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方法、系统及订车用户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11708396阅读:518来源:国知局
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方法、系统及订车用户端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交通工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对于赶时间的上班族来说,每天从地铁站或公交车站狂奔到办公室的最后一段路是最着急的。针对这一问题,近两年来,一种新的代步方式出现在城市街头,用户只需支付适当的押金,便可以用少量的费用租一辆共享交通工具,如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等。

而且,这些共享交通工具的使用也是非常方便快捷的。用户可以根据需要,下载相应的客户端并注册。在需要使用相应共享交通工具时,登录相应的客户端,输入待使用共享交通工具的车牌号获取解锁码,或者通过直接扫描待使用共享交通工具上的识别码的方式实现开锁。在使用完毕后,将所用共享交通工具上锁,并通过网上付费即可。

但是,对于共享电动车,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电量不足的情况。当共享电动车的电量降低到一定的低电阈值时,该共享电动车就无法通过电力来驱动行驶,需要对该共享电动车进行充电后才能使用。目前,对共享电动车的充电都是通过共享电动车的管理方统一集中处理的,不但浪费人力物力,而且非常耗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解决共享电动车在需要统一集中充电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方法,以及对应的系统及订车用户端。

为实现上述目标,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采集共享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

当所述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时,获取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

判断所述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若是,则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奖励操作。

优选的,所述共享电动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或共享电动三轮车,或共享电动摩托车,或共享电动汽车。

优选的,在获取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之前还包括,

采集该共享电动车当前位置邻近区域内的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

向所述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推送所述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

优选的,判断所述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的过程包括,

判断所述停靠位置是否位于推送的充电站点。

优选的,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奖励操作之前还包括,

判断该共享电动车是否进入充电状态。

优选的,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奖励操作的过程包括,

预设行驶时间范围与奖励条款之间的关系,或预设行驶距离范围与奖励条款之间的关系;

采集共享电动车的行驶时间或行驶距离;

判断所述行驶时间对应的行驶时间范围,以及所述行驶时间范围对应的奖励条款;或判断所述行驶距离对应的行驶距离范围,以及所述行驶距离范围对应的奖励条款;

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所述奖励条款。

优选的,所述奖励条款包括现金奖励,折扣奖励,里程奖励,免费使用次数奖励,积分奖励,信誉奖励中的一种或多种。

优选的,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奖励操作之前还包括,

采集该共享电动车当次的行驶速度、行驶时间与行驶距离;

通过所述行驶速度与所述行驶时间获得该共享电动车当次的参考行驶距离;

判断所述参考行驶距离与所述行驶距离之间的差值是否超出预设的距离阈值,若是,则判定该共享电动车的当次使用为非正常行驶,并取消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的奖励操作。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系统,该充电奖励系统包括共享电动车、订车用户端和服务器;所述共享电动车分别与所述服务器和所述订车用户端通信连接;

所述共享电动车,用以采集共享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以及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

所述共享电动车、所述订车用户端、所述服务器其中之一,用以判断所述剩余电量是否下降至低电阈值,并在所述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所述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以及在所述停靠位置位于充电站点的情况下触发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的奖励操作。

优选的,所述共享电动车包括,

采集电路,用以采集共享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以及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

优选的,所述共享电动车、订车用户端或服务器包括,

存储芯片,用以存储低电阈值;

获取电路,用以获取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

判定电路,分别与所述存储芯片和所述获取电路连接,用以判断所述剩余电量是否下降至低电阈值,并在所述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所述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

奖励电路,与所述判定电路连接,用以触发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的奖励操作。

优选的,所述获取电路,用以在所述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获取该共享电动车当前位置邻近区域内的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

优选的,所述判定电路,用以在所述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所述停靠位置是否位于该共享电动车当前位置邻近区域内的充电站点,并在是的情况下触发奖励电路工作。

优选的,所述采集电路,还用以采集该共享电动车的充电状态。

优选的,所述判定电路,还用以在所述停靠位置位于充电站点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所述共享电动车是否进入充电状态,并在是的情况下触发奖励电路工作。

优选的,所述采集电路,还用以采集共享电动车的行驶时间或行驶距离。

优选的,所述奖励电路包括,

预设子电路,用以预设行驶时间范围与奖励条款之间的关系,或预设行驶距离范围与奖励条款之间的关系;

判定子电路,与所述预设子电路连接,用以获取共享电动车的行驶时间或行驶距离,并判断所述行驶时间对应的行驶时间范围,以及所述行驶时间范围对应的奖励条款,或判断所述行驶距离对应的行驶距离范围,以及所述行驶距离范围对应的奖励条款;

执行子电路,与所述判定子电路连接,用以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所述奖励条款。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订车用户端,包括:

获取电路,用以获取共享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以及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

存储芯片,用以存储低电阈值;

处理电路,分别与所述获取电路和所述存储芯片连接,用以判断所述剩余电量是否下降至低电阈值,在所述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所述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并在所述停靠位置位于充电站点的情况下触发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的奖励操作。

本发明采用的以上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具有以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本发明解决了共享电动车需要统一集中充电的技术问题,有效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共享电动车的充电效率和使用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系统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订车用户端的结构模块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共享电动车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及其附图对本发明提供的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方法、系统及订车用户端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结合下面说明以及权利要求书,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将更加清楚。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有较佳的实施性,并非是对本发明任何形式的限定。本发明实施例中描述的技术特征或者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应当被认为是孤立的,它们可以被相互组合从而达到更好的技术效果。本发明优选实施方式的范围也可以包括另外的实现,且这应被本发明实施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定。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

本发明的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并非是限定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发明所能产生的效果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落在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且本发明各附图中所出现的相同标号代表相同的特征或者部件,可应用于不同实施例中。

本发明提供一种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方法。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方法的流程图。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00,采集共享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

s200,当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时,获取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

s300,判断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若是,则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奖励操作。

本发明提供的方案可以实现对将电量不足的共享电动车停靠至充电站点的用户执行相应奖励的操作,解决了共享电动车需要统一集中充电的技术问题,有效节省了时间和人力物力,提高了共享电动车的充电效率和使用效率。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共享电动车是指可以为公众共用的电动交通工具,其一般被认为是一种新兴的城市出行工具。目前普遍在各个城市推广的共享电动车,主要为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汽车,其向居民和旅游者提供便捷的绿色出行。本发明所述的共享电动车,包括但不限于共享电动自行车500(如图4所示),或共享电动三轮车,或共享电动摩托车,或共享电动汽车,或其他具有共享使用特性的电动交通工具。

众所周知,当共享电动车的电量降低到一定的临界值时,该共享电动车就无法通过电力来驱动行驶。为了对电量不足的共享电动车及时进行充电,首先就要实时采集共享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

在实时采集共享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后,需要进一步判断所述剩余电量是否已下降至低电阈值。

当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时,需要通过获取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来判断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是否将该共享电动车停靠至充电站。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充电站点可以是任意一个可为该共享电动车进行充电的充电站点。

进一步,所述充电站点可以是与共享电动车关联的系统推荐的充电站点。

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或共享电动三轮车这类同时具备人力驱动的共享电动车来说,所述低电阈值可以是无法通过足够电力驱动该共享电动车继续行驶的最低电量的临界值。

对于上述情况,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在获取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之前还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采集该共享电动车当前位置邻近区域内的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

向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推送所述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

由此,当共享电动车的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时,可以通过向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及时推荐当前位置邻近区域内的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以便于该用户使用较少体力就可以通过人力驱动的方式将该共享电动车行驶并停靠至邻近区域内的充电站点。

进一步,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判断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的过程可以包括:

判断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是否位于推送的邻近区域内的充电站点。

此外,对于共享电动摩托车,或共享电动汽车这类不具备人力驱动的共享电动车来说,所述低电阈值可以是驱动该共享电动车从当前位置行驶至邻近的充电站点所需的最低电量的临界值。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在实际应用操作中,所述临界值可以比驱动该共享电动车从当前位置行驶至最近的充电站点所需的最低电量值略高,以便于该共享电动车可以有足够的电量行驶至最近的充电站点。

对于上述情况,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在获取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之前还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采集距离所述共享电动车当前位置最近的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

向所述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推送所述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

由此,当共享电动车的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时,可以通过向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及时推荐距离当前位置最近的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以便于该用户及时通过电力驱动的方式将该共享电动车行驶并停靠至最近的充电站点。

进一步,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判断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的过程可以包括:

判断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是否位于推送的最近的充电站点。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当判定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位于充电站点时,就可以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奖励操作。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当判定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位于充电站点时,还可以进一步判断该共享电动车是否进入充电状态,当该共享电动车进入充电状态后,再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奖励操作。在这种情况下,有助于鼓励用户将电量不足的共享电动车停靠至充电站点后,进一步辅助该共享电动车进行充电。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奖励操作的过程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预设行驶时间范围与奖励条款之间的关系,或预设行驶距离范围与奖励条款之间的关系;

采集共享电动车的行驶时间或行驶距离;

判断行驶时间对应的行驶时间范围,以及行驶时间范围对应的奖励条款;或判断行驶距离对应的行驶距离范围,以及行驶距离范围对应的奖励条款;

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奖励条款。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行驶时间可以是用户本次使用共享电动车的完整使用时间,和/或是用户本次使用中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使用时间,或用户本次使用中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后的使用时间。

同样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行驶距离可以是用户本次使用共享电动车的完整使用距离,和/或是用户本次使用中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使用距离,或用户本次使用中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后的使用距离。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奖励条款包括现金奖励,折扣奖励,里程奖励,免费使用次数奖励,积分奖励,信誉奖励中的一种或多种。

例如,可以预设完整使用时间范围与奖励条款之间的关系如下:

完整使用时间范围为(0分钟,60分钟],奖励费用折扣为9折;

完整使用时间范围为(60分钟,120分钟],奖励费用折扣为7折;

完整使用时间范围为(120分钟,+∞分钟),奖励费用折扣为5折。

由此,当共享电动车本次使用的完整使用时间处于(0分钟,60分钟]范围内时,则可以对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按费用9折进行奖励;当共享电动车本次使用的完整使用时间处于(60分钟,120分钟]范围内时,则可以对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按费用7折进行奖励;当共享电动车本次使用的完整使用时间处于(120分钟,+∞分钟)范围内时,则可以对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按费用5折进行奖励。

再例如,可以预设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使用距离范围与奖励条款之间的关系如下:

使用距离范围为(0公里,20公里],奖励费用折扣为9.5折;

使用距离范围为(20公里,40公里],奖励费用折扣为7.5折;

使用距离范围为(40公里,+∞公里),奖励费用折扣为5.5折。

由此,当共享电动车本次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使用距离处于(0公里,20公里]范围内时,则可以对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按费用9.5折进行奖励;当共享电动车本次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使用距离处于(20公里,40公里]范围内时,则可以对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按费用7.5折进行奖励;当共享电动车本次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使用距离处于(40公里,+∞公里)范围内时,则可以对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按费用5.5折进行奖励。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奖励操作之前还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采集该共享电动车当次的行驶速度、行驶时间与行驶距离;

通过行驶速度与行驶时间获得该共享电动车当次的参考行驶距离;

判断参考行驶距离与行驶距离之间的差值是否超出预设的距离阈值,若是,则判定该共享电动车的当次使用为非正常行驶,并取消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的奖励操作。

通过上述过程可以判断共享电动车的本次使用是否处于正常行驶状态,以防止该共享电动车被恶意耗电。例如,共享电动自行车或共享电动三轮车在使用时间内处于整体静止而车轮空转的耗电状态。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共享电动车当次的行驶速度、行驶时间与行驶距离是指该共享电动车本次使用中,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平均行驶速度、行驶时间与行驶距离。

例如,在本次使用中,共享电动车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平均行驶速度为20公里/时,行驶时间为0.5小时;而预设的距离阈值为每小时5公里。则行驶0.5小时的距离阈值为2.5公里;且通过所述平均行驶速度与所述行驶时间获得的该共享电动车当次的参考行驶距离=(20*0.5)公里=10公里。若该共享电动车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行驶距离小于7.5公里,那么该共享电动车的参考行驶距离(10公里)与行驶距离(小于7.5公里)之间的差值就会超出距离阈值(2.5公里),此时可以判定该共享电动车的当次使用为非正常行驶。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系统。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系统的示意图。

如图2所示,该充电奖励系统10包括共享电动车100、订车用户端200和服务器300;共享电动车100分别与服务器300和订车用户端200通信连接。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共享电动车100,是指可以为公众共用的电动交通工具,其一般被认为是一种新兴的城市出行工具。目前普遍在各个城市推广的共享电动车,主要为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汽车,其向居民和旅游者提供便捷的绿色出行。本发明所述的共享电动车,包括但不限于共享电动自行车500(如图4所示),或共享电动三轮车,或共享电动摩托车,或共享电动汽车,或其他具有共享使用特性的电动交通工具。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订车用户端200可以是手机、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种常用的移动终端,以及各种智能穿戴式电子设备,比如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订车用户端200采用手机。

众所周知,当共享电动车100的电量降低到一定的临界值时,该共享电动车100就无法通过电力来驱动行驶。为了对电量不足的共享电动车及时进行充电,就要实时采集该共享电动车100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共享电动车100用以采集共享电动车100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以及该共享电动车100的停靠位置。

进一步,所述共享电动车100可以包括采集电路。所述采集电路用以采集共享电动车100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以及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共享电动车100、所述订车用户端200、所述服务器300其中之一,用以判断剩余电量是否下降至低电阈值,并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以及在停靠位置位于充电站点的情况下触发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的奖励操作。

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或共享电动三轮车这类同时具备人力驱动的共享电动车来说,所述低电阈值可以是无法通过足够电力驱动该共享电动车继续行驶的最低电量的临界值。

对于共享电动摩托车,或共享电动汽车这类不具备人力驱动的共享电动车来说,所述低电阈值可以是驱动该共享电动车从当前位置行驶至邻近的充电站点所需的最低电量的临界值。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在实际应用操作中,所述临界值可以比驱动该共享电动车从当前位置行驶至最近的充电站点所需的最低电量值略高,以便于该共享电动车可以有足够的电量行驶至最近的充电站点。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充电站点可以是任意一个可为该共享电动车进行充电的充电站点。进一步,所述充电站点可以是与共享电动车关联的系统推荐的充电站点。

进一步,所述共享电动车100,或订车用户端200,或服务器300可以包括存储芯片、获取电路、判定电路和奖励电路。其中,所述存储芯片用以存储低电阈值;所述获取电路用以获取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所述判定电路分别与存储芯片和获取电路连接,用以判断剩余电量是否下降至低电阈值,并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所述奖励电路与判定电路连接,用以触发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100的用户执行的奖励操作。

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或共享电动三轮车这类同时具备人力驱动的共享电动车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获取电路可以用以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获取该共享电动车100当前位置邻近区域内的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相应的,所述判定电路,用以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停靠位置是否位于该共享电动车100当前位置邻近区域内的充电站点,并在是的情况下触发奖励电路工作。

对于共享电动摩托车,或共享电动汽车这类不具备人力驱动的共享电动车。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获取电路可以用以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获取距离该共享电动车100当前位置最近的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相应的,所述判定电路,用以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该共享电动车100的停靠位置是否位于推送的最近的充电站点,并在是的情况下触发奖励电路工作。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采集电路还可以用以采集该共享电动车100的充电状态。相应的,所述判定电路还用以在停靠位置位于充电站点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共享电动车100是否进入充电状态,并在是的情况下触发奖励电路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助于鼓励用户将电量不足的共享电动车100停靠至充电站点后,进一步辅助该共享电动车100进行充电。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采集电路还可以用以采集共享电动车100的行驶时间或行驶距离。相应的,奖励电路可以包括预设子电路、判定子电路和执行子电路。所述预设子电路用以预设行驶时间范围与奖励条款之间的关系,或预设行驶距离范围与奖励条款之间的关系;所述判定子电路,与预设子电路连接,用以获取共享电动车100的行驶时间或行驶距离,并判断行驶时间对应的行驶时间范围,以及行驶时间范围对应的奖励条款,或判断行驶距离对应的行驶距离范围,以及行驶距离范围对应的奖励条款;所述执行子电路,与判定子电路连接,用以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100的用户执行奖励条款。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行驶时间可以是用户本次使用共享电动车的完整使用时间,和/或是用户本次使用中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使用时间,或用户本次使用中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后的使用时间。

同样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行驶距离可以是用户本次使用共享电动车的完整使用距离,和/或是用户本次使用中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前的使用距离,或用户本次使用中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之后的使用距离。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奖励条款包括现金奖励,折扣奖励,里程奖励,免费使用次数奖励,积分奖励,信誉奖励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订车用户端。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订车用户端的结构模块图。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共享电动车的充电奖励订车用户端400可以是手机、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种常用的移动终端,以及各种智能穿戴式电子设备,比如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

如图3所示,该充电奖励订车用户端400可以包括获取电路410、存储芯片420和处理电路430。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订车用户端400可以与共享电动车,以及与共享电动车关联的服务器通信连接。进而通过所述获取电路410可以用以获取共享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剩余电量,该共享电动车的停靠位置,以及充电站点的位置信息。

所述存储芯片420用以存储低电阈值。

所述处理电路430分别与获取电路410和存储芯片420连接,用以判断剩余电量是否下降至低电阈值,在剩余电量下降至低电阈值的情况下进一步判断停靠位置是否位于充电站点,并在停靠位置位于充电站点的情况下触发对使用该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执行的奖励操作。

作为举例而非限定,所述订车用户端400还可以包括有订车电路。所述订车电路用以触发共享电动车的使用操作。

在本实施例中,共享电动车是指可以为公众共用的电动交通工具,其一般被认为是一种新兴的城市出行工具。目前普遍在各个城市推广的共享电动车,主要为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汽车,其向居民和旅游者提供便捷的绿色出行。本发明所述的共享电动车,包括但不限于共享电动自行车500(如图4所示),或共享电动三轮车,或共享电动摩托车,或共享电动汽车,或其他具有共享使用特性的电动交通工具。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为举例而非限定,具有如下优点,本发明解决了共享电动车需要统一集中充电的技术问题,有效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共享电动车的充电效率和使用效率。

上述描述仅是对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描述,并非是对本发明范围的任何限定。任何熟悉该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的任何变更或修饰均应当视为等同的有效实施例,均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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