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6252792发布日期:2018-12-12 00:11阅读:142来源:国知局
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数据处理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动产的交易也越来越频繁,因此,需要一个用于共享不动产信息的平台来使得不动产的权利人登记自己的不动产,同时使得政务部门对权利人所登记的不动产的真实性进行查验。

然而,传统的数据平台,采取直接构建不动产登记信息表、不动产业务表、用户信息表等多个表格来记录相关数据并在数据库中进行存储,并通过文件系统对办理业务过程中的文件信息进行备份。在传统做法下,数据库管理员具有较大的数据操作权限,能够对数据进行篡改;对于不动产权利人而言,其对不动产数据的变更历史信息、不动产交易历史信息等关键数据不可查、对不动产数据共享信息等与自身权利相关信息不可查验;由于涉及多个政务系统,数据之间隔离严重,需要通过接口与不同系统进行耦合,不利于数据共享。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缓解上述问题。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应用于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所述平台构以区块链为基础网络构架,包括多个职能单位节点,所述方法包括:获取其中一个所述职能单位节点针对预先保存的不动产信息的操作指令;在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时,执行所述操作指令并保存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记录。

结合第一方面的一种实施方式,在获取其中一个所述职能单位节点针对预先保存的不动产信息的操作指令之后,在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基于预先设置的权限管理规则,得到与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对应的操作权限;判断所述操作指令与所述操作权限是否匹配;在为是时,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

结合第一方面的一种实施方式,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内预先保存有智能合约模板以及合约执行条件,在所述操作指令表征通过填写所述智能合约模板的内容实现所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时,所述执行所述操作指令并保存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记录,包括:判断所述不动产信息是否满足所述合约执行条件;在为是时,完成所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

结合第一方面的一种实施方式,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还包括不动产信息提供节点,在获取所述职能单位节点针对预先保存的不动产信息的查询指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至少获取一个用户的不动产信息,生成一个不动产信息提供节点将所述不动产信息提供给区块链节点,其中,所述不动产信息内包括表征所述用户拥有所述不动产的不动产所有权凭证。

结合第一方面的一种实施方式,所述不动产信息内还包括:、不动产描述信息、不动产交易信息(当前交易及历史交易)、不动产权利人信息,其中,所述不动产权利人信息至少包括一个与所述不动产对应的不动产权利人身份信息。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不动产信息共享装置,应用于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所述平台构以区块链为基础网络构架,包括多个职能单位节点,所述装置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其中一个所述职能单位节点针对预先保存的不动产信息的操作指令;执行模块,用于在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时,执行所述操作指令并保存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记录。

结合第二方面的一种实施方式,所述装置还包括:判断模块以及确定模块;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基于预先设置的权限管理规则,得到与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对应的操作权限;所述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操作指令与所述操作权限是否匹配;所述确定模块,用于在所述判断模块判断为是时,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

结合第二方面的一种实施方式,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内预先保存有智能合约模板以及合约执行条件,在所述操作指令表征通过填写所述智能合约模板的内容实现所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时,所述执行模块,用于判断所述不动产信息满足所述合约执行条件时,完成所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

结合第二方面的一种实施方式,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还包括不动产信息提供节点,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至少获取一个用户的不动产信息,生成一个不动产信息提供节点将所述不动产信息提供给区块链节点,其中,所述不动产信息内包括表征所述用户拥有所述不动产的不动产所有权凭证。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所述计算机执行第一方面中任意一项实施方式所述的方法。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各实施例提出的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有益效果是: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获取其中一个所述职能单位节点针对预先保存的不动产信息的操作指令;在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时,执行所述操作指令并保存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记录。由于上述操作都是在区块链的基础上执行,在完成了数据的共享的同时,也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框图;

图2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的流程图之一;

图3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的流程图之二

图4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不动产信息共享装置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发明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发明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同时,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如图1所示,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100的结构示意图,在所述电子设备100上可以构建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所述电子设备100可以是个人电脑(personalcomputer,pc)、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digitalassistant,pda)等。所述电子设备100包括:不动产信息共享装置、存储器110、存储控制器120、处理器130、外设接口140、输入输出单元150、音频单元160、显示单元170。

所述存储器110、存储控制器120、处理器130、外设接口140、输入输出单元150、音频单元160以及显示单元170各元件相互之间直接或间接地电性连接,以实现数据的传输或交互。例如,这些元件相互之间可通过一条或多条通讯总线或信号线实现电性连接。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可以软件或固件(firmware)的形式存储于所述存储器110中或固化在客户端设备的操作系统(operatingsystem,os)中的软件功能模块。所述处理器130用于执行存储器110中存储的可执行模块,例如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装置包括的软件功能模块或计算机程序。

其中,存储器110可以是,但不限于,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accessmemory,ram),只读存储器(readonlymemory,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read-onlymemory,prom),可擦除只读存储器(erasableprogrammableread-onlymemory,eprom),电可擦除只读存储器(electricerasableprogrammableread-onlymemory,eeprom)等。其中,存储器110用于存储程序,所述处理器130在接收到执行指令后,执行所述程序,前述本发明实施例任一实施例揭示的流程定义的电子设备100所执行的方法可以应用于处理器130中,或者由处理器130实现。

处理器130可能是一种集成电路芯片,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上述的处理器130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processingunit,简称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processor,简称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sp)、专用集成电路(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可以实现或者执行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公开的各方法、步骤及逻辑框图。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所述外设接口140将各种输入/输出装置耦合至处理器130以及存储器110。在一些实施例中,外设接口140,处理器130以及存储控制器120可以在单个芯片中实现。在其他一些实例中,他们可以分别由独立的芯片实现。

输入输出单元150用于提供给用户输入数据实现用户与电子设备100的交互。所述输入输出单元150可以是,但不限于,鼠标和键盘等。

音频单元160向用户提供音频接口,其可包括一个或多个麦克风、一个或者多个扬声器以及音频电路。

显示单元170在电子设备100与用户之间提供一个交互界面(例如用户操作界面)或用于显示图像数据给用户参考。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单元170可以是液晶显示器或触控显示器。若为触控显示器,其可为支持单点和多点触控操作的电容式触控屏或电阻式触控屏等。支持单点和多点触控操作是指触控显示器能感应到来自该触控显示器上一个或多个位置处同时产生的触控操作,并将该感应到的触控操作交由处理器130进行计算和处理。

第一实施例

请参照图2,图2是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的流程图,所述方法应用于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所述平台构以区块链为基础网络构架,包括多个职能单位节点。下面将对图3所示的流程进行详细阐述,所述方法包括:

步骤s110:获取其中一个所述职能单位节点针对预先保存的不动产信息的操作指令。

当然,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还可以包括不动产信息提供节点,该节点一般与机构对应,机构获取用户的不动产信息后,将不动产信息传递给区块链,使得区块链生成一个不动产信息提供节点将所述不动产信息提供给区块链节点。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在执行步骤s110之前,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可以至少获取一个用户的不动产信息,生成一个不动产信息提供节点将所述不动产信息提供给区块链节点,其中,所述不动产信息内包括表征所述用户拥有所述不动产的不动产所有权凭证。

其中,所述不动产所有权凭证融合了用户的不动产交易信息、资产信息以及不动产所有权凭证。所述不动产信息内还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描述信息、不动产交易信息、不动产权利人信息。

其中,所述不动产交易信息可以包括当前交易信息以及历史交易信息;所述不动产权利人信息至少包括一个与所述不动产对应的不动产权利人身份信息,即针对同一不动产,可以对应有多个权利人。

可选的,在步骤s120执行之前,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内可以预先保存设置的权限管理规则,该规则一般由政府部门预先进行设置。此时,所述方法还可以包括:

步骤s111:基于预先设置的权限管理规则,得到与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对应的操作权限。

职能单位节点所对应的部门可能为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所行使的职责不同,那么其操控的不动产信息也不同,相应地,其对共享在区块链上的不动产信息的操作权限也应该不同,不同权限对应的数据操作位也不同。例如,法院部门作为一个职能单位节点,其应该只能操作不动产信息中的查封状态,用户作为一个职能单位节点,其应该能操作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但是不能操控不动产信息中的面积数量。

因此,可以预先通过设置好的权限管理规则,规定各种职能单位节点的操作权限,该操作权限可能定义了该职能单位节点只能操作某一些数据,也可能定义了该职能单位节点不能操作某一些数据。

步骤s112:判断所述操作指令与所述操作权限是否匹配。

步骤s113:在为是时,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

步骤s120:在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时,执行所述操作指令并保存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记录。

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内预先保存有智能合约模板以及合约执行条件,在所述操作指令表征通过填写所述智能合约模板的内容实现所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时,步骤s120可以为:在判断所述不动产信息满足所述合约执行条件时,完成所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

其中,智能合约模板中包括不动产转移所需要修改的数据,在所述操作指令表征通过填写所述智能合约模板的内容实现所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时,需要判断所述不动产信息满足所述合约执行条件才能实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合约执行条件一般也为政府部门预先设置,例如可以设置为先完成交税后,才能实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

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一种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获取其中一个所述职能单位节点针对预先保存的不动产信息的操作指令;在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时,执行所述操作指令并保存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记录。由于上述操作都是在区块链的基础上执行,在完成了数据的共享的同时,也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

第二实施例

请参照图4,图4是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不动产信息共享装置400的结构框图,应用于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所述平台构以区块链为基础网络构架,包括多个职能单位节点。下面将对图4所示的结构框图进行阐述,所示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410,用于获取其中一个所述职能单位节点针对预先保存的不动产信息的操作指令;

执行模块420,用于在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时,执行所述操作指令并保存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记录。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可以包括:判断模块以及确定模块;

所述获取模块410,还用于基于预先设置的权限管理规则,得到与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对应的操作权限;

所述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操作指令与所述操作权限是否匹配;

所述确定模块,用于在所述判断模块判断为是时,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

可选的,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内预先保存有智能合约模板以及合约执行条件,在所述操作指令表征通过填写所述智能合约模板的内容实现所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时,所述执行模块420,用于判断所述不动产信息满足所述合约执行条件时,完成所述不动产信息的转移。

可选的,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还包括不动产信息提供节点,所述获取模块410,还用于:至少获取一个用户的不动产信息,生成一个不动产信息提供节点将所述不动产信息提供给区块链节点,其中,所述不动产信息内包括表征所述用户拥有所述不动产的不动产所有权凭证。

可选的,所述不动产信息内还包括:、不动产描述信息、不动产交易信息、不动产权利人信息。其中,所述不动产交易信息包括当前交易信息以及历史交易信息;所述不动产权利人信息至少包括一个与所述不动产对应的不动产权利人身份信息,即同一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为多个。

本实施例对不动产信息共享装置400的各功能模块实现各自功能的过程,请参见上述图1至图3所示实施例中描述的内容,此处不再赘述。

此外,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包括相互耦合的处理器、存储器以及输入设备,所述存储器内存储计算机程序,当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执行本发明任一项实施方式所提供的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

此外,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所述计算机执行本发明任一项实施方式所提供的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

此外,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可以存储在云端或者本地的存储介质上,当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所述计算机执行本发明任一项实施方式所提供的方法。

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一种不动产信息共享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获取其中一个所述职能单位节点针对预先保存的不动产信息的操作指令;在确定所述职能单位节点具备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权限时,执行所述操作指令并保存与所述操作指令对应的操作记录。由于上述操作都是在区块链的基础上执行,在完成了数据的共享的同时,也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和方法,也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附图中的流程图和框图显示了根据本发明的多个实施例的装置、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所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有些作为替换的实现方式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连续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动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也可以是各个模块单独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集成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

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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