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951386发布日期:2018-07-17 22:38阅读:41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财税管理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税务机构对商业用户尤其是小规模商业用户的纳税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对小规模企业建帐、发票使用监督管理不够,要求不严,管理偏松,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小规模企业不建帐、建假帐、账目混乱和发票使用混乱等行为的发生;二是税务检查跟不上,重视对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检查,导致忽视了对小规模企业的检查,且对小规模企业检查户数少,检查面低,检查力度不彻底和不深入,检查质量不高;三是监控、跟踪和管理不及时,使得个别小规模企业已长期经营而未及时纳入监控管理。

对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小规模企业的税务管理主要依靠税务机构的管理人员的人工管理,且主要以管理一般纳税人为主,兼管小规模企业为辅。大部分小规模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采取现金交易(即人工收付账),一些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可能会采用购进货物不保留进货单据,付款不进账,销售货物不开具发票和不列收入等手段规避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且现有的人工税务管理不能对这种现金交易方式实时跟踪和记录,导致无法准确地确定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进而导致税务机构的税收征管不到位。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及方法,以缓解现有技术中当商业用户采用规避手段时,由于人工税务管理不能对这种现金交易方式实时跟踪和记录,导致无法准确地确定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进而导致税务机构的税收征管不到位等技术问题。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包括:多个商业用户终端、多个消费者终端、第三方支付平台、至少一个区块链系统和税务平台;

所述区块链系统,用于收所述商业用户终端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一交易信息、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二交易信息和所述消费者终端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三交易信息,并根据所述第二交易信息、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和所述第三交易信息生成各个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在预设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应税金额,以及,根据预设智能合约中与所述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对应的商业用户签名向所述税务平台缴纳所述应税金额,并接收所述税务平台返回的税款缴纳凭证。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当区块链系统的数量为至少两个时,任意两个区块链系统之间按照区块链协议传输与商业用户身份对应的交易信息,所述交易信息包括:支付凭证、交易凭证、支付记录存证和税务电子发票凭证。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方法,应用于区块链系统,包括:

接收商业用户终端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一交易信息、第三方支付平台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二交易信息和消费者终端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三交易信息;

根据所述第二交易信息、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和所述第三交易信息生成各个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在预设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应税金额;

根据预设智能合约中与所述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对应的商业用户签名向所述税务平台缴纳所述应税金额,并接收所述税务平台返回的税款缴纳凭证。

结合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根据所述第二交易信息、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和所述第三交易信息生成各个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在预设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应税金额,包括:

根据各个商业用户所属的商户类型和预设应税计算规则,对所述第二交易信息、所述第二交易信息和所述第三交易信息进行应税计算,得到各个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在预设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应税金额。

结合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二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商业用户终端发送的用户信息发送给中央数字货币系统;

接收所述中央数字货币系统发送的与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数字货币账户;

将与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数字货币账户发送给所述商业用户终端。

结合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二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中央数字货币系统发送的与根据所述用户信息确定的第一公私钥对相关联的身份数字证书;

将与所述第一公私钥对相关联的身份数字证书发送给商业用户终端,并将所述身份数字证书加入到自身的区块链网络中;

或者接收所述中央数字货币系统根据ibc算法发送的与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公私钥对生成信息和第二公钥;

将与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公私钥对生成信息发送给所述商业用户终端,以使所述商业用户终端根据所述第二公私钥对生成信息和预设密钥协商协议生成与第二公钥对应的第二私钥。

结合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二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与商业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绑定的pos机终端和公共支付平台,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pos机终端和所述公共支付平台发送的支付记录凭证和税务电子发票凭证。

结合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二方面的第五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用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移动终端识别id、短信验证码和商业用户营业执照等。

结合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二方面的第六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商业用户签名后发布的预设智能合约。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具有处理器可执行的非易失的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程序代码使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第二方面所述的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带来了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及方法,应用中央数字货币系统形成统一的商业用户记录体系,基于区块链记录交易信息,以实现对于企业财税信息的采集全面准确,且实现自动的应税额度计算和财税缴纳,提高效率和可靠性。

本发明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发明而了解。本发明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4为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5为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6为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的数据流程图。

图标:

100-商业用户终端;200-消费者终端;300-第三方支付平台;400-区块链系统;500-税务平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目前,现有技术中当商业用户采用规避手段时,由于人工税务管理不能对这种现金交易方式实时跟踪和记录,导致无法准确地确定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进而导致税务机构的税收征管不到位,基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及方法,应用中央数字货币系统形成统一的商业用户记录体系,基于区块链记录交易信息,以实现对于企业财税信息的采集全面准确,且实现自动的应税额度计算和财税缴纳,提高效率和可靠性。

为便于对本实施例进行理解,首先对本发明实施例所公开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进行详细介绍。

如图1所示,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包括:多个商业用户终端100、多个消费者终端200、第三方支付平台300、至少一个区块链系统400和税务平台500。

具体的,每个商业用户通过基于区块链的商业用户终端100app进行数字货币账户申请,中央数字货币系统根据商业用户的法人身份四要素(即姓名、身份证、移动终端识别id、短信验证码)、商业用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管理等用户信息向商业用户终端100发送与商业用户身份唯一对应的数字货币账户(即纳税用户数字钱包id),以及公私钥对和/或数字身份证书。商业用户与多个场景应用形成用户服务协议,例如餐馆点餐和会员等场景应用。

商业用户的的交易包括:对公部分和对个人部分。对个人部分,消费者通过基于区块链的消费者终端200app获得商业用户的交易信息,并通过基于区块链的消费者终端200app提起支付,个人消费支付凭证记录在区块链上。对公部分,商业用户可直接通过数字货币账户在商业用户终端100app进行交易签名,对公交易凭证记录在区块链上。

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用于支持现有的其他支付方式(如pos机、支付宝和微信等),其他支付模式下的交易可由商业用户的授权模式实现,并将现有支付渠道的支付记录存证以及对应的税务电子发票凭证记录在区块链上,这作为财税信息收集和处理的一部分。

所述区块链系统400,用于接收所述商业用户终端100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一交易信息、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300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二交易信息和所述消费者终端200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三交易信息,并根据所述第二交易信息、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和所述第三交易信息生成各个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在预设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应税金额,以及,根据预设智能合约中与所述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对应的商业用户签名向所述税务平台500缴纳所述应税金额,并接收所述税务平台500返回的税款缴纳凭证。

在实际应用中,应用区块链技术记录每个商业用户的所有交易凭证,即区块链系统400记录商业用户的个人消费支付凭证,记录商业用户的对公交易凭证,并可通过商业用户的授权从银行或其他支付渠道获取现有支付渠道的支付记录存证以及对应的税务电子发票凭证。

在实际应用中,如果商业用户同时支持中央数字货币系统的其他区块链系统400进行交易凭证记录,可通过区块链协议使用相应交易信息,即当区块链系统400的数量为至少两个时,任意两个区块链系统400之间按照区块链协议传输与商业用户身份对应的交易信息,所述交易信息包括:支付凭证、交易凭证、支付记录存证和税务电子发票凭证等。

对于每个商业用户,区块链系统400系统会根据对应该商业用户的所有支付凭证、交易凭证、支付记录存证和税务电子发票凭证,以及预设智能合约和商户性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形成应税计算,例如计算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内应缴纳的应税金额,最后根据预设智能合约中与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对应的商业用户签名向税务平台500缴纳所述应税金额,并接收所述税务平台500返回的税款缴纳凭证。

本发明采用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技术,通过中央数字货币系统,获得唯一的纳税用户数字钱包id,应用区块链技术记录所有交易凭证,并根据预设智能合约形成基于区块链的财税信息采集和处理系统。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应用中央数字货币系统形成统一的商业用户记录体系,基于区块链记录所有交易信息,以实现对于企业财税信息的采集全面准确,且实现自动的应税额度计算和财税缴纳,提高效率和可靠性。

如图2所示,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应用于区块链系统的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1,接收商业用户终端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一交易信息、第三方支付平台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二交易信息和消费者终端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三交易信息。

在实际应用中,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与商业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绑定的pos机终端和公共支付平台(如银行支付、财付通、支付宝、微信等)。接收第三方支付平台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二交易信息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区块链系统接收所述pos机终端和所述公共支付平台发送的支付记录凭证和税务电子发票凭证。

s102,根据所述第二交易信息、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和所述第三交易信息生成各个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在预设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应税金额。

具体的,计算各个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在预设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应税金额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区块链系统根据各个商业用户所属的商户类型和预设应税计算规则,对所述第二交易信息、所述第二交易信息和所述第三交易信息进行应税计算,得到各个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在预设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应税金额。

具体的,应用预设智能合约中的应税计算规则,根据每个商业用户所属的商户类型及其对应的税负率,计算该商户在预设时间段(如两个月)内应缴纳的应税金额。

s103,根据预设智能合约中与所述商业用户身份标识对应的商业用户签名向所述税务平台缴纳所述应税金额,并接收所述税务平台返回的税款缴纳凭证。

具体的,区块链系统在接收商业用户终端、第三方支付平台和消费者终端发送的交易之前,接收由商业用户签名后发布在区块链系统上的预设智能合约,自动执行预设智能合约计算商业用户应缴纳的税额,再执行合约中的税务缴纳合约向所述税务平台缴纳所述应税金额。

如图3所示,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在接收商业用户终端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一交易信息、第三方支付平台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二交易信息和消费者终端发送的包含商业用户身份标识的第三交易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s201,将所述商业用户终端发送的用户信息发送给中央数字货币系统。

具体的,所述用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移动终端识别id、短信验证码和商业用户营业执照等。

s202,接收所述中央数字货币系统发送的与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数字货币账户。

s203,将与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数字货币账户发送给所述商业用户终端。

在前述实施例的基础上,中央数字货币系统还用于提供商业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所使用的公私钥对。如图4所示,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s301,接收所述中央数字货币系统发送的与根据所述用户信息确定的第一公私钥对相关联的身份数字证书。

具体的,所述中央数字货币系统会根据非对称算法(rsa或eaa等)生成与商业用户信息对应的普通公私密钥,再生成包含公钥的身份数字证书(用于签名的身份验证)。所述区块链系统会从中央数字货币系统获取的普通公私密钥和身份证书。

s302,将与所述第一公私钥对相关联的身份数字证书发送给商业用户终端,并将所述身份数字证书加入到自身的区块链网络中。

在前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如图5所示,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s401,或者接收所述中央数字货币系统根据ibc算法发送的与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公私钥对生成信息和第二公钥。

具体的,中央数字货币系统会根据ibc算法(标识密码体制)生成与商业用户信息对应的ibc公钥(即第二公钥)和公私钥对生成信息,ibc公钥用于签名的身份验证。

s402,将与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公私钥对生成信息发送给所述商业用户终端,以使所述商业用户终端根据所述第二公私钥对生成信息和预设密钥协商协议生成与第二公钥对应的第二私钥。所述区块链系统从中央数字货币系统获取与商业用户信息对应的ibc公钥及私钥。

当商业用户需要绑定pos机终端时,为兼容已有的pos机系统,可以以插件改造的模式对现有智能pos机终端分发商业用户的公私钥对,用于签名和隐私服务。

如图6所示的数据流程图,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方法的具体步骤为:

1)商业用户通过基于区块链的商业用户终端app向中央数字货币系统申请数字货币账户,由中央数字货币系统根据法人身份四要素(姓名身份证手机验证码)及用户营业执照/税务管理信息等发放数字身份证书和普通公私钥对,或者根据ibc算法生成公私钥对。商业用户与场景应用形成用户服务协议。

2)对个人部分,消费者通过基于区块链的消费者终端app获得商业用户的交易信息,并通过基于区块链的消费者终端app提起支付,个人消费支付凭证记录在区块链上。对公部分,商业用户可直接通过数字货币账户在商业用户终端app进行交易签名,对公交易凭证记录在区块链上。

消费者和商业用户的交易还可通过支持现有的其他支付方式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由商业用户的授权模式实现。

3)区块链记录商业用户的个人消费支付凭证,记录商业用户的对公交易凭证,并可通过商业用户的授权从银行或其他支付渠道获取现有支付渠道的支付记录存证以及对应的税务电子发票凭证。如果商业用户同时在支持中央数字货币系统的其他区块链进行交易凭证记录,可通过区块链协议使用相应的交易信息。

4)根据步骤3中区块链上的支付凭证和支付记录凭证,应用智能合约,根据商户性质形成应税计算,最后根据智能合约的商业用户签名执行数字货币的财税缴纳。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及方法具有以下优势:

a)高效率。

应用中央数字货币系统,可形成统一的商业用户记录体系,对于企业财税信息的采集全面准确。并可应用数字货币实现自动的应税额度计算和财税缴纳。

b)高可靠性。

区块链具有可追溯,不可篡改的技术特性,有助于财税系统对于信息收集可信性的需求。

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具有处理器可执行的非易失的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程序代码使所述处理器执行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方法所述的方法。

在这里示出和描述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他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

附图中的流程图和框图显示了根据本发明的多个实施例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所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有些作为替换的实现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连续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动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财税处理系统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存储了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程序代码包括的指令可用于执行前面方法实施例中所述的方法,具体实现可参见方法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和装置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另外,在本发明实施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