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584232阅读:165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电力市场线上交易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全国各省(区)基本上都在推动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的直购电交易,但主要采用的是线下集中协商的方式。由于信息不对称、决策流程复杂等因素影响,再加上电力调度机构无法及时对成交结果进行安全校核,导致了交易成功率低、价格波动大和违约率高的现象,难以有效发挥市场在配置电力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如何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是目前电力市场线上交易技术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及方法,从而提高电力市场双边交易的安全行、公平性和规范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包括:

第一接口模块,用于接收用户的第一认证信息;所述的第一认证信息为用户的系统登录信息;

身份验证服务器,与第一接口模块相连,用于根据第一认证信息进行用户身份验证,该身份验证服务器中包括一用于接收预先注册的用户身份信息的身份存储数据库;

第二接口模块,用于接收用户的第二认证信息;所述第二认证信息为用户的交易确认信息;

交易验证服务器,与前述第二接口模块连接,用于根据第二认证信息进行交易操作验证,该交易验证服务器中包括一用于接收预先设定的用户交易验证码信息的交易验证码数据库;

第三接口模块,用于接收用户的交易操作信息;

交易管理服务器,分别与第三接口模块、身份验证服务器、交易验证服务器、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连接,用于根据交易操作信息进行相应交易操作;

该交易管理服务器中包含挂牌卖出公示模块、申报买入公示模块、撮合操作管理模块,其中:挂牌卖出公示模块用于根据交易操作信息中的挂牌卖出电量的指令进行挂牌卖出公示处理;申报买入公示模块用于根据交易操作信息中的申购新挂牌电量的指令进行申报买入公示处理;撮合操作管理模块用于根据多个用户申报和确认的电量、价格进行撮合操作,计算成交结果;

第四接口模块,用于接收电力调度机构的校核信息;

交易校核服务器,分别与第四接口模块、交易管理服务器、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连接,用于根据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

交易执行服务器,分别与所述交易管理服务器、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交易校核服务器连接,用于根据成交电价和电量及校核信息中允许交易指令进行交易操作;

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分别与交易管理服务器、交易校核服务器、交易执行服务器相连,用于存储电力买卖信息和校核信息,所述的电力买卖信息包括计划和实际买卖的电量和电价以及联系方式;

其中:

当第一接口模块接收到用户的第一认证信息后进行身份的验证,验证通过的用户被允许登入到交易系统中;当第三接口模块接收到用户输入的交易操作信息时,交易管理服务器根据交易操作信息并基于用户经由第二接口模块输入的操作验证码通过验证的结果进行相应交易操作的挂牌卖出操作、申报买入操作和撮合操作处理;当第四接口模块接收电力调度机构的校核信息时,交易校核服务器根据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交易执行服务器根据撮合操作处理的结果以及校核的结果进行交易处理生成合同。

进一步,优选的是,交易管理服务器中还包括价格调整提出模块和价格调整确认模块,价格调整提出模块用于已经生成的合同主体用户再次提出的交易操作信息中的月电价调整提出的指令进行价格调整提出处理;价格调整确认模块用于已经生成的合同主体用户再次提出的交易操作信息中的月电价调整确认的指令进行价格调整确认处理;当第四接口模块接收电力调度机构的校核信息时,交易校核服务器根据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交易执行服务器根据价格调整确认模块处理的结果以及校核的结果进行交易处理生成新的合同。

进一步,优选的是,还包括所述动态密码生成服务器,分别与第一接口模块、身份验证服务器相连,用于根据用户身份信息,并结合密钥计算生成动态密码;

身份验证服务器内还包括计算模块和动态密码验证模块,所述计算模块用于根据共享密钥对所述动态密码进行计算得到用户身份信息,所述动态密码验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在存储数据库中检索相关信息,以验证所述动态密码。

本发明提供一种双边电力市场交易方法,采用上述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包括如下步骤:

通过交易系统的登录接口接收用户的第一认证信息;

检查用户是否被允许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如果否,则提醒用户拒绝登入交易系统的原因并返回到前述步骤;如果是,则允许登入交易系统;

接收用户在交易系统内关于下述操作之一的指令: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计划卖出的电量;

如果接收到用户关于申购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一交易信息,该第一交易信息包含用户选择的计划交易电量,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如果接收到用户关于计划卖出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二交易信息,该第二交易信息包含电量价格信息,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基于前述两种指令中的一种进行,进行用户之间的撮合交易操作,并将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发送至交易校核服务器;

交易校核服务器接收电力调度机构有关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的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操作,当校核通过,则将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当校核不通过,则给出安全约束条件并将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重新发送撮合操作管理模块;

交易执行服务器根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进行对应的交易操作处理并生成合同。

本发明同时提供一种双边电力市场交易方法,采用上述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包括如下步骤:

通过交易系统的登录接口接收用户的第一认证信息;

检查用户是否被允许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如果否,则提醒用户拒绝登入交易系统的原因并返回到前述步骤;如果是,则允许登入交易系统;

接收用户在交易系统内关于下述操作之一的指令: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计划卖出的电量;

如果接收到用户关于申购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一交易信息,该第一交易信息包含用户选择的计划交易电量,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如果接收到用户关于计划卖出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二交易信息,该第二交易信息包含电量价格信息,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基于前述两种指令中的一种进行,进行用户之间的撮合交易操作,并将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发送至交易校核服务器;

交易校核服务器接收电力调度机构有关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的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操作,当校核通过,则将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当校核不通过,则给出安全约束条件并将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重新发送撮合操作管理模块;

交易执行服务器根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进行对应的交易操作处理并生成合同;

交易系统通过接收已经生成的合同主体用户的交易操作信息中的价格调整需求信息,通过价格调整提出模块做出价格调整需求提出处理;交易系统通过接收该合同的其它主体用户的交易操作信息中的价格调整确认信息,在价格调整确认模块中做出对提出的价格调整需求确认与否的操作;如果做出确认操作,则再次通过交易校核服务器校核交易数量和调整后的交易价格,当校核通过,则将上述的交易数量和调整后的交易价格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进行对应的交易操作处理并生成新的合同。

进一步,优选的是,在每月合同电量交割前,电力调度机构在交易系统上对分月成交电量进行安全复核,通过安全复核的成交电量及电价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作为最终交易操作处理执行的依据。

本发明所述的安全约束条件是针对售电主体的(电厂),如售电主体产能等方面的限制,限制其交易电量。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系统复用性、扩展性强,更好地完善我国电力市场交易方案。基于双边协商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优点是市场自由度高,市场风险较低。

本发明系统认证方式安全可靠,同时,增加了安全复核环节,能够大大节省人工成本,提高成交效率,易于推广应用。

本发明针对电力市场建设初期,规则制定不够科学、交易组织不够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创新地开展了电力市场交易体系相关方面的研究工作,实现了市场主体差异化、多样化的需求,有效提升了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深度、广度和效率,大幅降低市场的风险。同时,为实现电力市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运行,研发了基于“互联网+”的电力交易系统,实现了中长期电力市场的全流程、全业务、全要素的电子化交易,有效降低了交易和结算成本,提升了交易和结算的透明度和效率。

本发明系统有效支撑了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累计交易电量1293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59亿元,减少弃水超过500亿千瓦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高度评价,为推动全国电力体制改革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系统的又一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系统的再一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应用实例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其中,1、第一接口模块;2、第二接口模块;3、第三接口模块;4、第四接口模块;5、身份验证服务器;6、交易验证服务器;7、交易管理服务器;8、交易校核服务器;9、交易执行服务器;10、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11、挂牌卖出公示模块;12、申报买入公示模块;13、撮合操作管理模块;14、身份存储数据库;15、价格调整提出模块;16、价格调整确认模块;17、动态密码生成服务器;18、计算模块;19、动态密码验证模块;20、交易验证码数据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理解,下列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应视为限定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技术或条件者,按照本领域内的文献所描述的技术或条件或者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所用产品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购买获得的常规产品。

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中涉及到的相关模块及其实现的功能是在改进后的硬件及其构成的装置、器件或系统上搭载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计算机软件程序或有关协议就可实现,并非是对现有技术中的计算机软件程序或有关协议进行改进。例如,改进后的计算机硬件系统依然可以通过装载现有的软件操作系统来实现该硬件系统的特定功能。因此,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的创新之处在于对现有技术中硬件模块的改进及其连接组合关系,而非仅仅是对硬件模块中为实现有关功能而搭载的软件或协议的改进。

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中提到的相关模块是用于执行本申请中所述操作、方法、流程中的步骤、措施、方案中的一项或多项的硬件设备。所述硬件设备可以为所需的目的而专门设计和制造,或者也可以采用通用计算机中的已知设备或已知的其他硬件设备。所述通用计算机有存储在其内的程序选择性地激活或重构。

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除非特意声明,这里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所述”和“该”也可包括复数形式。应该进一步理解的是,本发明的说明书中使用的措辞“包括”是指存在所述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件和/或组件,但是并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应该理解,当我们称元件被“连接”或“耦接”到另一元件时,它可以直接连接或耦接到其他元件,或者也可以存在中间元件。此外,这里使用的“连接”或“耦接”可以包括无线连接或耦接。这里使用的措辞“和/或”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的任一单元和全部组合。

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除非另外定义,这里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发明所属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的一般理解相同的意义。还应该理解的是,诸如通用字典中定义的那些术语应该被理解为具有与现有技术的上下文中的意义一致的意义,并且除非像这里一样定义,不会用理想化或过于正式的含义来解释。

本发明所述的用户为本发明系统的使用者,包括售电主体——电厂、购电主体、电力调度机构及电力交易中心,共四方。

实施例1

如图1,一种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包括:

第一接口模块1,用于接收用户的第一认证信息;所述的第一认证信息为用户的系统登录信息;

身份验证服务器5,与第一接口模块1相连,用于根据第一认证信息进行用户身份验证,该身份验证服务器5中包括一用于接收预先注册的用户身份信息的身份存储数据库14;

第二接口模块2,用于接收用户的第二认证信息;所述第二认证信息为用户的交易确认信息;

交易验证服务器6,与前述第二接口模块连接2,用于根据第二认证信息进行交易操作验证,该交易验证服务器6中包括一用于接收预先设定的用户交易验证码信息的交易验证码数据库20;

第三接口模块3,用于接收用户的交易操作信息;

交易管理服务器7,分别与第三接口模块3、身份验证服务器5、交易验证服务器6、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10连接,用于根据交易操作信息进行相应交易操作;

该交易管理服务器7中包含挂牌卖出公示模块11、申报买入公示模块12、撮合操作管理模块13,其中:挂牌卖出公示模块11用于根据交易操作信息中的挂牌卖出电量的指令进行挂牌卖出公示处理;申报买入公示模块12用于根据交易操作信息中的申购新挂牌电量的指令进行申报买入公示处理;撮合操作管理模块13用于根据多个用户输入的欲买入价格以及欲卖出价格进行撮合操作,决定成交价格;

第四接口模块4,用于接收电力调度机构的校核信息;

交易校核服务器8,分别与第四接口模块4、交易管理服务器7、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10连接,用于根据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

交易执行服务器9,分别与所述交易管理服务器7、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10、交易校核服务器8连接,用于根据成交电价和电量及校核信息中允许交易指令进行交易操作;

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分别与交易管理服务器、交易校核服务器、交易执行服务器相连,用于存储电力买卖信息和校核信息,所述的电力买卖信息包括计划和实际买卖的电量和电价以及联系方式;

其中:

当第一接口模块1接收到用户的第一认证信息后进行身份的验证,验证通过的用户被允许登入到交易系统中;当第三接口模块3接收到用户输入的交易操作信息时,交易管理服务器7根据交易操作信息并基于用户经由第二接口模块2输入的操作验证码通过验证的结果进行相应交易操作的挂牌卖出操作、申报买入操作和撮合操作处理;当第四接口模块4接收电力调度机构的校核信息时,交易校核服务器8根据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交易执行服务器9根据撮合操作处理的结果以及校核的结果进行交易处理生成合同。

一种双边电力市场交易方法,采用本实施例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包括如下步骤:

通过交易系统的登录接口接收用户的第一认证信息;

检查用户是否被允许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如果否,则提醒用户拒绝登入交易系统的原因并返回到前述步骤;如果是,则允许登入交易系统;

接收用户在交易系统内关于下述操作之一的指令: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计划卖出的电量;

如果接收到用户关于申购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一交易信息,该第一交易信息包含用户选择的计划交易电量,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如果接收到用户关于计划卖出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二交易信息,该第二交易信息包含电量价格信息,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基于前述两种指令中的一种进行,进行用户之间的撮合交易操作,并将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发送至交易校核服务器;

交易校核服务器接收电力调度机构有关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的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操作,当校核通过,则将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当校核不通过,则给出安全约束条件并将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重新发送撮合操作管理模块;

交易执行服务器根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进行对应的交易操作处理并生成合同。

实施例2

如图2,本实施例系统与实施例1系统的差别在于:交易管理服务器中还包括价格调整提出模块15和价格调整确认模块16,价格调整提出模块15用于已经生成的合同主体用户再次提出的交易操作信息中的月电价调整提出的指令进行价格调整提出处理;价格调整确认模块16用于已经生成的合同主体用户再次提出的交易操作信息中的月电价调整确认的指令进行价格调整确认处理;当第四接口模块4接收电力调度机构的校核信息时,交易校核服务器8根据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交易执行服务器9根据价格调整确认模块处理的结果以及校核的结果进行交易处理生成新的合同。

一种双边电力市场交易方法,采用本实施例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包括如下步骤:

通过交易系统的登录接口接收用户的第一认证信息;

检查用户是否被允许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如果否,则提醒用户拒绝登入交易系统的原因并返回到前述步骤;如果是,则允许登入交易系统;

接收用户在交易系统内关于下述操作之一的指令: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计划卖出的电量;

如果接收到用户关于申购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一交易信息,该第一交易信息包含用户选择的计划交易电量,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如果接收到用户关于计划卖出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二交易信息,该第二交易信息包含电量价格信息,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基于前述两种指令中的一种进行,进行用户之间的撮合交易操作,并将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发送至交易校核服务器;

交易校核服务器接收电力调度机构有关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的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操作,当校核通过,则将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当校核不通过,则给出安全约束条件并将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重新发送撮合操作管理模块;

交易执行服务器根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进行对应的交易操作处理并生成合同;

交易系统通过接收已经生成的合同主体用户的交易操作信息中的价格调整需求信息,通过价格调整提出模块做出价格调整需求提出处理;交易系统通过接收该合同的其它主体用户的交易操作信息中的价格调整确认信息,在价格调整确认模块中做出对提出的价格调整需求确认与否的操作;如果做出确认操作,则再次通过交易校核服务器校核交易数量和调整后的交易价格,当校核通过,则将上述的交易数量和调整后的交易价格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进行对应的交易操作处理并生成新的合同。

实施例3

如图3,本实施例系统与实施例2系统的差别在于:还包括所述动态密码生成服务器17,分别与第一接口模块1、身份验证服务器5相连,用于根据用户身份信息,并结合密钥计算生成动态密码;

身份验证服务器5内还包括计算模块18和动态密码验证模块19,所述计算模块18用于根据共享密钥对所述动态密码进行计算得到用户身份信息,所述动态密码验证模块19用于根据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在存储数据库中检索相关信息,以验证所述动态密码。

一种双边电力市场交易方法,采用本实施例双边协商电力交易系统,包括如下步骤:

通过交易系统的登录接口接收用户的第一认证信息;此时,第一认证信息为用户的系统登录信息,用户的系统登录信息包括动态密码;

检查用户是否被允许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如果否,则提醒用户拒绝登入交易系统的原因并返回到前述步骤;如果是,则允许登入交易系统;

接收用户在交易系统内关于下述操作之一的指令: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计划卖出的电量;

如果接收到用户关于申购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一交易信息,该第一交易信息包含用户选择的计划交易电量,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如果接收到用户关于计划卖出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二交易信息,该第二交易信息包含电量价格信息,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基于前述两种指令中的一种进行,进行用户之间的撮合交易操作,并将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发送至交易校核服务器;

交易校核服务器接收电力调度机构有关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的校核信息进行交易校核操作,当校核通过,则将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当校核不通过,则给出安全约束条件并将上述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重新发送撮合操作管理模块;

交易执行服务器根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进行对应的交易操作处理并生成合同;

交易系统通过接收已经生成的合同主体用户的交易操作信息中的价格调整需求信息,通过价格调整提出模块做出价格调整需求提出处理;交易系统通过接收该合同的其它主体用户的交易操作信息中的价格调整确认信息,在价格调整确认模块中做出对提出的价格调整需求确认与否的操作;如果做出确认操作,则再次通过交易校核服务器校核交易数量和调整后的交易价格,当校核通过,则将上述的交易数量和调整后的交易价格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进行对应的交易操作处理并生成新的合同。

在每月合同电量交割前,电力调度机构在交易系统上对分月成交电量进行安全复核,通过安全复核的成交电量及电价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作为最终交易操作处理执行的依据。

目前,电力调度机构主要校核交易电量,不过本发明不排除复核电价的可能性,以防市场不正当竞争。

本发明系统达成的交易合同可以是多年度合同、年度合同、月度合同不等,没有具体限制。根据目前行业内给出的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最好用户达成的是年度合同。

本发明电力调度机构不仅可以对原合同进行校核,而且可以对执行过程中各个月份的电量进行校核。校核过程中,如果不符合校核要求,可以将不符合之处通知到用户,使得用户重新磋商。

应用实例

本应用实例以最后签订年度合同为例进行说明,流程图如图4所示。

现在通常电力交易中心会向各市场主体发布市场信息披露,公布年度双边交易时间安排。在年度双边交易时间内,本发明系统则相应开启,进行正常运行,非交易时间内,可以不运行。

a、b、c为电厂,d、e、f为电力用户,分别登录电力交易系统(需要通过密码、验证码、动态密码令牌验证),公示各自希望成交的电量、电价和联系方式。即通过第一接口模块,a、b、c、d、e、f分别输入第一认证信息;身份验证服务器验证a、b、c、d、e、f的身份,通过验证后,成功登录;

之后a、b、c、d、e、f通过第三接口模块将交易操作信息传入至系统内,系统如果接收到用户d、e、f关于申购在交易系统内计划买入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d、e、f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即通过交易验证服务器确认)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一交易信息,该第一交易信息包含计划买入的电量、电价和联系方式,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系统如果接收到用户a、b、c关于计划卖出的电量的操作指令,则要求用户a、b、c输入第二认证信息,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后(即通过交易验证服务器确认)向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服务器发送第二交易信息,该第二交易信息包含计划卖出电量、电价和联系方式),在接收到交易系统发送的操作成功的提示后结束操作;

交易管理服务器接到到第一交易信息、第二交易信息后,挂牌卖出公示模块对a、b、c电厂想要公示的电力买卖信息进行公示,申报买入公示模块对d、e、f为电力用户想要公示的电力买卖信息进行公示;所有电力买卖信息均被存储到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中。

假设电厂具体公示信息如下:(注意:本发明对各市场主体公示的电量、电价没有任何限制,也不作为成交的依据。)

a电厂,每月1000万千瓦时,0.235元/千瓦时;

b电厂,每月1800万千瓦时,0.245元/千瓦时;

c电厂,每月2000万千瓦时,0.225元/千瓦时;

假设电力用户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d电力用户,每月800万千瓦时,0.215元/千瓦时;

e电力用户,每月2500万千瓦时,0.226元/千瓦时;

f电力用户,每月3000万千瓦时,0.222元/千瓦时;

年度双边协商:a、b、c电厂根据公示的信息,通过撮合操作管理模块与d、e、f电力用户联系,协商电量、电价;d、e、f电力用户也可以根据系统内所公示的信息跟a、b、c电厂联系,通过撮合操作管理模块协商电量、电价。

假设形成的经双方都确认的具体协商信息如下:

其中,a电厂:

与d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8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3元/千瓦时;

b电厂:

与e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15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2元/千瓦时;

c电厂:

与e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10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5元/千瓦时;

与f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10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4元/千瓦时;

此时形成的认购意向记录如下:

a电厂申报一条记录:申报与d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8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3元/千瓦时,年度总成交电量9600万千瓦时;

b电厂申报一条记录:申报与e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15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2元/千瓦时,年度总成交电量18000万千瓦时;

c电厂申报两条记录:(1)申报与e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10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5元/千瓦时;(2)申报与f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10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4元/千瓦时。c电厂年度总成交电量24000万千瓦时

安全校核:将上述形成的认购意向记录发送至交易校核服务器,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电网潮流控制要求对上述认购意向记录进行校核;如果电力调度机构认为某电厂某月的成交电量不能满足电网潮流控制要求,则校核不通过,可以在交易系统中给出不通过的理由和安全约束条件,该电厂则需重新返回到撮合操作管理模块重新计算成交结果。

例如,电力调度机构经过计算,判断b电厂每月成交电量不能超过1000万千瓦时,那么校核不通过,不通过理由为:b电厂每月成交电量的安全约束条件为1000万千瓦时,则b电厂需返回至撮合操作管理模块中与e电力用户重新计算成交结果。

所有校核信息均保存至电力信息管理服务器。

假设除b电厂外,其余校核均通过,b电厂与e电力用户重新达成成交电量每月10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2元/千瓦时,且也校核通过;

那么生成如下成交结果:

a电厂:与d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8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3元/千瓦时;

b电厂:与e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10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2元/千瓦时;

c电厂两条记录:(1)与e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10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5元/千瓦时;(2)与f电力用户协商成交电量每月1000万千瓦时,成交价格0.24元/千瓦时。

校核通过后,上述成交结果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交易执行服务器根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进行对应的交易操作处理并生成合同;

各用户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查询本单位成交信息。

提取分月成交电量:在每月合同电量交割前,电力调度机构在交易系统上对分月成交电量进行安全复核,通过安全复核的成交电量及电价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作为最终交易操作处理执行的依据。

安全复核:以5月年度双边分月电量安全为例,4月10日,电力调度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将各电厂、电力用户年度双边协商交易5月成交记录提取出来,再次根据最新电网潮流控制要求进行校核。如果电力调度机构认为某电厂某月的成交电量不能满足电网潮流控制要求,则校核不通过,可以在交易系统中给出不通过的理由和安全约束条件,该电厂则需重新返回到撮合操作管理模块重新计算成交结果。通过校核的成交记录发送至交易执行服务器,作为最终交易操作处理执行的依据。

价格调整申报:在双边合同分月电量交割前(以5月为例就是5月1日之前),交易主体可对年度双边交易合同的分月价格进行调整,分月电量不可进行调整。

假设a电厂与d电力用户需要修改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分月电量的成交价格,则申报信息如下:

a电厂申报一条记录:申报与d电力用户5月份双边协商分月成交电量的价格调整为0.2元/千瓦时;

价格调整确认:电力交易系统把各电厂填报的价格调整申报记录推送给电力用户,电力用户可对与其相关的每一条价格调整申报记录进行确认,未经电力用户确认的价格调整申报记录均为无效申报,交易系统默认继续执行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中初始的分月价格。

在通过撮合操作管理模块进行协商的过程中,电力用户均可对之间已经确认的但双方未最终认可的申报记录进行否决,电厂也可删除已经确认的但双方未最终认可的申报记录并重新填报后交由电力用户确认。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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