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以医保支付为核心的药品统一编码规则、管理方法及编码识别器与流程

文档序号:15851763发布日期:2018-11-07 10:07阅读:1114来源:国知局
一种以医保支付为核心的药品统一编码规则、管理方法及编码识别器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信息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以医保支付为核心的药品统一编码规则、管理方法及编码识别器。

背景技术

随着国家医保改革的推进,药品联采、药品交易、医保支付等工作的关联度日益密切,不同系统间数据交流频繁,需要一种通用的能满足药品流通全过程,并且能满足医保各部门管理需求的编码方法。但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本位码主要满足药品生产管理流通的需要,缺少有效的编码体系支撑省级医保部门在医改推进过程中对有效药品管理的组织工作,当前药品联采、药品交易、医保支付系统未对药品进行统一编码,信息孤岛化严重。现有药品编码无法实现全流程所有环节及时有效的追溯,无法满足针对所有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全面监管(流通监管、使用监管、医保报销监管等)的需求,信息调整内容无法及时更新发布,各片区执行进度无法统一,造成以下问题长期存在:

1、当前编码体系对企业/产品的唯一性不做判定:已有编码中存在一厂多码,一药多码,一码位多用的情况。

2、各业务部门和系统的编码未统一:当前各系统未统一编码,无法达到全流程所有环节及时有效的追溯、需调整内容的及时更新发布。

3、当前药品编码无法支持四通用三分类原则:四通用(要求对通用名、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分别独立编码并支持政策规则)、三分类(治疗、营养、辅助)未应用于药品遴选和定价决策。

4、当前业务流程无法兼顾各部门需求:药采及医疗机构交易期望调整信息能时时更新;医保中心结算端涉及多系统数据交互,期望能定期指定某一时间多系统各位维护完成后再执行。当前业务流程跨度部门多时间长,摸索协调中尚未形成进一步的时效规范要求。

5、需要多部门函件沟通,人工维护医保编码:根据现有编码业务流程,药品医保编码的每次变动都是通过省上下发文件,各地二次人工维护,每次更新都耗费省里和地市有关人员的大量精力。

造成上述各种问题的源头都可以追溯到不同的关于医药产品的管理或查询系统中关于各种药品的命名不统一,各种系统之间无法直接通信,这给整个医药行业的管理与查询带有了很大的局限性,从而导致以医保支付结算为核心的药品采购信息化缺少统一的编码规则,无法实现全过程监管。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以医保支付为核心的药品统一编码规则、管理方法及编码识别器,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企业信息认证:药品生产企业提交有效资质,由药品交易平台进行关键资质认证,符合资质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获得唯一性的8位企业编码,并可通过平台维护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

步骤二,药品信息维护: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药品交易平台维护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并对维护的信息提供必要的资质支撑。

步骤三,挂网信息调整:药品交易平台根据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药品信息进行认证,确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通过认证的药品调整挂网信息。

步骤四,药品编码生成:药品交易平台针对录入的药品信息,利用数据匹配工具对各个层级字段与数据库表中该层级字段所对应的编码进行自动匹配,将同一药品的各层级所对应的的编码按照层级顺序排列后获得该药品编码。

步骤五,药品编码审核:医保管理部门对挂网产品的具体药品信息、药品编码进行核对、审核。

步骤六,药品编码推送:通过审核的药品编码信息,由药品交易平台通过系统推送,自动更新各级用户所用药品交易平台并在存储信息中添加主码,药品生产企业将通过审核的编码生成条形码,印制在产品包装盒上。

步骤七,药品价格调整:药品编码调整后,药品交易平台系统根据医保业务属性编码自动更新药品的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

步骤八,药品信息查询:监管部门、医院、生产企业等药品交易平台使用单位可根据特定的药品编码在数据库中查询,与数据库中药品编码对照表内的信息进行匹配、提取后,获得该药品的药品信息,药店、消费者可使用编码识别器扫描识别药品编码后,在编码识别器上获得该药品的药品信息。

进一步的,在步骤一中,根据生产企业所在地、生产企业、履约情况形成8位药品生产企业编码。其中第1位代表药品产地:g:国产;j:进口;f:分装;第2-3位代表生产企业所在地区,在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的,采取两位字母的所在地国际域名缩写,生产企业所在地在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的,采取两位数字代表。例如:ad代表安道尔共和国,44代表中国广东省,71代表中国台湾。第4-7位为生产企业编码,取值范围为0001-9999。第8位为履约情况码:1:不诚信企业;2:履约良好;3:履约满分。8位药品生产企业编码位列药品编码的第21-28位。

进一步的,在步骤四中,根据医保属性、otc属性、功能属性、药物属性形成药品4位医保编码,位列药品编码第1-4位。

进一步的,在步骤四中,根据四通用规则,通过药品通用名(含中西药分类码)、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形成药品编码第5-16位的12位药品四通用编码,即药品本质码,用以指代药品自身的通用信息。12位药品四通用编码加上8位药品生产企业编码,形成每一种药品的唯一性的药品编码,该编码与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一一对应,在生产批件没有变更的情况下,该编码不会改变。

进一步的,在步骤四中,根据医保支付分组规则,包括竞争属性、质量认证、低价药属性、基药属性形成4位药品医保支付业务属性编码,即业务码,4位业务码位列药品编码第17-20位。业务码可以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增减设置,每种药品的业务属性发生变更时,如由非医保药变更为医保药,业务编码也发生变化。但业务码只用于对药品业务属性进行识别,以便于平台进行数据筛选、价格自动调整,但不影响药品的唯一性及数据统计。

进一步的,在步骤四中,根据药品剂型形成3位剂型码,3位剂型码位列药品编码第29-31位。剂型码第一位:1:非缓控释;2:缓释;3:控释;第2位:剂型大类;第3位:剂型小类。

进一步的,在步骤四中,根据药品酸根盐基情况形成2位酸根盐基码,位列药品编码第32-33位。

进一步的,在步骤四中,根据药品包材情况形成2位包材码,位列药品编码第34-35位。

进一步的,在步骤四中,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形成1位企业等级码,位列药品编码第36位:0:未评价;1:大型企业;2:上市企业;3:有科研机构企业。

12位药品四通用编码,确保每一种药品都有一个独立的通用药品编码,可通过四通用编码对每一种药品的用量、价格、适症人群、疗效等数据进行分析;8位药品企业编码有效区别由不同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同一种药品;医保业务属性编码可以自动匹配该种药品适用的定价规则,在不同省份可以根据当地的医保支付政策进行个性化设定。

进一步的,在步骤七中,可设置各个医保业务属性码对应的计算公式,系统会自动提醒该规则涉及多少药品的价格调整,包括最高销售限价、医保支付结算价并弹出调整列表,复核无误后自动修改药品的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

进一步的,在步骤八中,涉及到一种手持式无线编码识别器,包括识别器本体和控制系统,如图12所示,识别器本体4上设有扫描头2和手柄5,扫描头的前端设有扫描口6,扫描头上方内嵌触摸显示屏1,手柄前方安装有控制按钮7,后方安装有蜂鸣器3,内部安装有wifi。

在本实例中,手柄5上设有报警模块,报警模块优选为蜂鸣器3,蜂鸣器3设置在手柄5的侧面,若扫码读取失败,则发出蜂鸣声并提醒使用人员,进一步优化使用效果。

进一步的,在手持式无线编码识别器内部还安装有wifi,控制系统包括编码基础数据库,可定期连线药品交易平台更新数据库数据,让使用者可通过药品编码即掌握该药品各项关键信息。

进一步的,手持式无线编码识别器上还包括触摸显示屏。使用时,通过扫描口扫描到药品编码会自动由数据库中调出编码对应信息并在显示屏上显示,用户可直接在触摸显示屏上根据自己的需求点击查看药品信息以及对药品信息进行排版,更加直观便捷。

同样的,手持式无线编码识别器内部wifi还可连接到个人计算机中,连接成功后,用户也可以在计算机上查看药品信息以及对药品信息进行排版,适用更广泛,更方便。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以医保支付为核心的药品统一编码规则、管理方法及编码识别器,满足四通用三分类原则,包含医保支付业务属性信息(医保编码环节提前,各系统统一编码),可以使得医药产品的联采、交易、医保支付、药品监管或查询系统中各种药品的命名统一,各种系统之间可以直接通信,这给整个医药行业的管理与查询带有了很大的便利性,促进了国家医药行业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信息充分的共享和交流。有了经过编码的药品标准体系,无论是药价监测、安全监管、市场监督、药品检验、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或是药品质量标准的管理、药品招标、药品报销等各药品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信息数据,可以实现方便的相互传递、汇总统计。

2、本发明具有科学的分类方法,每一编码能代表药品的个性特征,体现唯一性原则,一个编码只代表一个药品,一个药品信息只有一个编码,并解决了一码多用的问题。

3、本发明简化了业务流程,一方面将医保编码提前,在编码生成过程中即满足医保编码及审批要求,另一方面采用系统推送、编码信息自动调整的方式,支持药品编码调整后,系统自动更新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从而为监管单位、医院、生产、配送、医保定点药店提供编码使用更新服务,统一编码直接与业务系统对接,取消了以往每次编码变动,都需要省级医保中心下发文件,各地市二次人工维护的流程,从根本上解决了编码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依赖编码承载的监管要求、挂网调整、限价调整、医保定价调整均可通过编码更新服务达到同步更新,以进一步节约管理成本,提升了监管能力,从根本上杜绝药品串码、加价、骗保、套保行为。

4、本发明统一了数据表达规范,规范的剂型编码体系、可细化拆分的规格表达模型、按药理逐层细化的四层药理分类、时时关联的市场准入信息为药品分组和比价创造了基础条件,并建立四通用编码与当前医保编码的映射关系,支持四通用原则的同时,满足当前医保结算业务。

5、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手持式无线编码识别器,药店、消费者可使用识别器扫描药品包装上的药品编码条形码,就可以通过内嵌在手柄上的显示屏查看到该药品的基础信息,包括药品名、生产厂家、给药途径、质量认证情况、药品医保属性、价格属性等,方便药店、消费者判断该药是否适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提供的一种以医保支付为核心的药品统一编码规则、管理方法及编码识别器的实施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提供的药品编码规则(20字段36位编码)。

图3是本发明实施提供的通用名码表示例。

图4是本发明实施提供的通用规格码表示例。

图5是本发明实施提供的通用包装码表示例。

图6是本发明实施提供的地区及企业编码表示例。

图7是本发明实施提供的剂型码表示例。

图8是本发明实施提供的酸根盐基表示例。

图9是本发明实施提供的包材表示例。

图10是本发明实施提供的各类业务码表示例。

图11是人工配置医保规则,系统自动计算示意图。支持人工配置医保支付规则,系统自动计算。可设置非竞争+低价药的计算公式,系统会自动提醒该规则涉及多少药品的价格调整,并弹出调整列表,复核无误后自动修改。

图12是手持式无线编码识别器结构示意图。

图13是手持式无线编码识别器控制器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以医保支付为核心的药品统一编码规则、管理方法及编码识别器,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企业信息认证:药品生产企业提交有效资质,由药品交易平台进行关键资质认证,符合资质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获得唯一性的6位企业编码,并可通过平台维护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

步骤二,药品信息维护: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药品交易平台维护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并对维护的信息提供必要的资质支撑。

步骤三,挂网信息调整:药品交易平台根据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药品信息进行认证,确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通过认证的药品调整挂网信息。

步骤四,药品编码生成:药品交易平台针对录入的药品信息,利用数据匹配工具对各个层级字段与数据库表中该层级字段所对应的编码进行自动匹配,将同一药品的各层级所对应的的编码按照层级顺序排列后获得该药品编码。

如图2所示,药品编码整体方案包括20字段36位编码。

步骤五,药品编码审核:医保管理部门对挂网产品的具体药品信息、药品编码进行核对、审核。

步骤六,通过审核的药品编码信息,由药品交易平台通过系统推送,自动更新各级用户所用药品交易平台并在存储信息中添加主码,药品生产企业将通过审核的编码生成条形码,印制在产品包装盒上。

步骤七,药品价格调整:药品编码调整后,药品交易平台系统根据医保业务属性编码自动更新药品的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

步骤八,药品信息查询:监管部门、医院、生产企业等药品交易平台使用单位可根据特定的药品编码在数据库中查询,与数据库中药品编码对照表内的信息进行匹配、提取后,获得该药品的药品信息,药店、消费者可使用编码识别器扫描识别药品编码后,在编码识别器上获得该药品的药品信息。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选取一种中药(脂必泰胶囊)进行编码,编码为:

1-2-1-z0100-1-a1a8-10-1-0-1-0-g-510205-3-021-01-01-0

其中,1-2-1代表医保、otc属性rx、治疗;z0100代表通用名为中药,复方红曲口服制剂;1-a1a8-10代表通用剂型为口服,通用规格为0.24g,通用包装为10粒/盒;1-0-1-0代表竞争、无特殊认证、低价药、非基药;g-510205代表国产,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履约情况满分;3-021-01-01-0,代表非缓控释,胶囊剂,盐酸根,包材为01属性,无特殊药物属性。

实施例3:

如图2所示,选取一种西药(罗红霉素片)进行编码,编码为:

1-2-1-x0709-1-a792-10-1-0-1-0-g-311619-3-011-00-01-0

其中,1-2-1代表医保、otc属性rx、治疗;x0709代表通用名为西药,罗红霉素;1-a792-10代表通用剂型为口服,通用规格为50mg,通用包装为10片/盒;1-0-1-0代表竞争、无特殊认证、低价药、非基药;g-311619代表国产,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履约情况满分;3-011-00-01-0,代表非缓控释,片剂/薄膜衣片,无酸根,包材为01属性,无特殊药物属性。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发明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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