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终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14008917阅读:309来源:国知局
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终端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终端。



背景技术:

现有的理赔流程为:报案——受理——扫描出险的申请材料——辅助录入——理赔核算——抽检——结案通知。因此,在现有的理赔流程中,必须要先报案受理后,才可以推动理赔案件的工作流到扫描、辅助录入环节,然后再进入理赔核算环节。然而,若客户出险之后在三级机构进行报案,由于部分三级机构无受理人员,则需要将客户资料传送至二级机构等上级机构进行受理操作,在受理通过后再返回三级机构进行下一环节的扫描录入操作,严重影响了理赔过程的时效性,理赔效率低,客户体验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终端,以解决现有的理赔流程必须先报案受理后才进入影像扫描录入环节而导致的理赔过程的时效长、效率低的问题。

第一方面,一种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输入的报案信息和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

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并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每天定时抓取当前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和收单号生成报案案件,将所述报案案件推送至上级机构,并启动受理环节,通知受理人员完成对所述报案案件的受理操作。

进一步地,所述报案信息包括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所述材料条码编号与出险人一一对应;

所述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包括:

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随机生成收单号,所述收单号为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的唯一标识符;

根据所述保单号和出险人身份证号查找对应的分单号、出险客户号,关联并存储所述收单号、保单号、分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以及出险客户号。

进一步地,所述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包括:

在扫描影像时,通过出单系统的影像收单界面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录入的材料条码编号,并将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前置扫描标志位置位;

当所述材料条码编号未有收单记录时,默认所述影像信息为首次上传,将所述影像信息与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关联后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当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已有收单记录时,若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为补充影像,则将该影像信息添加至影像系统中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已存影像后;若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为覆盖影像,则将该影像信息覆盖影像系统中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已存影像;

其中,所述影像信息包括与出险材料相关的图片、照片、扫描件、音/视频的电子影像资料。

进一步地,在启动受理环节,通知受理人员完成对所述报案案件的受理操作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对报案案件进行受理时,当接收到受理人员触发的影像信息导入指令时,判断当前的报案案件对应的材料条码编号的前置扫描标志位是否已置位;

若是时,在受理完成后,从影像系统中导入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影像信息到理赔系统中,并将该报案案件标记为影像前置案件,启动理赔核算环节;

若否时,输出无对应影像信息的提示消息。

进一步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对理赔案件执行理赔结果通知操作时,判断该理赔案件是否为影像前置案件;

若是时,判断该影像前置案件的资料已核标志位是否已置位;

若已置位,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将所述影像前置案件的理赔结果发送至出险人;

其中,所述理赔结果包括赔付内容、拒付内容及原因、赔付结论。

第二方面,一种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输入的报案信息和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

提交模块,用于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并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受理模块,用于每天定时抓取当前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和收单号生成报案案件,将所述报案案件推送至上级机构,并启动受理环节,通知受理人员完成对所述报案案件的受理操作。

进一步地,所述提交模块包括:

置位单元,用于在扫描影像时,通过出单系统的影像收单界面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录入的材料条码编号,并将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前置扫描标志位置位;

第一存储单元,用于当所述材料条码编号未有收单记录时,默认所述影像信息为首次上传,将所述影像信息与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关联后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第二存储单元,用于当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已有收单记录时,若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为补充影像,则将该影像信息添加至影像系统中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已存影像后;若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为覆盖影像,则将该影像信息覆盖影像系统中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已存影像;

其中,所述影像信息包括与出险材料相关的图片、照片、扫描件、音/视频的电子影像资料。

进一步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理赔启动模块,用于在对报案案件进行受理时,当接收到受理人员触发的影像信息导入指令时,判断当前的报案案件对应的材料条码编号的前置扫描标志位是否已置位;若是时,在受理完成后,从影像系统中导入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影像信息到理赔系统中,并将该报案案件标记为影像前置案件,启动理赔核算环节;若否时,输出无对应影像信息的提示消息。

第三方面,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由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所述的步骤。

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

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输入的报案信息和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

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并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每天定时抓取当前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和收单号生成报案案件,将所述报案案件推送至上级机构,并启动受理环节,通知受理人员完成对所述报案案件的受理操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在保单出单系统上增加影像收单功能,以实现在收单的同时进行影像录入,包括: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输入的报案信息和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则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并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每天定时抓取当前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和收单号生成报案案件,将所述报案案件推送至上级机构,并启动受理环节,通知受理人员完成对所述报案案件的受理操作;从而实现了在出险人报案的同时扫描影像材料,达到了对影像材料的前置扫描与获取,工作流在上级机构完成受理后无需再流转至下级机构录入影像信息,有效地简化了原有的理赔过程,提升了理赔时效。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的第一实现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中步骤s102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的实现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中步骤s102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的实现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的第二实现流程图;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的第三实现流程图;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装置的组成结构图;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终端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在保单出单系统上增加影像收单功能,所述影像收单功能与原有的条码收单功能同级。通过所述影像收单功能,录单人员可以在收单的同时进行影像录入操作,从而避免了现有理赔流程在三级机构收单之后需转入二级机构进行受理、以及在受理之后需返回三级机构录入影像资料,简化了原有的理赔过程,有效地提升了理赔时效。可选地,所述保单出单系统包括ann系统和/或nbu系统。

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的第一实现流程。参阅图1,所述方法包括:

在步骤s101中,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输入的报案信息和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应用于团险客户,大多数为企业,企业的人事部门定期收集理赔材料,然后统一交到三级机构,三级机构的录单人员通过保单出单系统进行录单操作。在这里,所述三级机构为根据行政区划划分的最小一级保险分支机构,有些三级机构是不具备受理人员的,三级机构所隶属的二级机构、一级机构则通常具备受理人员,可以对报案信息进行受理确认。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理赔系统可以与ann收单系统或者nbu系统交互通信。录单人员可以通过现有的ann收单系统或者nbu系统将企业人事交过来的一个或多个出险人资料录入。

所述报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在这里,为了提高效率,企业通常是统一将一段时间内收集到的出险材料进行报案、理赔。企业购买的保险单对应一个保单号,保单号用于区分投保人,即企业。企业下每一个员工对应一个分单号,用于区分不同的被保员工。所述材料条码号编号则与出险人(出险员工)对应,用于区分出险材料的属主,同一属主的出险材料会先由企业人事分配一个材料条码编号。在三级机构报案的时候,录单人员统一在保单出单系统的影像收单界面录入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以及出险人身份证号;其中,所述材料条码编号为必录项。

所述影像信息为与出险材料相关的图片、照片、扫描件、音/视频等电子影像资料,且同一属主的影像信息与一个材料条码编号对应。影像信息的上传类型默认为首次上传,且每次上传至少一张影像。

在步骤s102中,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并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如前所述,所述报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影像收单界面上还包括提交功能标识,录入人员上传完影像信息后,可通过触发所述提交功能标识确认完成收单。

可选地,图2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步骤s102中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的具体实现流程。参阅图2,所述步骤s102中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包括:

在步骤s201中,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随机生成收单号。

在这里,所述收单号为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在保单出单系统上的唯一标识符。在接收到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以及出险人身份证号后,则随机生成所述报案信息的收单号,其中,每次提交仅支持一个材料条码编号提交,且生成对应的一个收单号。通过所述收单号可以查到对应的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可选地,随机产生收单号的方法有很多,可以采用平方取中法、乘同余法、混合同余法、飞波纳基(fibonecci)法、小数平方发、小数开方法、混沌法、取余法等。

在步骤s202中,根据所述保单号和出险人身份证号查找对应的分单号、出险客户号,关联并存储所述保单号、分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收单号以及出险客户号。

由于所述保单号是与企业对应的,企业内每一个被保的员工都有对应的分单号,本发明实施例还需要根据所述保单号以及出险人身份证号查询出出险人对应的分单号、出险客户号,关联存储所述收单号、保单号、分单号、材料条码号、出险人身份证号以及出险客户号,以便于受理人员或者理赔人员对出险人信息的查询、对影像前置案件的管理。

在生成收单号之后,将所述影像信息和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关联存储至影像系统中。依据材料条码编号来存储影像信息,有利于将收单、存储以及后续的受理、理赔环节衔接起来,方便不同作业人员或者客户对影像信息进行跨系统管理、查询,这里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保单出单系统、影像系统、理赔系统等。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所述影像收单界面上传的影像信息默认为首次上传,每次上传至少有一张影像。此外,所述影像收单界面上还包括影像的上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影像和覆盖影像,用于在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已有收单记录且条码状态并未通过受理时指定影像信息的存储方式,由录单人员选择。

可选地,图3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步骤s102中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的具体实现流程。参阅图3,所述步骤s102中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包括:

在步骤s301中,在扫描影像时,通过出单系统的影像收单界面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录入的材料条码编号,并将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前置扫描标志位置位。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凡通过下级录单人员在ann收单系统或nbu系统提交的材料条码编号均在后台数据库中进行单独标记,具体为:数据库中可以维护一张材料条码编号与前置扫描标志位之间的对应关系表。该对应关系表用于记录影像的录入方式,以区分影像信息前置扫描录入和常规扫描录入两种情况,若为前置扫描录入则将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前置扫描标志位置位,以将通过前置扫描的报案案件与常规扫描的报案案件区分开来。

在步骤s302中,当所述材料条码编号未有收单记录时,默认所述影像信息为首次上传,将所述影像信息与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关联后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在完成前置扫描标志位的置位后,判断所述材料条码编号是否未有收单记录,即判断目前为止影像系统中所述材料条码编号是否没有对应的影像信息。若是时,表明为首次收单,则将材料条码编号与所上传的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若否时,即非首次收单,则执行步骤s303。

在步骤s303中,当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已有收单记录时,若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为补充影像,则将该影像信息添加至影像系统中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已存影像后;若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为覆盖影像,则将该影像信息覆盖影像系统中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已存影像。

如前所述,所述上传方式为扫描录入影像信息时所选择的影像信息的存储方式。若材料条码编号已有收单记录,即影像系统中已存储有对应的影像信息,则需要指定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以指示影像系统完成对新录入的影像信息的存储。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上传方式包括补充影像和覆盖影像。若为补充影像时,则在影像系统中已存影像后添加该所上传的影像信息;若为覆盖影像时,则直接将所上传的影像信息替换影像系统中已存影像;从而丰富了收单过程中对所上传的影像信息的存储方式,有利于报案客户在不同的时间更新、补充影像信息,也方便了录单人员对影像信息的前置扫描操作,避免了重复上传。

在步骤s103中,每天定时抓取当前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和收单号生成报案案件,将所述报案案件推送至上级机构,并启动受理环节,通知受理人员完成对所述报案案件的受理操作。

在这里,oracle中job任务有定时执行的功能,能够在指定的时间点或者每天的某个时间点自行执行任务。本发明实施例新增了用于生成报案案件的job任务。该job任务每天定时执行,通过该job任务抓取前置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并按录入的时间先后顺序生成对应的报案案件,记录报案号、作业通道、客户姓名等。其中,job任务中的interval参数值为执行间隔,可以通过设置interval参数值来完成对任务执行时间的设置。优选地,考虑到报案一般是在白天进行,为避免影像信息的积压,优选在每天凌晨抓取影像信息和收单号生成报案案件。示例性地,可以将interval参数值设置为trunc(sysdate+1),则job任务每天凌晨抓取当天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和收单号生成报案案件。

在得到报案案件后,则将所述报案案件上报上级机构,如果为无受理人员的三级机构,则将报案案件上报至二级机构,并基于所述报案案件启动受理环节,由二级机构的受理人员对报案信息进行受理。

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增加影像收单功能,实现了在受理前的报案阶段对影像信息进行扫描与获取,并且通过将材料条码编号和影像信息关联存储至影像系统中,实现了对前置扫描得到的影像信息的有序管理,无需在上级机构受理后返回下级机构继续录入影像信息,有效地简化了原有的理赔过程,方便了报案客户的报案操作,提升了理赔时效。

如前所述,报案案件生成之后会通过工作流(workflow)的方式流转到上级机构的受理人员进行受理操作。受理人员可以在新任务项目下获取待处理的任务事项。一个任务事项对应一个报案案件。每一个任务事项的受理界面上包括该受理人员需要审核的材料交接信息、收单条码、归档号等。现有技术在案件受理通过后,还需要受理人员将流程退回至下级机构的录单人员录入影像信息并提交至理赔系统来启动理赔核算环节,也影响到了理赔的时效性。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在图1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的第一实现流程的基础上,提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的第二实现流程,如图4所示。

所述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还包括:

在步骤s104中,在对报案案件进行受理时,当接收到受理人员触发的影像信息导入指令时,判断当前的报案案件对应的材料条码编号的前置扫描标志位是否已置位。

可选地,本发明实施例在原有受理界面的材料条码编号输入框旁边增设了影像信息导入功能标识,以辅助受理人员通过所述功能标识将影像系统中前置扫描得到的影像信息导入理赔系统,启动理赔核算环节。当检测到所述影像信息导入功能标识被触发时,调用预设接口,判断该报案信息对应的材料条码编号的前置扫描标记位是否在后台已置位,以确定该报案案件是否为前置扫描案件。若是时,则执行步骤s105;否则,执行步骤s106。在这里,扫描标志位默认状态为0,表示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报案案件为常规扫描案件;扫描标志位置位是指给该扫描标志位写上1,表示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报案案件为前置扫描案件,以与常规扫描案件区分开来。

在步骤s105中,在受理完成后,从影像系统中导入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影像信息到理赔系统中,并将该报案案件标记为影像前置案件,启动理赔核算环节。

如报案为前置扫描案件,则在受理通过后,将收单系统中材料条码编号下录入的影像信息导入至理赔系统的案件影像资料中,同时推动案件工作流进入理赔核算环节,转化成理赔案件。理赔案件即受理通过后的报案案件,包括前置扫描的报案案件与常规扫描的报案案件。本发明实施例还可以在理赔系统中维护一张影像前置案件表,以记录理赔案件中哪些是影像前置扫描案件。可以在导入影像信息至理赔系统的同时,在该影像前置案件表中对前置扫描的报案进行标记,以便于理赔审核人员区分理赔案件中的影像前置案件及非前置案件。

可选地,若收单系统中材料条码编号下已录入影像信息,而并未完成导入时,在受理人员确认受理提交时,可以一并将影像信息导入影像系统及理赔系统。

在步骤s106中,输出无对应影像信息的提示消息。

若报案案件对应的材料条码号在后台中的前置扫描标记位未置位,则弹出对话框输出提示信息,告知受理人员无对应的影像信息。可选地,在所述提示信息上还可以同步输出是否退回下级机构上传影像信息的消息。

通过改进报案案件的受理界面,受理人员在完成受理后通过触发指定功能标识,即可直接导入影像材料到理赔系统,并启动理赔核算环节,无需退回至下级机构上传影像信息,有效地简化了原有的理赔过程,提升了理赔时效。

在受理人员完成对理赔案件的理赔核查之后,现有技术采用人工通知的方式来告知出险客户理赔结果,存在人力成本高、通知效率低的问题。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在图4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的第二实现流程的基础上,提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的第三实现流程,如图5所示。

在这里,本发明实施例在影像前置案件的理赔核算界面上增加了资料已核复选框,理赔人员在完成核算后,可通过勾选所述资料已核复选框来确认并启动自动通知环节。参阅图5,所述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还包括:

在步骤s107中,在对理赔案件执行理赔结果通知操作时,判断该理赔案件是否为影像前置案件。

在这里,可以通过查询影像前置案件表判断该理赔案件是否标记为影像前置案件。若是时,则执行步骤s108。若否是,执行步骤s109,对所述理赔案件执行人工通知。

在步骤s108中,判断该影像前置案件的资料已核标志位是否已置位。

当理赔案件为影像前置案件,且案件状态为已审核待通知状态时,系统可根据所述资料已核标志位来启动自动通知。其中,该资料已核标志位默认状态为0,表示影像前置案件的资料并未审核,该资料已核标志位置位是指给该资料已核标志位写上1,表示影像前置案件的资料已审核。若该资料已核标志位已置位,表明该理赔案件在理赔核算时已经理赔人员确认,并启动自动通知环节,则执行步骤s110,若否是,执行步骤s109,对所述理赔案件执行人工通知。

在步骤s110中,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将所述影像前置案件的理赔结果发送至所述出险人。

其中,所述电子通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微信方式。所述出险人发送理赔结果所述理赔结果包括赔付内容、拒付内容及原因、赔付结论,以告知出险人其提交的材料中哪些已赔付哪些未赔付、拒付及拒付的原因等。

在这里,本发明实施例通过控制资料已核标志位已置位的影像前置案件才可以进行自动通知,否则和常规扫描案件一样采用人工通知,既实现了对理赔案件的风险监控,又提高了通知效率。

应理解,在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步骤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以通过硬件来完成,也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所述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

图6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装置的组成结构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装置用于实现上述图1至图5实施例中所述的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方法,可以是内置于终端的软件单元、硬件单元或者软硬件结合的单元。

参阅图6,所述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61,用于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输入的报案信息和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

提交模块62,用于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并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受理模块63,用于每天定时抓取当前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和收单号生成报案案件,将所述报案案件推送至上级机构,并启动受理环节,通知受理人员完成对所述报案案件的受理操作。

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在保单出单系统上增加影像收单功能,使得下级机构录单人员可以通过所述影像收单功能扫描录入影像信息,实现了在出险人报案的同时扫描影像材料,达到了对影像材料的前置扫描与获取,工作流在上级机构完成受理后无需再流转至下级机构录入影像信息,有效地简化了原有的理赔过程,提升了理赔时效。

可选地,所述报案信息包括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所述材料条码编号与出险人一一对应。

所述提交模块62包括:

收单号生成单元621,用于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随机生成收单号,所述收单号为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的唯一标识符;

关联存储单元622,用于根据所述保单号和出险人身份证号查找对应的分单号、出险客户号,关联并存储所述收单号、保单号、分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以及出险客户号。

进一步地,所述提交模块62还包括:

置位单元623,用于在扫描影像时,通过出单系统的影像收单界面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录入的材料条码编号,并将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前置扫描标志位置位;

第一存储单元624,用于当所述材料条码编号未有收单记录时,默认所述影像信息为首次上传,将所述影像信息与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关联后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第二存储单元625,用于当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已有收单记录时,若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为补充影像,则将该影像信息添加至影像系统中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已存影像后;若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为覆盖影像,则将该影像信息覆盖影像系统中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已存影像。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理赔启动模块64,用于在对报案案件进行受理时,当接收到受理人员触发的影像信息导入指令时,判断当前的报案案件对应的材料条码编号的前置扫描标志位是否已置位;若是时,在受理完成后,从影像系统中导入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影像信息到理赔系统中,并将该报案案件标记为影像前置案件,启动理赔核算环节;若否时,输出无对应影像信息的提示消息。

在这里,通过理赔启动模块64,受理人员在完成受理后通过触发指定功能标识,即可直接导入影像材料到理赔系统,并启动理赔核算环节,无需退回至下级机构上传影像信息,有效地简化了原有的理赔过程,提升了理赔时效。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结果通知模块65,用于在对理赔案件执行理赔结果通知操作时,判断该理赔案件是否为影像前置案件;若是时,判断该影像前置案件的资料已核标志位是否已置位;若已置位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将所述影像前置案件的理赔结果发送至所述出险人。

其中,所述理赔结果包括赔付内容、拒付内容及原因、赔付结论。

在这里,本发明实施例通过控制资料已核标志位已置位的影像前置案件才可以进行自动通知,否则和常规扫描案件一样采用人工通知,既实现了对理赔案件的风险监控,又提高了通知效率。

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在保单出单系统上增加影像收单功能,实现了在出险人报案的同时扫描影像材料,达到了对影像材料的前置扫描与获取,工作流在上级机构完成受理后无需再流转至下级机构录入影像信息,有效地简化了原有的理赔过程,提升了理赔时效。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终端可以用于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全部技术方案。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的示意图,所述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移动终端。如图7所示,该实施例的终端7包括:处理器70、存储器7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7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7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72。所述处理器7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72时实现上述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步骤s101至s103,、图2实施例中所述的步骤s201至s202、图3实施例中所述的步骤s301至s303以及图4实施例所述的步骤s104至步骤s106、图5实施例所述的步骤s107至步骤s110;或者,所述处理器7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72时实现上述影像信息前置扫描的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6所示模块61至65的功能。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7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7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70执行,以完成本发明。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72在所述终端7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72可以被分割成获取模块、提交模块、受理模块,各模块具体功能如下: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输入的报案信息和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

提交模块,用于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随机生成唯一的收单号,并将所述影像信息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受理模块,用于每天定时抓取当前扫描录入的影像信息和收单号生成报案案件,将所述报案案件推送至上级机构,并启动受理环节,通知受理人员完成对所述报案案件的受理操作。

可选地,所述报案信息包括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所述材料条码编号与出险人一一对应。

所述提交模块包括:

收单号生成单元,用于当接收到提交指令时,根据所述保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随机生成收单号,所述收单号为所述报案信息和影像信息的唯一标识符;

关联存储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保单号和出险人身份证号查找对应的分单号、出险客户号,关联并存储所述收单号、保单号、分单号、材料条码编号、出险人身份证号以及出险客户号。

进一步地,所述提交模块还包括:

置位单元,用于在扫描影像时,通过出单系统的影像收单界面获取下级机构录单人员录入的材料条码编号,并将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前置扫描标志位置位;

第一存储单元,用于当所述材料条码编号未有收单记录时,默认所述影像信息为首次上传,将所述影像信息与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关联后存储至影像系统中;

第二存储单元,用于当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已有收单记录时,若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为补充影像,则将该影像信息添加至影像系统中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已存影像后;若影像信息的上传方式为覆盖影像,则将该影像信息覆盖影像系统中该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已存影像。

进一步地,所述计算机程序72还可以被分割出:

理赔启动模块,用于在对报案案件进行受理时,当接收到受理人员触发的影像信息导入指令时,判断当前的报案案件对应的材料条码编号的前置扫描标志位是否已置位;若是时,在受理完成后,从影像系统中导入所述材料条码编号对应的影像信息到理赔系统中,并将该报案案件标记为影像前置案件,启动理赔核算环节;若否时,输出无对应影像信息的提示消息。

进一步地,所述计算机程序72还可以被分割出:

结果通知模块,用于在对理赔案件执行理赔结果通知操作时,判断该理赔案件是否为影像前置案件;若是时,判断该影像前置案件的资料已核标志位是否已置位;若已置位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将所述影像前置案件的理赔结果发送至所述出险人。

所述终端7可以是桌上型计算机、笔记本、掌上电脑及云端服务器等计算设备。所述终端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70、存储器7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7仅仅是终端7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终端7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终端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所称处理器7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所述处理器是所述终端的控制中心,利用各种接口和线路连接整个终端的各个部分。

所述存储器71可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和/或模块,所述处理器通过运行或执行存储在所述存储器内的计算机程序和/或模块,以及调用存储在存储器内的数据,实现所述终端的各种功能。所述存储器可主要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的应用程序(比如声音播放功能、图像播放功能等)等;存储数据区可存储根据终端的使用所创建的数据等。此外,存储器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硬盘、内存、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卡(securedigital,sd)、闪存卡(flashcard),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终端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终端设备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不包括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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