当事人依据二维码前往处理点或停车场领取扣押物品,系统接收录入的物品领取信息,自动将物品扣押案件状态变为已完成。

信息服务模块提供信息服务整合提取物品扣押模块、物品归还模块和物品管理模块信息,包括对交警部门内部信息服务单元和对公众信息服务单元。

进一步地,在信息服务模块中,

对内信息服务单元,对交警部门内部提供扣押到期提醒信息,物品扣押审批提醒信息以及审批通过信息;

对外信息服务单元,即对公众的物品扣押信息服务,基于公众手机移动端以及门户网站实现扣押物品状态查询和扣押物品领取。

一种上述任一项所述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接,根据证件及车辆号牌录入违规当事人及车辆信息,同时录入违法扣押信息,生成物品扣押案件电子档案,提交物品扣押申请,若案件紧急对案件报备,转至步骤S3,否则转到下一步骤S2;

S2、对物品扣押案件审批,若审批通过,生成强制措施文书,自动将强制措施文书推送至当事人手机客户端和执勤民警手机移动端,转到下一步骤S3,否则不可进行扣押;

S3、执勤民警对物品拍照,生成物品条形码标识并张贴,录入扣押物品存储位置信息,并可实时跟踪扣押物品出入库状态,同时当事人基于手机移动端查阅扣押物品状态及存储位置,转到下一步骤S4;

S4、扣押期限到期后,推送处罚提醒,当事人基于手机移动端进行处罚处理包括罚款金额缴纳、交通学习;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物品取回二维码,转到下一步骤S5;

S5、系统根据取回二维码及行政强制法律文书录入领取信息,包括交接人、领取人、领取时间和领取地点,同时系统将次扣押状态转为已归还;若在规定期限内扣押物品未被领取,系统进行无主物品管理。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一、该种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及方法,提供“扣押登记-物品扣押-物品管理-归还登记”一整套物品扣押归还管理流程,通过系统各模块实现规范化流程化物品扣押管理,提高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物品扣押管理的工作效率。同时提供电子化物品扣押审批流程,规范交通违法物品扣押过程,规范执勤民警执法行为,有效保障群众物权。

二、本发明通过手机移动端为当事人提供信息服务,提供行政强制法律文书及违法处罚决定文书等电子版以及取车二维码,避免纸质文书丢失无法取回扣押物品情况,同时为当事人、车主提供案件及物品实时位置状态查询,保障公众物权利益。

三、本发明利用物品条码、实物图片上传等手段,实现扣押物品条码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明晰化管理,便于物品存储监管以及物品查找领取。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的说明框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

实施例

一种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为交警部门提供流程化智能化物品扣押流程管理,如图1,包括物品扣押模块、物品管理模块、物品归还模块以及信息服务模块。

1.物品扣押模块,根据执勤民警交通违法物品扣押案件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实现扣押电子化审批,建立规范化物品扣押电子档案,实现物品存储管理;具体包括信息录入单元、扣押审批单元和存储管理单元。

信息录入单元,接收执勤民警通过手机移动端页面录入的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和违法信息,提交生成规范的物品扣押电子档案。其中当事人信息和车辆信息根据当事人证件号码及车辆号牌自动加载当事人详情和车辆详情;违法信息包括违法行为、扣押地点、扣押时间、执勤民警、强制措施。

扣押审批单元,利用电子工作流方式进行物品扣押申请审批。执勤民警通过信息录入单元提交物品扣押申请审批,管理者审核物品扣押详情,对物品扣押案件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生成行政强制法律文书,包括违法内容、扣押交警部门、扣押时间、扣押地点等信息,同时对于紧急物品扣押案件,执勤民警可直接生成形成强制法律文书,对物品扣押进行报备登记,实现先扣押后管理。进一步系统支持法律文书打印及推送,将法律文书通过信息服务模块推送至执勤民警和当事人手机移动端。

存储管理单元,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按物品类型存储并录入存储信息数据,包括存储位置、车辆停放位置以及扣押到期日期;同时对扣押物品拍照上传,张贴扣押物品条形码标识。

2.物品管理模块,根据建立的物品扣押电子档案数据对扣押物品实现一体化监管,保障车主相应物权,包括物品监管单元和案件监管单元。

物品监管单元,实现扣押物品监控管理,通过扫描扣押物品上张贴的条形码加载扣押物品详情信息或通过筛选条件以列表形式展示物品详情信息,包括物品名称、物品条形码、物品照片、扣押案件编号、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同时系统实现无主物品和即将到期未领取物品的处置管理。

案件监管单元,整合展示物品扣押案件详情,包括案件编号、当事人、扣押物品、物品条形码、扣押时限、扣押车辆号牌、车辆及当事人详情、强制措施情况;同时实时跟进展示物品扣押案件状态、当事人违法处罚处理情况、当事人交通学习进度状况等。

3.物品归还模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实现扣押物品领取归还管理,具体包括违法处罚单元和物品领取单元。

违法处罚单元,根据交通违法信息实现违法处罚,在扣押时限到期后,系统推送处罚处理提醒,当事人根据手机移动端进行罚款缴纳、交通学习及其他违法处罚,完成后生成相应物品取回二维码。

物品领取单元,当事人凭借二维码前往处理点或停车场领取扣押物品,该模块接收录入的物品领取信息,包括领取人、领取时间、领取日期、交班人等,并自动将物品扣押案件状态变为已完成。

4.信息服务模块,为交警部门及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包括对交警部门内部信息服务单元和对公众信息服务单元。

对内信息服务单元,系统为交警部门提供扣押到期提醒信息;为领导提供物品扣押审批提醒信息,为执勤民警提供审批通过信息。

对外信息服务单元,即对公众的物品扣押信息服务,基于公众手机移动端当事人账号推送行政强制法律文书、违法处罚决定文书以及物品领取凭证二维码;基于门户网站公示相关无主物品信息;同时系统实现车辆实时状态查询,为公众提供实时扣押车辆状态信息。

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具体包括物品扣押、物品归还、物品管理及信息服务四个模块;实施例系统接收交通违法物品扣押基础信息数据以及存储数据,建立物品扣押案件电子档案,实现扣押物品一体化监管;实施例系统为处理完违法处罚当事人提供取回二维码,录入领取信息,实现无纸化物品扣押归还流程管理,形成覆盖交通违法行为物品扣押全过程的管理系统和方法。

实施例还给出一种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方法,如图2,包括以下步骤:

S1、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接,根据证件及车辆号牌录入违规当事人及车辆信息,同时录入违法扣押信息,生成物品扣押案件电子档案,提交物品扣押申请。

S11、根据违规行驶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行驶证,接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阅驾驶员信息详情,同时登记录入驾驶员信息。

S12、根据车辆号牌,接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阅车辆信息详情,同时登记录入车辆信息。

S13、录入违法行为、时间地点、执行部门人员等违法信息以及扣押物品信息。

S14、若物品扣押案件紧急,对物品扣押案件报备,跳转至步骤S3,否则转到下一步骤S2。

S2、对物品扣押案件审批,若审批通过,生成强制措施文书,系统自动将强制措施文书推送至当事人手机客户端和执勤民警手机移动端,文书包括违法行为、扣押时间、违法处罚决定等信息,转到下一步骤S3。

S3、执勤民警对物品拍照,生成物品条形码标识并张贴,录入扣押物品存储信息,包括存储位置详情,系统实时跟踪扣押物品出入库状态,同时当事人可基于手机移动端查阅扣押物品状态及存储位置,转到下一步骤S4。

S4、扣押期限到期后,系统推送处罚提醒,当事人基于手机移动端进行罚款金额缴纳,交通学习等处罚处理;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物品取回二维码,转到下一步骤S5。

S5、系统根据取回二维码及行政强制法律文书录入领取信息,包括交接人、领取人、领取时间和领取地点等,同时系统将次扣押状态转为已归还;若在规定期限内扣押物品未被领取,系统进行无主物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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