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网络仲裁式移动快速裁决工作流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15814发布日期:2018-08-07 20:06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网络仲裁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基于网络仲裁式移动快速裁决工作流程。创新营造了仲裁工作随身服务的全新应用场景。不仅适用于线下纸质仲裁裁决业务的处理,更能够支持纯互联网方式线上电子业务的仲裁裁决业务处理。



背景技术:

网上仲裁就是指仲裁程序的全部或主要环节,均在internet上进行。这意味着向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包括仲裁协议的订立),以及其他仲裁程序(如仲裁案件的立案、答辩或者反请求、仲裁员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审理和仲裁裁决的作出),主要地均在网上进行。网上仲裁庭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电子邮件、网上聊天室、视频会议系统等),将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和仲裁员联系在一起,由当事各方陈述其各自的观点,仲裁员也可向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提问,仲裁庭的合议以及仲裁裁决的作出和传递,也在网上进行。

我国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催生了网络仲裁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为网络仲裁提供了更好的保证.传统的仲裁线下服务流程,无法满足商业机构日益增长的司法确权、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需求。在互联网已经成为常态生活方式,基于互联网纯线上的商业活动,也需要有现金的电子仲裁服务平台,为互联网商业提供司法维权服务。而在传统的网络仲裁的方式下,意愿采集在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不予配合导致案件难以进行,这样就会给仲裁的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影响仲裁的正常进行,严重的甚至会直接造成仲裁的终止,丧失了仲裁的存在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网络仲裁式移动快速裁决工作流程,解决了在传统的网络仲裁的方式下,意愿采集在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不予配合导致案件难以进行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基于网络仲裁式移动快速裁决工作流程,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快速裁决案件申请准备:业务员通过手机对快速裁决案件进行申请准备(互金用户可以在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提请申请准备);

步骤2、当事人的身份及意愿进行采集:在完成步骤1中对快速裁决案件进行申请准备后,业务员通过手机对所有当事人的身份及意愿进行采集(互金用户可以在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提请申请);

步骤3、归档存放:业务员将案件相关证据资料进行归档存放(互金平台将证据资料在指定第三方存管),所有证据资料通过电子证书进行签名、加密、传输、存储。确保电子证据的原始性、真实性、无法篡改和无法否认;

步骤4、发起仲裁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快速仲裁申请完成后,产生争议,按双方协议所订,操作员发起快速仲裁申请(互金用户可以在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提请申请);

步骤5、仲裁申请创建、缴费及受理:操作员扫描上传案件资料证据,秘书下发缴费通知并对案件资料进行审核,操作员打印缴费通知并完成缴费,秘书受理案件,系统产生受理通知书和仲裁通知书;

步骤6、组建仲裁庭:系统根据仲裁规则指派仲裁员,组建仲裁庭,系统产生组庭通知书;

步骤7、仲裁案件资料上传:申请人将仲裁相关资料进行上传(互金用户可以在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电子资料);

步骤8、仲裁审理:仲裁员对案件进行审理;

步骤9、裁决书制作、签收:仲裁员对裁决书进行制作、修改、审批和签发,声请人对裁决书进行签收((互金用户可以在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签收));

步骤10、打印并邮件当事人:秘书将裁决书打印并邮件被申请人。

步骤11、签收回执上传:被申请人签收回执资料后由秘书上传。

步骤12、案件完结:案件处理完结。

优选的,所述在步骤1中,快速裁决案件申请准备包括以下步骤:

a1、手机登录:业务员通过有效的手机号,进行验证登录。

a2、开始快速仲裁申请准备:业务员通过系统软件选择仲裁类型,点击“仲裁裁决”,采集当事人相应信息。

b1、互联网金融平台用户通过自己的ca证书登录互金平台

b2、互联网金融平台用户在互金平台申请“仲裁裁决”

系统不仅支持线下纸质资料的仲裁裁决业务,同时支持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对接。

优选的,所述在步骤2中,当事人的身份及意愿进行采集包括以下步骤:

b1、采集当事人身份证:业务员通过手机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正面、反面进行拍摄,系统自动会弹出身份证抓拍框,对应身份证相应图片框架进行有效抓拍;

b2、识别身份证:业务员通过手机拍照获取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后,系统会自动识别身份证信息内容,提取当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家庭住址;

b3、读取身份证芯片:业务员通过手机绑定身份证读卡器设备,读取相对应当事人身份证信息;

b4、对比芯片与表面信息:业务员通过点击“读卡验证”对当事人识别身份信息与读卡器读取身份信息进行对比;

b5、芯片与表面信息对比通过与未通过:当业务员对当事人芯片信息与表面信息对比通过,系统将自动跳转至下一步,当芯片信息与表面信息对比未通过,系统会弹出“读卡验证有误,请修改后再次验证”的提示,此操作属异常状态,系统会自动终止识别;

b6、线上公安部身份核实:当事人身份芯片与表面信息对比通过,系统将自动通过线上公安部的身份信息核实接口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确认,确定当事人身份真实有效,此操作为系统自动识别,无需人工操作;

b7、手持声明书拍照:当事人手持声明书,业务员对其进行拍照;b8、人脸对比:业务员通过获取的当事人人脸照片,系统会自动对照相片与身份证照片进行对比,如所拍照片不符合,系统将会自动出现红色报警,人脸对比通过与否由用户自行选择;

b9、当事人手机验证:当事人手机获取验证码,验证手机信息。

优选的,所述在步骤3中,归档存放包括以下步骤:

c1、当事人资料加密提交:当事人身份信息采集通过后,提交当事人资料,当事人信息将自动生成加密文件,提交自系统后台,供操作员进行操作;

c2、存在下一个当事人:如在同一案件中存在下一个当事人,可继续采集下一个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提交申请;

c3、快速仲裁申请准备完成:当业务员将案件中所有当事人信息采集完毕后,快速裁决案件申请准备完成,资料将由业务员保存。

优选的,所述在步骤5中,仲裁申请创建、缴费及受理包括以下步骤:

d1、创建缴费通知:快速仲裁申请完成,案件产生后,秘书创建缴费通知;

d2、案件资料高速扫描加密上传:操作员对案件相应资料进行高速扫描加密上传;

d3、案件资料审核:秘书对该案件资料进行审核;

d4、打印缴费通知并缴费:操作员打印相关缴费通知,申请人缴费;

d5、案件受理:秘书审核当事人双方资料,案件正式受理。系统产生受理通知书和仲裁通知书。

优选的,所述在步骤7中,仲裁案件资料上传包括以下步骤:

e1、签发声明书:仲裁员签发仲裁员声明书,系统产生仲裁员声明书;

e2、自动发送文书到当事人email:系统根据当事人email信息自动完成各通知书和声明书的发送;

e3、案件文书签收:申请人操作员在线完成文书签收;

e4、案件文书证据一键打印并邮寄:被申请人由秘书打印案件资料并邮寄送达;

e5、签收回执上传:被申请人签收回执资料后由秘书上传;

e6、被申请人举证质证意见上传:被申请人举证质证意见材料可由秘书代为上传;

e7、仲裁审理:相关证据资料上传成功后,仲裁开始审理该案件。

优选的,所述在步骤8中,仲裁审理包括以下步骤:

f1、准备问题函或要求补充证据:仲裁员根据案件情况,要求当事人回答问题或补充证据;

f2、自动电子邮件发送:系统根据仲裁员要求当事人准备问题函或补充证据,向当事人发送电子邮件;

f3、提交意见或补充证据:申请人操作员在线回答问题或补充证据;

f4、打印并邮件当事人:秘书将问题函或补充证据资料打印并邮件被申请人;

f5、签收回执上传:被申请人签收回执资料后由秘书上传;

f6、提交被申请人意见或补充证据:秘书对被申请人意见或补充证据进行提交;

f7、完成审理:仲裁员对该案件审理完成。

优选的,所述在步骤9中,裁决书制作、签收包括以下步骤:

g1、裁决书制作:仲裁员开始制作裁决书;

g2、裁决书修改:秘书对裁决书进行二次修改、确认;

g3、裁决书审批:领导对裁决书进行审批;

g4、裁决书签发:仲裁员对裁决书进行签发;

g5、自动电子邮件送达:系统自动发送签发后的裁决书于双方当事人;

g6、裁决书签收:申请人操作员签收裁决书。

(三)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网络仲裁式移动快速裁决工作流程。具备以下有益效果:该基于网络仲裁式移动快速裁决工作流程,通过步骤1、快速裁决案件申请准备;步骤2、当事人的身份及意愿进行采集;步骤3、归档存放;步骤4、发起仲裁申请;步骤5、仲裁申请创建、缴费及受理;步骤6、组建仲裁庭;步骤7、仲裁案件资料上传;步骤8、仲裁审理;步骤9、裁决书制作、签收;步骤10、打印并邮件当事人;步骤11、签收回执上传和步骤12、案件完结的工作流程,解决了在传统的网络仲裁的方式下,意愿采集在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不予配合导致案件难以进行的情况,将意愿采集以及程序约定提前到合同签订时完成,解决了案件难以进行的问题,防止了会给仲裁的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保证了仲裁的正常进行,更加的避免了直接造成仲裁的终止,确保了仲裁的存在意义。

具体实施方式

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基于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基于网络仲裁式移动快速裁决工作流程,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快速裁决案件申请准备:业务员通过手机对快速裁决案件进行申请准备;

步骤2、当事人的身份及意愿进行采集:在完成步骤1中对快速裁决案件进行申请准备后,业务员通过手机对所有当事人的身份及意愿进行采集;

步骤3、归档存放:业务员将案件相关证据资料进行归档存放;

步骤4、发起仲裁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快速仲裁申请完成后,产生争议,按双方协议所订,操作员发起快速仲裁申请;

步骤5、仲裁申请创建、缴费及受理:操作员扫描上传案件资料证据,秘书下发缴费通知并对案件资料进行审核,操作员打印缴费通知并完成缴费,秘书受理案件,系统产生受理通知书和仲裁通知书;

步骤6、组建仲裁庭:领导指派仲裁员组建仲裁庭,系统产生组庭通知书;

步骤7、仲裁案件资料上传:申请人将仲裁相关资料进行上传;

步骤8、仲裁审理:仲裁员对案件进行审理;

步骤9、裁决书制作、签收:仲裁员对裁决书进行制作、修改、审批和签发,声请人对裁决书进行签收;

步骤10、打印并邮件当事人:秘书将裁决书打印并邮件被申请人。

步骤11、签收回执上传:被申请人签收回执资料后由秘书上传。

步骤12、案件完结:案件处理完结。

本发明中,在步骤1中,快速裁决案件申请准备包括以下步骤:

a1、手机登录:业务员通过有效的手机号,进行验证登录。

a2、开始快速仲裁申请准备:业务员通过系统软件选择仲裁类型,点击“仲裁裁决”,采集当事人相应信息。

本发明中,在步骤2中,当事人的身份及意愿进行采集包括以下

步骤:

b1、采集当事人身份证:业务员通过手机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正面、反面进行拍摄,系统自动会弹出身份证抓拍框,对应身份证相应图片框架进行有效抓拍;

b2、识别身份证:业务员通过手机拍照获取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后,系统会自动识别身份证信息内容,提取当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家庭住址;

b3、读取身份证芯片:业务员通过手机绑定身份证读卡器设备,读取相对应当事人身份证信息;

b4、对比芯片与表面信息:业务员通过点击“读卡验证”对当事人识别身份信息与读卡器读取身份信息进行对比;

b5、芯片与表面信息对比通过与未通过:当业务员对当事人芯片信息与表面信息对比通过,系统将自动跳转至下一步,当芯片信息与表面信息对比未通过,系统会弹出“读卡验证有误,请修改后再次验证”的提示,此操作属异常状态,系统会自动终止识别;

b6、线上公安部身份核实:当事人身份芯片与表面信息对比通过,系统将自动通过线上公安部的身份信息核实接口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确认,确定当事人身份真实有效,此操作为系统自动识别,无需人工操作;

b7、手持声明书拍照:当事人手持声明书,业务员对其进行拍照;b8、人脸对比:业务员通过获取的当事人人脸照片,系统会自动对照相片与身份证照片进行对比,如所拍照片不符合,系统将会自动出现红色报警,人脸对比通过与否由用户自行选择;

b9、当事人手机验证:当事人手机获取验证码,验证手机信息。

本发明中,在步骤3中,归档存放包括以下步骤:

c1、当事人资料加密提交:当事人身份信息采集通过后,提交当事人资料,当事人信息将自动生成加密文件,提交自系统后台,供操作员进行操作;

c2、存在下一个当事人:如在同一案件中存在下一个当事人,可继续采集下一个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提交申请;

c3、快速仲裁申请准备完成:当业务员将案件中所有当事人信息采集完毕后,快速裁决案件申请准备完成,资料将由业务员保存。

本发明中,在步骤5中,仲裁申请创建、缴费及受理包括以下步骤:

d1、创建缴费通知:快速仲裁申请完成,案件产生后,秘书创建缴费通知;

d2、案件资料高速扫描加密上传:操作员对案件相应资料进行高速扫描加密上传;

d3、案件资料审核:秘书对该案件资料进行审核;

d4、打印缴费通知并缴费:操作员打印相关缴费通知,申请人缴费;

d5、案件受理:秘书审核当事人双方资料,案件正式受理。系统产生受理通知书和仲裁通知书。

本发明中,在步骤7中,仲裁案件资料上传包括以下步骤:

e1、签发声明书:仲裁员签发仲裁员声明书,系统产生仲裁员声明书;

e2、自动发送文书到当事人email:系统根据当事人email信息自动完成各通知书和声明书的发送;

e3、案件文书签收:申请人操作员在线完成文书签收;

e4、案件文书证据一键打印并邮寄:被申请人由秘书打印案件资料并邮寄送达;

e5、签收回执上传:被申请人签收回执资料后由秘书上传;

e6、被申请人举证质证意见上传:被申请人举证质证意见材料可由秘书代为上传;

e7、仲裁审理:相关证据资料上传成功后,仲裁开始审理该案件。

本发明中,在步骤8中,仲裁审理包括以下步骤:

f1、准备问题函或要求补充证据:仲裁员根据案件情况,要求当事人回答问题或补充证据;

f2、自动电子邮件发送:系统根据仲裁员要求当事人准备问题函或补充证据,向当事人发送电子邮件;

f3、提交意见或补充证据:申请人操作员在线回答问题或补充证据;

f4、打印并邮件当事人:秘书将问题函或补充证据资料打印并邮件被申请人;

f5、签收回执上传:被申请人签收回执资料后由秘书上传;

f6、提交被申请人意见或补充证据:秘书对被申请人意见或补充证据进行提交;

f7、完成审理:仲裁员对该案件审理完成。

本发明中,在步骤9中,裁决书制作、签收包括以下步骤:

g1、裁决书制作:仲裁员开始制作裁决书;

g2、裁决书修改:秘书对裁决书进行二次修改、确认;

g3、裁决书审批:领导对裁决书进行审批;

g4、裁决书签发:仲裁员对裁决书进行签发;

g5、自动电子邮件送达:系统自动发送签发后的裁决书于双方当事人;

g6、裁决书签收:申请人操作员签收裁决书。

以上,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