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触控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显示模组,具有相对的一顶面及一底面,以及连接该顶面与该底面的一第一侧面与一第二侧面,其中该第二侧面邻接该第一侧面;
一可挠折感应层,包含一基材与形成于该基材上的一导电线路,且具有一中央区与邻接该中央区的一周边区,该周边区延伸至该显示模组的该第一侧面与该底面;
一保护层,覆盖该可挠折感应层;以及
一胶体,覆盖该保护层以及该显示模组的该第二侧面,且该胶体的一部分位于该导电线路与该保护层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基材具有相对的第一主表面与一第二主表面,以及连接该第一主表面与该第二主表面的一侧面,该导电线路设置于该第一主表面,该胶体接触该侧面且不接触该第一主表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触控显示装置,更包含:
一黏着层,位于该显示模组与该可挠折感应层之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胶体的材料为硅胶、压克力胶、AB胶、PU胶、环氧树脂或密封胶带。
5.如权利要求2所述之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保护层具有一第一侧面与垂直于该第一侧面的一第二侧面,该胶体接触该第二侧面,其中该保护层的该第二侧面平行于该基材的该侧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触控显示装置,更包含:
一盖板,位于该保护层上方,其中该可挠折感应层的该中央区位于该盖板及该显示模组之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保护层的一第一内表面接触该导电线路,该保护层的一第二内表面不接触该导电线路,该第一内表面连接该第二内表面,该胶体的该部分位于该导电线路与该第二内表面之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可挠折感应层的该基材是透明基材。
9.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导电线路包含透明导电材料。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触控显示装置,其中该导电线路完全覆盖该显示模组的该顶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