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实现和共享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的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6884835发布日期:2019-02-15 22:32阅读:188来源:国知局
基于区块链实现和共享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的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互联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实现和共享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从农耕时代到工业时代到信息时代,科技进步的技术力量不断的推动人类的进步;互联网正改变着人们的世界,且已经融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方式。人们的出行、购物、游戏、交易、阅读、餐饮、金融、教育、娱乐、社交以及信息获取等都享受着互联网便捷高效的服务,互联网行为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行为,同时也催生出大批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企业在给用户提供服务的同时也造就了自身的成长和发展。

随着互联网企业的增加和同质化竞争的加剧,流量的引入以及获客和留客的能力已经成为推动和保证互联网公司价值的重要体现。在用户为中心的大时代背景下,用户的购物、网络预约服务、游戏、下载、上传、访问、点击、浏览、安装、注册、查询、观看、评论、收发邮件以及社交互动等互联网行为已经成为互联网企业运营、发展、收益、壮大的保证和根基,发掘、引导、利用、转化以及保留用户行为已经成为互联网企业追求的永恒主题。

现有的模式可谓五花八门,主要包括广告、软文、邮件、博客、微博、qq、微信、论坛、搜索引擎、网络媒体、炒作、口碑等互联网用户无既得收益(没有赋予互联网用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形式(多用于非交易性互联网平台)和促销、消费回馈等互联网用户有既得收益(赋予互联网用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形式(多用于交易性互联网平台)。而本发明所要讨论的目标是互联网用户有既得收益的形式(交易性)、无既得利益形式(非交易性)以及回馈价值的成长性(价值成长共享)。

互联网用户有既得收益(交易性互联网平台,可实现互联网用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1)赠送;通过自身平台或页面进行赠送,或者通过别的网络平台和社交渠道进行,赠送以各种优惠券、代金券、抵扣券、积分为主,消费者需要使用或者去实现赠送物的实际价值就必须浏览商家的网络页面以及进行消费行为,平台或商家以此来达到流量导入和诱导消费的目的。

缺点在于:1.这种类型的赠送券潜在的价值非常小,很难起到引导和刺激消费的愿望;2.这种类型的赠送券使用受消费时间、消费品类、消费地点、消费金额等一系列的限制;3.这种类型的赠送券使用要满足商家的各种要求,进行一系列的非常麻烦的操作。

总结:这种类型的券由于设置规则的限制使消费体验的极度差,消费者基本处于无视状态,基本上形同虚设,价值低下。

(2)满即减和满即送;平台或商家规定消费者消费金额达到多少即可以减多少或送多少,减免部分可以是现金,送的还是各种的券;消费者为了获得商家的回馈必须去购买更多的商品,短期是会因部分的不理智和贪便宜的消费者的存在,达到提高营业额的目的。

缺点在于:1.这种方法不可以连续天天使用,必须要有时间间隔;2.只能带来营业额的短暂提高,无法增加消费者的粘性和忠诚度;3.除减免的现金之外送的各种券同样存在之前所介绍的种种弊端;4.消费者在当时兴奋事后比较容易后悔。

总结:这种模式短时间效果明显,但连续和重复使用效果将大幅下降,对消费粘性和忠诚度没有任何的促进作用,也许还会引起消费抵触心理。

(3)消费抽奖或返现;在消费者完成消费交易成功之后,会进行抽奖或返现,用以增加消费粘性和忠诚度。

缺点在于:1.商家为了尽可能的照顾到所有参与者的心理,做到几乎人人有份,返现累积金额虽然很大,但是人均金额会非常小,其实消费者更在意的是单份金额的大小,无关累积金额的多少(最典型的就是**宝的过年积五福活动,虽然投入了巨额资金,但是消费者的体验感较差);2.各种的抽奖和返现不够公开透明,商家人为操控的信任无法解决。

总结:个人获得金额太少,又有商家或平台人为操控的信任危机,所以这种模式的效果也不尽人意。

大型互联网平台(例如**宝春节的积五福活动)动辄几亿的巨额回馈为什么效果平平,甚至遭到网民的唾弃和不屑,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1.回馈规则和回馈对象生成的不公开和不透明非去中心化,均由平台操控,很难得到广大用户的心理接受和心理认可,它更像一种由互联网平台全程掌控的游戏,而不是一种有完善既定规则且被大众普遍接受和认可的回馈机制;2.回馈金额的分散,互联网平台为了尽可能多的照顾到所有参与者的心理感受,故此把巨额的回馈金额化整为零,分散或接近平均的形式进行分配给几乎所有的参与者(用户得到的是几元,甚至几角的回馈价值),正是这种为了达到几乎所有参与用户满意效果的不结合时代的理想化分配机制,使得到回馈的用户无视回馈价值,未得到回馈的用户不屑回馈价值(试想单一回馈价值要是设定为统一的一万元会是什么样的效果),现有回馈模式不但使巨额回馈价值如同打水漂一样,而且引起消费者的反感和抵触情绪。

目前,由于所有的可实现互联网用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模式都是单纯按平台或商家的引流和刺激消费为目的,并没有完全正确的认知和实现互联网用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所以规则偏向于维护商家利益为主,在透明公开性、公平公正性、可信度、用户体验性、价值衡量、参与积极性等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和弊端,所以难以达到引入流量-变现流量-回馈流量的良性循环模式。

互联网用户无既得收益(非交易性互联网平台,没有实现互联网用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的形式包括各类广告、各种推广等,其缺点在于:互联网平台花费和支出了巨额的广告费用和推广费用用于推广和宣传,但是在当下时代这种垃圾广告,垃圾信息泛滥,用户和消费者多以抵触和排斥的心态对待,所以很难达到互联网平台的预期效果。

总结:只有把用于广告宣传和推广的费用直接返哺给广大互联网用户,使这些价值贡献者直接受益,才能做到起点引导,达到流量导入,增加用户活跃度和粘性以及忠诚度的超预期效果。

互联网用户行为价值成长共享的形式包括各种积分以及积分兑换,其缺点在于:只是单纯的自我持有价值的累加,而且兑换受时间和兑换范围等门槛的限制,不具备价值成长共享和流通的属性。

总结:只有赋予互联网用户获得和持有的价值更大的自由空间,赋予其价值成长空间,赋予其可自由流通的属性才能使互联网行为价值在其价值实现之后,继续发挥其对流量的导入,用户粘性和忠诚度的有效作用。

综上所述,现有技术中采用互联网用户无既得收益的形式无法实现对互联网企业价值成长做出主要贡献的互联网用户行为价值,从pc时代到移动时代,互联网企业的获客成本从几元飙升到几百上千甚至几千,pc时代最大的受益者是代表互联网入口的搜索平台,掌控巨大流量的搜索平台是pc时代用户互联网行为的最大获利者。移动时代最大的收益者是互联网用户集散地的社交平台和超级app,pc时代搜索平台是通过贩卖用户互联网行为获利,前移动时代超级社交app是聚集用户,进行引导和撮合用户互联网行为进行获利,一边是互联网平台的获客成本在不断上升,一边是真正的价值缔造者获利甚微甚至无获利,互联网用户和互联网用户行为在其诞生之时就是有巨大价值的,只是这种价值被巨头垄断性的平台进行瓜分了,随着网民人数爆发式增长的结束,互联网用户从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互联网用户行为价值也将从pc时代,前移动时代进入后移动时代,正如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一样,价值最终必将属于价值的缔造者;采用互联网用户有既得收益的形式也只侧重于回馈交易性的互联网行为,基本不涉及对占据比例非常大的非交易性互联网行为,交易性的互联网行为也无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实现作为互联网企业重要价值体现的用户网络行为的价值,所存在的诸多弊端为:1.使用范围限制;2.使用条件限制;3.使用时间限制;4.无法提现和自由支配已经属于自己的已得财产;5.附加使用前设条件;6.生成随意,价值固定和价值低下;7.要发挥其价值必须付出新的代价;8.用户认可度普遍较低;9.被用户普遍定义成诱导消费;10.已经很难达到以回馈增加用户粘性的目的;11.商家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但是很难达到相应的预期;12.用户虽然得到了相应的实惠,但是相应的体验非常差;13.设计规则和运行机制束缚和绑架了用户的意愿,已经无法满足当下以用户为中心的消费升级的需要,无法真实有效的去实现为互联网产业做出最主要贡献的广大互联网用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无法让广大互联网用户共享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社会红利。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实现和共享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的方法及系统,能够使决定幸运互联网用户的产生结果以及生成的互联网行为价值的变化实现去中心化,在公平公正开放自由的规则下,实现互联网世界里最主要组成部分和最主要的价值贡献的广大互联网用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并使其价值得到成长和共享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红利,提高互联网用户的参与积极性、消费积极性、活跃度、粘性、忠诚度,有效降低互联网企业的运维成本,使其在获客、留客以及增加用户粘性和忠诚度等方面的投入更直接、明确、精准、高效,进一步推动互联网行为回馈价值的提升,进而推动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并达到双赢,构建一个良性循环的互联网生态圈,为国家的互联网产业蓬勃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也是个人价值、企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完美结合。

一种基于区块链实现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行为,行为完成后,由互联网平台对该行为完成时间生成时间戳,并对此时间戳进行编号,生成该行为唯一且无法更改的数据编号,进而将该数据编号发送给对应的用户;

(2)对于任一规定时间段,当其截止后由互联网平台随即通过既定的共识算法从该时间段内所有互联网行为的数据编号中计算选取出若干个幸运数据编号,并对这些幸运数据编号加密生成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所述共识算法的选取结果随规定时间段内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确定而确定且该共识算法对互联网用户提前公开;

(3)互联网平台将生成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发送给实施对应互联网行为的用户,同时将这些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及其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的相关信息发送给第三方托管机构,并将本次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划账至第三方托管机构;

(4)用户以获得的幸运数据编号和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为依据随时登陆第三方托管机构对该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自由支配;

所述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x=d/m,其中:d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m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新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

所述互联网用户的互联网行为不局限于交易性互联网行为,不局限于参与度证明,也可以是贡献值证明、工作量证明等。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1)中互联网平台依据平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设置互联网行为的无效规则,此规则提前对于互联网用户公布。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1)中用户互联网行为完成时间戳可以是互联网平台自建时间戳。

优选地,所述步骤(1)中用户互联网行为完成时间戳可以是国家授时中心的第三方可信时间戳。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1)中对于产生次序前后相邻的两个数据编号,后一数据编号包含前一数据编号的生成时间信息或生成次序信息。

进一步地,在每一规定时间段结束后,由平台将规定时间段内所有互联网用户行为相关信息封装成一个区块,按时间顺序将多个这样的区块依次连接成区块链。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2)中幸运数据编号的密码可以任意方法生成(随机生成)。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2)中幸运数据编号的产生过程互联网平台可以进行视频直播。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2)中幸运数据编号的产生过程可以在公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视频直播。

进一步地,所述的互联网平台将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结果和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公示。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3)中第三方托管机构可以是互联网行为实施方和对应的互联网服务提供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方同集团内的其它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3)中互联网平台将生成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发送给实施对应互联网行为的用户,此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应的数据编号即成为幸运数据编号,随即将成为幸运互联网用户的相关规则信息发送给对应的互联网用户。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3)中回馈金额划账至第三方托管机构以后,互联网平台将无支配权限。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4)中用户以获得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作为登录密码,以对应互联网行为的幸运数据编号作为登录账号,随时登录第三方托管机构对该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自由支配。

进一步地,互联网平台可以把互联网行为按不同的消费量和贡献值和工作量以及流量贡献量等信息切分成不同的区块,设置不同的回馈价值和幸运人数,同一区块内的行为数据编号通过共识算法产生幸运互联网用户,这样对不同消费量和贡献值和不同工作量的互联网用户来讲更加的公平。

进一步地,互联网平台可以将每一规定时间段内的同一互联网用户非连续性的,分散的互联网行为进行累加,以增加互联网用户的幸运权重。

进一步地,互联网平台可以把互联网行为按不同注册时间段的用户和注册用户和非注册用户等信息进行切分成不同的区块,设置不同的回馈价值和幸运人数,同一区块通过共识算法产生幸运互联网用户。

进一步地,互联网平台可以在本次规定时间段结束把本次规定时间段内有效的参与总人数,本次规定时间内的回馈总金额,本次规定时间内的幸运人数,本次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单一回馈价值以及离接受信息的参与者前后最接近的幸运参与者的时间信息和次序信息发送给所有参与者。

进一步地,幸运用户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即登陆第三方的账号)不可以更改,可以随时掌握和查询此账号的产生和成长以及转移的过程,做到可以追溯。

进一步地,互联网平台可以在每次发送给互联网行为用户信息时植入推送广告。

进一步地,互联网平台把每个规定时间段内的所有信息(商业保密除外)进行公示。

进一步地,结合当下的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以及用户时间成本,故此每一个规定时间段内的单一回馈价值x应该要有足够的吸引力。

进一步地,针对每个规定时间内总回馈价值为规定时间段内总交易额的固定比例或非固定比例的总回馈价值计算方法的,在本次规定时间段之前成交的消费行为,在本次规定时间段内又解除成交的(退货),解除成交金额将在本次的总交易金额里减去,剩余金额作为本次规定时间段内的总交易金额。

进一步地,后续每个规定时间段的幸运数据编号产生个数随时间的推移呈递减趋势。

进一步地,后续每个规定时间段的总回馈价值随时间的推移呈递增趋势。

进一步地,后续每个规定时间段的总回馈价值为规定时间段内总交易额的固定比例或非固定比例。

优选地,所述步骤(2)中既定的共识算法(本发明不局限于此算法)如下:

2.1设定本规定时间段的幸运数据编号产生个数m,m为大于0的自然数,若本规定时间段内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奇数则设定m为奇数,若本规定时间段内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偶数则设定m即为偶数;

2.2按照行为完成时间戳的先后顺序对本规定时间段内所有互联网行为的数据编号进行排列,形成数据编号队列[t1,t2,...,tk],ti表示整个规定时间段内发生的第i次互联网行为的数据编号,i为自然数且1≤i≤k;

2.3率先选取出位于数据编号队列[t1,t2,...,tk]中心位置的数据编号;若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奇数,则率先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为t(k+1)/2;若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偶数,则率先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为tk/2和tk/2+1;

2.4若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奇数,则将整个数据编号队列[t1,t2,...,tk]分成两个区段[t1,t2,...,t(k+1)/2]和[t(k+1)/2,t(k+1)/2+1,...,tk];对于其中任一区段,使数据编号t(k+1)/2为起点向区段另一端方向进行扫描,扫描过程中以斐波那契数列为采样间隔逐一选取出相应的数据编号,若扫描完成一遍后所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未达到(m-1)/2,则以最后选取出的一个数据编号为起点反方向进行扫描,依此直至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达到(m-1)/2;

若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偶数,则将整个数据编号队列[t1,t2,...,tk]分成两个区段[t1,t2,...,tk/2]和[tk/2+1,tk/2+2,...,tk];对于区段[t1,t2,...,tk/2],使数据编号tk/2为起点向区段另一端方向进行扫描,扫描过程中以斐波那契数列为采样间隔逐一选取出相应的数据编号,若扫描完成一遍后所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未达到(m-2)/2,则以最后选取出的一个数据编号为起点反方向进行扫描,依此直至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达到(m-2)/2;对于区段[tk/2+1,tk/2+2,...,tk],使数据编号tk/2+1为起点向区段另一端方向进行扫描,扫描过程中以斐波那契数列为采样间隔逐一选取出相应的数据编号,若扫描完成一遍后所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未达到(m-2)/2,则以最后选取出的一个数据编号为起点反方向进行扫描,依此直至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达到(m-2)/2;

所述步骤2.3中率先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以及步骤2.4扫描过程中选取出的数据编号即作为幸运数据编号,且每选取出一个数据编号随即便从其所在区段中剔除(作为扫描起点的幸运数据编号在起点功能实现后随即从所在的区段中剔除)。

一种基于区块链实现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的系统,包括:作为互联网用户的客户端、作为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服务端以及作为第三方托管机构的存储端,三者之间通过网络通信连接,其特征在于:

所述客户端用于在互联网服务平台上实施互联网行为(不局限于交易性互联网行为)并向服务端发起相应的实施行为请求;

所述服务端用于接收实施行为请求并进行相关处理使客户端完成对应的互联网行为,对该行为完成时间生成时间戳,并对此时间戳进行编号生成该行为唯一且无法更改的数据编号,进而将该数据编号发送给对应的客户端;对于产生次序前后相邻的两个数据编号,后一数据编号包含前一数据编号的生成时间信息或生成次序信息;此外,服务端可以把互联网行为按不同注册时间段的用户、注册用户、非注册用户,按不同的消费量、贡献值、工作量以及流量贡献量等信息切分成不同的回馈区块;

对于任一规定时间段,当其截止后由服务端随即通过既定的共识算法从该时间段内所有互联网行为的数据编号中计算选取出若干个幸运数据编号,并对这些幸运数据编号加密生成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进而将生成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发送给实施对应互联网行为的客户端,同时将这些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及其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的相关信息发送给存储端,并将本次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划账至存储端;

所述存储端用于存储所有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及其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的相关信息,并接受服务端的委托为客户端管理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所述的客户端以获得的幸运数据编号和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为依据随时登陆存储端对该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自由支配。

进一步地,所述服务端生成互联网行为完成时间戳可以是互联网平台自建时间戳。

优选地,所述服务端生成互联网行为完成时间戳可以是国家授时中心的第三方可信时间戳。

进一步地,在每一规定时间段结束后由服务端将规定时间段内所有互联网行为相关信息封装成一个区块,按时间顺序将多个这样的区块依次连接成区块链。

进一步地,所述服务端包括:

交易处理模块,用于接收客户端的实施行为请求并进行相关处理使客户端完成对应的互联网行为,并可以把互联网行为按不同的消费量、贡献值、工作量等切分成不同的回馈区块,对该行为完成时间生成时间戳,并对此时间戳进行编号生成该行为唯一且无法更改的数据编号,进而将该数据编号发送给对应的客户端;

共识计算模块,用于在规定时间段截止后随即通过既定的共识算法从该时间段内所有互联网行为的数据编号中计算选取出若干个幸运数据编号,所述共识算法的选取结果随规定时间段内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确定而确定且该共识算法对互联网用户提前公开;

加密模块,用于对共识计算模块所选取出幸运数据编号进行加密生成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进而将生成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发送给实施对应互联网行为的客户端,同时将这些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及其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的相关信息发送给存储端;

回馈金额计算模块,用于在新一批幸运数据编号生成后随即计算确定本次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以及每个新产生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并将该回馈价值划账至存储端;

回馈对象区分模块,用于把互联网行为按其在互联网平台的注册时间、注册和未注册、消费量不同、贡献值不同、工作量等不同的行为信息切分成不同的回馈区块,不同区块设置不同的回馈价值和幸运人数,更公平的实现互联网用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进一步地,所述幸运数据编号密码的产生可以任意方法生成(随机生成)。

进一步地,所述服务端将生成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发送给实施对应互联网行为的客户端,此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应的数据编号即成为幸运数据编号,随即将成为幸运互联网用户的相关规则信息发送给对应的客户端。

进一步地,所述存储端可以是客户端和对应的服务端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方同集团内的其它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服务端可以在本次规定时间段结束把本次规定时间段内有效的参与总人数,本次规定时间内的回馈总金额,本次规定时间内的幸运人数,本次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单一回馈价值以及离接受信息的参与者前后最接近的幸运参与者的时间信息和次序信息发送给所有参与者的客户端。

进一步地,所述服务端可以在每次发送给客户端信息时植入推送广告。

进一步地,所述服务端发送给客户端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即登陆存储端的账号)不可以更改,可以随时掌握和查询此幸运数据编号的产生和成长以及转移的过程,做到可以追溯。

进一步地,所述回馈金额计算模块针对每个规定时间内总回馈价值为规定时间段内总交易额的固定比例或非固定比例的总回馈价值计算方法的,在本次规定时间段之前成交的消费行为,在本次规定时间段内又解除成交的(退货),解除成交金额将在本次的总交易金额里减去,剩余金额作为本次规定时间段内的总交易金额。

进一步地,所述的服务端将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结果和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公示。

优选地,所述共识计算模块所采用的共识算法(本发明不局限于此算法)如下:

(1)设定本规定时间段的幸运数据编号产生个数m,m为大于0的自然数,若本规定时间段内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奇数则设定m为奇数,若本规定时间段内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偶数则设定m即为偶数;

(2)按照行为完成时间戳的先后顺序对本规定时间段内所有互联网行为的数据编号进行排列,形成数据编号队列[t1,t2,...,tk],ti表示整个规定时间段内发生的第i次互联网行为的数据编号,i为自然数且1≤i≤k;

(3)率先选取出位于数据编号队列[t1,t2,...,tk]中心位置的数据编号;若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奇数,则率先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为t(k+1)/2;若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偶数,则率先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为tk/2和tk/2+1;

(4)若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奇数,则将整个数据编号队列[t1,t2,...,tk]分成两个区段[t1,t2,...,t(k+1)/2]和[t(k+1)/2,t(k+1)/2+1,...,tk];对于其中任一区段,使数据编号t(k+1)/2为起点向区段另一端方向进行扫描,扫描过程中以斐波那契数列为采样间隔逐一选取出相应的数据编号,若扫描完成一遍后所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未达到(m-1)/2,则以最后选取出的一个数据编号为起点反方向进行扫描,依此直至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达到(m-1)/2;

若总的互联网行为次数k为偶数,则将整个数据编号队列[t1,t2,...,tk]分成两个区段[t1,t2,...,tk/2]和[tk/2+1,tk/2+2,...,tk];对于区段[t1,t2,...,tk/2],使数据编号tk/2为起点向区段另一端方向进行扫描,扫描过程中以斐波那契数列为采样间隔逐一选取出相应的数据编号,若扫描完成一遍后所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未达到(m-2)/2,则以最后选取出的一个数据编号为起点反方向进行扫描,依此直至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达到(m-2)/2;对于区段[tk/2+1,tk/2+2,...,tk],使数据编号tk/2+1为起点向区段另一端方向进行扫描,扫描过程中以斐波那契数列为采样间隔逐一选取出相应的数据编号,若扫描完成一遍后所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未达到(m-2)/2,则以最后选取出的一个数据编号为起点反方向进行扫描,依此直至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个数达到(m-2)/2;

所述步骤(3)中率先选取出的数据编号以及步骤(4)扫描过程中选取出的数据编号即作为幸运数据编号,且每选取出一个数据编号随即便从其所在区段中剔除(作为扫描起点的幸运数据编号在起点功能实现后随即从所在的区段中剔除)。

一种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的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获得如上述方法所产生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用户,其可选择依据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将该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生成代币或通证),同时可随时对该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提取;对于已加入成长共享计划且未提取价值的幸运数据编号即共享幸运数据编号,在后续每个规定时间段的截止时刻依据该时间段内的总回馈价值、幸运数据编号产生个数以及所有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在上次规定时间段截至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至之间的总收益对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计算更新。

其中,成长共享计划的加入以用户申请为依据;加入成长共享计划以后对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提取作为解除成长共享计划的依据;成长共享计划解除将不可以重新加入;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互联网用户在下一个相邻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更新之前,互联网行为用户的自由支配价值为当前价值;所述价值在用户加入成长共享计划时为不可分割价值(即不可以部分加入),所述价值在用户提取时为可以分割价值;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用户可以对持有的价值进行交易、转让或继承;所有的价值计算和更新都在每次规定时间结束时进行。

进一步地,所述第三方托管机构在用于存储所有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及其对应幸运数据编号的相关信息,接受服务端的委托为客户端管理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并将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的管理和共享的规则信息发送给幸运互联网用户。

进一步地,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将持有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通过第三方托管机构加入成长共享计划。

进一步地,共享机制把如上述方法所产生幸运数据编号实现互联网行为价值的连续规定时间段连接成区块链,所述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在本次规定时间结束时的最后一次进行计算更新后的价值也是本次规定时间(本区块)新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进一步地,对于当前规定时间段新产生的任一幸运数据编号,拥有该幸运数据编号的用户需在下一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之前选择是否将该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加入成长共享计划,若到截止时刻用户仍未做出选择,则该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将被锁定,同时用户丧失该价值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权利。

进一步地,未提取的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可以共享所有参与共享的互联网价值的收益和后续规定时间段内的回馈价值的成长收益。

进一步地,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持有并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交易、转让或继承等以及捆绑信息的更改,赋予价值的流通功能。

进一步地,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将持有并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划账至任何可以接收账号。

进一步地,所述共享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计算更新过程如下:

(1)在首个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通过以下算式计算该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m0:

m0=d0/m0

其中:d0为首个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m0为首个规定时间段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

(2)通过以下算式确定首个规定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中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m1:

m1=(m0×m0-(m0-n0)×m0)/n0

其中:n0为首个规定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中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

(3)对于后续的任一规定时间段,在该时间段截止时刻通过以下算式计算更新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m*=(m×n+x×m-t×m)/s

其中:m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每个共享幸运编号进一步计算更新后的互联网行为价值,m*为本次更新后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t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提取价值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n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所有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数量,x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s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所有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数量即s=n+x-t;

(4)考虑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在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的收益,通过以下算式进一步计算更新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m2=(m*×s+l1+l2)/s

其中:m2为进一步更新后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l1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所有共享并未提取的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总收益,l2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提取的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总收益;

(5)在本次规定时间段新的幸运数据编号产生之后,通过以下算式进一步计算更新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该价值即等于每个新产生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m3=(m2×s+d)/(s+m)

其中:m3为进一步更新后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d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m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新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

进一步地,所述第三方托管机构将每个规定时间段截止后进一步计算更新后的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即等于每个新产生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发送给互联网平台。

一种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的共享系统,包括:作为互联网用户的客户端、作为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服务端以及作为第三方托管机构的存储端,三者之间通过网络通信连接,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端用于在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通过既定的共识算法从该时间段内所有互联网行为的数据编号中计算选取出若干个幸运数据编号,并对这些幸运数据编号加密生成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进而将生成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发送给实施对应互联网行为的客户端,同时将这些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及其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的相关信息发送给存储端,并将本次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划账至存储端;

所述客户端以获得的幸运数据编号和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为依据,登录存储端向其发起托管请求以将该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生成代币或通证),或随时向存储端发起提现请求以提取该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所述价值在客户端加入成长共享计划时为不可分割价值(即不可以部分加入),所述价值在客户端提取时为可以分割价值;所述客户端加入成长共享计划以后对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提取做为解除成长共享计划的依据,成长共享计划解除将不可以重新加入,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客户端在下一个相邻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更新之前,客户端的自由支配价值为当前价值;所述客户端以绑定个人信息对账号进行非对称性加密;

所述存储端用于存储所有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及其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的相关信息,并将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的管理和共享的规则信息发送给幸运互联网用户客户端,接受服务端的委托为客户端管理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接受客户端的托管请求并为客户端共享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接受客户端的提现请求并将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划账至客户端;此外对于已加入成长共享计划且未提取价值的幸运数据编号即共享幸运数据编号,存储端在每个规定时间段的截止时刻依据时间段内的总回馈价值、幸运数据编号产生个数以及所有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在上次规定时间段截至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至之间的总收益对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计算更新,并将更新结果发送给对应的客户端以及服务端。

未提取的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可以共享所有参与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收益和后续规定时间段内的回馈价值的成长收益;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持有并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交易、转让或继承等以及捆绑信息的更改,赋予价值的流通功能;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将持有并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划账至任何可以接收账号。

进一步地,所述存储端包括:

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所有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及其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的相关信息;

请求处理模块,用于接受服务端的委托为客户端管理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接受客户端的托管请求并为客户端共享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接受客户端的提现请求并将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划账至客户端;

共享价值更新模块,用于在每个规定时间段的截止时刻依据时间段内的总回馈价值、幸运数据编号产生个数以及所有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在上次规定时间段截至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至之间的总价值收益对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计算更新,并将更新结果发送给对应的客户端以及服务端。

进一步地,共享机制把如上述方法所产生幸运数据编号实现互联网行为价值的连续规定时间段连接成区块链,所述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在本次规定时间结束时的最后一次进行计算更新后的价值也是本次规定时间(本区块)新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进一步地,所有的价值计算和更新都在每次规定时间结束时进行。

进一步地,所述共享价值更新模块对共享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计算更新过程如下:

(1)在首个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通过以下算式计算该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m0:

m0=d0/m0

其中:d0为首个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m0为首个规定时间段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

(2)通过以下算式确定首个规定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中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m1:

m1=(m0×m0-(m0-n0)×m0)/n0

其中:n0为首个规定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中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

(3)对于后续的任一规定时间段,在该时间段截止时刻通过以下算式计算更新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m*=(m×n+x×m-t×m)/s

其中:m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进一步计算更新后的互联网行为价值,m*为本次更新后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t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提取价值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n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所有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数量,x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s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所有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数量即s=n+x-t;

(4)考虑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在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的收益,通过以下算式进一步计算更新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m2=(m*×s+l1+l2)/s

其中:m2为进一步更新后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l1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所有共享并未提取的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总收益,l2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提取的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总收益;

(5)在本次规定时间段新的幸运数据编号产生之后,通过以下算式进一步计算更新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该价值即等于每个新产生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m3=(m2×s+d)/(s+m)

其中:m3为进一步更新后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d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m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新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

进一步地,所述存储端将每个规定时间段截止后进一步计算更新后的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即等于每个新产生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发送给服务端。

本发明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实现和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方法,该去中心化指的是决定幸运互联网行为的产生结果的去中心化和实现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变化去中心化,其真实可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获得者可以自由支配,有价值保证和价值增长预期,可以信任,不可作弊,可以追溯,达到机器信任的智能合约模式反馈互联网用户。本发明起到的作用是优于流量引导,直接升级到消费起点和行为起点引导,形成一个行为参与和贡献即可参与回馈,回馈必将拉动行为参与,参与量上升带动回馈价值上升,回馈价值上升吸引更多参与,形成一个健康的价值共享的互联网生态圈。因此,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技术效果:

(1)本发明让实现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变的可行、可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去中心化、共识算法、智能合约等区块链底层技术方案的运用使得回馈变成机器信任,解决核心信用问题。

(2)本发明让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变的真实,幸运消费者可以自由支配已经属于自己的财产。

(3)本发明让实施网络行为变的更有吸引力,网络行为用户在公平参与或享受服务的同时,有机会获得可信、真实、有增长预期的价值回报。

(4)本发明赋予用户网络行为价值成长空间,参加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用户可以享受互联网企业成长的红利,让互联网用户的网络行为价值变现,做到取自于民,用之于民,打造互联网生态圈。

(5)本发明让用户网络行为发挥应有的意义,可信、真实、有吸引力、有增值空间的价值收益可以有效的导入流量,刺激消费,提高用户活跃度,增加用户粘性和忠诚度,推动互联网企业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6)本发明是一个长效机制,可以促进并实现网络行为用户对自身流量和消费收益的有效变现,增加广大网民的社会福利。

(7)本发明通过有效的用户网络行为回馈激励制度的设立,可以净化网络环境,减少垃圾广告和病毒式推广链接,减少互联网企业的广告等网络用户无既得收益的形式支出,节约巨大的社会成本,把实惠直接反哺给用户,为企业、用户、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8)本发明可以做到多方参与,让互联网行为价值变成一个具有所有权的资产,并且可以自由流动。

(9)本发明中网络行为用户可以分享互联网企业成长的红利,不用承受互联网企业经营风险带来的损失。

(10)本发明拉近了互联网企业和网络行为用户的关系,把双方的利益进行融合,达到双赢。

(11)本发明解决和弥补了现有交易性互联网平台对交易性互联网行为回馈中的弊端和不足,并赋予回馈价值成长和共享的功能。

(12)本发明实现了非交易性互联网平台的获客和留客的新技术方案,并实现和共享了非交易性互联网平台的非交易性互联网用户的网络行为价值。

(13)本发明实现了交易性互联网平台的获客和留客的新技术方案,并实现和共享了交易性互联网平台的交易性互联网用户的网络行为价值。

(14)本发明降低了互联网企业的获客和留客成本,提高了获客和留客投入的精准度,开创了获客和留客的新技术方案,提升了获客和留客的投入效果。

(15)本发明可以唤醒和提高广大网民对自身网络行为价值的认知,引导并促使互联网企业对互联网用户网络行为价值的重视和认可,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心核心价值体系,使互联网产业的价值收益分配更趋于合理。

(16)本发明为互联网行业在以内容为导向中的内容饱和和高度重叠的背景下提升为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精准服务的转变升级提供基础信息的技术支持。

(17)本发明改变了原有技术方案对单一回馈价值的认知缺陷,打破了回馈人数对参与人数全覆盖的传统回馈思维,实现了单一回馈价值的吸引力和成长预期,提升了回馈的刺激性和引导性。

(18)本发明改变了现有部分互联网平台(直播平台)的内容提供方和广大互联网用户之间的价值和收入的严重分化,有效的遏制了这种极端不公平的价值分配体系。

(19)本发明可以把cpa(按照行为作为指标来计费)的价值回馈给用户,把cpc(每点击成本,以每点击一次计费)的价值回馈给用户,把cps(以实际销售产品数量来计费)等互联网行为的价值回馈给用户,让贡献有机会得到回报就是本发明的最大价值。

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底层技术,即通过预先设定的规则自动运行,形成去中心化的自治,解决核心信任问题,做到机器信任;通过提前公布的既定规则和特定的数学算法即共识算法以及自动执行的包含合约参与方认可的承诺协议代码,应用于程序的后台自动执行设定好的相关协议,执行数字世界中资产的产生和变迁规则的智能合约;代币(通证)赋予了互联网行为价值(数字资产)的交易和流通属性。

本发明的去中心化体现在于:1.参与人数的去中心化;2.幸运互联网用户产生的去中心化;3.回馈金额(非固定)去中心化;4.单笔回馈价值的去中心化;5.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代币)变化的去中心化。

本发明的共识算法体现在于:1.参与生成的时间顺序的共识算法;2.幸运用户产生的共识算法;3.规定时间内回馈金额(非固定)的共识算法;4.规定时间内单一回馈价值的共识算法;5.共享以后的代币价值的共识算法。

本发明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体现在于:1.幸运用户产生以后,平台就和幸运用户的回馈智能合约触发并生成;2.规定时间内的交易完成,回馈金额确定,平台就和第三方托管机构的资金托管智能合约触发并生成;3.幸运用户产生以后,平台就和第三方托管机构的委托支付的智能合约触发并生产;4.幸运用户选择共享请求以后将触发和第三方托管机构的共享智能合约并生成;5.幸运消费者选择共享请求以后就触发和平台的交易功能的智能合约并产生;五种智能合约的触发和生成,并同步发送给合约的另一方。

本发明为普通用户提供了公平公正的参与和分享平台发展和成长的收益红利机会,价值权益产生的过程去中心化,智能合约,机器信任,不可篡改,这种价值权益的产生不受任何个人和机构的控制,可信任,可以追溯,可以追踪,不可篡改;公平参与获取自己的生活所需,因为参与产生的额外机会(相当于比特币的挖矿)的获得由易到难,获取的价值由少变多,获取的机会非无限提供,获取机会的真实价值任何人和平台都无法更改和占有,获取的机会有自身的真实价值和远期的价值增长预期(类似于比特币的特性,但是挖矿成本已经得到对应的回报,所有获得的都是额外的回报,获得的回报有对应标的的价值保证,增长预期非常明确,最终价值绝对保证,即便进行透支价格的溢价交易也不会是击鼓传花的游戏,具备比特币的基本特性,但又不具备比特币的天生缺陷)。

鉴于代币的自身真实价值以及可以预期的成长和增值,本发明将激发并促进互联网用户想拥有它的欲望和行动,获取方式只有参与(挖矿)和溢价购买两种,参与(挖矿)本身就必然的推动了代币的价值提高(因为它的价值来源于参与价值效益)参与获取代币同时参与者已经得到对等的回报,而挖矿获取比特币的过程只有付出没有回报,但是两者的获取结果都来自运气,都是付出获取回报,没有获取成功的情况下,一个没有损失,一个血本无归。溢价购买更提高了代币的价值增长预期更进一步的推动了挖矿(参与)的动力和欲望,这将在公平公正的框架下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业态(价值提升预期(梦想)——刺激带动参与——价值提升预期实现(梦想变现)——激发更大的参与——更快的价值提升(实现梦想).................),实现和共享了互联网用户的行为价值,完善了互联网企业的回馈机制,拓展了互联网企业的获客、留客、增加用户活跃度和粘性以及忠诚度的技术方案,开创了互联网企业的新的成长模式,形成一个互联网用户和互联网产业的双赢模式,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互联网行为价值回馈对象产生过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互联网行为价值和幸运回馈对象的产生过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互联网行为价值的管理共享过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为具体地描述本发明,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本发明实现互联网行为价值方法包括互联网行为价值对象产生、互联网行为价值的产生以及互联网行为价值的管理共享三部分,涉及到客户端、服务端和存储端的数据传送;其中,互联网行为价值对象产生包括如下步骤:

s01:互联网用户(客户端)在互联网平台(服务端,交易性互联网平台和非交易性互联网平台)实施互联网行为(交易性互联网行为和非交易性互联网行为)完成。

s02:互联网平台同时接收到互联网行为实施完成的信息即参与度证明,以国家法定时间源可信时间戳(时间戳可以是互联网平台自建时间戳)为依据,对行为完成时间生成时间戳并对互联网行为完成顺序进行有序排列,生成人为无法修改的数据编号。

s03:每后一位数据编号都包含相邻前一数据编号的生成时间信息或生成次序信息。

s04:随即将数据编号发送对应的互联网行为用户,此编号为唯一编号,作为互联网用户参与互联网行为的唯一指标,也可以作为登录第三方托管机构(存储端)的账号。

s05:在设置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最后一次互联网行为完成和确认即一个价值区块产生,把按顺序相邻的区块连接起来就是区块链,即多方参与的按照既定规则的协同关系。规定的有效时间可以是年、季度、月、星期、日、小时等任何有效和可以执行的时间段。

s06:依据提前公布的既定规则的计算方法即共识算法(该共识算法本着生成前结果无法预知,生成后计算方便,只有最后一位有的互联网行为完成,时间截至以后总的参与人数确定,运用共识算法才可以比较方便的算出幸运参与者,在这之前都是不可预知和推测的),计算机利用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自动计算产生幸运用户即参与度证明编号,即产生一个有真实价值的数字资产——代币(token或通证),总交易数字的微小变化都会引起幸运数字(幸运数据编号结果)的巨大变化。智能合约就是一个自动执行的包含合约参与方认可的承诺协议代码,也就是定义并执行数字世界中资产变迁规则的运用程序,整个过程通过预先设定好的规则自动运行,形成去中心化的自治,幸运数据编号的产生过程互联网平台可以进行视频直播或在公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视频直播。

s07:幸运用户产生的同时,计算机将产生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随机生成的密码发送给对应的幸运互联网用户和第三方托管机构,并把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应的带有时间戳的互联网行为完成数据编码也发送给第三方托管机构;幸运消费者(幸运互联网用户)的产生个数设置为逐规定时间递减,非无限产生。

s08:互联网用户互联网行为不局限于参与度证明,也可以是贡献值证明、工作量证明.......。

s09: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发送的同时,互联网平台将把本区块提前设定好的应该回馈的互联网行为总价值同步打入第三方托管机构。

s10:非交易性互联网平台每个规定时间段的总的回馈价值随时间的推移呈递增的趋势。

s11:交易性互联网平台回馈金额按每一规定时间段内总交易额的固定比例。

s12:交易性互联网平台回馈金额也可以为每一规定时间段内总交易额的非固定比例。

s13:互联网平台将生成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发送给实施对应互联网行为的用户,此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应的数据编号即成为幸运数据编号,随即将成为幸运互联网用户的相关规则信息发送给对应的互联网用户。

s14:幸运互联网用户在收到幸运数据编号密码的同时,可以以获得的幸运数据编号和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为依据随时登陆第三方托管机构对自己持有的幸运数据编号对应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自由支配。

s15:共识算法是为达到公平公正,提前不可推测和预知的且计算简单方便并提前公布的计算方法。

s16:幸运数据编号的密码可以任意方法生成(随机生成)。

s17:第三方托管机构可以是互联网行为实施方和对应的互联网服务提供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方同集团内的其它机构)。

s18:互联网平台可以在本次规定时间段结束把本次规定时间段内有效的参与总人数,本次规定时间内的回馈总金额,本次规定时间内的幸运人数,本次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单一回馈价值以及离接受信息的参与者前后最接近的幸运参与者的时间信息和次序信息发送给所有参与者。

s19:幸运用户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不可以更改,可以随时掌握和查询此账号的产生和成长以及转移的过程,做到可以追溯。

s20:互联网平台可以在每次发送给互联网行为用户信息时植入推送广告。

s21:互联网平台把每个规定时间段内的所有信息(商业保密除外)进行公示。

s22:幸运用户在收到幸运数据编号密码的同时,也可以不选择提现,可以选择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用户只需要用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密码)登陆第三方托管机构的平台进行进入成长共享计划的设置,设置信息同步给互联网平台和第三方托管机构即可生成一个可以随时提现(包括共享成长增值收益)也可以自由交易流动的token(代币或通证),互联网平台将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结果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公示,将幸运互联网用户的相关规则信息发送给对应的互联网用户。

互联网行为价值产生包括:固定金额即互联网平台承诺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互联网用户固定金额的回馈;或非固定金额即互联网平台承诺在规定时间内的所有交易额的百分点给予互联网用户回馈;规定时间截至回馈金额随即产生。

s23:互联网平台可以依据互联网行为实施者其在互联网平台的注册时间、注册和未注册、消费量不同、贡献值不同、工作量等不同的行为价值切分成不同的回馈区块,不同区块设置不同的回馈价值和回馈人数,更公平的实现互联网用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互联网平台可以将每一规定时间段内的同一互联网用户非连续性的,分散的互联网行为进行累加,以增加互联网用户的幸运权重。

s24:鉴于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x=d/m,其中:d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m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新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结合当前社会进步程度和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以及同行业之间的竞争态势,为了达到预期效果d和m的设置必须考虑到x的价值的足够吸引力(高价值收益的不确定机会远远大于低价值收益的高确定机会的吸引力),互联网平台将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公示,回馈金额划账至第三方托管机构以后,互联网平台将无支配权限。

s25:非固定金额的针对每个规定时间内总回馈价值为规定时间段内总交易额的固定比例或非固定比例的总回馈价值计算方法的,在本次规定时间段之前成交的消费行为,在本次规定时间段内又解除成交的(退货),解除成交金额将在本次的总交易金额里减去,剩余金额作为本次规定时间段内的总交易金额。

s26:固定金额的回馈以互联网平台的目标服务群体人群基数和参与人数以及幸运互联网用户人数和单一回馈价值的设定额度为主要参考指标进行总的固定回馈金额设定。

s27:非固定金额的回馈以互联网平台的目标服务群体人群基数和参与人数以及幸运互联网用户人数和单一回馈价值的设定额度为主要参考指标,设定规定时间内的所有交易额的百分点来调节回馈金额的额度。

互联网行为价值管理及共享包括:互联网行为价值的回馈金额全部委托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管理;托管的资金互联网平台均无支配权限;托管资金及利息收益全部归全部持有入对应平均持有;互联网行为价值等于互联网行为价值规定回馈时间内的全部价值,全部收益包括利息收益和价值成长收益;所有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用户可以随时按照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最后一次更新的价值自由支配;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用户可以随时通过互联网平台以及第三方托管机构,依据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自己持有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交易、转让或继承。

s28:共享机制把如上述方法所产生幸运数据编号实现互联网行为价值的连续规定时间段连接成区块链,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在本次规定时间结束时的最后一次进行计算更新后的价值也是本次规定时间(本区块)新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s29:每个规定时间段结束,互联网平台将固定或非固定的回馈金额划账给第三方托管机构,将本次规定时间段的幸运互联网用户信息(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发送给第三方托管机构,并委托为幸运互联网用户管理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s30:第三方托管机构在用于存储所有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及其对应的幸运数据编号信息,接受服务端的委托为客户端管理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并将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的管理和共享的规则信息发送给幸运互联网用户。

s31: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绑定个人信息对账号进行非对称性加密。

s32: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持有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自由支配(提现或进入成长共享计划)。

s33: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互联网行为价值为整体不可分割的价值(不可以选择部分加入),加入必须在下一个规定时间段结束新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更新产生之前加入,过期将丧失加入权利,加入前后的提取均为随时不受限制。

s34:加入以后的提取作为放弃共享的依据,不论是整体提取还是部分提取,提取之后将不可以再次加入成长共享计划。

s35: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将持有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共享和未共享的)划账给任何的自己指定的接收账号。

s36:未提取的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可以共享所有参与共享的互联网价值的收益和后续规定时间段内的回馈价值的成长收益。

s37: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持有并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交易,转让或继承等以及捆绑信息的更改,赋予价值的流通功能。

s38:所有的价值计算和更新都在每次规定时间结束时进行,存储端对共享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计算更新过程如下:

(1)在首个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通过以下算式计算该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m0:

m0=d0/m0

其中:d0为首个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m0为首个规定时间段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

(2)通过以下算式确定首个规定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中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m1:

m1=(m0×m0-(m0-n0)×m0)/n0

其中:n0为首个规定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中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

(3)对于后续的任一规定时间段,在该时间段截止时刻通过以下算式计算更新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m*=(m×n+x×m-t×m)/s

其中:m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进一步计算更新后的互联网行为价值,m*为本次更新后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t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提取价值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n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所有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数量,x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s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所有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数量即s=n+x-t;

(4)考虑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在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的收益,通过以下算式进一步计算更新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m2=(m*×s+l1+l2)/s

其中:m2为进一步更新后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l1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所有共享并未提取的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总收益,l2为上次规定时间段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段截止之间提取的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总收益;

(5)在本次规定时间段新的幸运数据编号产生之后,通过以下算式进一步计算更新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该价值即等于每个新产生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m3=(m2×s+d)/(s+m)

其中:m3为进一步更新后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d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总的回馈价值,m为本次规定时间段新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个数。

以下为一组具体实施例,该实施例详细描述了本发明实现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方法的具体过程,具体执行之前需做以下相关设定,包括:1.单一有效互联网行为价值(回馈)产生时间的设定(本实例设定为10分钟);2.有效互联网行为价值产生(回馈)时间连续性的设定(本实例设定为32年);3.单一有效时间内互联网行为价值(回馈金额)的设定;4.单一有效时间内互联网行为价值的幸运用户数(幸运回馈人数)的设定(本实例设定为50,每4年减半);5.总互联网行为价值的幸运人数(总回馈人数)的递减规律的设定(也可以不递减);6.幸运互联网用户产生的共识算法的设定;7.智能合约的设定;8.参与的互联网用户除参与度以外的权重的设定;9.参与的互联网用户的后期解除互联网行为(交易行为)的设定。

本实施方式的具体执行过程如图1~图2所示:

s39:互联网用户(广大网民)在互联网平台(交易性互联网平台和非交易性互联网平台)实施互联网行为(交易性互联网行为和非交易性互联网行为)完成。

s40:互联网行为完成信息自动发送给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平台接收到互联网行为完成信息。

s41:互联网平台对互联网用户的互联网行为完成信息进行确认。

s42:经确认的互联网行为完成信息生成带有效时间戳信息的消费参与度的唯一数据编号。

s43:带有时间戳信息的互联网用户行为编码即参与度的唯一有效数据编号同时发送给对应的互联网用户。

s44:互联网行为用户收到唯一互联网行为参与度证明的有效数据编号。

s45: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最后一次有效互联网行为完成并被确认。

s46:依据公布的共识算法,计算机自动计算生成幸运的互联网行为参与度证明的幸运数据编号,同时随机生成幸运数据编号密码,本次规定时间段的总回馈金额随即产生并划账给第三方托管机构。

s47:互联网平台和幸运互联网用户以及第三方托管机构之间的价值回馈和价值托管智能合约自动生成,计算机将自动发送幸运数据编号密码至对应的互联网用户和第三方托管机构,并把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应的互联网行为参与度的幸运数据编号也发送给第三方托管机构。

s48:第三方托管机构收到互联网用户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密码)以及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应的互联网行为参与度的幸运数据编号(账号),依据账号和密码对幸运消费者(幸运互联网用户)完成确认,互联网平台和第三方机构的委托支付的智能合约随即生成。

s49:互联网行为用户收到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可依据参与度证明的幸运数据编号(账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密码)在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绑定个人信息对账号进行二次加密。

s50:互联网行为用户收到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可依据参与度证明的幸运数据编号(账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密码)在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自由支配自己持有的对应互联网行为价值。

s51: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在绑定个人信息对账号进行二次加密以后加入成长共享计划,加入请求信息一并发送给互联网平台和第三方托管机构。

s52:互联网平台和第三方托管机构收到幸运互联网用户的加入请求并确认,幸运互联网用户和第三方托管机构以及互联网平台的共享智能合约和价值交易智能合约随即生成。

s53:一个有效规定时间内实现互联网行为价值完成并生成该价值。

以下为一组具体实施例,该实施例详细描述了本发明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方法的具体过程,具体执行之前需做以下相关设定,包括:首次规定时间总的回馈价值为10000元,首次规定时间产生的幸运互联网用户个数为80个,在下一个回馈价值生成和更新之前,选择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人数为78,选择加入又提取(解除)的人数为6,首次规定时间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截止未提现的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总收益为90,首次规定时间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截止提现的幸运数据编号互联网行为价值的总收益为7,后续相邻下一规定时间段的回馈价值为10000元,后续相邻下一规定时间段的幸运人数为79个。

本实施方式的具体执行过程如图3所示:

s54:共享机制把如上述方法所产生幸运数据编号实现互联网行为价值的连续规定时间段连接成区块链,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在本次规定时间结束时的最后一次进行计算更新后的价值也是本次规定时间(本区块)新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s55:首个规定时间段结束,互联网平台将回馈金额划账给第三方托管机构,将本次规定时间段的幸运互联网用户信息(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发送给第三方托管机构,并委托为幸运互联网用户管理其拥有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s56: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绑定个人信息对账号进行非对称性加密。

s57: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持有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自由支配(提现或进入成长共享计划)。

s58: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互联网行为价值为整体不可分割的价值(不可以选择部分加入),加入必须在下一个规定时间段截止新的互联网行为价值更新产生之前加入,过期将丧失加入权利,加入前后的提取均为随时不受限制。

s59:加入以后的提取作为放弃共享的依据,不论是整体提取还是部分提取,提取之后将不可以再次加入成长共享计划。

s60: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将持有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共享和未共享的)划账给任何的自己指定的接收账号。

s61:未提取的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可以共享所有参与共享的互联网价值的收益和后续规定时间段内的回馈价值的成长收益。

s62:幸运互联网用户可以依据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和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持有并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交易,转让或继承等以及捆绑信息的更改,赋予价值的流通功能。

s63:所有的价值计算和更新都在每次规定时间结束时进行,在首个规定时间段截止时刻,通过以下算式计算该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10000÷80=125

s64:通过以下算式确定首个规定时间段所产生的幸运数据编号中加入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80×125-(80-78)×125)÷78=125

s65:通过以下算式计算并更新有幸运互联网用户提取之后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125×78-125×6)÷72=125

其中:72=78-6

s66:考虑互联网行为价值在首次规定时间截止到本次规定时间截止之间的收益,通过以下算式进一步计算更新每个共享幸运数据编号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72×125+90+7)÷72=126.347....

其中:72=78-6

s67:通过以下算式计算更新后续相邻下一规定时间段截止共享的互联网行为价值和新生成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72×126.347+10000)÷(72+79)=126.470...

其中:72=78-6

应用场景模拟1:某网络购物平台(交易性互联网平台,互联网行为为交易性互联网行为),设定每天回馈金额为e(非固定金额),其中e为每天按平台总交易额的百分之x比例生成。每天设定回馈幸运人数是y(总参与人数为奇数是y为奇数,总参与人数为偶数时y为偶数),回馈幸运者的共识算法为:当日0:00点到次日0:00之前所有参与交易的消费者(互联网用户),按交易完成的时间戳为顺序进行排列,最后一位有效交易(互联网行为)完成结束,时间截止,排列顺序完成,生成该行为唯一且无法更改的数据编号,每后一位数据编号都包含前一数据编号生成的时间信息或序列信息。

取总参与人数互联网行为完成排列顺序的中心值把总参与人数顺序划分成两个区间,当总参与人数为奇数时为一位中心,当总参与人数为偶数时为两位中心,奇数时的一位中心为第一个幸运消费者(幸运互联网用户),偶数时的两位中心为前两位幸运消费者。以奇一位的数字位置或偶二位的数字位置为起点,按照斐波那契数列,奇数时以中心数字为起点就是斐波那契数列里的1向前后逐一产生后续的幸运消费者,偶数时以两位中心的前一位做为向前的起点1,后一位做为向后的起点1,逐一产生后续的幸运消费者;若第一次分别向前后逐一产生的幸运消费者相加没有达到预先设定的总人数,那么向前和向后产生的最后一位幸运消费者的位置做为1,向前的改为向后,向后的改为向前继续按斐波那契数列在两个区间逐一生成后续的幸运消费者,已经生成的数字位置剔除,以此类推直到设定的幸运消费者总数产生完毕。

客户端完成交易,交易信息同时传达给服务端,经确认生成一个带时间戳的数据编号(参与度证明)也可以结合消费者(互联网用户)的消费金额设置生成带有时间戳的数据编号(贡献值证明),同时发送给客户端;幸运消费者(互联网用户)生成以后,自动生成一个幸运数据编号的随机密码(幸运数据编号密码),服务端同时发送给对应的客户端和存储端,并把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应的带有交易完成时间戳信息的幸运数据编号(参与度证明)也发送给存储端。

客户端收到前一个数据编号为账号,后一个数据编号密码为密码,通过上述账号和密码即可以在存储端对自己持有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自由支配,也可以绑定个人信息对账号进行二次加密以后进行继续持有,或加入价值成长共享计划。

时间截止总回馈金额e也相应产生,这个规定时间内的回馈标地物(单一幸运互联网行为)的价值就是e除以y,这个有效回馈时间可以是任何的有效时间,不需要连续回馈的到此结束,需要连续回馈的就是把加入价值成长共享计划(没有加入价值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互联网用户,其持有的互联网行为价值为生成当天的价值)里剔除幸运消费者(互联网用户)的提现(即退出)剩余的回馈金额累加,再加上累加所有共享金额的收益(利息),剔除提现(退出)以外的幸运消费者累加,两者相除就是当下回馈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当下回馈标的物的总价值累加后续相邻的下一个回馈区块的总回馈价值之和除去当下剩余共享的人数(互联网用户)和后续相邻的下一个回馈区块的幸运人数(互联网用户)之和,就是后续相邻的下一个回馈时间截止时的单一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也是后续相邻的下一个回馈区块新产生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连续的回馈区块连接就是区块链,回馈区块的不断累加,单一区块的回馈金额是固定的,幸运消费者(互联网用户)生成要是递减的,回馈的互联网行为平均价值也在提升,单一回馈金额要是非固定的按总交易金额的百分比设置,不管幸运消费者是固定还是递减,回馈的互联网行为平均价值都有机会提升。所有加入价值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互联网行为用户都可以共享这种互联网企业发展的红利,互联网企业也能达到获取流量,促进消费,提高用户活跃度,增加用户粘性....的目的,互联网用户都可以获得把自身流量和消费等互联网行为转化成资产的机会,达到双赢,构建互联网生态圈。

应用场景模拟2:某网络**平台(非交易性互联网平台,互联网行为为非交易性互联网行为),设定每次回馈金额为e(固定金额)。每次设定回馈幸运人数是y(总参与人数为奇数是y为奇数,总参与人数为偶数时y为偶数),回馈幸运者的共识算法为:当月第一日0:00点到次月第一日0:00之前所有在平台实施互联网行为的互联网用户,按行为完成的时间戳为顺序进行排列,生成该行为唯一且无法更改的数据编号,每后一位数据编号都包含前一数据编号生成的时间信息或序列信息;最后一位有效的互联网行为完成,时间截止,排列顺序完成。

取总参与人数的中心值把总参与人数顺序划分成两个区间,当总参与人数为奇数时为一位中心,当总参与人数为偶数时为两位中心,奇数时的一位中心为第一个幸运消费者(互联网用户),偶数时的两位中心为前两位幸运消费者。以奇一位的数字位置或偶二位的数字位置为起点,按照斐波那契数列,奇数时以中心数字为起点就是斐波那契数列里的1向前后逐一产生后续的幸运消费者,偶数时以两位中心的前一位作为向前的起点1,后一位作为向后的起点1,逐一产生后续的幸运消费者;若第一次分别向前后逐一产生的幸运消费者相加没有达到预先设定的总人数,那么向前和向后产生的最后一位幸运消费者的位置作为1,向前的改为向后,向后的改为向前继续按斐波那契数列在两个区间逐一生成后续的幸运消费者,已经生成的数字位置剔除,以此类推直到设定的幸运消费者总数产生完毕。

客户端完成交易,交易信息同时传达给服务端,经确认生成一个带时间戳信息的数据编号(参与度证明),同时发送给客户端;幸运消费者(互联网用户)生成以后,自动生成一个幸运数据编号的随机幸运数据编号密码,服务端同时发送给对应的客户端和存储端,并把幸运数据编号密码对应的带有交易完成时间戳信息的幸运数据编号(参与度证明)也发送给存储端。

客户端收到前一个数据编号为账号,后一个数据编号密码为密码,通过上述账号和密码即可以在存储端对自己持有的互联网行为价值进行自由支配,也可以绑定个人信息对账号进行二次加密以后进行继续持有,或加入价值成长共享计划。

时间截止总回馈金额e也相应产生,这个规定时间内的回馈标地物(单一幸运互联网行为)的价值就是e除以y,这个有效回馈时间可以是任何的有效时间,不需要连续回馈的到此结束,需要连续回馈的就是把加入价值成长共享计划(没有加入价值共享成长计划的幸运互联网用户,其持有的互联网行为价值为生成当天的价值)里剔除幸运消费者(互联网用户)的提现(即退出)剩余的回馈金额累加,再加上累加所有共享金额的收益(利息),剔除提现(退出)以外的幸运消费者累加,两者相除就是当下回馈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当下回馈标的物的总价值累加后续相邻的下一个回馈区块的回馈总价值之和除去当下剩余共享的人数(互联网用户)和后续相邻的下一个回馈区块的幸运人数(互联网用户)之和,就是后续相邻的下一个回馈时间截止时的单一共享互联网行为价值,也是后续相邻的下一个回馈区块新产生的互联网行为价值。

连续的回馈区块连接就是区块链,回馈区块的不断累加,单一区块的回馈金额是固定的,幸运消费者(互联网用户)生成要是递减的,回馈的互联网行为平均价值也在提升,单一回馈金额要是非固定的按总交易金额的百分比设置,不管幸运消费者是固定还是递减,回馈的互联网行为平均价值都有机会提升。所有加入价值成长共享计划的幸运互联网行为用户都可以共享这种互联网企业发展的红利,互联网企业也能达到获取流量,提高广告收入,提高用户活跃度,增加用户粘性....的目的,互联网用户可以获得把自身流量和互联网行为转化成资产的机会,达到双赢,构建互联网生态圈。

上述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应用本发明。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上述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发明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揭示,对于本发明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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