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排班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终端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7242046发布日期:2019-03-30 08:37阅读:146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排班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终端设备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
技术领域
,尤其涉及一种智能排班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的普及,车险逐渐融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当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需要保险公司派遣查勘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查勘,而为满足交通事故现场的查勘需求,则需保险公司保证24小时均有对应的查勘员处于工作岗位中,因而,车险中查勘员的排班成为保险公司的重要环节。而在保险公司现有的排班中,大多只能根据经验进行大致的排班,使得排班时间段及人员配置不合理,从而造成车险案件响应度较低、车险案件处理时效较长以及车险案件处理效率低下。技术实现要素: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智能排班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终端设备,能够合理配置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查勘员数,以实现查勘时间段和查勘员的合理配置,提高车险案件查勘的响应度和效率,提升事故现场的时效服务能力。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智能排班方法,包括:获取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对所述出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出险密度分布和出险时间分布;根据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所述出险密度分布和可配置的查勘员总数,配置各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一查勘员数;基于各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一查勘员数和所述出险时间分布,确定各预设查勘区域的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并分别为各排班时间段配置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的查勘员。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智能排班装置,包括:历史案件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历史案件分析模块,用于对所述出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出险密度分布和出险时间分布;查勘员数配置模块,用于根据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所述出险密度分布和可配置的查勘员总数,配置各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一查勘员数;排班时间确定模块,用于基于各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一查勘员数和所述出险时间分布,确定各预设查勘区域的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并分别为各排班时间段配置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的查勘员。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读指令,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前述第一方面所述智能排班方法的步骤。本发明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可读指令,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时实现如下步骤:获取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对所述出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出险密度分布和出险时间分布;根据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所述出险密度分布和可配置的查勘员总数,配置各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一查勘员数;基于各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一查勘员数和所述出险时间分布,确定各预设查勘区域的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并分别为各排班时间段配置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的查勘员。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对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可准确得到各预设查勘区域中车险案件的出险密度分布和出险时间分布,从而可根据出险密度分布、出险时间分布和可配置的查勘员总数,为各预设查勘区域配置合理的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查勘员数,以实现查勘时间段和查勘员的合理配置,提高车险案件查勘的响应度及效率,减少车险案件的积压,提升车险事故现场的时效服务能力。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智能排班方法的一个实施例流程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智能排班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生成增加查勘员的提示消息的流程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智能排班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检测查勘员的流程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智能排班方法在另一个应用场景下生成增加查勘员的提示消息的流程示意图;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智能排班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调用查勘员的流程示意图;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智能排班装置的一个实施例结构图;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智能排班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终端设备,用于合理配置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查勘员数,以实现查勘时间段和查勘员的合理配置,提高车险案件查勘的响应度和效率,提升事故现场的时效服务能力。为使得本发明的发明目的、特征、优点能够更加的明显和易懂,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下面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非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智能排班方法,所述智能排班方法包括:步骤s101、获取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本发明实施例中,保险公司可事先根据预设区域划分方式为某一指定区域划分出多个预设查勘区域,具体地,可以区域的行政关系作为划分方式为某一指定区域划分出多个预设查勘区域,如按照行政关系将深圳市的南山区划分为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将福田区划分为第二预设查勘区域,将罗湖区划分为第三预设查勘区域,将宝安区划分为第四预设查勘区域,将龙华新区划分为第五预设查勘区域,等等。当然,还可以道路作为划分方式进行某一指定区域中预设查勘区域的划分,如将同一主道路划分为同一预设查勘区域,将不同主道路划分为不同的预设查勘区域,或者将相邻两条或者两条以上的主道路划分为同一预设查勘区域,等等。可以理解的是,在进行各预设查勘区域的智能排班之前,可先采集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如采集各历史车险案件的发案时间、发案地点、案件处理时长等出险数据。步骤s102、对所述出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出险密度分布和出险时间分布;本发明实施例中,在获取到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后,可对历史出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以得到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车险案件的发生规律,如根据历史车险案件的发案地点和发案时间,得到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出险密度分布和出险时间分布,即确定哪一个预设查勘区域中发生的车险案件较多,而哪一个预设查勘区域中发生的车险案件较少,以及在各预设查勘区域中,哪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车险案件较多,哪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车险案件较少等。步骤s103、根据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所述出险密度分布和可配置的查勘员总数,配置各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一查勘员数;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得到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出险密度分布后,可根据出险密度分布和保险公司所具有的可配置的查勘员总数,来配置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总查勘员数,即上述的第一查勘员数,如若确定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出险密度较高,为车险案件发生的热点区域时,则可相应地为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配置相对较多的查勘员,而如若确定第二预设查勘区域内的车险密度较低时,则可相应地为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配置相对较少的查勘员。在此,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和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仅为描述方便所作的解释,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制。例如,在某一具体应用中,某一保险公司可配置的查勘员总数为60人,且该保险公司预先划分出了4个预设查勘区域,其中,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车险案件的日均发生量为20件,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车险案件的日均发生量为30件,第三预设查勘区域中车险案件的日均发生量为25件,第四预设查勘区域中车险案件的日均发生量为25件,基于此,可相应地为第一预设查勘区域配置12名查勘员,为第二预设查勘区域配置18名查勘员,为第三预设查勘区域和第四预设查勘区域分别配置15名查勘员。步骤s104、基于各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一查勘员数和所述出险时间分布,确定各预设查勘区域的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并分别为各排班时间段配置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的查勘员。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合理配置完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查勘员总数,即合理配置完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第一查勘员数后,可根据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查勘员总数和各预设查勘区域内车险案件的出险时间分布,进一步确定出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对应所需要的查勘员数,从而可分别为各排班时间段配置对应所需的查勘员,以完成车险查勘中的查勘排班。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在进行各预设查勘区域内排班时间段及查勘员数的确定时,可考虑查勘员的工作时长,并可结合查勘员的工作时长来进行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中查勘员数的确定。如在某一具体应用中,确定查勘员的工作时长为7.5小时,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内所配置的查勘总数为7人,其中,根据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发现,在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22:00至7:30所发生的平均车险案件为3件,而7:30至15:00以及15:00至22:00所发生的平均车险案件均为9件时,则可确定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内的排班时间段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查勘员数如下表1所示:表1排班时间段查勘员数7:30-15:00315:00-22:00322:00-7:301可以理解的是,各预设查勘区域的排班时间段当然也可以由保险公司人员自行确定,在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排班时间段后,本发明实施例则可根据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来统计各排班时间段内的出险分布情况,从而可根据各排班时间段内的出险分布情况来确定各排班时间段内所需的查勘员数。进一步地,如在上述具体应用场景中,对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在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7:30至8:00以及20:30至22:00内发生的车险案件相对较少,而8:30至15:30,尤其是13:30至15:30之间内发生的车险案件较多,因而,结合所确定的查勘员工作时长可进一步对7:30-15:00以及15:00-22:00的排班时间段进行细化,以此可进一步优化得到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内的排班时间段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查勘员数如下表2所示:表2排班时间段查勘员数7:30–15:0018:00–15:30213:30–20:30115:00–22:00222:00–7:301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为确保能对车险案件进行及时地响应和处理,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分别为各排班时间段配置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的查勘员之后,可以包括:步骤s201、获取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一发案时间,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为所述预设查勘区域中的任一个;步骤s202、根据所述第一发案时间确定所述新发车险案件在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所属的排班时间段;步骤s203、检测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是否存在可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步骤s204、若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不存在可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则生成需在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提示消息。对于上述步骤s201,本发明实施例中,还可以实时监测各预设查勘区域中新发车险案件的发案情况和响应情况等,具体地,当某一预设查勘区域中出现了新发车险案件,如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出现了新发车险案件时,即获取该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一发案时间。对于上述步骤s202,在获取到该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一发案时间后,即可根据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排班时间段的分布情况,确定该新发车险案件在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所属的排班时间段,如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的排班时间段分布为:第一排班时间段为7:30–15:00,第二排班时间段为8:00–15:30,第三排班时间段为13:30–20:30,第四排班时间段为15:00–22:00,第五排班时间段为22:00–7:30,而该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一发案时间为17:10,则可确定该新发车险案件在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为第三排班时间段和第四排班时间段。对于上述步骤s203和步骤s204,可以理解的是,在确定了该新发车险案件在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所属的排班时间段后,即可以根据该排班时间段内的车险案件情况和查勘员情况,来确定该排班时间段中是否存在可处理该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如在确定该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为第三排班时间段和第四排班时间段,而该第三排班时间段和该第四排班时间段内的所有查勘员都正在处理其他车险案件的话,则可以确定该第三排班时间段和该第四排班时间段均内无空闲查勘员来处理该新发车险案件,此时,则可生成需在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三排班时间段或者第四排班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提示消息,以方便保险公司进行人力增加来调整排班,从而确保所有车险案件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响应和处理。优选地,如图3所示,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检测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是否存在可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可以包括:步骤s301、获取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所对应的预设案件处理时长,以及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发生在所述第一发案时间之前的所有车险案件的第二发案时间;步骤s302、计算所述第一发案时间与各所述第二发案时间的时间间隔;步骤s303、根据所有时间间隔中是否存在大于所述预设案件处理时长的时间间隔,确定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是否存在可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对于上述步骤s301,可以理解的是,在获取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所对应的预设案件处理时长之前,还可以包括:步骤a、获取预设时间内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历史车险案件的案件处理时长;步骤b、对所述历史车险案件的案件处理时长进行均值计算,并将所得到的均值确定为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所对应的预设案件处理时长。本发明实施例中,可以将各预设查勘区域中某一段时间内的历史车险案件的平均案件处理时长确定为各预设查勘区域所对应的预设案件处理时长,并可将各预设查勘区域与所对应的案件预设处理时长关联保存于预设时长表中,因而,当需要获取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所对应的预设案件处理时长时,则可通过查找该预设时长表来得到。进一步地,在获取了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所对应的预设案件处理时长后,还需获取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发生在该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内的车险案件,并需确定出这些车险案件中发生在第一发案时间之前的所有车险案件的第二发案时间,以此确定在该新发车险案件发生时,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内车险案件的处理情况,从而方便确定该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是否存在空闲查勘员来处理该新发车险案件。对于上述步骤s302和s303,在得到发生在该新发车险案件之前的车险案件的第二发案时间后,可计算第一发案时间与各第二发案时间的时间间隔,以根据所有时间间隔与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所对应的预设案件处理时长的大小关系来确定该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是否存在可处理该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具体地,当所有时间间隔中存在大于该预设案件处理时长时,则可认为在该新发车险案件之前所发生的车险案件中,已有案件处理完毕,因而,可确定该排班时间段中存在可处理该新发车险案件的空闲查勘员;而当所有的时间间隔均小于或者等于该预设案件处理时长时,则可以认为该排班时间段内的所有查勘员均正在处理发生在该新发车险案件之前的其他车险案件,即该排班时间段中不存在空闲查勘员,因而,可确定该排班时间段中不存在可处理该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具体地,本发明实施例中,可根据下式确定所有时间间隔中是否存在大于所述预设案件处理时长的时间间隔:其中,f=1为所有时间间隔中存在大于所述预设案件处理时长的时间间隔,f=0为所有时间间隔中不存在大于所述预设案件处理时长的时间间隔,timefirst为所述第一发案时间,timesecondi为第i个第二发案时间,timecommon为所述预设案件处理时长。进一步地,为便于理解,根据图2所描述的实施例,下面以一个实际应用场景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生成增加查勘员的提示消息进行描述:如图4所示,该场景下,所述生成需在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提示消息,可以包括步骤s401、步骤s402、步骤s403、步骤s404和步骤s405,其中,步骤s401、获取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一发案时间,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为所述预设查勘区域中的任一个与上述步骤s201相似;步骤s402、根据所述第一发案时间确定所述新发车险案件在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与上述步骤s202;步骤s403、检测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是否存在可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与上述步骤s203相似,为简明起见,在此不再赘述。步骤s404、若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不存在可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则确定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一案件类型和第一案件量,并根据所述第一案件类型和所述第一案件量确定需增加的第一查勘员类型以及对应的第一数量;步骤s405、生成需在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第一提示消息,所述第一提示消息包括需增加的查勘员类型为所述第一查勘员类型,对应的查勘员数量为所述第一数量。对于上述步骤s404和步骤s405,可以理解的是,若该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不存在可处理该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则确定该排班时间段中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一案件数量和第一案件类型,即统计该排班时间段内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和处理的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一案件数量和第一案件类型,以根据第一案件类型和第一案件数量来确定该排班时间段内所缺的查勘员类型以及该查勘员类型所对应的查勘员数量。如在某一具体应用场景中,一件a案件类型的车险案件需2名c查勘员类型的查勘员处理,一件b案件类型的车险案件需1名d查勘员类型的查勘员处理,而统计出在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该排班时间段内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和处理的新发车险案件中a案件类型的第一案件数量为2件,b案件类型的第一案件数量为1件,则可确定该排班时间段内需增加c查勘员类型的数量为4名,d查勘员类型的数量为1名,即生成需在该排班时间段内增加4名d查勘员类型查勘员和1名c查勘员类型查勘员的提示消息。优选地,如图5所示,在另一个应用场景中,所述生成需在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提示消息,还可以包括:步骤s501、确定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二案件类型和第二案件量,并根据所述第二案件类型和所述第二案件量确定需增加的第二查勘员类型以及对应的第二数量;在此,步骤s501与上述步骤s404相似,基本原理相同,为简明起见,在此不再赘述。步骤s502、判断预设距离内的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二查勘员类型相同的空闲查勘员,所述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为所述预设查勘区域中不同于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的查勘区域;可以理解的是,为合理利用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人力资源,不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本场景中,当确定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无空闲查勘员来处理该新发车险案件时,可检测预设距离内的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是否存在该新发车险案件所需的空闲查勘员,即是否存在与该新发车险案件所需的第二查勘员类型相同的空闲查勘员,其中,该预设距离可以根据该新发车险案件的出险地点与各预设查勘区域之间的距离来确定,而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可以为与该新发车险案件的出险地点之间的距离小于该预设距离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预设查勘区域,如距离该新发车险案件的出险地点最近的一个或者两个预设查勘区域,在此,各预设查勘区域与该新发车险案件的出险地点之间的距离具体可以为各预设查勘区域中查勘员办公地点与该新发车险案件的出险地点之间的距离。步骤s503、若所述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存在与所述第二查勘员类型相同的空闲查勘员,获取所述空闲查勘员的空闲数量;在此,若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存在与该第二查勘员类型相同的空闲查勘员,则获取该空闲查勘员的空闲数量,而若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不存在与该第二查勘员类型相同的空闲查勘员,则直接执行步骤s508。步骤s504、计算所述第二数量与所述空闲数量的差值;步骤s505、判断所述差值是否大于零;对于上述步骤s504和步骤s505,可以理解的是,在获取到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空闲查勘员的空闲数量后,则可计算该第二数量与对应的空闲数量之间的差值,如计算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所需的c查勘员类型所对应的第二数量与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所存在的c查勘员类型的空闲数量的差值,并通过判断该差值是否大于零,来确定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c查勘员类型的空闲查勘员是否能够处理完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内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a案件类型的新发车险案件。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当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还存在第二数量的d查勘员类型的查勘员的欠缺时,可同样根据上述步骤来确定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是否存在与d查勘员类型相同的空闲查勘员,并在存在时,计算两者的差值,以此确定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d查勘员类型的空闲查勘员是否能够处理完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内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b案件类型的新发车险案件。在此,当还在其他查勘员类型的查勘员的欠缺时,均可根据上述步骤来进行对应的处理。步骤s506、当所述差值大于零时,调取所述空闲查勘员至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并生成需在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第二提示消息,所述第二提示消息包括需增加的查勘员类型为所述第二查勘员类型,对应的查勘员数量为所述差值;在此,当该第二数量与所述空闲数量的差值大于零时,则表明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的空闲查勘员无法处理完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新发车险案件,此时在将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内的所有空闲查勘员调取至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处理新发车险案件后,还需生成需在该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第二提示消息,所述第二提示消息包括需增加的查勘员类型为所述第二查勘员类型,对应的查勘员数量为所述差值。如在某一具体应用场景中,一件a案件类型的车险案件需2名c查勘员类型的查勘员处理,一件b案件类型的车险案件需1名d查勘员类型的查勘员处理,并统计出某一排班时间段内,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和处理的新发车险案件中a案件类型的第二案件数量为2件,b案件类型的第二案件数量为3件,而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所具有的c查勘员类型的空闲数量为2名,d查勘员类型的空闲数量为1名,则可将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的2名c查勘员类型调取至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处理a案件类型的新发车险案件,同时将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的1名d查勘员类型调取至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处理b案件类型的新发车险案件,并生成需在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的该排班时间段内增加2名c查勘员类型的查勘员,以及2名d查勘员类型的查勘员的提示消息。步骤s507、当所述差值小于或者等于零时,调取所述第二数量的所述空闲查勘员至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在此,当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所具有的第二查勘员类型的空闲数量多于或者等于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所需的第二数量时,则可从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的空闲数量中调取第二数量的第二查勘员类型的查勘员至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处理该新发车险案件,如从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空闲的4名c查勘员类型的查勘员中调取其中的2名至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来处理该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a案件类型的新发车险案件。步骤s508、若所述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不存在与所述第二查勘员类型相同的空闲查勘员,生成需在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第三提示消息,所述第三提示消息包括需增加的查勘员类型为所述第二查勘员类型,对应的查勘员数量为所述第二数量。可以理解的是,当该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不存在与该第二查勘员类型相同的空闲查勘员时,则可以直接生成需在该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提示消息,在此,该提示消息的生成与上述步骤s405中提示消息的生成相似,原理也基本相同,为简明起见,可具体参见上述步骤s405中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对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可准确得到各预设查勘区域中车险案件的出险密度分布和出险时间分布,从而可根据出险密度分布、出险时间分布和可配置的查勘员总数,为各预设查勘区域配置合理的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查勘员数,以实现查勘时间段和查勘员的合理配置,提高车险案件查勘的响应度及效率,减少车险案件的积压,提升车险事故现场的时效服务能力。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上面主要描述了一种智能排班方法,下面将对一种智能排班装置进行详细描述。图6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智能排班装置的一个实施例结构图。如图6所示,所述智能排班装置,包括:历史案件获取模块601,用于获取各预设查勘区域内的历史车险案件的出险数据;历史案件分析模块602,用于对所述出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出险密度分布和出险时间分布;查勘员数配置模块603,用于根据各预设查勘区域中的所述出险密度分布和可配置的查勘员总数,配置各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一查勘员数;排班时间确定模块604,用于基于各预设查勘区域的第一查勘员数和所述出险时间分布,确定各预设查勘区域的排班时间段以及各排班时间段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并分别为各排班时间段配置所对应的第二查勘员数的查勘员。进一步地,所述智能排班装置,包括:第一发案时间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一发案时间,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为所述预设查勘区域中的任一个;所属时间段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发案时间确定所述新发车险案件在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所属的排班时间段;查勘员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是否存在可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提示消息生成模块,用于若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不存在可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则生成需在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提示消息。优选地,所述查勘员检测模块,包括:第二发案时间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所对应的预设案件处理时长,以及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发生在所述第一发案时间之前的所有车险案件的第二发案时间;时间间隔计算单元,用于计算所述第一发案时间与各所述第二发案时间的时间间隔;查勘员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有时间间隔中是否存在大于所述预设案件处理时长的时间间隔,确定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是否存在可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查勘员;具体地,所述查勘员确定单元,还用于根据下式确定所有时间间隔中是否存在大于所述预设案件处理时长的时间间隔:其中,f=1为所有时间间隔中存在大于所述预设案件处理时长的时间间隔,f=0为所有时间间隔中不存在大于所述预设案件处理时长的时间间隔,timefirst为所述第一发案时间,timesecondi为第i个第二发案时间,timecommon为所述预设案件处理时长。可选地,所述查勘员检测模块,还包括:处理时长获取单元,用于获取预设时间内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中历史车险案件的案件处理时长;处理时长计算单元,用于对所述历史车险案件的案件处理时长进行均值计算,并将所得到的均值确定为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所对应的预设案件处理时长。进一步地,所述提示消息生成模块,包括:第一案件类型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一案件类型和第一案件量,并根据所述第一案件类型和所述第一案件量确定需增加的第一查勘员类型和第一数量;第一提示消息生成单元,用于生成需在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第一提示消息,所述第一提示消息包括需增加的查勘员类型为所述第一查勘员类型,对应的查勘员数量为所述第一数量。优选地,所述提示消息生成模块,包括:第二案件类型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新发车险案件的第二案件类型和第二案件量,并根据所述第二案件类型和所述第二案件量确定需增加的第二查勘员类型和第二数量;空闲查勘员判断单元,用于判断预设距离内的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是否存在与所述第二查勘员类型相同的空闲查勘员,所述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为所述预设查勘区域中不同于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的查勘区域;空闲数量获取单元,用于若所述第二预设查勘区域中存在与所述第二查勘员类型相同的空闲查勘员,获取所述空闲查勘员的空闲数量;差值计算单元,用于计算所述第二数量与所述空闲数量的差值;第二提示消息生成单元,用于当所述差值大于零时,调取所述空闲查勘员至所述第一预设查勘区域处理所述新发车险案件,并生成需在所述新发车险案件所属的排班时间段中增加查勘员的第二提示消息,所述第二提示消息包括需增加的查勘员类型为所述第二查勘员类型,对应的查勘员数量为所述差值。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的示意图。如图7所示,该实施例的终端设备7包括:处理器70、存储器7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7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70上运行的计算机可读指令72,例如智能排班程序。所述处理器70执行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72时实现上述各个智能排班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步骤s101至步骤s104。或者,所述处理器70执行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72时实现上述各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6所示的模块601至模块604的功能。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7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7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70执行,以完成本发明。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可读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72在所述终端设备7中的执行过程。所述终端设备7可以是桌上型计算机、笔记本、掌上电脑及云端服务器等计算设备。所述终端设备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70、存储器7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7仅仅是终端设备7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终端设备7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终端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所述处理器7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所述存储器71可以是所述终端设备7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终端设备7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71也可以是所述终端设备7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终端设备7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7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终端设备7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7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以及所述终端设备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7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以上所述,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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