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4176371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微信抽奖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微信公众平台是腾讯公司在微信的基础上开发的功能模块,通过这一平台,个人和企业都可以注册一个微信的公众号,订阅该公众号的微信用户可以收到其群发的消息。

微信抽奖具有如下的特点:

1、打破时域、地域的限制。互联网营销和推广的最终目的是获取市场份额,由于微信抽奖能够超越时间约束和空间限制进行信息交换,使得营销活动脱离时空限制进行交易变成可能,企业有了更多时间和更大的空间进行互联网推广,可每周7天,每天24小时随时随地的提供全球性抽奖活动。

2、富媒体性。微信抽奖活动可以被设计成多种媒体信息的集合,如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等信息,从而吸引更多的用户的兴趣,获得更多的关注,使得商家和个人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换能以多种形式进行。

3、交互性。微信抽奖的广告形式,通过答题、趣味游戏等多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引导用户参与信息交互的过程中,对于展示商品,增加商品信息资料库的查询量,加强供需互动与双向沟通,都具有促进作用。微信抽奖活动还有利于开展产品测试与消费者满意调查等活动,对于加强产品设计、扩大商品信息发布、以及加强产品与技术服务提供了工具。

4、高效性。互联网改变了人类工作和生活的方式,那个为信息交互带来方便、快捷的途径。微信抽奖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技术的优势,能够在短时间内推出适合用户需求的广告,传送的信息数量与精确度远超过传统媒体,并能因应市场需求,及时更新广告信息,因此能及时有效了解并满足顾客的需求。

5、经济性。微信抽奖的形式,一方面可以减少印刷与邮递成本,可以建设传统的抽奖方式所需要的场地和人员,节约水电与人工成本,减少传统的巡回抽奖方式造成的损耗。

总而言之,微信抽奖可以扩大注册用户数量,促进营销信息的推送,刺激产品的销售,降低市场推广成本,而且营销信息具有定向性,市场营销的效果良好。

公司为了进行广告宣传,提高知名度时,一般会进行抽奖等活动来提高活动的关注度,现有抽奖方式一般采用在抽奖箱内摸奖的方法,该方法需要布置抽奖箱等抽奖道具,一方面花费较多的时间,另一方面增加了抽奖的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及系统,不需要布置抽奖箱等道具,一方面节约时间,另一方面降低了抽奖的成本。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厂商终端将至少一个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标记设置在商品上;

步骤2:用户终端通过所述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关注所述微信公众号;

步骤3:厂商终端采集关注所述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信息,并保存至厂商终端的数据库中;

步骤4:至少一个商家中的大于两个商家相互组合,组建不同的公众号平台;

步骤5:厂商终端判断用户关注的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数量,当数量大于二时,将用户加入到用户关注的所有微信公众号的商家共同组建的公众号平台;

步骤6:厂商终端通过所述微信公众号和/或所述公众号平台向用户终端发送抽奖链接;

步骤7:用户终端通过所述抽奖链接进行抽奖;

步骤8:所述厂商终端获取中奖用户的用户信息,并通过所述微信公众号公布中奖名单。

优选的,所述微信公众号的标记为:

二维码和/或微信公众号名称。

优选的,还包括:

厂商终端通过所述微信公众号向用户终端发送与所述厂商合作的至少一个厂家活动和/或折扣信息链接,用户终端通过所述厂家活动和/或折扣信息链接参与厂家活动和/或折扣。

优选的,抽奖奖品为:

商家商品的折扣券和/或现金红包。

优选的,还包括:

厂商终端通过所述微信公众号向用户推送知识性、正能量文章及活动信息。

一种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系统,包括厂商终端、商品和用户终端;

所述厂商终端用于将微信公众号的标记设置在商品上;采集关注所述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信息,并保存至厂商终端的数据库中;至少一个商家中的大于两个商家相互组合,组建不同的公众号平台;判断用户关注的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数量,当数量大于二时,将用户加入到用户关注的所有微信公众号的商家共同组建的公众号平台;通过所述微信公众号和/或所述公众号平台向用户终端发送抽奖链接;获取中奖用户的用户信息,并通过所述微信公众号公布中奖名单。

所述商品用于承载微信公众号的标记。

所述用户终端用于通过所述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关注所述微信公众号,通过所述抽奖链接进行抽奖。

优选的,所述微信公众号的标记为:

二维码和/或微信公众号名称。

优选的,所述厂商终端还用于通过所述微信公众号向用户终端发送与所述厂商合作的至少一个厂家活动和/或折扣信息链接,用户终端通过所述厂家活动和/或折扣信息链接参与厂家活动和/或折扣。

优选的,所述抽奖奖品为:

商家商品的折扣券和/或现金红包。

优选的,所述厂商终端还用于通过所述微信公众号向用户推送知识性、正能量文章及活动信息。

本发明提出的提出的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及系统,通过在商品上设置微信公众号的标记,用户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关注公众号,从而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关注的用户进行抽奖,从而不需要布置抽奖箱等道具,一方面节约时间,另一方面降低了抽奖的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又一实施例提出的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系统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出了一种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01:厂商终端将至少一个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标记设置在商品上;

步骤102:用户终端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关注微信公众号;

步骤103:厂商终端采集关注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信息,并保存至厂商终端的数据库中;

步骤104:至少一个商家中的大于两个商家相互组合,组建不同的公众号平台;

步骤105:厂商终端判断用户关注的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数量,当数量大于二时,将用户加入到用户关注的所有微信公众号的商家共同组建的公众号平台;

步骤106:厂商终端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或公众号平台向用户终端发送抽奖链接;

步骤107:用户终端通过抽奖链接进行抽奖;

步骤108:厂商终端获取中奖用户的用户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中奖名单。

可见,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通过在商品上设置微信公众号的标记,用户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关注公众号,从而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关注的用户进行抽奖,从而不需要布置抽奖箱等道具,一方面节约时间,另一方面降低了抽奖的成本。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微信公众号的标记为:

二维码和/或微信公众号名称。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在步骤104之前,还包括:

厂商终端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用户终端发送与厂商合作的至少一个厂家活动和/或折扣信息链接,用户终端通过厂家活动和/或折扣信息链接参与厂家活动和/或折扣。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抽奖奖品为:商家商品的折扣券和/或现金红包。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在步骤102之后,还包括:

厂商终端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用户推送知识性、正能量文章及活动信息。

如图2所示,本发明又一实施例提出了一种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201:厂商终端将微信公众号的标记设置在商品上。

具体的,厂商可以通过厂商终端将微信公众号的标记设置在商品合适的位置上。

举例来说,商品为扑克牌时,扑克牌一般为54张,同时还设置有两张空白页,在本申请中,可以在54张扑克牌的不影响使用的位置设置微信公众号的标记,或者在两张空白页上设置微信公众号的标记,或者在54张扑克牌和另外几张牌上设置微信公众号的标记。

本申请中,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可以为二维码和/或微信公众号名称。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关注公众号的方法越来越方便,同时,用户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的名称搜索添加公众号,为了便于用户添加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可以为二维码和/或微信公众号名称。

步骤202:用户终端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关注微信公众号。

本申请中,用户终端可以为智能手机或智能平板等可以安装微信app的终端。用户通过用户终端扫描二维码或输入微信公众号名称可以方便地关注微信公众号。

步骤203:厂商终端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用户推送知识性、正能量文章及活动信息。

厂商终端可以不定期通过微信供中国向用户推送知识性、正能量文章及活动信息,这样可以增加用户对公众号的关注兴趣和粘度,引导用户传播分享本公众号。

步骤204:厂商终端采集关注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信息,并保存至厂商终端的数据库中。

用户通过用户终端关注微信公众号后,厂商终端可以采集用户终端的用户信息,如用户名称和id等信息,然后保存到厂商终端的数据库中。

步骤205:厂商终端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用户终端发送与厂商合作的至少一个厂家活动和/或折扣信息链接,用户终端通过厂家活动和/或折扣信息链接参与厂家活动和/或折扣。

本申请中,抽奖的奖品可以为商家商品的折扣券和/或现金红包,抽奖后现金红包及时自动存入用户微信零钱中,电子劵可立即使用或存入自己账户中,但有一定的期限,如过期则作废。

步骤206:至少一个商家中的大于两个商家相互组合,组建不同的公众号平台。

在本实施例中,商品上可以印有多个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标记。举例来说,商品上印有五个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标记,那么每三个商家之间可以联合组建一个公众号平台进行运营;同时每四个商家之间也可以联合组建公众号平台进行运营;同时这五个商家也可以组建一个公众号平台进行运营。

步骤207:厂商终端判断用户关注的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数量,当数量大于二时,将用户加入到用户关注的所有微信公众号的商家共同组建的公众号平台。

具体的,由于商品上设置有不止一个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标记,用户可能会同时扫描多个微信公众号进行关注,厂商终端可以判断用户关注的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数量,当数量大于二时,将用户加入到其关注的所有微信公众号的商家共同组建的公众号平台,参与该平台的商家联合发布的抽奖等活动。

步骤208:厂商终端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或公众号平台向用户终端发送抽奖链接。

在本申请中,可以设置不同人数,如一万人次抽奖一次,两万人次抽奖一次等等。

举例来说,抽奖设置可以如下:

一、抽奖方式:电脑随机抽取。凡关注微信公众号,均可参加抽奖。

二、抽奖时间:本次抽奖活动时间截止为厂商设置的任意时间。

三、抽奖地点:某市公证处。

四、奖项设置:

五、抽奖条件

1、当关注微信公众号用户人数达到1万,开第一重奖;

当关注微信公众号用户人数达到10万,开第二重奖;

当关注微信公众号用户人数达到20万,开第三重奖;

当关注微信公众号用户人数达到30万,开第四重奖;

当关注微信公众号用户人数达到40万,开第五重奖;

当关注微信公众号用户人数达到50万,开第六重奖。

2、本次抽奖活动根据实际关注微信公众号用户人数依次抽奖。如到活动截止时间,仍达不到抽奖条件规定的关注微信公众号用户人数,那么根据实际关注微信公众号用户人数按奖项设置比例开奖。

3、关注微信公众号用户可重复参加抽奖活动,可重复中奖(单次抽奖不可重复中奖)。

六、抽奖方法:

1、抽奖顺序依次为四等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和特等奖。

2、按照关注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电脑抽奖,关注的时间顺序号作为抽奖号码。

3、由抽奖人员分别对上述奖项进行随机抽取。

七、兑奖方法:

1、所有中奖者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用户也可以向微信公众平台发送“中奖名单”来查看自己是否中奖。

2、中奖者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与厂商联系。

3、厂商核对中奖者个人信息后统一发放奖品。奖品通过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的方式发放。

4、中奖者应按法律规定上缴20%的个人所得税。奖金的个税由厂商从奖金中代扣代缴给税务局。

八、本次抽奖活动现场由公证处监督。

步骤209:用户终端通过抽奖链接进行抽奖。

公众号向用户终端发送抽奖链接后,用户通过用户终端点击链接进行抽奖。

步骤210:厂商终端获取中奖用户的用户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中奖名单。

用户中奖后,厂商终端可以获取中奖用户的用户信息,用来进行用户端额兑奖,同时将中奖用户的名单在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上进行公布,方便用户查阅中奖信息。

如图3所示,本发明又一实施例提出了一种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系统,包括厂商终端301、商品302和用户终端303;

厂商终端301用于将微信公众号的标记设置在商品上;采集关注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信息,并保存至厂商终端的数据库中;至少一个商家中的大于两个商家相互组合,组建不同的公众号平台;判断用户关注的商家的微信公众号的数量,当数量大于二时,将用户加入到用户关注的所有微信公众号的商家共同组建的公众号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或公众号平台向用户终端发送抽奖链接;获取中奖用户的用户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中奖名单。

商品302用于承载微信公众号的标记。

用户终端303用于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关注微信公众号,通过抽奖链接进行抽奖。

在本申请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微信公众号的标记为:

二维码和/或微信公众号名称。

在本申请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厂商终端还用于不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用户终端发送与厂商合作的至少一个厂家活动和/或折扣信息链接,用户终端通过厂家活动和/或折扣信息链接参与厂家活动和/或折扣。

在本申请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抽奖奖品为:

商家商品的折扣券和/或现金红包。

在本申请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厂商终端还用于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用户推送知识性、正能量文章及活动信息。

本发明提出的基于商品的微信抽奖方法及系统,通过在商品上设置微信公众号的标记,用户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关注公众号,从而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关注的用户进行抽奖,从而不需要布置抽奖箱等道具,一方面节约时间,另一方面降低了抽奖的成本。

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至少可以实现如下效果: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在商品上设置微信公众号的标记,用户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标记关注公众号,从而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关注的用户进行抽奖,从而不需要布置抽奖箱等道具,一方面节约时间,另一方面降低了抽奖的成本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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