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结算方法及售卖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4452659阅读:70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移动支付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动结算方法及售卖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不再满足于传统的靠人脑操作的生产及商业管理模式,因此,商业自动化以及用于实现商业自动化的自动化设备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其中,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的自动化设备为自动贩卖机。

用户使用自动贩卖机的过程一般是:用户通过触发自动贩卖机提供的相应按键选择想要购买的商品,手动支付现金或者使用支付软件进行多次点击操作后实现付款,最后,在指定位置等待取货以及找零。购物过程中商品选择以及付款过程较为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自动结算方法及售卖设备,用以简化用户在购物过程中的操作。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自动结算方法,包括:

获取售卖设备开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所述售卖设备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状态信息,其中,所述开门和所述关门对应于一次购物;

根据所述第一状态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状态信息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

确定所述已购买商品信息对应的购物金额;

根据预先获取的支付账号结算所述购物金额。

可选地,所述获取售卖设备开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所述售卖设备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状态信息,包括:

拍摄所述售卖设备开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一图像以及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图像;

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状态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状态信息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包括:

分别提取所述第一图像以及所述第二图像中各商品的商品标识码;

识别提取出的所述第一图像中包含的商品标识码,以生成第一商品标识码列表;

识别提取出的所述第二图像中包含的商品标识码,以生成第二商品标识码列表;

比较所述第一商品标识码列表和所述第二商品标识码列表以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

可选地,所述已购买商品信息包括已购买商品的类型和数量;

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状态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状态信息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已购买商品的类型和数量以及已知的所述已购买商品的类型对应的单件商品重量,确定已购买商品的实际总重量;

根据所述售卖设备开门时以及关门时分别采集到的售卖设备重量确定已购买商品的参考总重量;

若所述参考总重量与所述实际总重量存在重量差,则根据所述参考总重量校准所述已购买商品信息。

可选地,所述根据所述参考总重量校准所述已购买商品信息,包括:

若所述参考总重量小于所述实际总重量,则根据所述已购买商品的类型、数量以及单件商品重量,确定所述已购买商品中具有所述重量差的商品或商品组合以及所述商品或商品组合的价格;

将具有最低价格的商品或商品组合的商品信息从所述已购买商品信息中剔除。

可选地,所述根据所述参考总重量校准所述实际总重量,包括:

若所述参考总重量大于所述实际总重量,则根据预先配置的商品信息列表确定出具有所述重量差且具有预设价格的商品或商品组合;

添加所述商品或所述商品组合的商品信息至所述已购买商品信息中。

可选地,在获取售卖设备开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所述售卖设备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状态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采集到的用户的身份信息获取所述用户的历史购物记录;

根据所述身份信息以及所述历史购物记录验证所述用户的合法性。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售卖设备,包括:

至少一层货架、安装于门上的电子锁以及处理器;

所述至少一层货架,用于放置待售商品;

所述处理器,用于根据用户信息控制所述电子锁的开关状态,以及获取所述售卖设备开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所述售卖设备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状态信息,其中,所述开门和所述关门对应于一次购物;

根据所述第一状态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状态信息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

确定所述已购买商品信息对应的购物金额;

根据预先获取的支付账号结算所述购物金额。

可选地,设置于所述售卖设备内部的至少一个拍照设备,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拍照设备均具有对应的拍摄区域;

所述至少一个拍照设备,用于在所述处理器控制所述售卖设备开门时拍摄所述拍摄区域内各商品的唯一码以生成第一图像,以及在所述处理器控制所述售卖设备关门时拍摄所述拍摄区域内各商品的唯一码以生成第二图像;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分别提取所述第一图像以及所述第二图像中各商品的商品标识码,以及识别提取出的所述第一图像中包含的商品标识码,以生成第一商品标识码列表,识别提取出的所述第二图像中包含的商品标识码,以生成第二商品标识码列表以及比较所述第一商品标识码列表和所述第二商品标识码列表以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

可选地,所述设备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连接的称重传感器;

所述称重传感器,用于在所述售卖设备开门以及关门时分别测量所述售卖设备的自重。

可选地,所述设备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连接的身份信息采集器以及与所述身份信息采集器连接的通信接口;

所述身份信息采集器,用于采集用户的身份信息;

所述通信接口,用于将所述身份信息通过所述通信接口发送至服务器,以使所述服务器验证用户的合法性。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自动结算方法及售卖设备,针对一次购物过程,用户先打开售卖设备的门选择想要购买的商品,然后在选择完成后关闭售卖设备的门。在此购物过程中,售卖设备分别获取开门时此售卖设备内部商品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售卖设备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状态信息。根据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确定出区别状态信息,此区别状态信息也即是已购买商品信息。售卖设备再通过已购买商品信息以及预设的商品价格确定此已购买商品对应的购物金额,并从预先获得的用户的支付账号中扣除购物金额,以完成结算。在整个购物过程中,用户只有“开门—选择商品—关门”这一系列购物的基本动作,不存在其他多余的操作,例如商品选择操作以及付款操作等等,大大简化了用户在购物过程中的操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自动结算方法实施例一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自动结算方法实施例二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售卖设备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售卖设备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发明。在本发明实施例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多种”一般包含至少两种,但是不排除包含至少一种的情况。

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应当理解,尽管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xxx,但这些xxx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xxx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发明实施例范围的情况下,第一xxx也可以被称为第二xxx,类似地,第二xxx也可以被称为第一xxx。

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若”可以被解释成为“在……时”或“当……时”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类似地,取决于语境,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陈述的条件或事件)”可以被解释成为“当确定时”或“响应于确定”或“当检测(陈述的条件或事件)时”或“响应于检测(陈述的条件或事件)”。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商品或者系统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自动结算方法实施例一的流程图,本实施例提供的该自动结算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售卖设备,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01,获取售卖设备开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售卖设备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状态信息,其中,开门和关门对应于一次购物。

s102,根据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

在一次购物过程中,用户打开售卖设备的门,此时售卖设备响应于用户的开门操作,获取售卖设备内部商品的状态信息即第一状态信息。然后,待用户从货架上选取想要购买的商品并将售卖设备的门关闭后,售卖设备响应于用户的关门操作,再次获取售卖设备内部商品的状态信息即第二状态信息。可选地,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可以分别包括用户购物前售卖设备内商品的类型、数量以及用户购物后售卖设备内商品的类型、数量。

进而,售卖设备对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出购物前后两个状态信息之间的区别状态信息。此区别状态信息可以理解为用户从货架上选择的商品的商品信息,也即是已购买商品信息。可选地,已购买商品信息包括已购买商品的类型和数量。

实际应用中,可选地,售卖设备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来获取上述描述中涉及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

在售卖设备的每层货架上都可以设置有至少一个拍照设备,并且每个拍照设备都有对应的拍摄区域。通过对每个拍照设备所在的位置进行设置,可以使各个拍照设备对应的拍摄区域不重叠,也就保证了至少一个拍照设备可以拍摄到这层货架上的全部商品。

当用户打开售卖设备的门时,至少一个拍照设备响应于用户触发的开门动作,对当前售卖设备内部的全部商品进行拍照,以得到第一图像,并将此第一图像发送至售卖设备。售卖设备利用图像识别算法对第一图像进行识别,识别出的结果即是第一状态信息。

当售卖设备关门时,至少一个拍照设备同样响应于用户触发的关门动作,对当前售卖设备内部的全部商品进行拍照,以得到第二图像。售卖设备利用图像识别算法识别拍照设备发送的第二图像,识别出的结果即是第二状态信息。当然,上述获取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过程中涉及到的开门和关门对应的是用户的一次购物。

s103,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对应的购物金额。

s104,根据预先获取的支付账号结算购物金额。

在售卖设备确定出已购买商品信息后,售卖设备可以根据预先设置的包括售卖设备内全部待售商品价格的商品信息列表以及确定出的已购买商品信息得到用户此次购物所需支付的购物金额。

最后,从预先获得的用户的支付账号自动结算此购物金额。可选地,用户可以在打开售卖设备的门之前,通过售卖设备提供的操作界面输入自己的支付账号。待售卖设备接收到用户输入的支付账号后自动开门,以使用户可以进行购物。可选地,支付账号可以是银行卡号或者是其他具有支付功能的应用程序的用户id等等。

本实施例中,针对一次购物过程,用户先打开售卖设备的门选择想要购买的商品,然后在选择完成后关闭售卖设备的门。在此购物过程中,售卖设备分别获取开门时此售卖设备内部商品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售卖设备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状态信息。根据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确定出区别状态信息,此区别状态信息也即是已购买商品信息。售卖设备再通过已购买商品信息以及预设的商品价格确定此已购买商品对应的购物金额,并从预先获得的用户的支付账号中扣除购物金额,以完成结算。在整个购物过程中,用户只有“开门—选择商品—关门”这一系列购物的基本动作,不存在其他多余的操作,例如商品选择操作以及付款操作等等,大大简化了用户在购物过程中的操作。

为了尽量避免因少数不合法用户对售卖设备的违规使用,而使售卖设备不能为合法用户提供自助服务的情况发生。在售卖设备的实际使用中,往往需要对使用售卖设备的用户进行一定的限制,例如禁止非法的用户使用售卖设备。基于此,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自动结算方法实施例二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201,根据采集到的用户的身份信息获取用户的历史购物记录。

s202,根据身份信息以及历史购物记录验证用户的合法性。

首先,在用户开始购物前,售卖设备可以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可选地,用户的身份信息可以是指纹,面部图像或者支付账号。可选地,售卖设备可以通过指纹采集器来采集用户的指纹,或者通过面部识别装置来采集用户的面部图像。可选地,售卖设备的外侧还可以设置一个唯一码,售卖设备可以通过用户的扫码行为来获取用户的支付账号。

接着,可选地,售卖设备可以将采集到的身份信息与预先建立的用户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比对,从而获取到与身份信息对应的历史购物记录,其中,用户信息数据库中存储有用户的身份信息以及与身份信息对应的历史购物记录。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并不限定前述用户信息数据库所保存的位置,此用户信息数据库既可以保存在售卖设备本地,也可以保存在服务器上。并且此用户信息数据库位需要被定时更新,以保证其中内容的时效性。

进而,根据用户的身份信息以及历史购物记录两项指标来验证用户的合法性。对于新用户和老用户,二者的验证过程稍有不同。具体地,用户可以先通过售卖设备提供的操作界面中选择用户类型即老用户或者新用户。售卖设备根据用户选择的用户类型进行相应的身份验证。

对于老用户来说,售卖设备需要先验证采集到的身份信息是否存在于用户信息数据库中。若不存在,则此用户为非法用户。若存在,则需要根据采集到的用户身份信息从用户信息数据库中查找到相应的历史购物记录。再进一步确定用户的历史购物记录中是否存在异常记录,例如订单未结算等等。若存在异常记录,则此用户为非法用户。

而对于新用户来说,用户信息数据库中并没有记录其信息,此时用户首先需要输入自己的身份信息。待身份信息保存到用户信息数据库中后,用户方可开始首次购物。也即是所有的新用户都可以认为是合法用户。

s203,获取售卖设备开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售卖设备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状态信息,其中,开门和关门对应于一次购物。

s204,根据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

当验证用户为合法用户后,售卖设备可以发送开门指令以控制售卖设备的门开启,此时售卖设备便可以获取第一状态信息。在用户购物完成并关闭售卖设备的门后,售卖设备获取第二状态信息。进而,再根据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中包含的内容确定出已购买商品信息。

可选地,售卖设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上述步骤s203-s204。

第一,拍摄售卖设备开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一图像以及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图像。

第二,分别提取第一图像以及第二图像中各商品的商品标识码。

第三,识别提取出的第一图像中包含的商品标识码,以生成第一商品标识码列表。

第四,识别提取出的第二图像中包含的商品标识码,以生成第二商品标识码列表。

第五,比较第一商品标识码列表和第二商品标识码列表以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

具体来说,售卖设备可以利用预先配置的至少一个拍照设备拍摄售卖设备开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一图像以及售卖设备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图像。至少一个拍照设备所设置的位置可以参见实施例一中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另外,售卖设备内部的各个商品都设置有用以唯一标识一件商品的唯一码也即是商品标识码,可选地,唯一码可以是黑白二维码,彩色二维码,黑白条形码,彩色条形码等中的任一种。

售卖设备利用可以利用图像识别算法先分别从第一图像以及第二图像中提取出商品的商品标识码部分。然后再对提取出的商品标识码进行识别。售卖设备可以根据从第一图像中提取出的商品标识码对应的识别结果生成第一商品标识列表,采用同样的方式,也可以相应地生成第二商品标识列表。容易理解的,第二商品标识码列表中包含的内容是少于第一商品标识码列表中包含的内容的。

售卖设备将第一商品标识码列表与第二商品标识码列表进行比较,从而得到两张列表中包含内容不同的部分,也即是已购买商品信息,其中,已购买商品信息包括已购买商品的类型和数量。

s205,根据已购买商品的类型和数量以及已知的已购买商品的类型对应的单件商品重量,确定已购买商品的实际总重量。

可选地,实施例一中涉及到的商品信息列表中不仅记录了售卖设备中全部类型待售商品的价格,还有各类型待售商品的单件商品重量。售卖设备可以根据此商品信息列表查询到已购买商品中各个类型的商品的单件商品重量。再根据每种类型单件商品重量以及已购买商品的数量即可计算出已购买商品的实际总重量。

s206,根据售卖设备开门时以及关门时分别采集到的售卖设备重量确定已购买商品的参考总重量。

售卖设备在开门和关门时不仅会获取内部商品对应的状态信息,同时还会获取售卖设备的重量。售卖设备开门和关门时对应的重量的差值即可理解为已购买商品的参考总重量。可选地,售卖设备在开门和关门时自身的重量可以由售卖设备上配置的称重传感器测量得到。

根据上述描述可知,参考总重量是由物理测量工具测量得到的,实际总重量是基于图像识别的结果得到的。在正常情况下,二者的数值应该是相等的。但在实际使用中,基于图像识别的结果得到的实际总重量很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出现实际总重量与参考总重量不相等的情况。此时,并不能直接进行结算操作,售卖设备还需要执行以下步骤:

s207,判断实际总重量与参考总重量之间是否存在重量差,若存在重量差则执行步骤s208,否则,执行步骤s209。

s208,根据参考总重量校准已购买商品信息。

当实际总重量与参考总重量不相等时,容易想到的,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参考总重量小于实际总重量,此时,售卖设备首先计算出实际总重量与参考总重量之间的重量差。售卖设备再根据已购买商品的类型、数量以及单件商品重量,确定已购买商品中具有相同重量差的商品或商品组合以及商品或商品组合的价格。再将具有最低价格的商品或商品组合的商品信息从已购买商品信息中剔除。

可选地,除了上述涉及都到的最低价格,售卖设备还可以将具有最高价格或者具有预设价格的商品或商品组合的商品信息从已购买商品信息中剔除。

另一种情况,参考总重量大于实际总重量,此时,售卖设备可以根据预先配置的商品信息列表确定出具有相同重量差且具有预设价格的商品或商品组合。再将商品或商品组合的商品信息添加至已购买商品信息中。

上述两种做法都可以保证已购买商品信息对应的实际总重量与参考总重量是相同的,也即是对实际总重量对应的已购买商品信息进行更新。

s209,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对应的购物金额。

s210,根据预先获取的支付账号结算购物金额。

上述步骤s209-s210执行过程与前述实施例的相应步骤相似,可以参见如图1所示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在此再不赘述。

本实施例中,在用户开始购物之前,先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用户才可以使用此售卖设备进行购物。这样可以避免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的非法用户使用售卖设备,使售卖设备可以随时为合法用户提供自助服务,也延长了售卖设备的使用寿命。然后,售卖设备再根据获取到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在用户结算之前,售卖设备还需要比较由已购买商品信息确定的实际总重量和参考总重量。当二者存在差异时,利用两个总重量的差值校准用于结算的易购买商品信息,提高结算金额的准确性。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售卖设备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该售卖设备包括:至少一层货架11、安装于门上的电子锁12以及处理器13。

至少一层货架11,用于放置待售商品。

处理器13,用于根据用户信息控制电子锁12的开关状态。

具体地,当用户信息对应的用户为合法用户时,售卖设备的处理器13生成开门指令,以控制安装于门上的电子锁12开启。此时用户便可以打开售卖设备的门开始购物。用户在购物完成关上售卖设备的门后,处理器13会响应于此关门操作,生成关门指令,用于控制安装于门上的电子锁12关闭。其中,对用户合法性的验证过程可以参见上述实施例二中的相关描述。

同时,处理器13,还用于根据电子锁的开关状态,获取售卖设备开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一状态信息以及售卖设备关门时内部商品的第二状态信息,其中,开门和关门对应于一次购物;

根据第一状态信息以及第二状态信息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

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对应的购物金额;

根据预先获取的支付账号结算购物金额。

其中,可选地,图3中处理器13位于虚线框中表示处理器13可以设置于售卖设备内部。

本实施例未详细描述的部分,可参考对图1-2所示实施例的相关说明。该技术方案的执行过程和技术效果参见图1-2所示实施例中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售卖设备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在图3所示实施例的基础上,该售卖设备还包括:设置于售卖设备内部的至少一个拍照设备21。

其中,至少一个拍照设备21均具有对应的拍摄区域。

至少一个拍照设备21,用于在处理器13控制售卖设备开门时拍摄拍摄区域内各商品的唯一码以生成第一图像,以及在处理器13控制售卖设备关门时拍摄拍摄区域内各商品的唯一码以生成第二图像。

其中,至少一个拍照设备21对应的拍摄区域应该是不重合的,这样至少一个拍照设备21可以拍摄到售卖设备内部全部商品的唯一码。

此时,处理器13,还用于分别提取第一图像以及第二图像中各商品的商品标识码,以及识别提取出的第一图像中包含的商品标识码,以生成第一商品标识码列表,识别提取出的第二图像中包含的商品标识码,以生成第二商品标识码列表,以及比较第一商品标识码列表和第二商品标识码列表以确定已购买商品信息。

可选地,该售卖设备还包括:与处理器13连接的称重传感器22。

称重传感器22,用于在售卖设备开门以及关门时分别测量售卖设备的自重。进一步地,处理器13便可以利用测量得到的两个自重值计算出已购买商品的参考总重量。其中,可选地,图3中与处理器13同样位于虚线框中的称重传感器22也可以设置于售卖设备内部。

可选地,该售卖设备还包括:与处理器13连接的身份信息采集器23,以及与身份信息采集器23连接的通信接口24。

身份信息采集器23,用于采集用户的身份信息。

可选地,用户的身份信息可以是用户的指纹,面部图像或者支付账号。与采集到的身份信息对应的身份采集器23可以分别是指纹识别器,面部识别装置或者账号获取装置等等。具体描述可以参见上述实施例二中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通信接口24,用于将身份信息通过通信接口24发送至服务器,以使服务器验证用户的合法性。

一种可选地方式,服务器存储有全部使用过售卖设备的用户的身份信息,售卖设备通过通信接口24将身份信息采集器23采集到的身份信息发送至服务器后,服务器可以通过与本地记录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以验证用户的合法性。

可选地,该售卖设备还包括:设置于售卖设备外部的监控摄像头25。

监控摄像头25,用于实时拍摄售卖设备周围的环境,以便维护人员实时掌握售卖设备的情况。

可选地,该售卖设备还包括:显示屏26。

显示屏26,用以播放视频。可选地,视频的内容可以是售卖设备中待售商品的相关广告,也可以是其他任意内容的视频。可选地,显示屏26可以设置于售卖设备外部或者内部。

本实施例未详细描述的部分,可参考对图1-2所示实施例的相关说明。该技术方案的执行过程和技术效果参见图1-2所示实施例中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的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各实施方式可借助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和软件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产品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装置(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装置等)执行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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